高级五毛也许会引用美国的判例,说明在一个拥挤的剧场里大叫“失火了”(从而引起人群慌乱踩踏),这种“言论自由”是不被保护的,进而说明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这种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犯了两大逻辑错误。一是无端揣测、肆意类比,即,言论自由权不保护在拥挤剧场里大叫失火、破坏剧场秩序的权利,所以,言论自由权也不保护那些反对政府的言论?这个逻辑显然是说不通的。二是以偏概全、漠视主流。虽然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言论自由权不保护在拥挤剧场里大叫失火的权利,但是最高法院绝大多数关于言论自由的其他判例,是尽可能扩大而不是限制民众的言论自由权,比如烧国旗的权利(Texas vs. Johnson)、批评官员失实的权利(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