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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陈光诚进入美国驻华使馆事答记者问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德CECI    时间: 2012-5-2 16:20     标题: 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就陈光诚进入美国驻华使馆事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关于陈光诚进入美国驻华使馆事,中方是否认为美国干涉了中国内政?是否要求美方道歉?

  刘为民说,据了解,山东省沂南县人陈光诚于4月下旬进入美国驻华使馆停留6天后自行离开。需要指出的是,美国驻华使馆以非正常的方式将中国公民陈光诚带入使馆,中方对此强烈不满。美方做法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中方决不接受。美驻华使馆有义务遵守有关国际法和中国的法律,不应从事与其职能不相符的活动。

  他说,中方要求美方就此道歉,彻底调查此事,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保证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中方注意到美方表示重视中方要求和关切,并保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美方应当反思自己的政策和做法,以实际行动维护中美关系大局。

  刘为民说,中方强调,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同时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

作者: ch7410    时间: 2012-5-2 16:37

:)
作者: zxyzxy123    时间: 2012-5-2 16:45

我只能说,新闻发言人的发言就是放屁!如果有宪法和法律保护,陈光诚就不会被逼到这一步了
作者: huangqin123    时间: 2012-5-2 16:55

我们应该怎么做
作者: 古月清风    时间: 2012-5-2 17:16

同意三楼
作者: flymonkey    时间: 2012-5-2 17:18

“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宪法和法律保护”这句话是在开玩笑吗?丫可以去讲相声了,肯定比姜昆讲得好。
作者: lj0088    时间: 2012-5-2 21:39

陈光诚进美国大使馆是犯罪吗?
作者: hlrzhang    时间: 2012-5-2 21:49

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同时任何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
作者: 达达尼昂    时间: 2012-5-2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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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4memo    时间: 2012-5-3 00:07     标题: 回复 4# telos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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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4memo    时间: 2012-5-3 00:08     标题: 回复 10# 达达尼昂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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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zwmiao    时间: 2012-5-3 00:35

有一个事实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相信嘀,就是中共只对米国的指示是信服的,其原因很简单虽然口头上一百个不满,这是演给屁民看嘀,这些演员他们都是米国公民的家属,他们的儿孙早就到米国卧底去了,换句话说这些演员都是米国人他爹,爷,妈,姑的,你不得不·············。
作者: xp1999    时间: 2012-5-3 08:02

挺困惑的,就是就是,一个中国人有问题不找中国政府解决,从官员到百姓都到去找美国人说理,为什么呢?
作者: wj00222    时间: 2012-5-3 09:26

中国是法制国家吗?
作者: shihong    时间: 2012-5-3 09:31     标题: 我拥护宪法,但是我鄙视那些执法者

象这些人怎么能够执行中国的法律呢?一人一票的选,都要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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