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报道,还有7天便是特首选举,民望落后的候选人唐英年称公众利益凌驾於保密要求,不惜泄密指控行情看涨的候选人梁振英,2003年曾提出缩短商业电台续牌年期,以及用防暴队对付反23条示威。梁振英昨日断言,从无在任何正式或非正式会议提及上述言论,批评唐英年造「无根据谎言」,以「人格谋杀」企图拖低其民望,制造两败俱伤的局面。梁振英并指唐英年以虚假陈述影响选举结果,涉触犯选举条例及有诽谤之嫌,不排除循法律途径处理;唐回应则称,愿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唐英年:愿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唐英年引爆两枚「炸弹」后的翌日下午,梁振英昨在前教统局长李国章陪同下见记者。梁先宣读两页纸、6分钟长的〈戳破唐英年先生的谎言〉声明,列出3份在2003至2004年的政府新闻公报,指当年已就续牌事件的类似指控澄清,当年唐英年亦曾说过「行政会议并没有讨论关於商台续牌的事宜」,质疑唐「为求目的,不择手段」而造事实,促唐举证向公众交代。
梁振英表明,当年唯一出席的政府「高层会议」只有行政会议,并多次强调在正式或非正式会面,「无要求缩短商台续牌年期;在讨论23条时,无提过动用防暴队、催泪弹对付示威者」,对唐英年的指控感到诧异及遗憾。
梁振英说,当年他没有向曾作出类似指控的商台前节目主持郑经翰追究责任,是基於事件已冷却,如今唐英年旧事重提,不但影响其选情及民望以「造成两败俱伤」,更有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之嫌,涉以虚假或误导陈述影响选举,正谘询法律意见,考虑投诉。
正咨询法律意见 考虑投诉
面对梁振英反击,唐英年昨晚发表声明,自言「在遵守保密守则与公众利益之间如何取舍,内心经历一番挣扎」,但今次特首选举关乎港人利益,言论及集会自由为本港核心价值,认为「公众利益凌驾於保密要求之上」,遂选择公开所知,让市民认清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及作风,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唐英年说,对梁振英否认指控不感意外,批评梁以当年政府新闻稿反驳商台事件是「混淆视听」,因为稿件是表达政府集体决定的最后立场,并非交代内部讨论过程。另外,虽然讨论23条立法至今已隔9年,但梁振英的「防暴队言论」令他有强烈感受,对梁指其「造事实的诽谤言论」深表遗憾。
梁政府新闻稿反驳 唐批混淆视听
梁振英其后拜访新民党,该党副主席田北辰强调新民党不会靠直觉判断谁说谎,否则就是「人治」,认为除非有新证据,否则唐英年的说法「不应该是考虑(投票)因素之一」。他说,新民党将於周六开会商讨投票意向,仍会留意明日论坛各候选人的表现及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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