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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熊取胆愤怒了谁? [打印本页]

作者: benfenren1    时间: 2012-3-12 00:32     标题: 活熊取胆愤怒了谁?

不管你信不信,点燃活熊取胆争议的一定与商业有关,反正我信了。


人们整天喊着保护动物,保护狗狗,但同时又吃着鸡鸭鱼猪牛.......人们整天喊着保护花草,却消费者玫瑰,香烟,吃着大豆花生小麦大米..............


既然喊着某口号,又不能一视同仁,不知道有没有意义。要是有原则就别吃鸡鸭鱼猪牛了,也别吃蔬菜小麦大米了,把自己饿死才是大功一件。


就像古代的昏君,宠爱身边的XX,然后除了XX以外皆不顾死活。


俺也不懂什么大道理,只是觉得做了就做了,关键在于感恩。


想想基督教,吃饭前先默哀几分钟:感谢上帝赐给俺
╭︿︿︿╮
{/ o  o /} 
 ( (oo) )  
  ︶ ︶︶,感谢上帝赐给俺鸭,感谢上帝赐给俺肥美的鸡屁股..................


然后拜托上帝为鸡鸭鱼猪去超度。


那些还活着的人却还愤怒的人,该为自己的活着去感恩一下了。


让咸鱼替你们的罪过超度一下吧,阿门。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2 08:57

闹剧而已。
这就比方说,谁要在马路上运输一车菜狗,被他们盯上了,就算是倒了大霉。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2-3-12 11:01

这孙子!
中国是一个孙子制造大国
作者: yumang    时间: 2012-3-12 16:30

中国有楼主这帮人真实悲哀啊,你的观点我都懒得反驳。
作者: feifei24    时间: 2012-3-12 16:48     标题: 回复 1# benfenren1 的帖子

楼主在你的血管上接根管子,想什么时候放血就放血,你干不干?
你又别拿人类跟动物不能相提并论来作为借口,告诉你全世界只有中国活熊取胆是合法的,其他国家都是非法的。
就算你要吃别人的胆,要吃别人的肉,你也要用一种相对仁道一点的方式吧?
作为一个人连一点反省没有就如同行尸走肉。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2 18:04     标题: 回复 5# feifei24 的帖子

法无禁止即合法。
如果制定法律保护动物,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范围。我认为,法律不会明文规定:不许活熊取胆。
如果制定一个泛泛的法律,只要看着不顺眼,就可以禁止,那么这个法律是不是很可怕?

当然,我不是说活熊取胆就合乎道德。我不吃狗肉,但是我坚决支持别人吃狗肉的权利。因为今天禁止吃狗肉,明天就可以禁止吃猪肉......
作者: armstrong001    时间: 2012-3-12 18:32

虐与杀,我想是有区别的。
作者: sunnyy    时间: 2012-3-12 18:41

人们整天喊着保护动物,保护狗狗,但同时又吃着鸡鸭鱼猪牛.......人们整天喊着保护花草,却消费者玫瑰,香烟,吃着大豆花生小麦大米..............
作者: freemanchina    时间: 2012-3-12 18:48

引用:
原帖由 armstrong001 于 2012-3-12 18:32 发表
虐与杀,我想是有区别的。
这这正常人思维。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2 18:55     标题: 回复 7# armstrong001 的帖子

关键是:道德上进行定义,当然是很容易的。但是法律就必须小心了。任何一条法律都是治人的,能不要最好不要。
个人的意见是:人们有权把活熊取胆以及吃狗肉的行为搞臭;但是无权立法禁止,更无权非法禁止。
作者: pig927    时间: 2012-3-12 23:35

虐与杀,是有区别的。
作者: benfenren1    时间: 2012-3-13 02:13     标题: 回复 5# feifei24 的帖子

你要有人道点的方法倒是使出来啊?
你吃鸡的时候是不是想:嘿,反正不是我杀的,吃鸡精的时候是不是在想:反正不是自己虐待让它射的吧。
有些X朝翻墙出来的,苟延残喘着高喊:士可杀不可辱。
作者: benfenren1    时间: 2012-3-13 02:19     标题: 回复 4# yumang 的帖子

中国不会因为俺悲哀,俺给你没关系,你上网还得翻墙,俺要了解你的悲哀却得翻进去。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7:25     标题: 回复 19# sooyie 的帖子

插管子当然不舒服。但是,这跟禁止是两回事。
能区别舒服与不舒服当然很重要,但是能区别人和非人更重要。
法律,哪怕是保护动物的法律,也是治人的。任何治人的东西,能不要的,尽可能不要。这是原则。否则的话,总有一天,法律会治到你头上。
今天可以禁止取熊胆,明天就可以禁止吃狗肉,后天还可以禁止吃猪肉。人家高立法,什么法能一点道理没有?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7:54     标题: 回复 22# 写实 的帖子

民主国家一律禁止,请你拿出法律条文来。记住:法无禁止即许可,而”非法无许可即禁止“。
那篇《全世界只有中国允许活熊取胆》文章的题目,本身就有问题,更何况还没见到任何法律条文。
在吃狗肉争议的时候,也有人提出:民主国家一律禁止。他们大概忘了,韩国也是民主国家。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3-13 17:56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8:01

  德国新思潮运动杂志《Neugeist/Die Weisse Fahne》在当时曾有这样一段文字:“你们知道吗?你们的元首是一个素食者,他不吃肉,因为他对生命一般态度就是如此,他热爱动物。你们知道吗?你们的元首是动物杰出朋友,即使当了国家的总理,他也不会和他生活多年的动物分离。...他强烈反对对动物施行任何酷刑,特别是活体解剖,并且宣布终止这些情况...因此他是动物的救星,将它们从无尽的难以形容的折磨和痛苦中解救出来。”

  比利时法西斯党派“雷克斯运动”(Christus Rex Movement)领袖德盖尔(Leon Degrelle)是希特勒的朋友,在战后他写过回忆录《希特勒之谜》(The Enigma of Hitler),在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他(希特勒)不能忍受吃肉,因为那意味着活生生的动物为此而死。他拒绝兔子或者鳟鱼为他牺牲成为他的食物。在餐桌上,他仅仅准许蛋类,因为母鸡生蛋提供给人们食用,从而没有必要杀死母鸡。”

  在BBC的一个系列节目《纳粹警示录》中,目击者声称,当希特勒看电影(他经常看电影)的时候,如果有残忍对待动物或者动物死亡的场景,即使不是纪录片,是虚假的场景,他也会别过头看别的地方,直至别人提醒他残忍的画面已经结束。这部BBC的纪录片还提到过,德国纳粹当时出台了一个动物权利保护法案,这在当时是独一无二的。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8:12

很多人始终不能明白:道德和”强迫别人接受道德“的微妙区别。
西方人当然不会取熊胆,因为他们并不承认熊胆的疗效和不可替代性。我也不承认。但这是另一回事。而且,如果认为一个东西无效,就可以禁止,这也不合乎法律原则。
等西方人认为必要的时候,他们怎么不干?西方人照样拿哺乳动物做实验。

这里面真正不符合西方惯例的是中医。中医在西方国家根本没有作为医学的资格(中药只能当保健品卖)。你要建议禁止中医(作为医学),那我并不反对。
(禁止中医,不是禁止中医的实体存在,而是否定它作为医学的资格,这只是一个资格认定的法律。)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9:18     标题: 回复 26# 写实 的帖子

熊根本不是濒危动物。
猫狗照样被西方人作动物实验。
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这就是中国幼儿园教育的成果?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19:42     标题: 回复 28# sooyie 的帖子

法律本来就是治人的,这还用说么?
很多人就是想用法律手段来保护熊、治人。而且经常有像写实那样缺乏基本常识的论调,这不是闹剧是什么?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20:10     标题: 回复 32# sooyie 的帖子

活熊取胆就是虐杀?猫狗实验就不是虐杀?法律不是治人的,难道是治熊的?
你尽可以没常识,我拿你没办法。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3-13 20:50     标题: 回复 35# sooyie 的帖子

请你把人跟熊分清楚。任何人类社会的法律原则,都是建立在这种明确区分的基础上的。
如果你喜欢法律禁止,那么法律迟早会禁止到你头上。
作者: benfenren1    时间: 2012-3-14 01:26

有些人喜欢搞人身攻击呕 ,墙内压抑的太久了, 感谢基地这个平台让大家秀一秀
作者: wension    时间: 2012-3-14 03:21

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勾心斗角和猜忌。

搞热了活熊取胆,他们说背后有商业目的。
炒乱了韩寒,他们说被骗了。
方舟子打假,他们说方舟子背后有推手。
...............

他们总是怕被骗,他们只拿到自己想要的。
他们忘了人类社会沟通的基本:交换,你付出别人想要的,别人给予你想要的。这是公平。。。
只要是有目的的交换,就会被骂:“垃圾!”

中国人活得太憋屈了,稍微反抗一下,cctv说:“你们别有用心!”
反抗的人愤怒了!
誓死也要抓出那个“境外反华势力”

这就是可笑的中国人。。。。无论官匪贫富。。
也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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