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李庄:2月9日,终生难忘的日子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德CECI 时间: 2012-2-13 11:40 标题: 李庄:2月9日,终生难忘的日子
两年前的今天,依据“重庆法律”,我的人生,定格在罪犯二字,服刑一年六个月。
之前,一审的坚决抗争,二审的曲线自救,均告失败,宣判现场,我抢过话筒:“认罪是假,斗智是真,你们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悔罪书》是骗你们的,仔细看我的陈述。”这是我在“李庄一季”发出的最后声音。
自被秘密拘捕押解重庆,在囹圄中据理力争、依法辩论、拍案怒斥,直至编写藏头诗,佯装认罪,穷尽了一切可能,均无济于事。其中,藏头诗是我所做的最后一次抗争。在整个案子的司法程序中,我看不到法律,看不到公义,可以说,当时的律师界惊恐万状,万马齐喑。当一切努力付之东流后,我身心疲惫,痛苦不堪。
两年前的2月9日,从期盼到绝望,从无助到愤怒,那是我生命中最灰暗的一天。获刑之后,瞋望铁窗之外,心中生出一团巨大纠结:龚刚模被迫举报可以理解,助手背叛自己,竟然拒不出庭为我做一句证言,他遭遇到了什么?仰天长叹,感慨人生沧桑,世态炎凉!
马晓军最终逃离重庆之后,首次见到我的家人,声泪俱下,长跪不起,将一切委屈、恐怖、愤怒……和盘托出,真相大白。其大义的妻子韩慧娟,还专为此做了实况录像。
忽然想起,专案组负责人在审讯我时所说:“李庄,态度老实点!告诉你!在强大的专政机器面前,任何人都将被碾的粉身碎骨。”,如此法治思维,什么样的冤假错案做不出来呢。
我理解不出庭的马晓军,我理解举报我的龚刚模。但我时常回想并坚信我被带离法庭时,冲观众席的那句呐喊:时间,会让一切暴露在阳光下。
今天的2月9日,却话巴山夜雨时,四面八方,纷至沓来的关心、慰问与支持,使我心头的阴霾渐渐散开,更令我欣慰的是两天前,马晓军勇敢地将真相公布于世,为我艰难的申诉提供了有力支持。
2月9日,既不平凡,又终身难忘。这一天,我失去了太多,失去了548天的人身自由,失去了二十年的律师执照,甚至失去了驾轻就熟的谋生空间。
当365里路走完两圈后,我驻步于2月9日的今天,回首往事,点点滴滴,浸渍心头。还是因为这一天,我得到了比别人更多的关爱,更暖的真情,更宝贵、更有价值的人生财富。我忘不了嘘寒问暖的只言片语,忘不了曾为我挺身而出的挚友同仁,更忘不了那座让我浴火重生的第二故乡——山城!
经历过人生低谷的冰河,对生命有了更深的感悟。也许我的申诉之路,漫长曲折,布满靳棘,但我依然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因为我知道,中国的法治,一定能走出困境!
此时,我忽然想起贺卫方教授写给重庆的一句话:“无论是权倾一时者,还是屈辱偷生者,生命注定是朝向死亡的。”人的一生,不过是在修一个死字,惟愿这一生“不愧於天,不畏於人。”
最后,携手马晓军与我生命中所有结缘的朋友共勉:谨言行之方正,对天而不愧,对地而不昧。
谢谢大家!
李庄 2012.2.9
作者: qfqfwan 时间: 2012-2-13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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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穿衣架 时间: 2012-2-13 13:23
已经没有这个可能鸟。。。。。
作者: wzhx 时间: 2012-2-13 13:30
事实就是事实。
作者: LoneyAlang 时间: 2012-2-13 13:53
吏治社会,法律是一块用来掩饰黑幕交易的遮羞布。在这样的官本位社会里,法律更是老百姓消费不起的奢侈品。这是制度性沉疴,和法律无关。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2-2-13 14:52
总有天晴的时日,我们都在等有爱国心、公义心、责任心、正义感的勇敢而不怕死的军人的行动......
作者: funbrent 时间: 2012-2-13 14:56
在强大的专政机器面前,任何人都将被碾的粉身碎骨。
作者: 鬼涧愁 时间: 2012-2-14 01:16
李庄当时采取策略错误,不过终归是条汉子!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2-2-14 11:50
引用:
中国的法治,一定能走出困境!
已经没有这个可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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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王法,王法……
作者: yec 时间: 2012-2-14 15:48
整个事件中没有一个好人,包括李庄本人也是如此。
作者: dd.dd 时间: 2012-2-14 20:34
李庄也不是他娘的好货,一样坏
作者: zhangzihh0121 时间: 2012-2-14 21:20
李庄也不是他娘的好律师...一样坏.掩饰了黑幕交易...
作者: 笠翁对韵 时间: 2012-2-15 00:05
很多人为李庄叫好,其实不知道人家出场费就是150万起,普通老百姓首先就不会遇上这种案子,其次你也拿不出这钱来。
作者: 鬼涧愁 时间: 2012-2-15 01:14
引用:
原帖由 笠翁对韵 于 2012-2-15 00:05 发表 
很多人为李庄叫好,其实不知道人家出场费就是150万起,普通老百姓首先就不会遇上这种案子,其次你也拿不出这钱来。
呵呵,瞧瞧这逻辑!!!啧啧!!!
李庄是律师,以此谋生,跟演艺明星类似,只要市场认可,出场费再高旁人也无话可说。另外说什么“普通老百姓”, 首先“普通老百姓”并不天然正义,顶着“老百姓”旗号就啥事都正确了?其次遇不上这种案子你就可以自得其乐了?普通老百姓被屈打成黑社会分子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再次,有钱就是坏人啦?你穷就能置身事外了,就不会遇到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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