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原创)我也说下唱红打黑 [打印本页]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1 14:12 标题: (原创)我也说下唱红打黑
唱红。纯属SB行径无疑,但无须过分解读。
说SB很简单,都什么年头了?就算不唱红,政府推动唱别的,无论是基督教的诗篇,还是儒家的诗经,都SB。
至于有人跟着唱,那也无须过分解读。人类都是如此,活着不易,难免饮鸩止渴。就像二战苏军,经常被观察到发动醉醺醺的冲锋;他们不知道喝酒以后会严重降低反应速度,从而更容易被打死吗?没办法啊!当逃兵也是死,不拿酒精壮胆,不是更难受么?
甚至苏联和平时期也是如此,所谓:在周末晚上(周末发薪)找一个清醒的男人,比找一个火星人更难。醉死者、短命者无数。
说起来,唱红的副作用还算小的。当然,看官说了:喝酒就死你一个,唱红如果得势,可就惨了。这个问题,参见下文分解。
打黑。我非西红柿人,但是多年来仔细关注那边的民意反应。我以为,这个问题之所以争议很大,在于参与争议的多数人误会了民意可能有哪些倾向,以为民意只有“支持”“反对”两种,最多再加上“中立”。其实不然。
没人喜欢治安不好,除非他本人就是犯罪分子,你放美国人那里,他也不会说治安不好就好。所以治安变好了,人们当然高兴。“高兴”和“支持”很难分清,但终究不是一回事。
这不是抬杠。眼下,王立军垮台了,薄熙来也悬,重庆人真会出来支持他们吗?我看未必。这就说明了:重庆人其实未必支持他们,至少支持不到什么程度。
这就比方说,一女在网上流传裸照,我们看了养眼,自然高兴;待会儿发现此女因为艳照门而被讨伐,被指为“既当婊子又立牌坊”“自立为道德楷模,白天很傻很天真,晚上很黄很暴力”。我们真有必要出来表示对其支持么?
当然,有人说了:如果是美国人,即便痛恨治安不好,也不能容忍违法打黑。
这话其实没意思。治别人当然好干。美国制度好,所以民众当然可以去治别人(违法打黑的人)。中国没这个制度,你如果跳出来,非但治不了别人,肯定被治,这种事显然没几个人干。
你还别不信。大多数人甚至绝大多数人都是自利的。这还用说么?没办法啊!就连美国人万众推选出来的总统,那也必须得关在笼子里,用制度保障,才能保证他不损人利己;在中国,没有制度保障,却指望大多数人自觉大公无私,这不是共产主义逻辑么?
民主派又怎么样?陈水扁不损人利己,他现在能在监狱里?美国总统又怎么样?克林顿不在工作场所OOXX......
顺便说一句:人类是群体动物,如果条件适当,就会爆发“群体事件”,即便无制度保障,多数人也会自动作一些特定的事。但那不等于说他们平时就会这么干,更不等于说他们打算单独干。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2-11 14:46 编辑 ]
作者: ghccmss 时间: 2012-2-11 15:08
其实很简单,
打黑有人反对,有几种人,一种是警察,因为太辛苦了,私活干的少了,一种是受害者,当然反对,还有一种是是看到了打黑的黑幕和危险性,也反对。
打黑有人赞成,一种是感觉治安好点了,赞成,却不知道只不过是表面现象。一种是从中获得利益了,当然赞成。5毛就不用说了。
所以没谁谁错,屁股决定大脑而已。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12-2-12 13:16
现在薄熙来正发动群众支持他呢,呵呵。
不过中国人民最务实了——谁赢就给谁跪。过两天中央否定薄熙来,脏水尿盆再泼上来,你看还有谁支持他?膝盖脊梁全被打断的民族,就是这样了。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2-2-12 14:00
知道美国人为什么不能容忍违法打黑不?因为他们知道违法打黑是比黑社会更邪恶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比黑社会更糟糕。重庆45亿元的民营老板被打成黑社会,资产哪去了?不知道!吴英28亿的固定资产因为区区7亿的“非法集资”准备枪毙,价值5000W的酒店200W就被拍卖,至于谁买的?不知道!黑社会有这本事?
作者: AKQJ 时间: 2012-2-12 14:03
听过,看过,走过。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5:20 标题: 回复 5# bluefull22 的帖子
美国人照样跟中共做买卖。
违法打黑后果当然不好,但是那又怎么样?谁愿意往枪尖上撞?老百姓要有那个本事,早把黑社会灭掉了,用得着他打黑么?
更何况那些民营企业老板真的干干净净?真干净,不是见鬼了么?狗咬狗而已。
狗咬狗,总比狗们共建喝血社会,一起喝老百姓的血好。
说白了,中国目前肯定是没法律。
无外乎是两种模式:
官方和黑社会相互勾结,一起搞和谐社会;或者官方和黑社会互咬。
要说官方独大可怕,那官方早独大了,黑社会如果不跟官方互咬,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制衡作用。反而互咬起来,还有点乐子瞧。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2-12 15:26 编辑 ]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2-2-12 15:34 标题: 回复 7# nkpoper 的帖子
你的思想档次还停留在60年前农民的水平
你拥护打土豪分田地的运动,你就是拥护随时收走你的田地的权力。
你拥护他们打民营企业家的运动就是拥护它们随意收走你财产的权力。民营企业家们干不干净要走司法程序的,没有法制的结果是什么想必也不用我多说。关于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这个基本的法制常识没必要在这里展开了吧,如果你连这个基本常识都不懂我们还讨论个啥?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5:36
黑社会也好,做大了的民营企业家也好,没本质区别,都是依附于共产党而存在的。
这就如同刘少奇和毛泽东的关系一样。
等刘少奇被打了,他才知道世界上有“宪法”两个字。管屁用啊!如果不打,他还不是要一辈子助纣为虐?
打死是有点冤,但是不打也没用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5:37 标题: 回复 8# bluefull22 的帖子
他们跟共产党是一伙的。你当他们会拿你当人看?把这些玩意儿打了,他们也许还能明白:程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知道共产党不是东西。
不把他们打了,他们还不可着劲儿帮共产党喝血?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5:42
如果是打黑破坏了程序正义,那我们当然要反对。
但实际上,不打黑,照样没有程序正义。黑社会在官方庇护下横行,有个屁程序正义啊!
所以,问题就只剩下:狗咬狗好,还是狗联合起来,一起咬人好?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2-2-12 16:01
我们无法阻止它们破坏程序正义,我们无法阻止它们破坏法律(哪怕是兲朝这点可怜的法律)不代表我们应该认同它们的做法。拥护打土豪的结果就是连农民自己都被公有了。它们抓犹太人时候,因为你不是犹太人所以你不说话,它们抓民营企业家的时候,因为你不是有钱人,所以你不说话,很可能是有一天你也可能被莫名其妙的因为某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被莫名其妙的打成某个莫名其妙的罪名,那时候将不再有人替你说话。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6:22 标题: 回复 12# bluefull22 的帖子
我们不认同他们的做法,不等于说我们要替某些人说话。黑社会才不是犹太人,当今的黑社会是共产党扶植起来的。
中国本来就没有法律,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共产党打黑社会的时候,比共产党扶植黑社会的时候,更不讲法律。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2-2-12 16:33 标题: 回复 13# nkpoper 的帖子
你确认它们打的都是黑社会?你确认它们打的都是自己扶植起来的打手?你确认它们打的民营企业家都是黑社会?你倒说说看你怎么确认的。如果有些人是无辜的,怎么办?如果它们借这个名义消灭那些它们看不顺眼的维权人士怎么办?如果它们借着这个名义抢夺民营企业家的财产,谋财害命怎么办?你还在旁边叫好么?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6:42 标题: 回复 14# bluefull22 的帖子
呵呵。
不打黑社会,他们利用黑社会打维权人员,又怎么办?这不是很常见的事么?
他们那里本来就没法律,又何谈打击黑社会破坏法律?
作者: lxy69 时间: 2012-2-12 16:49
楼主文章主观意识强,缺乏逻辑性。应取消加精!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2-2-12 17:11 标题: 回复 15# nkpoper 的帖子
区别在于违法打黑是社会的倒退而不是进步,所以我们应该反对而不是叫好。该说的都说了,你明不明白都无所谓,收工出去陪MM吃饭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17:16 标题: 回复 17# bluefull22 的帖子
违法打黑,和违法培育黑社会,哪个是退步?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21:16
引用:
原帖由 sooyie 于 2012-2-12 19:08 发表 
即便是违法培育黑社会也不是台面上的事情
而违法打黑这是使用公权力堂而皇之的事情
你这样进行类比真是无语!
怎么叫上不了台面呢?那些黑社会人物,贪污腐败当黑社会保护伞的警官,哪个不是台面上的人物?
人家培育黑社会,当然不会说自己违法,但是违法就是违法;同理,人家打黑,也会说自己是依法。这有什么区别呢?
至于黑社会在中共保护下进行的种种恶行,倒有可能不许报道,但这样能算比报道打黑进步?不许报道,不让事件上台面,算进步?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2-12 21:19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22:21 标题: 回复 21# sooyie 的帖子
打黑没错,有错的是违法打黑吧?共产党打黑,也不会承认自己违法,照样要立牌坊,来法律来掩饰。共产党还没抛弃法庭,直接枪毙吧?
这跟共产党违法养黑,却不承认养黑,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22:39
引用:
原帖由 sooyie 于 2012-2-12 22:36 发表 
宣判的犯人还要带一个白围巾大概是共产党法庭的特色吧!
共产党的特色可多了。不许你说话,何止在法庭?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2 22:50 标题: 回复 27# sooyie 的帖子
打黑是明抢,养黑是暗抢,这个话有道理。
但是如果你想说:明抢比暗抢更可怕,就不一定了。
如果我们说:某国搞世界霸权,这个是明抢;某国国内搞和谐社会,这个是暗抢。哪个更坏?恐怕很难说一定是前者吧?
毕竟这只是个比方。跟作为抢劫的明暗,还是不一样的。推之于日常生活的明抢暗抢,大家心目中的暗抢,恐怕跟偷窃差不多。偷窃当然不像抢劫那么恶劣。
但是,共产党做事,都是抢劫。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3 16:10
在阴暗的角落里通奸,和公然和二奶坐在主席台上介绍通奸的经验,区别实在是太大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3 16:56 标题: 回复 30# 黄河水 的帖子
你这个话当然有道理,但是跟打黑无关啊!
共产党轰轰烈烈打黑没错,错在违法;共产党轰轰烈烈搞经济建设也没错,错在实际上也是在违法养黑。
违法的东西,都没上台面;轰轰烈烈的东西,如果不考虑其法律细节,都谈不上错。
要说共产党打黑的经验不对,那共产党搞经济建设的经验,又岂是对的?所谓“低人权优势”,虽然这个词不出现在共产党自己总结的治国经验里,但实际上他们的经验,主要不就是这个么?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3 17:16
打黑和养黑,其区别实际上就类似于文革和大饥荒。
知识界对文革的反思甚多,对大饥荒的文章却少。这当然有各种原因,例如,否定文革容易,它不涉及官方的合法性;否定大饥荒就难了,更容易被禁止。但是,跟知识分子主要在文革中倒霉,也是有关的。
黑社会和大饥荒一样,它也是认人的,有头有脸的人,往往不会太倒霉,倒霉的都是草民;打黑和文革就不同了,它先从上面整起,草民虽然也不能幸免,但终究不是单独倒霉。
哪个是更大的人道灾难,却不一定。我们固然不能因为文革整了一些坏蛋,就认定文革是好的,但又岂能说文革一定比大饥荒更坏?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2-13 17:18 编辑 ]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3 17:17
共产党就是在轰轰烈烈的违法打黑啊,呵呵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3 17:20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2-13 17:17 发表 
共产党就是在轰轰烈烈的违法打黑啊,呵呵
共产党还在轰轰烈烈地违法搞经济建设呢!那些有头有脸的企业家、官员们,有几个不吹嘘自己的成绩?有几个成绩是干净的?有几个不涉黑?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3 22:04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3 17:20 发表 
共产党还在轰轰烈烈地违法搞经济建设呢!那些有头有脸的企业家、官员们,有几个不吹嘘自己的成绩?有几个成绩是干净的?有几个不涉黑?
呵呵,接着你可以说,共产党执政就是违法的,你就是把事情搞得云里雾里,越来越抽象,那么你的意思是别人统统闭嘴喽,没什么可以指责的喽,共产党嘛,就是坏,违法打黑,没啥可说的,洗洗睡了。
作者: xihang199612 时间: 2012-2-13 22:23
打黑是明抢
养黑是暗抢
这就是区别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3 23:23 标题: 回复 36# xihang199612 的帖子
你以为养黑是暗抢吗?黑社会明目张胆在马路上打杀你,公检法人员,就算站在跟前,也视而不见,这也是暗抢?只要不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是不是无论怎么死了,都算暗死,根本不可能见到天日,所以不可能明死?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2-2-13 23:27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3 23:26 标题: 回复 35# 黄河水 的帖子
我们当然不能把共产党政府跟民主政府相提并论。
西方政府违法打黑,那是政府破坏法律的体现,当然不可接受;中国根本就没法律,怎么破坏?
举个最极端的例子:邓小平就是靠武装政变上台的,你是不是也打算谴责他违反宪政原则?中国有宪政原则可违反吗?
作者: Evo 时间: 2012-2-14 00:23 标题: 中国根本就没法律,怎么破坏?
无题?无解?无破坏。。。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08:31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3 23:26 发表 
我们当然不能把共产党政府跟民主政府相提并论。
西方政府违法打黑,那是政府破坏法律的体现,当然不可接受;中国根本就没法律,怎么破坏?
举个最极端的例子:邓小平就是靠武装政变上台的,你是不是也打算谴责他违 ...
你说中国没有法律中国就没有法律了?
有没有是一回事,法律如何是另外一回事,是否违法又是一回事,一码归一码,你就是喜欢混为一谈,然后溜之大吉。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1:28 标题: 回复 40# 黄河水 的帖子
你觉得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那只能是你自己的意见。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2:48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4 11:28 发表 
你觉得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那只能是你自己的意见。
那是你觉得,不是我觉得,呵呵,那是你自己在自说自话,你继续。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2:52
希望你讨论问题,谈到我的观点的时候,直接引用原话,不要用“你觉得”这种不靠谱的说法来树立草靶子意淫一番,很无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2:56 标题: 回复 43# 黄河水 的帖子
我问你话,就叫自说自话?
你觉得黑社会横行的地方,就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
你倒是回答啊。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2:59
【没人喜欢治安不好,除非他本人就是犯罪分子,你放美国人那里,他也不会说治安不好就好。所以治安变好了,人们当然高兴。】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重庆经过唱红打黑,治安变好了,人民高兴了了?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1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4 12:56 发表 
我问你话,就叫自说自话?
你觉得黑社会横行的地方,就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
你倒是回答啊。
我回答了啊,你不明白?
【那是你觉得,不是我觉得,呵呵,那是你自己在自说自话,你继续。】
这个不是回答?是什么?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2
回答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听不懂?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4
你说你是不是很无聊?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5
你是不是在找茬?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5
要不然,你给俺写个回答。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6
给个标准答案。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7
给一个nk式的标准牛逼答案。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8
让俺也开开眼。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9
不是你在自说自话,难道是在自说我话?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09
牛逼如你,的确牛逼。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10
俺说了这么多,你的标准牛逼答案也应该新鲜出炉了吧?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11
很期待ing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3:12
你就是喜欢琢磨,瞎逼琢磨。等不及了,休息!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3:16 标题: 回复 49# 黄河水 的帖子
找茬儿的人是你。你既然不觉得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那打黑也就谈不上破坏法律了。也就是说,中国本来就没法律。OK?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3:20
我的意见很清楚:打黑确实是不讲法律的体现,但是不打黑的地方照样也不讲法律,那就谈不上打黑破坏法律。
正如兵变这种事,放到民主国家,那肯定是破坏宪政原则;但是邓小平兵变,那就不是破坏宪政原则,因为中国根本就没宪政原则,没处破坏去。
我哪句话说错了,如果不是找茬儿的,请你正面回答。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3:31
再举个例子,某些人天天替恐怖组织说话,结果却被恐怖组织给宰了,这叫什么?
这不叫恐怖组织无视法律,这叫报应。
因为恐怖组织什么时候也不把法律当回事,宰了这这帮人也好,不宰这帮人也好,其性质都是一样的。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26
【你觉得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那只能是你自己的意见。】
【那是你觉得,不是我觉得,呵呵,那是你自己在自说自话,你继续。希望你讨论问题,谈到我的观点的时候,直接引用原话,不要用“你觉得”这种不靠谱的说法来树立草靶子意淫一番,很无聊。回答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听不懂?】
【找茬儿的人是你。你既然不觉得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地方更有法律,那打黑也就谈不上破坏法律了。也就是说,中国本来就没法律。OK?】
【找茬儿的人还是你。依然是你觉得,不是我觉得,呵呵,那是你自己在自说自话,你继续。希望你讨论问题,谈到我的观点的时候,直接引用原话,不要用“你觉得”这种不靠谱的说法来树立草靶子意淫一番,很无聊。回答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听不懂?】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5:28 标题: 回复 62# 黄河水 的帖子
我问你问题,你说我自说自话,到底是谁找茬儿?
60楼,61楼我哪说错了?如果没有,那就OK吧。我的主要意见就是那些,枝节问题不想较真。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30
你觉得..
你既然不觉得..
我他妈的觉得,不觉得,怎么都在你的脑子里面?你不会引用俺的原话?非要你觉得就是俺觉得,你不觉得就是俺不觉得?
如果你的脑子里进水了,你就觉得俺的脑子里也是水?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32
引用原话这是底线,懂不懂?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37
【没人喜欢治安不好,除非他本人就是犯罪分子,你放美国人那里,他也不会说治安不好就好。所以治安变好了,人们当然高兴。】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重庆经过唱红打黑,治安变好了,人民高兴了了?
你还没有回答俺的问题呢,就想溜?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5:44 标题: 回复 65# 黄河水 的帖子
我引用你的话,给改了?
还是说,只要我问问题,就得引用原话,不许自己设计提问?有这个道理吗?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5:46 标题: 回复 66# 黄河水 的帖子
我说的就是:人民看到治安好转,就会高兴。
你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不是那个意思。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48
很好,那么你觉得重庆打黑,治安是否好转,人民是否高兴呢?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5:55
根据我对重庆那边的人的了解,治安确实好转,人们当然高兴。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5:57
【根据我对重庆那边的人的了解,治安确实好转,人们当然高兴。】
所以,根据你的了解,你确认重庆的治安确实好转,人民确实高兴?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5:59
根据我了解,就是如此。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6:03
好,OK,那么你认为治安好转的标准是什么,有几条?人民高兴的事实依据是什么,民意测验?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6:07 标题: 回复 73# 黄河水 的帖子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根据我了解,就是如此。
人家跟我说:那边治安好转。民意测验,怎么可能?搞这种民意测验,还不被抓起来?
你还不承认你是找茬儿么?我要是给个治安好转标准,哪怕无懈可击,里面必定涉及其它概念,你大可以就那些其它概念,再让我给个标准予以确定,无限找下去,找到一个错的地方为止。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16:21
据你了解,你究竟了解了些什么,不可告人?
治安好转,你就连个起码的标准也不能够说?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18:49 标题: 回复 75# 黄河水 的帖子
本来治安好转就没多大争议,你非要要标准。
如果我给了你标准,标准里肯定还涉及别的标准,按同样逻辑,自然应该继续回答,有完么?
作者: 灯草和尚 时间: 2012-2-14 19:08
黑不黑的,反正狗插裆就是要把每一个中国人都拉下水,让每个中国人都处于犯罪状态,这样,一旦你不听话,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干掉你!
红不红的,反正那个年代的人也不会唱别的歌,声嘶力竭场面恢宏又能说明什么,只不过是那一辈人集体怀念逝去的青春岁月YY而已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4 20:46
俺的看法,中国是有法律的,虽然不是一个好的法律,但是比没有法律要好,重庆打黑连这样的法律也肆意践踏,是典型的黑吃黑,只会导致越来越黑,不会给人民带来任何好处。
结论:重庆的唱红打黑是开倒车,薄熙来是四人帮的继承者。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4 22:37 标题: 回复 78# 黄河水 的帖子
中国的法律,如果说有,那就是钱权勾结,鱼肉百姓。没钱没势的人,是没人权的;有钱有势的人,才有人权。
重庆打黑,把一部分有钱人给打了。所以,在某些人看来,就不可容忍了。仅此而已。
试问:在中国,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难道比重庆更有法律吗?让那些跟共匪勾结的黑帮豁免于打击,除了更加方便他们和共匪一起鱼肉百姓,还能有什么更好的结果呢?
作者: Evo 时间: 2012-2-15 10:48 标题: 法律的立场
兲朝如果非得说真有所谓的法律,那这个法律是有立场的法律,人所处的立场所不同,法律与法律的执行则不同。
如果都站在各自的立场看法律,那各自观点姑且说都是成立的吧。
问题是“能随着立场而改变的法律”还可以称为 法律 吗??
[ 本帖最后由 Evo 于 2012-2-15 11:32 编辑 ]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1:58
引用:
原帖由 nkpoper 于 2012-2-14 22:37 发表 
中国的法律,如果说有,那就是钱权勾结,鱼肉百姓。没钱没势的人,是没人权的;有钱有势的人,才有人权。
重庆打黑,把一部分有钱人给打了。所以,在某些人看来,就不可容忍了。仅此而已。
试问:在中国,那些黑社 ...
从原始社会到民主社会,从没有法律到有法律,就是进步,法律本身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有法律当然比没有法律好,乌坎村民就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面争取自己的权力,难道非要等到有了好的法律才能依法办事?法律的好坏就看解释权在谁的手里,中国的法律上明明白白的就有言论自由等等条款,在现有的法律下面,同样可以挣得话语权,争取自己的利益,难道因为钱权勾结,就束手待毙?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00
在现有法律情况下争取人权的例子还不够多吗?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05
修改恶法,不是推倒重来,改革是常态,必须在肯定现有法律合理部分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民主改革,不要总是企图一步到位,毕其功于一役,永远没有到位的时候,所以,法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制度也一样,突然一天制度和法律都一步登天了,那个是幻想。改革是渐进,法律也是渐进,没有神马一锤子的买卖,那个是乌托邦。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07
因为钱权勾结,就彻底抛弃现有的法律?那你不就是在鼓吹回到原始社会?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11
认认真真的看看中国现有的法律,有很多合理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鲜血换来的东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共产党自己心甘情愿的给你的,老毛就是连这样的法律也无视,为什么,就是因为法律是对共产党的束缚,难道你打算连这样的法律也给扔到垃圾箱?你是不是在忽悠呢?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11 标题: 回复 84# 黄河水 的帖子
因为现在的法律,并不能保护钱权勾结的受害者。所以,就算它连钱权勾结的受益者也保护不了,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12
有法律比没有法律好,这样浅显的道理你不知道?可见你具有的知识都是些神马知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14 标题: 回复 85# 黄河水 的帖子
合理的东西,如果不能执行,也没用。共产党既然可以纵容黑社会横行不法。那么民众受黑社会和共党的迫害,和黑社会本身受害,性质都是一样的。无须厚此薄彼。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民生活在重庆,比生活在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更容易受到非法的迫害,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15
法律是把双刃剑,就看抓在谁的手里,共产党可以用,人民也可以用,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15
那些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2-15 12:12 发表 
有法律比没有法律好,这样浅显的道理你不知道?可见你具有的知识都是些神马知识。
又来了。那我再问你:你认为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重庆,更有法律?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15
你不要东拉西扯,俺就是问你,法律是不是有比没有强?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16
神马叫做更有法律?什么概念?给俺解释一下。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17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2-15 12:15 发表 
法律是把双刃剑,就看抓在谁的手里,共产党可以用,人民也可以用,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
问题是:无论打黑,还是不打黑,都是共产党在用法律,而且是以亵渎的方式来用。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18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2-15 12:16 发表 
神马叫做更有法律?什么概念?给俺解释一下。
又来了,你讲的有法律比没法律好,反问我什么叫有法律?问题是专门给我设的?就像法律是专门为有权人服务的?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0
共产党可以用,人民也可以用,你现在连法律本身都否定,人民怎么办?去拼命?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1
【那我再问你:你认为那些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比打黑的重庆,更有法律?】
你说的吧?俺就是问你,什么叫做更有法律,俺不懂!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21
好吧,我以抬杠为目的,我换一个问法:
有什么迹象表明,人民在打黑的重庆,比在黑社会横行的地方,更容易受到非法对待?
(非法对待包括:被政府迫害,或者被政府纵容的黑社会非法对待)
如果无此迹象,就不能说打黑的地方比不打黑的地方更坏。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22
引用:
原帖由 黄河水 于 2012-2-15 12:20 发表 
共产党可以用,人民也可以用,你现在连法律本身都否定,人民怎么办?去拼命?
要否定的不是法律,而是共产党的执法能力。共产党从来都不尊重法律,无论是否打黑。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4
共产党就是打黑,把国民党给打掉了,黑吃黑,结果更黑。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5
薄熙来打黑,黑吃黑,把民企打掉了,重庆只能更糟糕。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6
就像共产党无法无天打土豪劣绅,结果更加恶劣。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7
现在不乱了吧?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7
现在你明白了吧,你就是在为薄熙来打黑辩护,为黑吃黑辩护。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8
你为薄熙来辩护,实质上就是在为共产党辩护,因为他们就是以打黑的名义起家的。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29
你云天雾罩的扯东拉西,偷换概念,就是在为薄熙来,为共产党打掩护,明白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2-15 12:30
现在的黑社会,都是共产党的外围组织。真正的黑社会、帮会组织,青帮、洪门、一贯道,包括国民党在内(国民党有明显的帮会背景),数不胜数。现在可有一个存在?
共产党把正经的黑社会都打尽了,你反而替他叫冤?
墨索里尼打黑,那是破坏法律;共产党打黑,哪儿有什么法律可破坏?
这就如同墨索里尼兵变,是破坏宪政;邓小平兵变,哪有什么宪政可破坏?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33
你想表达的就是薄熙来打黑,社会治安好转,人民高兴,尽管他践踏法律,也没有关系,法律本来就是个屁,这个就是你精心设计的邪恶思想。
作者: 黄河水 时间: 2012-2-15 12:34
现在你继续,俺看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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