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港媒:重奖毙匪警察 鼓励杀良冒功
[打印本页]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2-2-5 11:55
标题:
港媒:重奖毙匪警察 鼓励杀良冒功
2012-02-05
广东徐闻警方因击毙一名持枪劫匪,受到当局和商会团体四十万元的重奖。为民除害保平安,本来就是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何有重金奖励之理?当今神州世风日下,警方破案与金钱挂钩,势必助长「不给钱不破案」的歪风,甚至有鼓励杀良冒功之虞。
二月三日凌晨,徐闻公安警察在追捕一个持枪抢劫集团时,开枪击毙一名拒捕疑犯,次日,徐闻县委书记、县长到县公安局慰问,送上二十万元表彰奖励参与破案的警员,与此同时,徐闻商会倡导个体户捐款二十万元,也已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破大案,警员毙劫匪,表彰记功无可厚非,问题是与金钱挂钩,奖励就完全变味了。公安身为政府机关,警员又由纳税人供养,侦破案件、追捕疑犯包括击毙劫匪,这都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就像教师上课、厨师做饭一样,天经地义,不足为奇,政府凭什么可以动用公帑,奖励破案警员?而且击毙一个劫匪要奖四十万元,各地重案大案不计其数,衙门奖励得过来吗?
报案看人办案看钱
答案很简单,眼下大陆公安办案「金钱挂帅」,不给钱不办案,给小钱办小案,给大钱办大案,已成为公安「潜规则」。用老百姓的话来说,报案也要看颜色,权贵报案二话不说,穷人报案爱理不理,背后都是「钱」作祟。再说,办大案才有重奖,谁会用心办小案?老百姓日常遭遇最多的是中小案件,小案不破,何来安居乐业?
荒唐的是,徐闻当局还通过商会,动员当地个体商贩「自愿」向公安捐款,上演了一幕滥用公权力变相私征的丑剧。事实上,势单力薄的个体商贩巴结公安都来不及,谁还敢说个「不」字,「短短几小时」就捐到二十万元。可悲的是,公安办案要收捐,有如黑社会勒索保护费,难怪有人说黑白两道,官匪一家。
重奖毙匪警员,让人想起「杀良冒功」的旧事,古时军人以杀敌多寡记功领赏,导致不少军人滥杀百姓,用良民头颅向朝廷邀功请赏。当今神州权贵当道,贪腐横行,「公安局长是俺爹﹐杀人放火都不怕」,当局不去整治公安司法,反而重奖警员,这不是在鼓励「杀良冒功」吗?
其实,这一担心不无根据,十年前,福州两名商人发生经济纠纷,其中一人通过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设局诱骗对手,乱枪扫射将其击毙,据说开枪的理由也是「拒捕」。
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2-2-5 19:16
"为民除害保平安,本来就是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何有重金奖励之理?当今神州世风日下,警方破案与金钱挂钩,势必助长「不给钱不破案」的歪风,甚至有鼓励杀良冒功之虞。"----------说得好!妈的,这是个鸡巴民族
作者:
穿衣架
时间:
2012-2-5 19:20
中国古代历朝历代要灭亡之时,官府都是默许底下的官兵杀良冒功的,比如明朝末年的总兵左良玉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现在官府也这么做,说明了什么?
作者:
南方狼
时间:
2012-2-6 00:38
为民除害保平安,本来就是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何有重金奖励之理?当今神州世风日下
作者:
sprfly
时间:
2012-2-6 00:46
其实已经这样了
作者:
woaihe
时间:
2012-2-6 04:11
文中唯一举的实例王振忠一案
恰恰不是杀良冒功
这个案子很出名
现在网上肯定看得到视频,
作者:
谢勇森
时间:
2012-2-6 07:46
杀良冒功,令人毛骨悚然。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