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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悲惨:屡遭强奸的杀人犯 1995年被处决现场 (慎入) [打印本页]

作者: foxnews    时间: 2012-2-4 08:35     标题: 悲惨:屡遭强奸的杀人犯 1995年被处决现场 (慎入)

故意杀人犯陆金凤,女,20岁,小学文化程度,1975年出生在山西省运城市土怀乡陆各庄。1995年在陕西咸阳被处决。

陆金凤出生不久,其父亲和祖父在两次事故中相继去世,因而被家人和村民认定是“灾星”,数度险些被家人活埋。后被其母拼死救下,但童年饱受歧视和虐待。1988年,她母亲也因病去世,悲愤的继父和舅舅用棍子把她打出家门,村里也无人敢收留她。这一年她13岁。

陆金凤随后不得不踏上了流浪和乞讨的道路。1989年,陆金凤在运城郊外一座餐饮店外的垃圾堆中捡食剩饭时被饭店保安放狗咬伤,因流血过多昏倒路旁。饭店经理马某见她有几分姿色,便将她抬回救治,后以暴力手段威逼其从事卖淫活动。1991年陆金凤被警方抓获,处以劳动教养一年,1992年刑满释放,被遣返回原籍监管。

  因为怕“灾星”再带来灾祸,乡人鼓动其继父赶快将陆金凤嫁出。恰逢其继父有一远亲李某某住在庆阳县西岭村,从小患有残疾,贫困无妻,父亲便收了李家一千元彩礼钱,派人将陆金凤强行押送到西岭给李某某。李家一贫如洗,李某某常年瘫痪在床,衣食不能自理,家务事都靠老母照料,但是人性格老实内向,认命的陆金凤决定安心服侍李某某生活。

但好景不长,陆金凤被同村恶霸胡某以两千元价格强占。胡某生性暴疟,酗酒成性,每次醉后必对陆金凤毒打施暴。1992年到1993年,陆金凤因不堪胡某的凌辱和虐待,多次寻找机会逃跑,但每次都被抓回毒打。胡某制作一副5公斤铁镣长期将陆金凤锁在家中。1994年初陆金凤再次设法逃跑,被胡某带人追赶几公里抓回后打断右腿,从此被用铁锁禁锢在床上。

几周后胡某外出经商,走前托付其表弟唐某、关某看押陆金凤。两人却趁机对陆金凤多次强奸,导致其怀孕。唐某新近丧偶,又因为孩子可能是自己的,便许诺陆金凤将支付胡某一笔补偿费以换取她的自由,并娶她为妻,使陆金凤心生一线希望。

1994年底陆金凤在唐家生下一名男婴。1995年春节胡某回乡过节,唐某心中害怕,仍将陆金凤和孩子送回,并咬定孩子和他无关。胡某暴怒,将陆金凤剥光衣服反绑双手吊在树上狠抽,并用刀猛戳她的大腿和下身拷问“奸夫”,将其折磨得死去活来。当晚唐某、关某怕出人命,前来劝解,却被盛怒下的胡某持刀追砍,导致二人死亡。次日黎明,喝得大醉的胡某将被冻得奄奄一息的陆金凤解下,拖进屋中再次毒打至昏迷,随后自己也睡去。


陆金凤苏醒后,浑身血肉模煳,疼痛难忍,却发现儿子已经以被狠心的胡某掐死了,心怀绝望,失去理智,遂使尽浑身力气,取镰刀向熟睡中的胡某猛砍,致其死亡,并放火烧屋。火起,村民赶来救火,发现了浑身是血的陆金凤持刀呆坐于地,而唐某、关某和胡某都被砍死。众人大惊,愤怒的群众将陆金凤捆绑殴打,并将其扭送公安部门。


此案被列为庆阳县1995年特大案件,1995年3月陆金凤被批准逮捕。经审讯,陆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庆阳县法院认为陆犯虽然遭遇悲惨,其情可叹,但她是劳改释放人员,尚在监管期,且杀人事实清楚,法律无情,又逢特殊时期,所有罪行加重处理,应当判处死刑。陆犯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1995年12月24日陆金凤被押往咸阳,在公判大会上终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当天下午,陆金凤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年轻而悲惨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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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12-2-4 09:29

真是悲惨。虽言死相难堪,不过到是迅速解脱,起码,免受未死器官即被摘除之苦。
作者: 無恥下流    时间: 2012-2-4 09:39

打死後必須馬上摘除器官,這樣才新鮮。
甚至出現過沒死透就摘除器官的,疼醒了嚇了摘除人員一大跳。
作者: kae1117    时间: 2012-2-4 09:48

下辈子投个好人家!
作者: shihong    时间: 2012-2-4 10:38

命苦啊,生在中国!忍够了!
作者: ttjz01    时间: 2012-2-4 12:38

万恶的共匪世道
作者: 东山再起    时间: 2012-2-4 12:47

解脱了也很好!省的遭罪了!
作者: 不沉默    时间: 2012-2-4 12:59

死对她来说是解脱啊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12-2-4 13:11

看她被毙的时候 没有一点悲伤 面带微笑 她认为这是解脱吗
作者: figotang    时间: 2012-2-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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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精彩世界2008    时间: 2012-2-4 13:22

可悲的天朝呀!亲人抛弃,专政机器再把他枪毙!她来到这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得到了啥?
作者: a981234    时间: 2012-2-4 13:31

在法律的幌子下制造恐怖。
作者: 無恥下流    时间: 2012-2-4 13:51

我還記得念小學時,當時看死刑犯遊街,十來個凡人被綁著,背後插著標牌“XX犯某某某”,認識其中一個,罪名是強姦。其實是強姦未遂。強姦未遂啊,當時就給判的死刑。
後來聽說吃了上路飯的都說不出話來了,說是裡面放了藥,怕到時亂喊。他沒吃,當時也沒喊,在車上低著頭,面如土色。嚇的,估計是。
遊街時他的媽媽當時就站在我們旁邊,到現在我還記得那場面。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2-2-4 14:01

愚蠢的中国人最善于颠倒黑白 满嘴谎言
作者: aiyinsiboyuan    时间: 2012-2-4 14:12

又是叫人难受的帖子
作者: dgd78    时间: 2012-2-4 14:33

命苦啊,生在中国!忍够了!
作者: lfy126    时间: 2012-2-4 14:40

算是解脱了吧……
作者: qiuqian    时间: 2012-2-4 14:42

那时候的公安和今天的公安差不多~都是一样的狗奴才啊
作者: jpxwz    时间: 2012-2-4 14:42

悲哀啊,恶人为什么得不到恶报呢,
作者: king5197487    时间: 2012-2-4 15:04

连续击发,将半个脑袋都打没了
作者: whn007    时间: 2012-2-4 16:36


作者: mikehere    时间: 2012-2-4 17:05

可怜的女人~愚昧的家人
作者: 穿衣架    时间: 2012-2-4 18:25

大家注意看最后一张图片没有?
那些武警狗腿子开枪打的都是脑袋,但是为什么被打死那两个人的胸前和腰间的衣服上都有大片的血迹?这是不是狗插裆活摘人体器官的证据?
作者: 5820954    时间: 2012-2-4 18:52

活摘人体器官??????
作者: 5820954    时间: 2012-2-4 18:53

活摘人体器官??????
作者: 790214    时间: 2012-2-4 19:05

女人,不管犯多大犯,也不应适用死刑.图中是八十年代的.
作者: KUANGSHA3217    时间: 2012-2-4 20:36

确实悲哀 悲哀的一生,
作者: antonio_zhang    时间: 2012-2-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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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用户名    时间: 2012-2-4 21: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aishangwanger    时间: 2012-2-4 21:31

悲凉————————
作者: 877abc689622    时间: 2012-2-4 21:51

叫人难受的帖子
作者: 杀手书生    时间: 2012-2-4 21:59

那个时候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有什么办法!现在改多了。
作者: 红色狙击手    时间: 2012-2-4 22:03

生在中国真是悲哀呀
作者: 88414    时间: 2012-2-4 23:55

打倒中国共产党!!!
作者: xlsz    时间: 2012-2-4 23:57     标题: 悲哀呀

其实按照法律来说应该属于激情杀人,不该判死刑的。其实这里面也反应了国人的劣根性,人越受苦越容易被人欺。不过对于她也可能是一种解脱。唉!!!!!!!!!!!!!!!!!!!!!!
作者: xzzxzbq123    时间: 2012-2-5 00:40     标题: 解脱

最终的她 得到了解脱  中国法律的不健全  导致了很多原本善良的人 遭遇本不属于她的罪  希望中国的发展  能够提高法律的健全  可怜的孩子
作者: sd1989    时间: 2012-2-5 06:44

唉!长歌当哭!
作者: 借你消愁    时间: 2012-2-5 08:32

这就是法律。
让那些张嘴闭嘴“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人继续SB去吧。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12-2-5 08:43

她来到这世上到底是为了什么?她得到了啥?
作者: 骡行天下    时间: 2012-2-5 0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d524    时间: 2012-2-5 10:31

下辈子美利坚
作者: msrr    时间: 2012-2-5 10:55

那时候的公安和今天的公安差不多~都是一样的狗奴才啊
作者: clock1978    时间: 2012-2-5 13:32

一路走好!下辈子别做中国人了。
作者: dgym    时间: 2012-2-5 14:02

那时候的公安和今天的公安差不多~都是一样的,黑啊。。。。。。。。。。。。。。。。
作者: 永不永不孤单    时间: 2012-2-5 14:06

这些图片在电驴都看过,但是不知道其中的故事,今天算是知道了,哎
作者: 独步天崖tutu    时间: 2012-2-5 14:45

生不如死 ,死后解脱!
作者: 谢勇森    时间: 2012-2-5 15:53

可怜的底层中国人。
作者: 黄石公    时间: 2012-2-5 16:12

可怜的女人~愚昧的家人
作者: tiantanglangzi    时间: 2012-2-5 18:32

这世道也太无情了。
作者: QINGFENGJIAN    时间: 2012-2-5 20:00

我佛慈悲,南无阿弥陀佛!
作者: dawei963    时间: 2012-2-5 22:19

不该死的人死了!太悲哀了!什么法制!
作者: rhhgmj    时间: 2012-2-6 00:03     标题: 一派胡言!

一派胡言!有种离开中国!去做日本人!
作者: youzou33    时间: 2012-2-6 02:08

可怜、可悲。
作者: cnfmcel    时间: 2012-2-6 07:44

可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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