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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家庭破碎了,悲剧不应该再继续:一位杀人者父亲的尊严之战 [打印本页]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1-12-31 14:06     标题: 一个家庭破碎了,悲剧不应该再继续:一位杀人者父亲的尊严之战

12月28日,深冬,大寒。

  西安市东郊的华山厂家属院,门口卖甑糕的小商贩总是时不时地看向小区的门口,天已经有些微微地黑了,难得有人来照顾他的生意,他一直在不停地叹气。华灯初上,一位老人颤巍巍地低着头走出小区,小商贩的眼睛瞬间明亮起来,但随即又黯淡下来,他认得“他”,他就是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

  杀人者与杀人者的父亲

  药家鑫走后六个月,药家鑫案重回舆论中心。这次舆论的发起者是他的父亲药庆卫,他决定起诉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张显。

  每天下午,只有当天黑了才会出来买菜,这已经成为药庆卫的一种生活方式。曾经在买菜的路上,他被人围着,有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你就是那个杀人狂魔的父亲!”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所以低着头穿过人海。

  这已经是一个完全破碎的家庭。自从药家鑫被抓进监狱后,药庆卫的妻子段瑞华就开始患有严重的忧郁症,药庆卫也患上了面瘫,偶尔嘴角会不自觉掉下一滴口水来。

  药家鑫被判处死刑,药庆卫没有半句怨言:“药家鑫犯了罪就应该他自己来承担”。他只是后悔,没有在临出门前满足儿子的最后一个心愿:“再吃妈妈做的一顿饭。”那天,儿子站在门口泪流满面,但是他呵斥道:“快走吧!时间要来不及了。”

  儿子死了,他却还固执地以为,当初送儿子去公安局自首,是为了救孩子一命。但是,他始终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说:“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都相信法律。”

  这些天来,他想通了很多事,不再纠结于儿子的生死。却始终放不下:“为什么杀人者的父亲也是杀人犯?”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是,他知道在哪里失去了他最后的一点做人的尊严。

  自8月4日起,药庆卫自己的战争打响了。



当马延明被“人肉”之后

  马延明的网名叫“嘶哑老汉”,他是药庆卫的另一个代理律师。7月,当兰和宣布退出药家鑫案后,他找到了药庆卫说:“兰和律师走了没关系,我给你代理!”

  药庆卫有些犹豫,心想:“这是谁啊?”马延明并不着急,说:“你可以看我的文章,看过之后再做决定!”第二天,药庆卫给马延明打电话,同意了他的代理。

  事实上,马延明与张显早有宿怨。2011年1月,易中天发表博文认为,药家鑫案代表了中国教育的失败,对此,张显在微博上怒斥易中天,认为这是“嫁祸于人”的说法,仅凭一个药家鑫何以就推论中国教育失败?马延明看不过,写文章驳斥张显,第二天,就在微博上受到了张显的私信攻击。

  两人的一次“误会”,很快升级为微博上的公开对骂。在当时,张显阵营处于明显优势,马延明的亲属无一幸免。

  后来,张显还发动了“人肉搜索”,很快,马延明和自己的公司被曝光出来。后来,又有网民发起搜索马延明的儿子,马延明彻底出离愤怒了。

  他找到了这家微博网站,说你能不能把这条人肉我儿子的消息给删了?该网站工作人员说,有两个办法可以删:第一,你去找公安机关报警,让它们给我们打招呼;第二,你自己也可以发申请,在4天内我们给你解决。

  “微博上消息传播的如此快,等四天后再删什么用都没了。”马延明说。但庆幸的是,他的儿子“幸免于难”。

  12月29日,他将出现在法庭上,为自己的隐私权而战。





谁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药庆卫、兰和和马延明,甚至张显,他们都认为自己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在药家鑫案件中,药庆卫是最神秘的一个人,直到儿子死后,他才直面媒体。

  而当他站出来后,网络舆论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虽然骂他的人还是那样的多,但是支持他的人已经不再那么少了。

  央视柴静的药家鑫案解读特别栏目《看见》,为药庆卫打开了一扇窗,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做法,并决定起诉张显:“我有说出真相的权利!”

  在兰和看来,药庆卫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知识分子,他甚至有些太过于保守。他解释说,药案刚开始,药庆卫相信法律,不知道舆论能带来什么影响,所以根本没有上网发东西。而张显的声势一旦形成,就再也丧失了话语权。

  何况,在技术上,药庆卫不知道何为微博,就算知道了,他也根本不会打字。但“没有发出声音不代表没有声音,说不出话不代表理亏”,他举例说,药庆卫只是没有在网络上发言,但是在处理药案上,他要钱给钱,给人下跪,难道不应该只是这样吗?

  “张显一直在发言,质疑各种‘黑幕’,恰恰说明了他不信任法律。而药庆卫呢,一直在沉默,也恰恰说明了他信任法律。”兰和说。

  在12月29日的开庭上,兰和将质问张显:为什么要说药庆卫是“官二代”、“富二代”、“有四处房产”、“司法黑幕”呢?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曾经一度让药庆卫无所适从。

  而在马延明看来,这些当前社会上的“热门词汇”,变成了张显手中一把看不见的杀人的刀,在这些迅速被膨胀、异化的舆论中,药庆卫成为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列夫-托尔斯泰说:“兄弟,只要你跪下就接近了真理。”药庆卫曾无助地跪下,但却越来越远离真理。



药家鑫案中的“网络黑帮”

  有人认为药庆卫起诉张显是为了翻案,兰和觉得很可笑,人死了再翻案,不嫌太晚了些吗?这次的名誉权官司,在药家一方看来,属于“忍无可忍”。

  药庆卫一度不敢上网,因为网络的谩骂让他无法承受;不敢出门,因为楼下总是蹲着药堵他的人;不敢打电话,因为只要接通电话线,每天都是数十位“陌生来客”张口就骂……

  兰和的遭遇更加无辜,他发现:他的微博和博客粉丝暴涨,每天都有数千人在宣泄,他的电话被公布到了网上,手机被谩骂者打爆,恐吓短信、电话层出不穷。他所在的律所和上级司法局,每天都会接到不同人物的举报,包括张显的实名举报,“罪名”繁多,他只得每天去解释。

  他就职的一所大学里,校长和校领导经常会接到张显的邮件、信件实名举报,并且学校名誉受到了严重的攻击,于是,他不得不离开自己供职的律所和大学。

  兰和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发现,在网络上有一批这样的人,对药家鑫案的热忱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普通民众的关注程度。例如微博@赵满幅律师,他从6月起一个多月,天天写一篇至少3000多字的攻击文章,这样的精力,对于一个纯粹的文字工作者而言,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有许多网络上号称某某“博士”、“大学教授”的人物,未经实名认证,但却也是常常攻击药家的“罪魁祸首”。

  马延明很庆幸自己没有社会公职,所以也就没有了被举报的烦恼。但他说,7月份的一天,张显把他告到了公安部,说马延明要携带炸药包炸了张显。结果马延明被西安高新公安局传审讯问,结果证明是一场误会。

  在兰和看来,以社会阴暗面为矛、虚拟社会精英为引导者的这场网络战争,其群体具有“专业化”、“团队化”、“商业化”的特征,虽不能确认是否张显领导,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已经误导了大众群体,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网络黑帮”。

  他将在法庭上提出这一论点,并公布证据。



  药庆卫名誉权官司的背后

  网络语言“暴力”干预司法,这不是第一次,但却是最轰动的一次。在兰和看来,药家鑫案给中国的司法界开了一个很坏的头,已经有很多律师利用媒体和“民意”,来影响司法判决,这样,在“网络水军”的参与下,主流的声音就未必是真实的。

  而网络侵权成本太低,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隐患。在网络上,你可以随意攻击任何人,而免于法律。但是在美国和欧洲国家并非如此,即使你在互联网上攻击了别人,也会受到相应的严厉惩罚。

  药庆卫起诉张显,在兰和和马延明看来,是一场互联网立法的促进行动,但是,成本却又太高了些。

  8月4日法院立案起,他们的诉讼标的是1块钱和一句道歉,张显的漠视让他们改变了策略:要求在全国报纸头版头条以3000字文章道歉。

  这是一个不现实的举动,兰和明言,它只是一个吸引更多人警醒的“噱头”。他觉得,张显的举动就像是“文革”,用莫须有的、暴力舆论形成的压力,将人逼上绝路。

  作为一个公民代理人,马延明更多的是一种对于网络的恐惧,他说,张显是恐惧的,因为不相信司法的诚信;我是恐惧的,因为数次被人肉,没有安全感;每个人也都是恐惧的,因为随时你都可能被舆论所吞噬。

  “人人都是施暴者,人人也都是受害者。”他说。

  马延明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让有关部门关注互联网,特别是微博,不仅要让人人自律,且要它律。加强互联网的立法,而不只是一部《民法通则》治天下。

  当然,最重要的是还药家一个公道。

  张显部分微博

  ■4月23日10:39

  而据媒体披露,在房价高企的西安,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结合药家鑫平时生活之奢华,买五千块手机,花巨资整容,开十四万私家车,药家资产超出药父母收入水平数倍。

  ■4月23日10:39

  联想到出事之后药父母始终不敢正面示人,药父必有重大隐情,药父身居我军军械采购要职,利益纠葛颇多,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肃清军械采购环节蛀虫。

  ■5月12日21:18

  有十多年没有来过东郊华山厂了……今天到了二十街坊药家鑫所在的华山厂家属院,与小区的摘菜的老太太聊天,我问她们:“认识住在那栋楼上的药庆卫吗?”老太太回答:“我们是穷人,怎么能认识那个楼上的富人呢。”

  ■5月30日20:18

  药庆卫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就微博中的一些情况给他予以澄清(如他家的房子,房子大小,他在军队中职位及工作性质),否则,他将死在我家门前。我告诉他澄清这些东西与药家鑫的罪行有关吗?

  ■5月30日20:26

  药庆卫让我告诉大家:他家仅有108平米的一套房子;他在部队连小班长都不是;他在华山厂仅仅负责有关军品质检工作,并非参与军购;他是一位老实本分的人并非蛀虫。我微博中涉及该类问题是失实的。我告诉药庆卫:你家里穷,你是一个好人,这些是与该案无关的,也丝毫不能减轻药家鑫所犯的罪。
作者: zcy7282    时间: 2011-12-31 14:18

垃圾。当这人渣起诉律师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被它畜生儿子捅了八刀而死的母亲的儿子现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那狗官判你才赔那几万。说你和狗官不钩搭,谁信?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11-12-31 14:31

罪不及家人,是现代文明的体现。我支持药父。难道儿子是贼父亲就是贼吗?只能说明教育的失败。家庭的和社会的。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1-12-31 14:36     标题: 回复 2# zcy7282 的帖子

药家鑫是被判处死刑的,先搞清楚这一点
作者: eva198156    时间: 2012-1-1 14:23

罪不及家人,是现代文明的体现。但同时也是对罪犯家庭的另一种包庇。为什么重刑犯家人没有教育失败劝诫缺失的责任,为什么经济犯罪的家人可以享受罪犯带来的好处却并不受到惩处。看似公正,但是看看那些贪官污吏们的家人子女奢侈糜烂的生活,难道他们就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2-1-1 15:33     标题: 回复 5# eva198156 的帖子

贪污腐败是要没收财产的。但是药家鑫的父母作为普通的工薪阶层却要承受大众对于贪官污吏的愤怒,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作者: gx3695    时间: 2012-1-1 20:02

药家鑫就该杀,有什么说得,杀人犯的家属还能受人尊重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1-1 20:22

药家鑫被枪毙,是中国法律的必然结果。
中国的法律虽然不堪,但是留着药家鑫不死,确实也没好处,留他有什么用?哪天出来(死缓可以减刑至15年)再捅死一个?
很多人分不清立法和执法的区别,非要替药家鑫说情,这是药家倒霉的根本原因。因为一旦双方矛盾激化,大家自然会拿对方的标志性人物开刀,而不太会顾及这个人是否无辜。这是人之常情。
而且,根据西方国家的判例,即便是卷入公众事件的普通人,其隐私权也不能得到完整的保护。更何况药家也并非完全没有参与到争论中来。
作者: pioneercolin    时间: 2012-1-1 20:44

楼主实在不用为这样一个人去贴这么多字,知道么,这个人不值
一个人的儿子杀了人是什么?假如是恶意性质的又算什么?假如是超级无敌变态杀人的又算什么?
首先,这个人对自己的子女教育失败(社会影响包括学校影响当然也有份,但是只要别人的子女在同种环境或更差环境中没有犯这样的错误就代表这个人对子女教育失败,而且占大头,比重不少于75%)
其次,因为这个人对子女教育失败,所以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包含且不仅限于网络,生活,民众影响。。。。
另外,对这个做代理的律师,其实也是一个由中国教育体制下出来的,仅仅懂得法律的文字而已经忘记他自己是个人了,人要懂得分善恶,对善要更善,对恶要更恶,由于此事件不像别的疑悬案件那么模糊不明,实际上,随意杀人是非常明显的,而这些律师还要帮着代理实实说明了为什么被那么多人骂街的原因。

其实本来是不愿为这么些个杂碎多费文字,有句古话,虽然太直白太裸露一点也不含蓄,但却是道出真理:吃的了咸鱼就要抵得住渴!
作者: 堂堂111    时间: 2012-1-1 23:18     标题: 杀人的案件和诽谤的案件是2码事,必须分割看待

1、起初大家关注药的残忍罪行时,张显抛出了官二代的帽子;
2、当药父状告张显的时候,张显不谈官二代了,反复谈药是如何残忍、罪行如何深重;
一个打着捍卫法律旗号的大学老师,面对质疑东躲西藏的,人品值得怀疑;

自古以来,杀父之仇和杀子之仇都是不共戴天的,既然张显阻挠了两家的和解(这导致药的死刑而不是死缓),药父坚持追究张显的诽谤罪就很容易理解了
作者: 山登绝顶我为峰    时间: 2012-1-2 12:45

我实在不明白药家鑫哪一点最不致死?
为了杀人灭口,逃避罪责,不惜对受害者连捅8刀,惟恐没有杀死受害人,就这样把一个鲜活的生命完整的家庭给毁灭了,也就是现代了,如果是古代,就这种畜生即使被陵迟或者车裂都不足以平民愤!然而,我们的喉舌和号角-----------中国公安大学的李玖玫叫兽竟然在CCAV,面对亿万观众,为其辩解,说药家鑫是弹钢琴时的习惯性动作,是激情杀人,见过不要脸的婊子,但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

药家鑫虽被判死刑,但并不说明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我个人认为刑罚太轻。

子不肖,父之过
药家鑫的父母真的一点过错和责任都没有,对受害者本人及家庭做过忏悔吗?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1-2 18:18     标题: 回复 10# 堂堂111 的帖子

你说张显有问题,这个倒有几分道理。药父要打官司,自然可以去告。此等诽谤官司是区区小事,结果如何,我并不关心。
但是如果说“不共戴天之仇”,这个仇只能由药家鑫造就,而不可能由张显。
因为张显诽谤了药家,这就成就了不共戴天之仇;而只要张显不出来跳腾,受害者家属就可能跟药家和解。这是什么逻辑?杀人的可以和解,诽谤的就是不共戴天?
作者: 堂堂111    时间: 2012-1-2 21:38     标题: 回复 12# nkpoper 的帖子

杀人的可以和解,诽谤的就是不共戴天?
我得到的信息没有确认过真伪,因此上述结论的前提是假定我了解到的讯息是准确的。
1、现有的法律是如果双方能够达到民事和解的,即使是故意杀人的一般也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和古代的花钱买命有些类似。
2、死者一家属于农村的而且家庭条件并不好,如果死者家属坚持要求一命还一命的话,那在经济上是不会得到多少赔偿的,顶多是几万元的丧葬费用;
3、死者的父亲最初在陕西的电视台采访的时候也提到了和解的意思(我没去看那个节目);
4、在一审判决前,据说死者的父亲已经接受了热心网友几十万元的捐款,既然收了网友的钱,你们觉得他还好意思收药父的钱吗?(这个事实非常重要,可惜没有公开报道和验证的);听说一审后也收了20万,后来在张显的规劝下又邮寄回去了。
5、一个老农民没有张显在后面支招,他怎么能镇得住场子,所以药父把怨恨发泄到张显的身上就容易理解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1-2 22:22     标题: 回复 13# 堂堂111 的帖子

你的意思就是说:受害者如果没人镇住场子,那就可以不报杀亲之仇。
而药父自己却一定能镇住场子,一定要跟张显过不去?
试问:药父是哪门子大人物?凭什么药父就能镇住场子,而受害者就不能?因为他儿子会杀人么?

药家鑫杀人是最恶劣的形式。一般认为,中国很多肇事者在车祸以后,都会杀人灭口。但是,由于刑法的特点(疑罪从无),这种案件往往不能以杀人案结案,遑论枪毙。这回冒出一个直接用刀的,等于是撞在公众的枪口上。所以,仅此一条,就几乎非死不可。
另一个原因是:很多砖家叫兽也早已成为公众仇视的对象,这回他们跳出来要“救人”,也只能激发公众的逆反心理。
因此,药家鑫枪毙并不奇怪,不枪毙才奇怪。至于在此过程中张显起的作用,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他不做,除非政府出来搞河蟹,否则肯定有别人去做。
作者: jky25024    时间: 2012-1-2 23:15

张显作为代理律师,他的职责就是把他所掌握的信息尽量的扩大,在法庭好能博得大多数人的反响。至于网民反应过大只能说明大众对法律的不公正的宣泄,对政府的不信任。
作者: kzwmiao    时间: 2012-1-2 23:21     标题: 回复 7# gx3695 的帖子

凭什么和哪部法律可以说,对杀人犯家宿亲友可不尊重?难道你又想逼着他们去杀戮吗?按你的罗辑推理,杀人犯的同事、邻居、同村、同乡、同城、同省、同国、同性、大都可以不必尊重?这就是对待生命的价值观吗?我想这跟杀人犯比,就是一步和一百步之差罢了。
作者: pioneercolin    时间: 2012-1-3 04:54

以上各位,有没有听说过古代曾经有过诛九族之说,虽然此法有之过,但此法有之理,什么意思呢?一个人的犯罪,真的是和他或她的环境和氛围有很大影响的,也就是和他或她的最亲的人最接近的人或经常在一起的人等等有关,古代有诛九族之说是介于一个灭种的理由,其理由虽然过分但其源头是因为和犯罪之人有重大影响的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通俗点说就是假如这家人家教育的不好或这家人家家教不严导致子女犯死罪,那么全家上下左右里外死光光。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中国环境下,金字塔越顶层的人越适合此法,可现实是残酷的,在官逼民反之前,金字塔越顶层的人越适合逃避法律。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2-1-3 09:23     标题: 回复 16# kzwmiao 的帖子

王阳明讲有“有等差的爱”,一个人首先要爱自己爱家人,其次才是邻人路人全人类其他动物。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这也是自由社会的基础。只有犹太-基督教及其衍生物共产主义,才强迫大家去博爱。(犹太-基督教是在历史上强迫)
反过来讲,就是“有等差的恨”,一个人犯下重大恶行,难免会成为“有等差的恨”的中心。我们的德语老师,不懂英语,到荷兰旅行时拿德语问路,荷兰人明明懂德语,但是谁也不理他。最后有一小孩没偏见,出来告诉他。这就是“有等差的恨”的一种体现,也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作者: 乐以忘忧    时间: 2012-1-3 10:35

教育的失败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2-1-3 10:38     标题: 回复 17# pioneercolin 的帖子

个人犯罪,家教不严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是能因为这就连坐么?那学校教育失败,社会教育失败又该连坐何人呢?如果你还认同诛九族连坐之罪有理我也无话可说。
作者: 乐以忘忧    时间: 2012-1-3 10:45

教育的失败
作者: TNT2    时间: 2012-1-3 11:44

从此贴看中国人,大概分几种:
一、听风就是雨+愤青型(张显之类)
在网上看点事情就相信,不明真相的大众,仇富仇官,恨不得都他妈进去。
二、事不关己型
此类人只观望不发言,或懒得发言,或无所谓。
三、理性分析型
此类人最少,中国人现在最缺乏的就是理性。
说句实在话,我当初看网上的消息,恨愤怒,恨不得药被判死刑。
但药真被判死刑了,我又有些失落和伤感,再看到药父的采访后,我又思考,我是否被忽悠了?因为如果药家有后台,为什么还给毙了?一命还一命已经足矣了。为什么马加爵被有些人认为是英雄,而杨佳也是英雄,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杀的人也是有家庭的,他们的家庭也会痛苦,虽然本质不太一样。
我们中国人什么时候能理性的分析问题,能从法律角度考虑问题,不盲目跟风,不极端愤青,虽说中国法律不健全,但对待杀人案件还是比较公正的。
建议官方彻查药家,如果不是张显说的那样,请还药家一个公道。

出了命案,我们得分析命案的背后症结所在。药杀人,一是父母教育错误,二是社会大环境错误,三是自身性格扭曲、法律观念淡薄。父母有错,但不能全怪父母。谁都有父母,谁都有孩子,孩子犯罪,父母本来就背负太多太多。但请尊重一个失去独子的父母,还他们一个清静的晚年。
做为一个认识很多犯罪人士的人,我知道他们父母的苦,你说教育失败,为什么一个教育良好的家庭照样出犯罪份子,那些高官,哪个不是家庭环境、教育条件好的人,为什么还照样犯罪,有些东西是性格使然,有些就是命运。你想逃都逃不掉,请大家嘴上积点德,别弄不弄就去死吧之类的话,人都要死。人生在世,谁也不敢说自己多纯洁,多道貌岸然,多他妈善良。谁都犯过错,给别人个机会也是给自己个机会。你是社会的一员,今天你骂了别人,诽谤了别人,可能明天就是你的苦果。人在做天在看,仁慈点没啥难的。

[ 本帖最后由 TNT2 于 2012-1-3 11:46 编辑 ]
作者: zzzabc    时间: 2012-1-3 11:59     标题: 标题

药家鑫非死不可,至于他家人,说明父母教育不到位,造成了药人格上出问题,他父母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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