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广州首批女城管上岗 看看这架势,你怕没?! [打印本页]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10-29 12:27 标题: 广州首批女城管上岗 看看这架势,你怕没?!
广州首批女城管上岗 看看这架势,你怕没?!
来源: | 日期:2011-10-28 |
网友评论:
城管练军体拳为的嘛?为的嘛?一副稀屎拉裤裆的样子,难看。
这功夫,对付谁呢?
浙北独狼 城管就是诱发事端的最不稳定因素!城管,你搞这一套干啥?你们要是真这么能干,那警察岂不是都要去死?!
独立观察5 鸡国特产当然是鸡(30分鐘前)
我打起手鼓唱起歌 想起周杰伦的一句歌词:一记左勾拳右勾拳 一句惹毛城管人有危险(32分鐘前)
奥特曼me 这个社会的悲哀在于,大家每天都在骂着某些人的畜生行径,可是却有人一边骂着一边千方百计的去做畜生的行当。这个社会的绝望正在于此,觉醒与振兴,请从拒绝当畜生开始吧//@婉约派土贼:首战用我,用我必幸!//@薛悟空:上得领导床,追得卖货郎。 //@圣巴尔坦星女王V:穿上衣服是狼,脱了衣服是鸡(37分鐘前)
某胖就是我二点五世 别练了,太费劲,直接持枪巡街好了,看见小贩啥的就“突突”他们(51分鐘前)
姜小白3 俺们人民看来也要练功了,出门打的城管,进门打的小偷(58分鐘前)
【图】今天上午,广州首批52名女子城管特勤队员正式上岗。在今天的训练班“毕业典礼”上,这批女子城管队员用平日刻苦训练出来的技艺, 向来访嘉宾作出展示。
作者: 無恥下流 时间: 2011-10-29 12:32
披上這層皮,就完成了從人到禽獸的轉變。
作者: 高官厚禄 时间: 2011-10-29 14:54
准备好了让领导操。
作者: hooptech 时间: 2011-10-29 15:01
胸口碎大石
作者: huangweiwei 时间: 2011-10-29 16:29
我操,女兽族。
作者: allcatzoo 时间: 2011-10-29 16:58
walking dead
作者: benfenren 时间: 2011-10-29 20:29
看这架势,在其身后伸出阳具坐享其成,很好啊。
作者: 轻薄好炫歌 时间: 2011-10-29 21:36
二逼娘们 等着被爆菊吧
作者: cwxwang 时间: 2011-10-2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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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05422 时间: 2011-10-29 22:24
撵个小商小贩、罚个占道经营需要这么苦练武功吗?瞅这架势,估计打个米国倭寇之类的肯定不在话下!
作者: 畈上农夫 时间: 2011-10-30 03:14
准备好了让领导操。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1-10-30 08:46
和演员一样,摆姿势的。
作者: 轻舞飞扬 时间: 2011-10-30 09:15
我操,女兽族。很贴切
作者: cdfjgz 时间: 2011-10-30 12:30
只有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一旦出去只有被别人先奸后杀的下场。
作者: 金色笔记 时间: 2011-10-30 12:33
以后城管的手法会进化到:
清摊不走,直接抓走;
敢来撕扯,机枪扫射;
多嘴多舌,全部活埋!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10-30 20:04
引用:
原帖由 cdfjgz 于 2011-10-30 12:30 发表 
只有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一旦出去只有被别人先奸后杀的下场。
呵呵,应该是那些女城管一进局里,就会被狗插裆的狗官们先奸后卖杀的下场
作者: 雨中漫步666 时间: 2011-10-30 20:41
穿上衣服是狼,脱了衣服是鸡
作者: allcatzoo 时间: 2011-10-30 23:06
原因在网上找到了:“局长,这次选拔女队员的要求是什么?”“首先要求能打!对付小贩必须的。其次,普通话,粤语,英语都娴熟!第三,乳房对称。。。”“。。。”“咳咳,晚上选几个到我家来,我要亲自培训她们!”“是是!”当晚,局长大人的卧室里传来皮鞭抽打皮肉的声音和局长无力的呻吟:“女王,用英语骂我。。。”
作者: hughxm 时间: 2011-10-30 23:14
看不到图片啊。。。怎么办?
作者: 791101 时间: 2011-10-31 13:09
只有在人民面前耀武扬威,一旦出去只有被别人先奸后杀的下场。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1-10-31 13:41
站在普通市民的角度,我反倒比较赞同武力清扫城市人行道上遍地的乌烟瘴气、油烟肆虐、垃圾遍地、占道经营的游摊小贩!!
生存以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为前提!!!
如果你们赞同这句话那么你们就明白城管的必要。而某些人就是以“我要生存”为借口摆摊设点,干扰其他多数人的生活,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换取他/她的生存或者生意。
凡事得看2面,抓住一头,盲人摸象么?/
作者: webmastersm 时间: 2011-10-31 13:50
引用:
原帖由 zha158 于 2011-10-31 13:41 发表
站在普通市民的角度,我反倒比较赞同武力清扫城市人行道上遍地的乌烟瘴气、油烟肆虐、垃圾遍地、占道经营的游摊小贩!! 生存以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为前提!!!如果你们赞同这句话那么你们就明白城管的 ...
我好心纠正一下你的谬误:
应为:
完毕,接下来请路人若干点评。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10-31 14:05
你压根就没搞明白什么是城管。。。城市管理当然有必要,但那应是警察做的事。。。
城管基本上就不合法的存在。。。更谈不上执法了。。。譬如经常是“临时工”,这是个很暧昧的群体
引用:
原帖由 zha158 于 2011-10-31 13:41 发表 
站在普通市民的角度,我反倒比较赞同武力清扫城市人行道上遍地的乌烟瘴气、油烟肆虐、垃圾遍地、占道经营的游摊小贩!!
生存以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为前提!!!
如果你们赞同这句话那么你们就明白城管的 ...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1-10-31 15:15 标题: 回复 22# webmastersm 的帖子
“生活以不干扰他人的生存为前提。”——放到这里就是非常幼稚搞笑的言论了
——照你怎么说,我们应该让小贩们全部都到人行道上摆摊,搞得乌烟瘴气,而我们应该被迫行走在公路上,与汽车同行!因为他们要生存啊!!我们的生活不能干扰他们的生存啊!!!
:lol :lol :lol
换句话说,他们要生存并不一定非要当小贩啊,非要摆烧烤摊么,非要占道经营么,难道他们不摆摊就饿死了??:lol :lol :lol :lol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10-31 17:35
使用城管,当然有借口(道理?),但是结果却不好。
当然你可以说:如果没有城管,警察又不管,那还不彻底乱套?
当然不会彻底乱套,就算共产党下台,那也不会彻底乱套。拿无政府状态去吓唬人,替劣政辩护,从来都是不着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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