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一些中国人的嘴脸暴露无遗,业主因楼盘降价砸售楼处要求补差价 [打印本页]
作者: feifei24 时间: 2011-10-25 13:10 标题: 一些中国人的嘴脸暴露无遗,业主因楼盘降价砸售楼处要求补差价
作者: qinzhong 时间: 2011-10-25 13:24
真他妈贱!一群SB!你买房子的初衷是干嘛的?是为了炒房还是为了居住?
如果是炒房,你就是投资行为,哪有投资永远包赚不赔的,你他妈活该嘛。
如果是自己居住,说明你当时买房的时候就认可了开放商给你的售价,而且你也买得起,现在跌价了,对你而言又有什么损失?你要的是房子而不是票子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10-25 13:34
这个犯不上义愤填膺吧?
汗。
这就比方说毛泽东一枪把刘少奇给毙了,或者刘少奇一枪把毛泽东给毙了。他们要内讧,你不想放炮庆祝也就罢了,生什么气啊!
让他们赶紧砸啊!
作者: zcb 时间: 2011-10-25 13:40
愿赌却不愿服输!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11-10-25 13:55
这些购房者的逻辑真混乱,慢慢改吧,需要更新的现代观念太多,这么多年共产党又在搅混水,说中国还是半封建社会真不是虚的。
要想中国进步,民主化应该更快些,有些东西在民主的氛围里才能学得到。
作者: 爱慕屁三 时间: 2011-10-25 14:11
记得我们家拆迁, 同一厂区的一些人给钱就搬走了, 我们家坚持到最后, 给的钱当然很高, 早走的居然看不过去, 找拆迁办要补差价,还寻死觅活的要维权,我就奇了怪了,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作者: tjb747 时间: 2011-10-25 15:14
引用:
原帖由 爱慕屁三 于 2011-10-25 14:11 发表
记得我们家拆迁, 同一厂区的一些人给钱就搬走了, 我们家坚持到最后, 给的钱当然很高, 早走的居然看不过去, 找拆迁办要补差价,还寻死觅活的要维权,我就奇了怪了,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还是你懂政府!你是牛人!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1-10-25 15:32
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开发商行情好时漫天要价,行情低迷割肉跑路导致闹事,三促使开发商理性定价。
作者: gavens 时间: 2011-10-25 15:40
就是,活该这帮炒房的。
作者: wbr001 时间: 2011-10-25 15:42
买卖自由,哪有只挣不赔的生意呀。
作者: janehmh 时间: 2011-10-25 16:21
中国人 这样历来如此~
作者: ffgg3648 时间: 2011-10-25 18:30
要学温州人,盈利是自己的,亏了,留下债务给国家,走人。
作者: yec 时间: 2011-10-25 19:07
引用:
原帖由 qiongao 于 2011-10-25 15:32 发表
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 ...
现在的房价已经在高位,如果不得更改,那岂不是不准房价下跌?
作者: jierui11 时间: 2011-10-25 19:21
呵呵 亏了就耍赖皮
作者: simonliu751 时间: 2011-10-25 19:47
照这么说,那买股票赔了,是不是也得找上市公司赔钱啊
作者: hchao 时间: 2011-10-25 20:01 标题: 投资人有权维护自身利益。
契约精神应该推崇, 但在一个法治不全, 长官意志行政措施横行的非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人有权维护自身利益。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10-25 21:08
引用:
原帖由 ffgg3648 于 2011-10-25 18:30 发表 
要学温州人,盈利是自己的,亏了,留下债务给国家,走人。
這才是王道啊。。。:lol
作者: gjggjg213 时间: 2011-10-25 21:27
无常、无底,才是中国人最真实的写照!
作者: 粉刷匠 时间: 2011-10-25 22:11
这个只能愿自己点背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1-10-25 22:15
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合理房价”20%即为超高房价,如果不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罚金。房价超过合理水平50%为“房价暴利”,地产商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可被判处3年徒刑。价格是否合理由独立地产评估师评估,评估师要负责30年,对相关错误负有法律责任..来源:@孙兵-同心动力
@李国斌律师
:据合同法,购房者无权退房;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一楼盘楼层结构朝向相近的房屋价差过大,涉嫌价格歧视,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建议对楼价实行特殊政策:一经公布,不得更改。一可以遏制开发商惜售,二可以制约开发商行情好时漫天要价,行情低迷割肉跑路导致闹事,三促使开发商理性定价。
作者: pcb2yxd 时间: 2011-10-25 22:54
退房!再买!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1-10-25 23:27
把他们抓起来,破坏美好的社会主义大好经济次序
作者: 智深哥 时间: 2011-10-25 23:28
中国人 这样历来如此~
是中国人最真实的写照!
作者: 世界是怎么的 时间: 2011-10-26 00:06
强烈支持油价降后找中石油补差价。。。
作者: niuguan 时间: 2011-10-26 10:02
莫非又是利益集团的拙劣表演?莫非又是利益集团花钱雇的托在演出???
作者: 爱慕屁三 时间: 2011-10-26 10:35
引用:
原帖由 tjb747 于 2011-10-25 15:14 发表 
还是你懂政府!你是牛人!
都是被社会逼的,既要不被强拆,又要拿到最高赔偿, 还要应付拆迁队的骚扰,但又不能得罪太深,容易吗?
作者: hello51 时间: 2011-10-27 10:17
如果不是开发商组织的演戏 我得说 他们挺团结嘛
作者: jjyy1971 时间: 2011-10-27 11:05
在中国只有股民最老实了,永远都是一副愿赌服输的姿态
作者: 山登绝顶我为峰 时间: 2011-10-27 12:01 标题: 回复 20# qiongao 的帖子
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合理房价”20%即为超高房价,如果不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罚金。房价超过合理水平50%为“房价暴利”,地产商则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可被判处3年徒刑。价格是否合理由独立地产评估师评估,评估师要负责30年,对相关错误负有法律责任..来源
孙兵-同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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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扯淡,德国的国有土地是党卫军官员的私有土地吗?
作者: qiongao 时间: 2011-10-27 13:29 标题: 德国房价为什么一直炒不起来?
两周前在法兰克福,善解人意的当地华人导游主动说起了关于房地产的段子:前两年一批温州炒房客在当地投入了几十亿炒房资金,但房价丝毫未动,结果温州人只好收手。说到得意之处,导游提到自己在法兰克福住了20多年,当地房价几乎没有太大变动。
不过最终我发现导游的信息有点水分。实际情况是,最近30年德国平均房价上涨了60%,不过同期个人收入增加了近3倍。
最近30年,美国平均房价翻了2倍以上,欧洲大部分国家也经历了房地产价格的飙升。与德国房价走势类似的只有日本,但日本是因为一直没有从1990年代的经济泡沫破灭中恢复过来,房价一直处于下跌之中。
作为欧洲目前最大的经济体和除了俄罗斯之外人口最多的国家,德国也是欧洲人口密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过去10年人均GDP增速也是全球七大发达经济体中最快的。这使得德国看起来完全具备了房价飙升的条件,那么为什么房地产在德国始终热不起来呢?
足够供应。德国目前人口8200万,但可用住房4000万套左右。州、市等各级政府都会根据当地人口制定详细的建房规划,基本保证每个家庭有一套住房。德国没有像伦敦这种人口超过500万的大城市,其人口过百万的城市只有4个,且不同规模城市之间的基础设施、工作机会和社会医疗保障等条件差别不大,德国人不必挤进大城市就能获得不错的工作机会。比如拥有德国第三大机场的杜塞尔多夫,市区人口仅约58万人,而以其为中心的莱茵—鲁尔经济区有1150 万人口。
控制利润。在德国通过地产很难获得暴利。买卖房不但要缴纳3.5%的交易税,还要缴纳差价盈利税。德国法律规定,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即为“超高房价”,如果不降到合理范围内,出售者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罚金。房价超过合理水平50%则为“房价暴利”,地产商则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最高可被判处3年徒刑。价格是否合理由独立地产评估师来评估,但评估师对出具的评估价格要负责30年,对相关错误负有法律责任。
打破垄断。住房合作社形式的合作建房占德国每年新建住宅总数的30%。住房合作社成员在根据合作社章程缴纳了一定数量的会员费后,再根据居住房屋的面积、位置等每月交付租金,租金低于普通住宅,会员对合作社住房享有终生使用权。德国政府为合作社建房提供低息贷款、税收减免和补贴租金等扶持政策,同时也通过免税和补贴的方式鼓励公司修建非营利性的居民住宅。
鼓励租房。约有60% 的德国人选择租房生活,而法国为45%,英国为30%,西班牙约为15%。德国《租房法》规定3年内房租涨幅不能超过20%,否则便是违法。而且人口超过5万的城市每两年更新一次“租房价格表”,如果房租价格超出指定价格的20%,就会受到巨额罚款,超出50%则会构成犯罪。1997年至2007年,德国房租10年平均涨幅仅为1.1%。
所有的线索都显示着德国政府对房地产经济的压制,那么德国经济为什么不依靠房地产?要知道在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中它扮演的角色有多重要。
德国依赖制造业,而不是房地产和那些金融工具,其工业制造业占GDP的29%。不过德国依靠的是比中国更专业化的制造能力,在机械制造业的31个部门中,德国有17个占据全球领先地位,处于前3位的部门共有27个。
发展制造业并非难事,但让制造业领先全球,则一定有国家战略在其中。而对于德国来说,国家战略一定是通过各种税收之类手段来完成,这里就看出政府的角色了。房地产业确实可以解决一时之发展问题,但投资者、地产商、政府税收如果都建立在信贷基础之上,并不是一件让人放心的事。所以关键点并非是否给炒房者提供机会,而是政府鼓励和解决了什么问题。与民争利的政府会让社会进入浮躁状态,如果有谁感慨“世风日下”那一定是政府的方向出了问题。如同企业战略,你确定了一个唯利是图的方向,那么就只能目光短浅。商业是这样,政府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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