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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組图说话】晒晒朝鲜科处级干部住的都是什么房(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weiqyu    时间: 2011-10-3 16:41     标题: 【組图说话】晒晒朝鲜科处级干部住的都是什么房(组图)



朝鲜的住宅都是国家分配给老百姓的,住都是免费的。老百姓只需要自己负担电费和水费,当然也是很小的一个开支。所以朝鲜人人都有房住,不会出现什么高房价啊、房奴啊之类的现象。
朝鲜不允许有私人住宅,住房全由政府、单位提供,分五个级别。一级住房是一般老百姓住房,二级住房是一般干部住房,三级住房是科、处级干部住房,四级住房是局长级干部、大学教授住房,特级住房是副部长以上高级官员住房。

住房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停电。由于能源不足,平壤每年的停电次数为200次左右,而且由于电压太低,不加装调压器许多家电就无法使用。为了节电,电熨斗、电炉等耗电较大的电器被禁止使用,违反者要予以处罚。

在平壤,由于怕有损于国家形像,不允许人们在临街住宅楼的阳台上凉晒衣服。访问朝鲜的外国人往往会非常吃惊地询问:怎么在平壤没有看到一家晒衣服的?他们得到的回答是:朝鲜人自古就有在家中阴干衣服的习惯。 
下面图片展示的是一套科处级干部居住的三级住房。本博秦全耀说尽管朝鲜公务员工资不高,但他们人穷房不穷,亏嘴不亏房。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10-3 16:46

我靠,很豪奢啊

女儿长得不错
作者: 無恥下流    时间: 2011-10-3 16:48

小女子有些姿首啊··· ···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1-10-3 17:57

样板儿间?有空了实地考察一哈,嫩妹做导游
作者: 雨中漫步666    时间: 2011-10-3 17:58

还不错嘛,跟我们这里的小康家庭差不多嘛,不会又是专门给外国人拍照的样板房吧?小妮子长得不赖呀?估计也是欢乐组成员吧?在朝鲜只有欢乐组成员才有资格享受这种住房待遇呀!
作者: 孤梦泛潇湘    时间: 2011-10-3 19:26

冰箱  冰柜   展示柜  放在一起了,这也太假了吧
作者: clnj267869    时间: 2011-10-3 19:41

中国人民表示压力很大
作者: yao13522299447    时间: 2011-10-3 20:41

有时间有机会一定要去一趟朝鲜体验一下,哈哈
作者: 谢勇森    时间: 2011-10-3 21:29

全世界的减肥圣地嘛。
作者: xiazhi232@yahoo    时间: 2011-10-3 21:29

答案有两种。1.这是制度性腐败,百姓连饭都没得吃了,官员按头衔能分配到电视,电冰箱这类的。金太阳就天天可以喝高价洋酒。2.这他妈的根本就是不住人房子,坑爹吗,靠。
作者: bingshanlaike12    时间: 2011-10-3 22:06     标题: 标题

特权社会!
作者: satanla    时间: 2011-10-3 22:12

怎么看也不像有人常住
作者: yao_er    时间: 2011-10-3 22:13

估计在他们那儿冰箱和彩电基本上没什么用吧?冰箱里没什么食物可冰,电视也只能看金正日之流的讲话,没准还三天两头停电呢
作者: liyuan灏    时间: 2011-10-3 22:44

看出来了,这是局级干部的家庭。
作者: wension    时间: 2011-10-4 00:29

在朝鲜家里有个电脑有毛用啊?玩扫雷?
作者: wsdatao2    时间: 2011-10-4 14:32

他家大门很有意思,没那猫眼我以为是卧室门。


电视(应该是长虹)、电脑全是液晶的,冰箱、冰柜(肯定是阪神)、展示柜全是中国产的,包括那个电子钟。不过不是老停电吗?电熨斗都不给用怎么那么多冰箱、冰柜的?应该是每隔几年发一样,就留一样,用不用就不知道了。


这家人应该是搬过来3-5年,客厅的大柜子是老式的(应该是从旧家搬来的),大卧室的柜子和梳妆台是新式的,小卧室的电脑柜也是新式的。但卫生间的用具一看就是用了很长时间,上水管都锈黑了,下水管也氧化严重,地砖缝隙都黑了,应该用了3-5年左右。这家的女主人应该非常勤于打扫和爱护使用家里一切用具,所以很多看起来像新的一样,但卫生间的使用频率一高就没法掩饰了。


还有就是这家人连个相片都没有,家里全是“金胖子”一家子的相片。操!



[ 本帖最后由 wsdatao2 于 2011-10-4 14:51 编辑 ]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1-10-4 15:41

朝鲜是个移民的好地方。
作者: bao。tu112    时间: 2011-10-4 16: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jggjg213    时间: 2011-10-4 18:43     标题: 回复 10# xiazhi232@yahoo 的帖子

严重同意!门面啊!
作者: HTCATHY    时间: 2011-10-4 21: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okaojkl15    时间: 2011-10-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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