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广东江门获刑10年副市长 未坐1日牢 [打印本页]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9-30 23:22     标题: 广东江门获刑10年副市长 未坐1日牢

2011-09-30讯  
 
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入狱10年,但其买通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教导员、法医及河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原科长、医生五人,便堂而皇之保外就医一年多。昨天,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帮助林崇中保外就医的刘某某等5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案已侦查终结。

  据悉,广东省检察院将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全面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并重点加强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呈报、批准等环节的审查。

  副市长蹊跷“保外就医”

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在出任市委常委、新会区委书记时,在项目中收受港商贿赂,向其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国家损失9404万元。2007年9月21日,林崇中被逮捕。

  2009年7月30日,河源市中院判处林崇中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追缴林崇中赃款268.7555万元。因林崇中患有高血压等疾病,法院准许其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广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温耀勋说:“当初查办林崇中案时,林崇中虽然有病在吃药,但并没有达到要保外就医那么严重的程度。”

  省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揭开了林崇中保外就医的秘密。原来,林崇中的家属四处活动,买通了河源市看守所原所长刘某某、原教导员涂某某和看守所的法医。林的家属又买通了河源市人民医院的一名医生和医务科科长,医务科科长篡改了鉴定结论,使林崇中具备了保外就医的条件。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fsykj    时间: 2011-10-1 01:58

很正常的,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就好像,你家儿子,在外面捣蛋,然后有人跑到你面前控诉,要求你惩罚你儿子,你当面跟受害者说,我会回去好好教育他,打他二十大板。回到家后,你会打他二十大板吗?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10-1 11:17

引用:
原帖由 fsykj 于 2011-10-1 01:58 发表
很正常的,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就好像,你家儿子,在外面捣蛋,然后有人跑到你面前控诉,要求你惩罚你儿子,你当面跟受害者说,我会回去好好教育他,打他二十大板。回到家后,你会打他二十大板吗?
這種情況的出現難道還說明這個社會是“很正常”?
看來你被共匪洗腦洗的很徹底鳥。。。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