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伟杰
毫无疑问,这次不是又一次躲猫猫,是做噩梦。不是一次普通的做噩梦,而是一次弹崩崩之后的做噩梦,不是一次弹崩崩之后的做噩梦,而是一次做噩梦之后的猝死。又一个犯罪嫌疑人死了,他没有被判处死刑审判。法律在自己的监狱了当了一次看客。
方苞写过一本《狱中杂记》,那是他在于康熙五十年时因为文字狱受牵连,被抓进了杭州监狱(江宁狱),又被押解到北京,入住了北京监狱,后学党门多方营救终于把人给“捞”出来。
由于有了“生活经验”,方苞的这本书格外鲜活,其中说到,京城监狱里有些无赖之徒长期蹲在监狱里,和书吏、监管人员内外。匆结干坏事,诈骗财物。山阴县一个姓李的,因为杀人押在狱中,每年可以捞到几百两银子,赚钱太多不肯停手,自己的罪座完牢出来,再帮别人顶罪进去。再就是监狱条件不好,病死的人很多,奇怪的是,那些强盗、惯窃、杀人重犯,精力特别旺盛,被传染的十个人中不到一两人,即便得了病也很快就好了。那些一个接一个死的,都是轻刑犯和 受牵连被抓来作证,够不上判刑的人。”
原来躲猫猫,做噩梦不是新鲜事物,自古就有,只是古代没有网络,没有媒体,只有几个大难不死的文人留下的“狂人日记”。方同志住了1年多的看守所,银子一定是没有少花的。侥幸没有经历躲猫猫,做噩梦。他写到监狱里给犯人惩罚,比如说打板子,一个人贿赂了二十两银子,骨头稍微受伤,病了一个多月;一个人加了一倍钱,也就是四十两,仅仅伤了皮肉,过了二十天就好了;另一个人增加到六倍的钱,当天晚上走路就和平常一样。有的人问:“犯人穷富不一样,既然都送了礼,何必按照给钱多少来分别对待呢?”狱卒回答:“不分等级,谁还愿意多给钱呢!”。精彩,标准的精准营销运作模式。
抛开所谓的公理正义人权如何如何,我们这次不妨俗气一点,只讨论钱的问题。社会的很多元素都要讲钱,买菜要钱,坐车要钱,监狱里为什么不能随便使钱呢,让犯法的人出钱,消耗他们的财产,我们的公务员又能创收,国家就可以少给他们涨点工资不是很好吗?对,没有错。不过我们都知道肉是软的,骨头是硬的,所以人才得以能站立,能行走,能奔跑。肉就是商品交易,就是钱,而骨头就是制度,是政府、法庭、检察院和监狱。骨肉相连,但是骨就是骨,肉就是肉,该软的要软,该硬的就要硬,如果肉是软的,骨头也是软的,那这个人就像烂泥一样爬在地方,毫无行动能力,“只要谁愿意,就可以蹂躏他”。也许这就是我们国家这么些年来老是受欺负的原因之一:只要肉,不要骨头。
肉越多人的力量就会越大,但前提是骨头就要硬,否则有力量也不能运动。钱越多,制度就要越完善,否则钱再多也没有发展。所以监狱里绝对不应该有牢头恶霸。犯了什么罪,关进来,该怎么住怎么住,该关多久关多久。犯罪分子一定要通过法律来惩处,躲猫猫,做噩梦看起来只是两名犯人的悲剧,其实正是当今社会制度软骨病的病灶。毫无秩序给人带来不安全感,不安全感则转化为暴戾。充满暴戾的“食肉型”社会是不可能和谐发展的。
2009年,离方苞的《狱中杂记》成书已过298年,我们就不能现代一点点吗,文明往往只需要这么一点点。“躲猫猫”在广大网民的强势介入下终于水落石出,“做噩梦”梦到了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希,往岁多至日十数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辞,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倘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倘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人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人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惟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及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辞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辞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哇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人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辞无谋、故者,经秋审人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人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方苞因文字狱,被牵连入狱。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在刑部狱中书写了《狱中杂记》。方苞通过自己在刑部狱中的所见所闻的大量事实,把狱吏与狱卒的残酷无情、暴虐成性的面目展现在读者面前,揭露了天子脚下的刑部狱的种种黑幕,反映了君主专制国家的司法机构的腐败与恐怖。
一、狱吏与狱卒的工资收入微薄
狱吏每年只有工食银六两,按当时一般平民生活标准只够四口之家一个月所用。这还是在册的狱吏,而不在册的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虽然收入这么低,但大多还通过各种关系,打通种种关节要来县衙当差,(狱吏一般是违法进来的,没有通过科举考试,无法保证文化素质,这些人哪有什么信仰。)他们主要是靠山吃山。
二、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相枕藉
到了夜间,死了的和活着的人脚碰头而躺着,无法转动,这样一来,越传染越多。犯案多次的大盗贼、杀人重囚,生力旺盛,很难被传染。那些接踵并肩而死亡的,“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都是因轻罪被囚的以及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那些没有犯法的人。
被牵连、被捉来当证人的的人是冤屈的,又加之担心家里的亲人,精神已经崩溃,免疫力快速下降,发生瘟疫,最容易被传染;那些大盗贼、杀人重囚不是冤案,因有心理准备,心态平稳,免疫力没有下降,一般人不被传染。这才是好人不长寿,祸害一千年。
三、无所不用其极地敲诈勒索与贪赃枉法
为了增加敲诈钱财对象,狱吏们就想方设法株连,把与案件稍有牵连、沾点边的人统统抓进来,“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他们把这些清白无辜的人折磨得“呼号达旦”无法忍受,接着诱劝倾家荡产交纳大笔保证金,一交来他们就私分,接着对贫穷无钱取保的人加倍折磨,以此警告不愿掏钱的人。结果是“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致死。”罪魁祸首只要有钱取保,反而逍遥狱外,而众多涉案者和证人却被活活折磨死了。因此,我们也就理解了老百姓“屈死不告状”的心态了。
狱吏们赤裸裸地勒索死刑犯,说:只要拿钱就一刀刺心,让你少受些罪;如果不想拿钱,那就先砍下四肢,故意让你的心不死,多受些罪!他们威逼那些该执行绞刑的人说:拿钱了一次就能绞死你,不拿钱三次也绞不死!为了早死少受罪,死刑犯们要拿出几十两甚至上百两银子贿赂这些家伙。判为“斩首”的死刑犯,大约无法敲诈了吧?然而他们“犹质其首”,拿犯人的头做抵押,让犯人家属拿钱来赎。
现在有那么一个国家,处死的死刑犯,不让亲属收尸,强行火花,为经济建设服务了,是器官被盗窃还是毁灭证据?过去的君主专制国家还是让收尸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犯人同是被捆绑,如果没钱贿赂,他们就在捆绑时把筋骨折断,甚至造成终身残废!同是遭受板子、夹棍刑讯,但因贿赂钱数差别大,造成伤害的后果差别就也非常大:“一人予二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狱吏说,“没有差别,谁能多给钱。”
四、对死刑犯进行偷梁换柱
最让方苞震惊的是,只要肯掏大价钱,狱吏们竟连死刑犯也能偷梁换柱!有狱吏对判死罪的贪官说:给我千金,我让你活!贪官问:你用什么办法让我活?狱吏说:这事不难!在判决书封奏之前,我把同案犯中没有亲戚家人的单身汉的名字和你换换位置!贪官问:你就不怕事后上级发现?狱吏说:发现了肯定要处死我,但也要罢主管领导的官,他们舍不得头上的乌纱帽,只能打掉牙齿肚里吞,暗暗叫苦而不敢声张,我的性命自然就也保住了。
狱吏与狱卒们胡作非为,暴虐成性的嚣张气焰,一般人怎能想象。
五、后记
君主专制国家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毕竟是人类正宗的国家,在法律上是公开的君主专职,与当时的国民素质是基本适应的。天下都是皇帝的,他能坑害自己吗?不能,只能把天下治理好,对每一个臣民只能平等对待。在天子脚下的刑部狱都没监督到位,鞭长莫及的地方的监狱也就可想而知了。
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公开的君主专制国家,有那么四个这样的国家,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导演了一幕短暂的历史闹剧,他们打着民主、共和的旗帜,实行寡头(领袖)独裁统治,成为寡头(领袖)国家。和正宗的君主、民主国家相比,他是变态的国家
。他用谎言欺骗民众,用暴力维护统治,在民主国家里,划票表决任命的方式,到他这里就是选举,选举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组成,不让其他人拥有被选举权,不让其他人成为候选人,是选举吗?在这个国家里,法律公开规定,候选人是世袭的,由上一届任命,为什么不敢写进宪法里?拿选择题来说吧,只给出一个答案,让你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那么考试题里唯一的答案,你说能不能被选上,有这样出选择题的吗?这还是考试题吗?
在这样的黑白颠倒、是非颠倒、人妖颠倒的寡头(领袖)国家里,关押人的场所,里不出,外不进,消息很难泄露出去,这里成了独立王国,许多管理者们大搞军国主义,成为人类从事邪恶活动的天堂。它所从事的活动不断花样翻新,只要你敢想到的行为,它都存在,你没有想到的,它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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