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逸明:聚众淫乱的昆明官员岂能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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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8-12 21:38
标题:
刘逸明:聚众淫乱的昆明官员岂能逍遥法外?
作者:刘逸明 文章来源:新世纪新闻网更新时间:8/12/2011 3:24:37 PM
备受关注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尘埃落定。8月9日晚间,昆明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承认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某参与了聚众淫乱,但称其系被人勾引。据悉,成某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件已经破获,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该案系昆明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色情勾引实施敲诈勒索案件。(8月9日中国新闻网)
这段时间,有关官员的性丑闻一桩接一桩轮番上演,“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就是其中之一,自从网上出现了相关艳照之后,网民和媒体一直都对此事给予了高度关注。虽然公众对官员成某涉艳照门深信不疑,但昆明官方在一开始却矢口否认此事,并称相关艳照系PS而成。
在网民和媒体的穷追猛打之下,此事最终在8月9日尘埃落定,昆明警方在通报会上坦承官员成某的确参与了聚众淫乱,但强调他是被人勾引,并在淫乱时遭到偷拍。显然,在此次通报会上,成某自始至终都是以一个受害者的形象出现的。这就令人纳闷了,公众原本是希望通过对此事的关注将成某这样的好色官员掀翻,没想到掀来掀去,结果让几个敲诈勒索嫌疑人落入了法网。
在当今的中国,不知道有多少中国特色的东西。譬如说有网民在网上发帖子揭露腐败官员,结果警方不是去调查有关官员,而是去追究谁是发帖者和作者。很多时候,腐败官员还没有落马,发帖者就先身陷囹圄了。此次昆明发改委官员成某涉艳照门,警方也好,当地的纪检部门也好,其实更应该将调查的重点放在这位官员身上,没想到竟然放在了追究敲诈勒索者的身上。
昆明警方追查敲诈勒索成某的犯罪嫌疑人,这从法律上讲无可厚非,但是,从警方的通报会内容看,警方明显是在避重就轻,并且有为自己人说话之嫌。成某作为一名发改委官员,本身就是共产党员,既然是共产党员,就应该具有基本的党性,就应该能抵制各种诱惑。然而他却经不起勾引,参与了聚众淫乱,让兽性战胜了党性。真不知道在偌大一个中国官场上,诸如成某这样的官员还有多少。
不管成某是否被勾引,他参与了聚众淫乱是铁的事实,在几年前,南京大学一位副教授因为换妻结果被警方拘捕,最终被法院判刑。从性质上讲,成某的聚众淫乱比这位副教授的聚众淫乱更为恶劣。警方仅仅只是追究敲诈勒索成某的犯罪嫌疑人责任,显然难以让人心服口服。在笔者看来,成某显然涉嫌犯罪,而且他还很可能是一位贪官,这些都值得认真调查,另外,和成某一起淫乱的那些人也不应该逍遥法外。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2011年8月10日
作者:
南极大懒熊
时间:
2011-8-13 07:37
同志哥,要蛋定嘛,蛋定!
领导的事岂是我们这些小民所能理解的?
这是领导的个人问题嘛
不要上纲上线
人家过点私生活是可以理解的嘛
再说,这是他个人的事,跟组织有神马关系嘛。
蛋定,蛋定。
作者:
bingshanlaike12
时间:
2011-8-13 09:20
我的父母官大人是不是哪天你杀人了,你也可以这样讲“我是被勾引的,我委屈”,这样是不是就可以逃脱法律的重判,而从轻发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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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ingshanlaike12 于 2011-8-13 09:23 编辑
]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8-13 10:28
狗插裆的狗官,没有一个好东西!
作者:
电驴门
时间:
2011-8-13 11:00
真是体现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作者:
真龙馨云
时间:
2011-8-14 13:34
成天看新闻,就是没见基地出图片捏。。。最近还有刘嘉玲。。。有图有真相。
作者:
shear19700
时间:
2011-8-14 14:20
天朝的面子最重要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1-8-14 17:39
五十步的笑百步 大哥不说二哥咯嘛
作者:
电驴门
时间:
2011-8-14 19:52
从陪睡七年到共他人妻女,再到聚众淫乱,一直在进步。
作者:
qweyxl
时间:
2011-8-14 20:03
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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