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移民黨,永遠的信念。 [打印本页]

作者: satanla    时间: 2011-8-12 13:58     标题: 移民黨,永遠的信念。

依照《护照条例》,中国大陆居民虽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但不具中华民国户籍,故非主管部门即外交部特许,暂无法直接申请。旅居海外且获定居资格的中国大陆公民,依照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护照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之规定可经得主管部门审批后取得中华民国护照。
作者: 那个谁    时间: 2011-8-12 17:14

要不先发个暂住证?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