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Gay都很EX很WX…… [打印本页]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7 10:30 标题: Gay都很EX很WX……
Gay,无法理解的群体2010-10-13 17:53:06| 分类: 胡言乱语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我非常无法理解一个群体,就是gay群体,我无法理解的是对于“可爱漂亮的异性,身体器官的极大不同和互补而产生的对男性的吸引力,以及大自然亿万年造物的鬼斧神工和物种繁衍的本能生存冲动”的无动于衷,却要去喜欢跟自己同构的长着一样器官的对物种繁衍没有作用的同性,这个是到死也想不通的事情…… 是用“各有所好”“自由选择”“人权”的理由无法敷衍的。是李银河怎么喷我都理解不了的。
跟一帮兄弟聊这个话题,一哥们说:如果世上只剩一个绝色帅哥跟一个爆丑阿姨,我宁愿选阿姨!!! 大家感同身受的哈哈一笑……
当然我虽然无法理解,但是对gay表示不会歧视正常对待。可是问题来了……
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很多gay很张狂,以为是男人就能掰弯,看到清秀的长的帅的就骚扰开了,以为来点心理暗示什么的就行了,就像电影“非诚勿扰”里一个桥段,gay对葛优说:其实你内心深处是gay,只是你还有待开发…………, 这个桥段就是讽刺这样的gay的。
虽然现在社会对gay开始容忍宽容接纳,但是建议这个群体还是要低调点,别看到帅哥就想去掰弯去勾搭什么的,这个跟一个男性(哪怕这个男人很搓)看上一个美女去泡妞是完全两个概念!癞蛤蟆也是有可能吃到天鹅肉的,而且癞蛤蟆追天鹅,天鹅其实心理上不会太有恶心的感觉,因为男追女这是在一个正常的条件下的,但是一个gay如果去掰弯啊勾搭一个直男的话,这就恶心了,非常恶心……因为不是一个正常的条件。举例来说:哪怕你不爱吃辣椒,但是偶尔硬吃一次川菜也没什么,因为都是食品,但是你非要让他吃一泡屎,还说你很有潜质,其实你内心都有吃屎的想法这就过了,就完全错了,辣椒毕竟是食物,屎就完全不是了…… 当然这只是个比喻。
gay的群体其实可以正常生活,随着社会发展也不太会再被歧视了。
但记住!在确认是同类的情况下才发情,其他情况还是不要骚扰直男了,其实我虽然恪守自由民主这些普世价值,尊重同性恋群体,但是非常反感现在的gay的那种不知羞耻的张扬,畸形的以为是人只要掰就可能弯,这太过了,李安说的“每个人心里都有断背山”这句为了宣传电影的伪文艺屁话广告语误导了很多gay啊。
我很多兄弟帅哥都曾抱怨过有被gay骚扰的经历,甚至有人说本来很理性宽容的看待这个群体,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推至反gay的极端阵营,直男帅哥和gay们其实都害怕这样的处境,深知不利于当下天朝公民意识公民社会的星星之火的培养,可是gay们不能再打着“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的幌子,藏在右派和自由主义者的群体里得寸进尺,其实他们想借着当下大家追求政治改革,追求民主追求自由的春风来争取自己的政治权利无可厚非,不过把这个行为拔高到“只是恋爱的一个正常分支”,“只是正常的取向之一”就太过了,到处推广就更不对了(腐女群体就这么来的),更有甚者还发“如何掰弯直男”教程,自己鼓励自己说试试总没错,“宁愿错掰一千,不愿放过一个”,殊不知这其实给了直男极大的骚扰,这是实践派;
不停的长篇大论,在故纸堆里蛛丝马迹的东拉西扯说历史的现实的名人天才都是gay起码是双性恋,说推动历史的,创造科技的,引领文化的全是他们干的,他们都是天才,他们的智商都很高云云……这是扯蛋理论派。
有次在一个已被和谐的时政论坛探讨了我的以上想法,结果有gay立刻回帖说“你看你这是潜意识里在担心我们群体,你为何这么关注我们群体……”所以得出了我潜意识里是他们同类,需要被他开发,或者答应他的见面约会坐而论道……这是心理分析派加实践派。
他们再这样下去,其所作所为真的会引起公愤!!!到时候就不是西方经常出现的“同性恋争取婚姻合法”的维权静坐,而是“被同性恋性骚扰侵害群体”的大游行了。
理性的看:
1,同人无论是生物学还是进化论医学等等领域上说绝对都不可能是正常的,所以有观点说同人只是正常恋爱关系的一种这我坚决反对!!!就像一个乙肝携带者或一个残疾人或一个轻度抑郁症患者,从生物学人体学以及医学上你能说他们是健康正常的吗???绝对不行。
2,但是我们可以在公民权利和正常社交以及观念上接受他们跟正常的异性恋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不区别对待。就像不歧视乙肝携带者或者一个瘸子一个哑巴一样,他们除了生物学上的不完整或医学上的病态之外,其他就是个正常人,这点也完全适用于同人群体。
深究一下,不客气的说当下天朝的gay们也延续了当下整个时代和社会背景下的脑残和疯狂民粹主义的暴民意识,末世狂欢的晚景以及欲望商业社会的功利主义“成功学”的洗脑,高调,张扬,被害妄想还认为比煤矿童工还苦(自以为还在被歧视,其实大家压根不关注,爱谁谁去别跟我这罗嗦就行),标榜与众不同,思维极端,没有逻辑,不理性(当然这些也是毛左的特点)。“努力就会成功”的直销业伪成功学被他们扭曲成“只要掰就会弯”的到处骚扰……
有海龟朋友说天朝此类有别于西方群体,西方gay群体不会给“直人”麻烦和骚扰,大家是正常的好邻居好同事好兄弟甚至很久都不知道他是个gay,同时他们勇于走上街头做个有责任敢担当的公民给自己在政府和法律上争取权利,可天朝的呢,只会躲在暗处偷鸡摸狗自私淫乱,如果你正眼对他,或以“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的跟他当兄弟当朋友什么的正常相处,他就登鼻子上脸意淫性骚扰全来了,恶心谁啊?找抽呢不是!
还是杰伦哥苦口婆心唱的好啊“菊花残满腚伤……已泛黄啊,生不如死…”,少满脑菊花,多关心政改吧!
作者: shkarin 时间: 2011-7-7 10:44
你把GAY当成类穆斯林或是类朝鲜.把正常人当成普世价值就可以...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7 13:10
题目就起的很找抽,同性恋关你屁事,大家都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就这么简单。说骚扰什么的完全自己扭曲的心理作祟,异性恋就没有追求的行为了?是不是也可以说异性恋都很恶心很猥琐?
作者: ||| 时间: 2011-7-7 13:12 标题: 回复 4# bluefull22 的帖子
涉及到性的东西总有个伦理在里边,比如兽交和乱伦,你怎么看?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7-7 13:16
可以看一部电影,《春风沉醉的夜晚》。。。你就会明白,Gay的问题和政改也不是完全绝缘的两个问题
作者: 当然海飞丝 时间: 2011-7-7 13:48
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7 14:11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7-7 13:10 发表
题目就起的很找抽,同性恋关你屁事,大家都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就这么简单。说骚扰什么的完全自己扭曲的心理作祟,异性恋就没有追求的行为了?是不是也可以说异性恋都很恶心很猥琐?
麻烦全文从头到尾看完再反驳可以不?
否则你纯属打岔和吵架,
作者: tony123guo123 时间: 2011-7-7 14:23
同性恋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而且同性恋人还会伤害普通人,最好的办法是,他们自愿的或者非自愿的给自己做上符号。让见到的人都知道,这样子他们就有自由去做任何事情
作者: coolch 时间: 2011-7-7 14:36
同性性行为的确很难接受,我见过,只是接吻,很恶心
作者: yao_917 时间: 2011-7-7 14:39
LZ码这么多是想暗示自己是帅哥,被gay骚扰过么?
开个玩笑, 开个玩笑。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7 15:00 标题: 回复 5# ||| 的帖子
伦理不是你说不合就不合的,伦理是有逻辑推理的。
比如说克隆人违反伦理,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杀人不对,那克隆人是否是人类,是否拥有人权,对于克隆失败的那些残缺的克隆人是否拥有人权?科学家是否拥有随意处置他们的实验品的权力?所以说克隆人违反伦理是从人类没有任意处置他人生命的权力这基本的伦理上推导出来的。
那么同性恋违反伦理这个结论又是怎么出现,请解释一下?
PS:关于性,我完全同意李银河的观点,只要是符合:自愿,在私密场所,当事人均为成年人。
作者: ||| 时间: 2011-7-7 15:05 标题: 回复 13# bluefull22 的帖子
如果乱伦符合:自愿,在私密场所,当事人均为成年人。你怎么看?
作者: 奇奇熊 时间: 2011-7-7 15:18
嘲讽贴……我就路过了……不发表评论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7 15:25 标题: 回复 14# ||| 的帖子
我的看法和对同性恋一样,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如果你觉得乱伦违反伦理,我一样也想看看你的伦理逻辑推理,说起来,同性恋的伦理逻辑推理你还没说呢,别跑题。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7 15:25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7-7 15:00 发表
伦理不是你说不合就不合的,伦理是有逻辑推理的。比如说克隆人违反伦理,这是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杀人不对,那克隆人是否是人类,是否拥有人权,对于克隆失败的那些残缺的克隆人是否拥有人权?科学家是否拥有随意 ...
是的,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
我主贴也支持你的观点
(请忽略题目,题目只是噱头哈哈)
再次请你全文看完!!!!!!!!!
作者: ||| 时间: 2011-7-7 15:49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7-7 15:25 发表 
我的看法和对同性恋一样,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如果你觉得乱伦违反伦理,我一样也想看看你的伦理逻辑推理,说起来,同性恋的伦理逻辑推理你还没说呢,别跑题。
伦理不同于数学,不是架设在一套公理体系的上逻辑系统。因为一个命题是不是伦理学的公理首先就很难有广泛共识。比方说你刚才说的私密场所,这又是基于哪条公理?你能给出一个推理过程吗?
作者: nannv 时间: 2011-7-7 15:53
我不喜欢gay,但是我能理解他们的选择,很正常!!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7 16:49 标题: 回复 18# ||| 的帖子
你要搞清楚,对一个自由人来说,在法律上,只要法无禁止即为可行。这一点同样适合伦理讨论,所以说你要说明他的行为违反伦理,要提出伦理逻辑推理的是你而不是我。
作者: ||| 时间: 2011-7-7 17:07 标题: 回复 21# bluefull22 的帖子
我就是要你证明一下大街上做爱违反伦理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7:16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7 14:16 发表 
凡是仇恨、歧视同性恋群体的国家,都是专制野蛮落后国家,此贴验证了这一点
这个世界上,挑头反对同性恋的,大概是基督教原教旨势力。
虽然,穆斯林也反对同性恋,不过,除了他们自己,没人拿他们当回事。
虽然,共产党也不让同性恋合法化,但是,共产党禁止的东西多了,相比而言,共产党对同性恋的态度就不过尔尔了。
作者: 蒋光头 时间: 2011-7-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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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1-7-7 17:48 标题: 回复 26# 写实 的帖子
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还是比较疯的,反堕胎、反避孕、反同性恋、甚至反对现代科技。
不过不同于伊斯兰教,基督教是拯救,而伊斯兰教是消灭。
所以两种原教旨主义比较: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的是误己,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是害人。
当然要是往十字军东征、中世纪宗教裁判所上扯那就没办法了。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7 18:05
我说大家有没有仔细看过我原帖的从头到尾呢??
唉……
我举个例子
一个残疾人或一个精神病患者,已经成了残疾了或精神病了,我们当然可以做到公正对待不歧视,甚至照顾。
但是我们却不能坐视残疾人或精神病人群体叫嚣说“我们也是正常人的一个分支,是人类形体(精神)多样性的一个正常分支……”,没手的人说“人类本来就分为有双手的,有单手的,没有手的三种人”;精神病患者说“人类本来就分为抑郁类人,精神分裂类人,强迫症类人,歇斯底里类人……,以及没有这些类人……都是正常的……”,这对吗?
不对!
而且如果同性恋非要说自己正常的一个性取向或恋爱的一种分类,那么我们推而广之啊!
异性恋推广到全人类可以的,同性恋推广到全人类,呵呵,这个物种不无法繁衍了么?
精子们会悲摧的说“oh shit!”哈哈哈……
但是在政治权利上,社会就业等层面,我也完全支持不歧视,一视同仁,除了性取向病态不正常外,他们没什么不同,
而且就算以后民主化了,
我也一直坚持自己的观点。
还有ls几位一直探讨伦理
跟伦理没关系!!!
就像你们讨论的乱伦,只要双方自愿,自己偷偷摸摸的就行。
对了这里还有探讨下,因为乱伦和同性恋都是对整个人类的物种繁衍以及优生优育不利,所以从社会角度考虑,坚决不能推广,宣传,提倡,我想这是从整个人类的生存厉害出发的,这点应该没有异议吧。
但是,问题来了,
现在的gay太张扬了,动不动就掰弯直男,这他妈太恶心了,还有人妄图拿这个跟正常的异性恋的性骚扰来等同,这怎么能等同???level完全不一样啊!
所以我反对的是:
1,坚决不能说什么是医学上生理上正常的
2,坚决反对推广和提倡,现在就有这个趋势,什么伪娘选秀,什么掰弯勾引异性恋什么的
作者: j_bf 时间: 2011-7-7 18:22
直接将楼主拉黑,懒的浪费口舌。
作者: yanghaiboer 时间: 2011-7-7 18: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7 18:40 标题: 回复 29# free.tiger 的帖子
你只是无法容忍生理差异或反生理行为差异而已!残疾人或精神病人看来要想做个正常人,还要得到你们的认可才行是吧?你们上帝吗?
在死亡面前,你就会明白人与人的生命是平等无差的。当人的生命被孕育赋予的那一刻起,无论生理缺陷或精神差异有多大,人相对于生命意义的追求和尊严是等价无差的!如果你否定这些,你也就否定了自己,你不平等的对待别人,别人也无义务平等对待你!你不能坐视别人的叫嚣,别人也不会坐视你的叫嚣,你把别人视为不“正常”,别人也不会视你为“正常”。
偶不是同性恋,但对你们这些“正常人”极其憎恶,因为只要你们主导社会“正常”了,其他任何与你们有所差异的都无法“正常”!本质上你们和中共、纳粹没多大区别。只不过你们更懦弱,用对社会中弱势的少数人的不容来彰显你们的所谓“主张”。
[ 本帖最后由 棍哥 于 2011-7-7 19:24 编辑 ]
作者: doublejoe 时间: 2011-7-7 18:53
1.我举双手赞成除我意外地球上所有男性均为同性恋~~
2.在第一条实现的前提下,不允许女性同性恋!
3.练个好身板~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8:55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7 17:25 发表 
纯粹是造谣,人家西方基督教什么的最多是在法律和民主许可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不同异见,这和中国这种野蛮国家、劣等社会的仇恨与歧视、迫害,完全是两码事儿!你少来趁机偷换概念抹黑西方啦,野蛮民族没这 ...
请举一些迫害的例子。你不是想说楼主或者本楼里有的人算是迫害同性恋吧?
至于歧视,你的意思是:不许歧视同性恋,却一定要歧视中国人(野蛮民族)?
作者: queensberry 时间: 2011-7-7 18:58
我很好奇,lz所谓的生理上的“不正常”是指什么?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8:59 标题: 回复 29# free.tiger 的帖子
平心而论,同性恋算是很张扬吗?
还好吧。
至于你说的别的,倒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以为:
我们固然不能把同性恋看成是天然的权利(就像裸奔不是天然的权利一样),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它认可为权利(就像穿比基尼现在不算有伤风化一样,虽然在古代够呛)。
我仔细想了很久,虽然从那些同性恋及其同情者中的激进分子的表现上看,我们真的不该同情同性恋。不过,大部分同性恋毕竟不是激进分子,而且也没证据说明他们很喜欢激进分子。所以还是与人为善吧。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01
可笑的是,某些人一方面极为推崇基督教,一方面绝对不许别人说同性恋的坏话。自己拼命打自己的嘴巴子......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07 标题: 回复 39# 写实 的帖子
呵呵。“野蛮民族”是自省?那你这个自省的口气也太特别了吧?有中国特色的自省?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09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7 19:02 发表 
你亲爱的朝廷做了很多,如果外星脑残的话,你自己也可网上查询去,别说坐牢,枪毙的都有,
歧视的就更多了,比如本贴的名称就是一种歧视。
歧视是个帽子,你可以随便乱扣,别人也照样可以扣你。
至于坐牢枪毙,你说的是哪年的事?如果是过去的事,那我告诉你:过去,只要你不是婚内性行为,就算不是同性恋,都可能坐牢枪毙。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12 标题: 回复 43# maradona 的帖子
“你少来趁机偷换概念抹黑西方啦,野蛮民族没这个资格。”
你觉得美国那个片子里会有这么蛮横的论证方式?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17 标题: 回复 45# maradona 的帖子
那种文章我看过的,我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我说的是:“你少来趁机偷换概念抹黑西方啦,野蛮民族没这个资格。”
美国人的片子或文章里,是不会说“少来...没这个资格“这种话的,说这种话,根本就是有共产党特色的强词夺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22 标题: 回复 47# maradona 的帖子
说的话不能自圆其说,就往前找点别的,继续瞎扯。呵呵。OK。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19:27 标题: 回复 49# maradona 的帖子
把这句话给圆过来:
“你少来趁机偷换概念抹黑西方啦,野蛮民族没这个资格。”
再说别的。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7 20:20 标题: 回复 51# maradona 的帖子
字字在理?你引用了半天美国人的片子,就是“你少来趁机偷换概念抹黑西方啦,野蛮民族没这个资格。”这个口吻滴?
作者: alisonest 时间: 2011-7-7 20:41 标题: 回复 29# free.tiger 的帖子
楼主分析得很有道理。
这句深度幽默哦:精子们会悲摧的说“oh shit!”
哦哦,稍微想想,就懂得……
作者: cesium 时间: 2011-7-7 22:05
其实用不着这么多废话,愿意歧视的就歧视了,就怎么了?
等哪天法律想要禁止歧视的时候在讨论也来得及啊!
作者: oncemore 时间: 2011-7-8 00:50
楼主想学丽萍姐被关注一下而已
作者: ytdap 时间: 2011-7-8 07:45
lz不理解没关系,对于不知道,不理解,不清楚的事物妄加评论,只能证明你无知,无畏,无耻,找抽。
作者: 繁华落尽见真纯 时间: 2011-7-8 08:20
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猥琐的说一句:我坚决赞成女同!!!太猥琐了。。。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8 09:56
引用:
原帖由 棍哥 于 2011-7-7 18:40 发表
你只是无法容忍生理差异或反生理行为差异而已!残疾人或精神病人看来要想做个正常人,还要得到你们的认可才行是吧?你们上帝吗?在死亡面前,你就会明白人与人的生命是平等无差的。当人的生命被孕育赋予的那一刻起, ...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啊!!!
你到底理解我的观点没啊,就在这清高的吵架呢,
我发现不少回帖不理解我的观点甚至强加观点给我,然后过来就为了跟我吵架……
以下举例不存在任何贬低和歧视,请勿敏感:
生命都是平等的,蝼蚁,草木,飞禽走兽,人类,更何况同性恋和异性恋!
但是你不能拿世事无常 万物都是苍狗,生命的平等来混淆掩盖蝼蚁和草木的生物学区别吧?
我说的意思是你不能把人类学,人类医学的范畴扩大到生命甚至宇宙的大爱的范围来反驳我,就像人和狗都属于哺乳动物,对吧,但是再往下分的话请你自己去翻翻初中生物学的 纲 属 科,这是一样吗?属于一个生物学的“科”吗?你会反驳我说不是,他们都是哺乳动物这对吗?
怎么你们都只看你标题?
就暴躁回帖了?
请理性探讨
还有请你不要污蔑抹黑我,我从来没说过什么残疾人gay们要做正常人需要我的认可。这压根跟我没关系!!!
还有你的“正常人”也绝对是个混淆不清的概念!!!
所以我才有我的主贴,
就是把这个概念分为两个范畴来看,当然有冒充上帝的“大爱人士”也在此贴出现了,那我就分为三个范畴:
第一个是纯医学,人体结构学,人类生理学,物种繁衍学,心理学,精神病学这些范畴,人体学上的你能说一个出了车祸的断手的残疾人或一个天生的瞎子是正常的吗???绝对不行。你也许会说没有手的人精神完全正常,但是就完整的“正常人”的概念是包括了肢体的完整和心智的健康,对吧!gay也是一样,而且比残疾人对人类整个群体的危害还大,如果少了一只手的残疾人非说自己正常,那推而广之的话大不了全世界全是只有一只手的人,起码人类不会灭亡,gay如果非说是“正常人”,那你推而广之啊,那人类不就灭亡了,这难道不是危害整个人类这个物种吗???所以我也只是从生物学,一个物种趋利避害的生存繁衍本能出发,得出在这个范畴,gay绝对不正常!!!
第二个范畴是在社会地位,就业,日常人类群体社会的社交,认同,法律等领域的范畴,那么我坚决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并坚决反对一切对同性恋的歧视和不公,只要他们不危害正常人,不推广,不提倡,就没问题,我完全可以跟gay做兄弟做同事,所以说在这个领域和范畴,他们完全正常,就是你说的正常人。
第三个就是形而上的什么道德啊,大爱啊,宇宙啊,甚至有脑残说不接受同性恋就是素质低下,什么时候搞基成了时尚了,理解支持同性恋成了标榜自己大爱,标榜自己无私,公正,甚至成了自己博学有深度有思想的标志了???笑死了。那在这个领域和范畴,我也装个逼,我完全大爱无疆,这也是我一开始说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的意思,我甚至比你更高尚,我认为蝼蚁,草木也是跟我们一样平等的!!!外星人也跟我们一样平等,我牛逼吧……
最后,还是那句话,为什么大多数正常的异性恋都恶心gay,这是因为亿万年进化的结果,做为一个物种,任何有损害这个物种生存繁衍的行为,都会固化在骨子里和集体潜意识中,恶心gay跟男人好色天天想上美女一样是本能冲动,当然做为道德人、社会人、教化人我们不能见到美女按倒就日,我们不是动物是高尚的人,因而我们也告诫自己不要在就业婚姻上歧视gay。因此别说看到,一想到gay抱在一起,我真的要吐了,而且不好意思,我吐儿吐的也不会习惯,这是本能。所以同性恋行为绝对不能提倡,不能宣扬,不能称为时尚卖点,但是对于即成事实的同性恋们,请看我第二和第三个范畴,并堤防并坚决反对他们在第一个上要权力要平等!!!
而且现在gay们动不动就骚扰掰弯直男,这更是要批判和反对的!!!虽然直男绝大多数不至于被掰弯,也是物种本能,但还是严重的性骚扰,试问你老是遇到让你要吐恶心的行为你生气不?所以低调点吧。
[ 本帖最后由 free.tiger 于 2011-7-8 10:41 编辑 ]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8 11:10 标题: 回复 58# free.tiger 的帖子
说你找抽真没说错,不光是题目找抽。正常不正常你说了算?我180公分是不是可以说矮子都不正常?矮子多了可是会让人种退化哦,你看我也是从人类繁衍的本能出发的说。还有怎么个不提倡,不推广?难道同性恋就没有人权,没有言论自由,不能宣布自己是同性恋,不能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出版关于同性恋的小说,电影,凭什么啊?这些可都是基本的人权哦。你觉得恶心说到底只是你心理扭曲而已。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1:39 标题: 回复 59# bluefull22 的帖子
正常不正常,58楼说了不算,你说了就算?至少58楼还列举了理由,你一个“你说了不算”就完了?汗。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1:52 标题: 关于同性恋,我们应有的态度
同性恋这个事一旦讨论起来,因为意见迥异,往往流于互相谩骂,至少也是互相指责,而不能就事论事的讨论。
同情同性恋的一方,往往就认一个死理儿:人家是自愿的,你凭什么反对?然后就此进行道德鞭挞。
自愿的事被反对的多了。自愿重婚,能不被禁止吗?自愿裸奔,能不进局子吗?自愿乱伦,能不被骂吗?
最可笑的,则是那些既极度推崇基督教,又听不得别人说同性恋坏话的中国人...自己拼命打自己嘴巴子。
反对同性恋的一方,也有认死理儿的,比方说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更不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什么的了)
还有些人显然是被上述同情同性恋的谬论给气坏了的,以至于恨屋及乌,没有意识到同性恋本身并非谬论。
我认为,我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基督教等宗教对同性恋的恶毒攻击,是不足为据的。
其次,我们不能认为同性恋是人类天然的权利,但是不等于说我们不可以把同性恋认可为权利。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反对同性恋,不等于我们有必要反对同性恋。
最后,如果我们探究一下事情的本来面目,貌似我们也没必要反对同性恋。
为什么说我们没必要反对同性恋呢?
推根溯源,多神教世界(古希腊-古罗马、印度、中国)一般并不像一神教世界那样反对同性恋。多神教的基本理念就是对不同人群的宽容,各民族的神,如有需要,可以一并承认。这跟犹太诸一神教所谓的“除了我,你不可以信别的神”(耶和华语)是截然不同的。
亚历山大大帝为了说明道德的相对性,曾经在他的广阔帝国的不同角落里找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部族习惯是火葬,父亲死了就烧掉;另一个人的部族习惯则是父亲死了就把父亲吃掉。亚历山大大帝当众问他们:给多少代价才愿意把习惯交换一下?两个人都大惊失色,请求亚历山大大帝不要说这种亵渎神灵的话,他们认为这种事是给多少代价也不能交换的。
在别人看来是绝对不可以的事,自己看起来却是绝对必要的,或者相反,这都不奇怪。自己不干就是了,这并不是相互反对的理由。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2:00 标题: 回复 58# free.tiger 的帖子
这世界你能给偶找出两个生理上、精神上完全一致无差的人来吗?!就是单卵双胎都无法达到生理精神一致!生理、精神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每个人无论其生理精神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的可贵和生命尊严就在于每个个体间的独特、独立性上,这就叫平常,这不能是你能所谓“正常”和“反常”的任意人为区别来标准的,因为你既不是上帝也不是中共!你只是XX!不要评判别人!
当你用不容差异的一己标准说Gay都很恶心很猥琐时,他人也可同样以一己差异标准说你很恶心很猥琐,两者完全“理性”等价的。但这种你和他人构成的社会是完全无法“理性”相容的,你想当自己的“纯雅利安人”,那么你就不要扯什么理性,因为在社会的东线和西线上,你只有被杀或杀人两种选择,因为消除差异的最好手段就是按标准来消灭差异形态!这就是你想要的?!
作者: doublejoe 时间: 2011-7-8 12:03 标题: 回复 59# bluefull22 的帖子
上来就爆粗口,又要抽人,呵呵,这不是个讨论问题的方式吧。
LZ在帖子里很明白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且一再声明没有歧视同性恋人群的意思,何必抓着几个不恰当的字眼,拼命去给人挂标签呢。难道是真的看不明白?
还有,问问自己的良心,有哪个敢说自己从知道有同性恋这回事就打心底里不反感,能接受?都是通过慢慢的了解,才一点一点接受。所以大家接受的快慢,接受的程度当然会有差别。总不能说我今天接受了,明天我就要求所有人都和我一样想法吧?还有一个接受程度的问题,大家都说可以接受同性恋,能够接受到什么程度呢?一般人都和他们正常交际,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是如果自己唯一的孩子是同性恋,还能那么容易的坦然接受吗?
LZ可能在表达方面有些不恰当,因为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大家都需要"恋",都有去追求的权利,如果遇到同性的追求而引起自己的反感,大可以像拒绝异性一样的去拒绝他们。
最后还是要说,太激动,爆粗口是无法让人认同的。
作者: chainiupeng 时间: 2011-7-8 12:14
楼主说的有道理。其实gay说白了就是在性活动中,特别是男性的性活动中喜欢被紧握(asshole的妙用)和阴茎沾满粪便味道的那种混合。真的很恶心的。。。。。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2:23 标题: 回复 64# 写实 的帖子
同性恋问题当然包括同性恋婚姻。现在的同性恋合法化,其实也不包括“恋爱合法化”的问题了吧?即便是中国,现在还有禁止同性恋恋爱的案例吗?(反正我不知道)主要就是婚姻问题。
试问:乱伦如果自愿,难道一定有害?重婚如果自愿,难道不可以禁止?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2:30
人类历史最悠久,最具韧性的理性暴力,就是人对人所谓“差异”异己的迫害,可笑的是这种“人”为衡量“差异”的标准却又因“人”会时刻变化不定的,甚至标准和标准间都是差异不容的!当标准肆意变化扩展到所有人都被侵犯衡量,无法再忍受的地步时,人们才明白人与人的差异存在是必然的,差异间彼此的理性相容,而不是排斥不容,才是一个理性文明社会的理性选择!再没有比一个种群的在生理或精神上的多样性发展,能说明这个种群的生机勃勃无限活力无限发展可能的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2:38 标题: 回复 67# 棍哥 的帖子
对某些”差异“的某种“迫害”是社会必须的。
像重婚、裸奔、乱伦,这些行为,就其直接效果来说,如果说一定不好,那也只是”和你们(大多数人)想的不一样“而已。
因为人类社会的构架,归根到底,是建立在某种约束的基础上的。离开了所有的约束,就是共产共妻。
因此,关键在于:我们要的是哪种约束,何种程度的约束。而不是像共产主义者那样,敌视所有的约束(这在当今,也必然会导致强烈的反弹)。
我们应该让同性恋合法化,是因为我们权衡利弊以后,应该这样做,而不是人类社会无权禁止任何此类行为。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7-8 12:40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2:46 标题: 回复 69# 写实 的帖子
你才是偷换概念。
我说了乱伦违法了么?我说的不是乱伦挨骂么?
我提了近亲结婚了么?
我说的是一夫多妻么?我说的是重婚啊!为什么重婚就侵犯了女性的平等权呢?一妻多夫也侵犯女性的平等权?更何况,一夫多妻如果是自愿的,为什么叫侵犯平等权呢?那自愿不结婚,还侵犯了婚姻权不成?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00 标题: 回复 71# 写实 的帖子
乱伦如果是自愿的,怎么叫侵犯人权呢?
至于挨骂对不对。你以为乱伦在哪个国家不挨骂?如果美国总统和他的成年女儿自愿XX,不被骂死并赶下台才怪。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10 标题: 回复 68# nkpoper 的帖子
滚蛋。。。。。。狗揽八泡屎,泡泡舔不净,哪都要显出你来!
这里说的差异是个体的生理或精神的存在事实,不是在说伤害他人与法律相异的行为,如你偷换的什么“重婚”,“裸奔”什么的。乱伦也就你他妈好意思说,今天人类上追远古,有人不是乱伦的结果吗?别人“同性恋”事实骚扰或伤害到你了,并有法定事实,公共规则作出相应处罚,但这处罚的不是“同性恋”差异本身,而是伤害的本身。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13 标题: 回复 73# 棍哥 的帖子
重婚、裸奔、乱伦就是伤害别人啦?
什么叫与法律相异,现在不就是在说该有什么法律吗?
你除了会骂人,会胡搅蛮缠,到底还会些什么?有种咱们一条一条挣论清楚,别给我东拉西扯。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8 13:15 标题: 回复 63# doublejoe 的帖子
说楼主找抽是因为楼主主贴里觉得同性恋是找抽,实际上他才是。他口口声声说不歧视同性恋,可是所说的言论都是歧视,认为同性恋是生理缺陷还不够歧视?要让同性恋躲起来不能见人还不够歧视?
作者: 河岸边的蚂蚁 时间: 2011-7-8 13:16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8 12:42 发表
你不要偷换概念混淆问题,衡量是否违法要看是否有侵犯他人权利,并非一切乱伦均违法,与少儿有性接触才属违法,近亲结婚会导致后代畸形才属违法,而一夫多妻婚姻侵犯了女性平等权才属违法,但同性恋是一夫一妻,不 ...
不懂不要乱说,乱伦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中都是犯罪行为,大概只有中国、日本乱伦不犯罪,乱伦破坏了社会和家庭的基本人伦和道德规范即使没有侵犯他人权利在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里一样构成犯罪。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18 标题: 回复 74# nkpoper 的帖子
你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我们之间还能辩什么呢,人脑子能和狗脑子辩吗?
狗揽八泡屎,泡泡舔不净,对你偶是骂都懒得骂的。。。。。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19 标题: 回复 77# 棍哥 的帖子
说不过就是这个?每次都一样,你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廉耻吗?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20 标题: 回复 78# nkpoper 的帖子
你他妈智商还能体会到廉耻二字?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20 标题: 回复 78# nkpoper 的帖子
今天奉陪你,来锁这贴!来啊。。。。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24 标题: 回复 80# 棍哥 的帖子
你不就会锁帖吗?你还会什么别的?我的质疑你不回复,直接开骂,然后妄图以捣乱的方式导致锁帖。有你这样的吗?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27 标题: 回复 81# nkpoper 的帖子
你说你什么东西啊,追着喊着要别人和你辩,可你就会搅辩。没兴趣逗你玩,就只能骂你贱!
狗揽八泡屎,泡泡舔不净,就是你的写照!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31 标题: 回复 82# 棍哥 的帖子
说不过了就是这个,你个不知廉耻的东西。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34 标题: 回复 83# nkpoper 的帖子
偶当然说不过,狗揽八泡屎,泡泡舔不净,没有廉耻的你nkpoper这个东西啊。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38 标题: 回复 86# 写实 的帖子
这是班加西英雄Ziu,网上可查到他的事迹。
作者: 河岸边的蚂蚁 时间: 2011-7-8 13:38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8 13:33 发表
你才不懂法,法律只会禁止近亲乱伦结婚,而不涉及未成年人的非婚姻关系,则无权干涉。
拜托你去了解一点外国的刑法再来下结论,但不要去看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因为共匪国乱伦确实不犯罪。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40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8 13:33 发表 
你才不懂法,法律只会禁止近亲乱伦结婚,而对不涉及未成年人的非婚姻自愿性关系,则法律无权干涉。
你说的是中国法律,中国法律确实没有乱伦罪。
但是某些西方国家还是有的,具体网址我暂时没查到。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44 标题: 查到一个:http://gb.cri.cn/27824/2010/12/14/5105s3089013.htm
国际在线专稿:据英国《每日邮报》12月13日报道,瑞士国会正考虑废除“血亲乱伦罪”,成年血亲之间发生性关系将被合法化。
瑞士政府认为,有关“血亲乱伦罪”的法律已经过时,而且自1984年以来,瑞士法院只审理过3起此类案件。瑞士国会上院已经拟出将成人血亲之间性行为合法化的草案,并将对其进行投票表决。“血亲乱伦罪”被废除后,任何成年人,即使他们是亲生父女或者亲兄妹,只要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都不会受到法律追究。
绿党议员丹尼尔·维斯彻说,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两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即使他们是亲戚。他还补充说:“血亲乱伦只是一个道德难题,但不该通过刑法来解决。”
瑞士议会和政府将最终决定是否废除“血亲乱伦罪”。但基督教人民党和新教人民党两个党派都表示,如果废除禁令,将导致血亲乱伦事件发生率增加,人口中基因缺陷的比例也会随之增加。一些人民党议员不仅不同意废除这条法案,甚至号召对其进行修正,比如禁止表兄妹之间发生性关系或者结婚,但司法部还没有对此表态。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3:52 标题: 回复 92# 写实 的帖子
这个就是禁止乱伦的法律。汗。
只不过某些人考虑将其废止罢了(作出种种考虑的人总是有的)。而且考虑到文章日期是去年12月,既然搜不到废止成功的文章,那大概就是废止失败了。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3:55 标题: 回复 86# 写实 的帖子
Mahdi Ziu的照片,现在在班加西到处可以看见。当地人叫他班加西英雄,他原是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的一名高管.
在起义发生的开始几天,他驾车冲进Katiba的大门。那里是班加西一处令人望而生畏的兵营,卡扎菲的军队正在那里负隅顽抗。彼时义军几乎手无寸铁,至多是石块和鱼弹——炸药装上导火索,经常被投到班加西附近的大海里炸鱼用。政府军拥有重型机枪,而起义者,通常是那些首次将怒火撒向政府的勇敢的年轻人,在猛攻Katiba时成群成群地死去。
然后Ziu到了,他炸毁了Katiba的大门,政府军纷纷退到里面寻找掩护。几个小时后,Katiba兵营就被攻下了。
Ziu不是一名通常的自杀式袭击者。他是一名国家石油公司的高管,身材矮小,有些秃顶,娶了本地女人为妻。他没有哈马斯喜欢搞的那种殉难视频。他甚至没有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家人,虽然家人们已经发现在革命开始的三天里他有些异样。他说人人都应为革命而战:我们需要圣战,Ziu20岁的女儿Zuhur,还迷失在为父亲英勇就义的骄傲和失去父亲的悲痛中。他并不是一个极端的人,他不喜欢派别之争,但是他已经做好准备,只是我们不知道会是这样。
Ziu作为一个自杀式袭击者或许不同寻常,但他是一场革命的代表者,这场革命由牙医和会计师,卡车司机和学者,富人和穷人,上层人士和平民百姓一同发起。这是偶最为感动和欣赏的,在班加西能见证这世间好人的勇气和他们的怒吼!
作者: free.tiger 时间: 2011-7-8 14:12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7-8 11:10 发表
说你找抽真没说错,不光是题目找抽。正常不正常你说了算?我180公分是不是可以说矮子都不正常?矮子多了可是会让人种退化哦,你看我也是从人类繁衍的本能出发的说。还有怎么个不提倡,不推广?难道同性恋就没有人权, ...
“不能追求自己喜欢的人”
我百分之一万!!!!坚决反对的是:同性恋不能追求他所“爱”的异性恋!
你还是站在“同性恋只是爱情的一个正常分支”的论点,这就跟我一直苦口婆心说的内容完全相对了。
你也站在“被一个异性追和被一个同性追对一个异性恋者的心理和精神的影响是基本没有什么不同的”这个非常非常荒谬的观点上。
这个我之前就从物种亿万年的本能进化出来的恶心反应上说过了,我主贴也举例说过了,就是一个异性恋被一个异性追求,极端点,哪怕这个异性很搓很猥琐,他/她也不至于有太大的反应,而且内心深处说不定还沾沾自喜,就像很多女孩说的多个男人追求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总归也能证明自己的价值和性吸引力哪怕这个男人很不优秀。可是对于一个异性恋者如果被一个同性恋追求的话,这本能的反应真的恶心以及身心的双重不适!!!这就是一种性骚扰!绝对的性骚扰,变态的性骚扰!但是没有异性被异性追(当然那种非常死缠烂打的追影响正常生活的方式除外)就说是性骚扰吧。
“你觉得恶心说到底只是你心理扭曲而已。”
哈哈哈,好么,我觉得同性恋恶心(其实不是我觉得,是本能的身体和心理反应),就说明我心理扭曲,非得接受同性恋,才说明我正常啊哈哈哈哈,不是我自视清高,你的理论修养,逻辑思维,独立思考等等还是有待锻炼啊小子哈哈,还不如那个“棍哥哥”,起码有点可以争论的平台,虽然他也老扯道德,宗教,以及打着当下我们畸形的体制,民主人权这些说事,不过这个我主贴就说清楚了,“gay们不能再打着“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的幌子,藏在右派和自由主义者的群体里得寸进尺”,不能让gay们利用了当下国人渴求民主追求人权自由的心理来推广,推广同性恋绝对是反人类的!
[ 本帖最后由 free.tiger 于 2011-7-8 14:26 编辑 ]
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11-7-8 15:06 标题: 回复 96# free.tiger 的帖子
你看,这不是说的很明白了么,你看同性恋觉得恶心,所以觉得他们不正常,我看你的言论觉得你恶心,所以觉得你心理扭曲。
作者: ken999liumhnet 时间: 2011-7-8 15:11
GAY,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我们即便不认同,也应该报以宽容态度,别一棍子打死。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5:21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8 13:57 发表 
废止了就说明其不合理啊,过去法律还允许贩卖黑奴呢,你要不要也拿出来证明一下黑奴就应该被贩卖?
再说一遍,近亲乱伦婚姻可能涉嫌后代畸形才会有法律争议,但同性恋没有侵权的问题,所以根本谈不上违法。
至 ...
你是不是从来都不看我写的什么东西,直接评论?
废了么?是有人想废而已。至于可能涉嫌后代畸形,那只是可能而已;如果害怕后代畸形,可以禁止近亲生育,跟性交有啥关系?
作者: 河岸边的蚂蚁 时间: 2011-7-8 15:26
引用:
原帖由 写实 于 2011-7-8 13:33 发表
你才不懂法,法律只会禁止近亲乱伦结婚,而对不涉及未成年人的非婚姻自愿性关系,则法律无权干涉。
还有一种关于性关系的犯罪,并不依赖于妇女是否同意。这就是乱伦,它是在有某种血亲等级关系的人中间性交而构成。英国刑法《1956年性犯罪法》在第10条及第11条对此有如下规定:1,男子在明知对方为其孙女、女儿、姐妹或母亲的情况下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2,在前述人群中“,姐妹”包含半血缘关系的姐妹。在此定义下任何人的关系都应用,在前述人群“兄弟”包含半血缘关系兄弟,在此意义下的人群,任何此关系的表述都应有此的人。如有此关系能被法定婚所追溯。1,16岁或以上的女子在明知对方为其祖父、父亲、兄弟或儿子而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2,在前述人群“兄弟”包含半血缘关系兄弟,在此意义下的人群,任何此关系的表述都应有此的人。尽管这种关系可能被法定婚姻生子所追溯。对在13岁以下的女子,被指控可被判处终生监禁。未遂者可判7年,在其他案例中,最少可判7年,未遂可判2年,在没有被公诉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能轻判、减判。以上内容出自J.C.史密斯,B.霍根编写的《英国刑法》网上没有我自己在书上抄录下来的,其他西方国家的刑法基本上都有乱伦罪,法律是严谨威严的不是想当然的,很多人以为西方国家都是讲究人权至上性观念开放这是大错特错,美国至今有一些州的法律仍然规定通奸是犯罪行为,性犯罪并不一定要侵犯他人的权利才构成犯罪。英国刑法性犯罪上就有一种“违背自然罪”比如一个人和一个动物发生性行为就是犯罪。只认为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才是犯罪是狭隘的观点,比如堕胎在中国是不犯罪的,但是在英国私自给人堕胎是要判刑的。道德和人伦在立法上都应该考虑,中国的法律不讲道德不讲人伦确实毒害人。同性恋不应该歧视但也不应该过度美化,比如很多男同在正常的论坛上发那种亲昵暧昧的照片我是非常反感的。
[ 本帖最后由 河岸边的蚂蚁 于 2011-7-8 15:30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5:32 标题: 回复 96# free.tiger 的帖子
我觉得你也许是本人或朋友被某同性恋纠缠,所以才这么生气的吧。
过去,信息流通不畅,同性恋喜欢在厕所里留信息,这一点就让人不大爽,总觉得厕所里感觉不安全。(这就像女人进男厕所一样,就算不禁止,她也得担心点什么吧。)
不过现在没这个问题了。(可能很久不重新粉刷的厕所里还有过去的遗留信息)
个人以为:现代社会,人们之间的虚拟交流越来越容易,而实体隔离也越来越容易。(比方说过去的厕所,往往不设隔间,现在基本上都设了。)所以,同性恋对正常人的骚扰情况,应该是越来越少。
归根到底,我们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有无必要和这样一个虽然是少数,但数量也相当可观的群体作对?
作者: kaslee 时间: 2011-7-8 16: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民主败类 时间: 2011-7-8 17:18
强烈厌恶那些不读完对方的文章,不全面完整地了解对方观点的人又去反驳人家...
作者: 棍哥 时间: 2011-7-8 17:25 标题: 回复 96# free.tiger 的帖子
中国反“同性恋”意识由官方主导成为主流实际是从清朝开始的,此前中国历代对性取向的选择在人文上至少是不褒不贬很包容的,当然,这并不能作为“同性恋”现象是好是坏的历史评判依据,但它却实实在在反映我们中国人曾有的对“差异”的宽容和理性文明,占到我们自豪的文明史的一大半时期。
“同性恋”是反自然了吗?脑残才有如此认识!正如102楼的朋友所说,同性恋在自然界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再自然不过了!在自然界中反“同性恋”的才是反自然的,因为只有人类才有这种“怪异独特”行为,其他自然物种中还没观察到过如此主观的造作行为!
偶根本没有和你鬼扯什么道德、宗教,恰恰是你这类挥舞现代“道德人伦”大棒打击“差异”异己,与一些宗教排斥打击“同性恋”的方式如出一辙。难道请你“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就是变相推广同性恋?还居然反人类?你有点基本脑子好不好?你“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别人才能真正对你“理性宽容,尊重你个人选择”,这里无差异的相互确立,相互制约,相互约定的公共契约才有最大效力,因为它是彼此真正意愿的自律表达和责任自我承担的交换和彼此肯定。
最好告诉你老人家,你做不到“理性宽容尊重个人选择”,但起码你可以不干涉不攻击别人的选择,假如这你也做不到,你停留在言论层面也还可以,但如果你要推动现实的对立和打压效果,那其他反对你的人而言,就和你没道理可谈了,因为历史告诉人,人无法同具有相同行为的“宗教裁判”们,“共产主义”们,“纳粹”们等等谈道理,血火是他们唯一能明白的道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17:56 标题: 回复 102# kaslee 的帖子
在美国,有人以基督教的名义大力反对同性恋,又有人以科学的名义大力支持之。其实都不靠谱。
基督教当然混账,但是所谓的“科学”,也不过是一些学院左派的表演。仔细看几个案例就知道了,动物的同性恋案例当然也是有的,但是显然很有限。说科学结论支持同性恋,不过是牵强附会,以偏概全。
在我印象中,有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某种大雁(鹅)类动物,经常有“同性恋”。这种动物的最大特点是:雌雄外貌差异极小。它们自己都很容易搞混。往往是两只雄性大雁相好,日久生情,调情成功,开始互相上,都想在上面,都上不去,气急败坏。这个时候,某只雌雁趁机溜进来,跟它们干一遍...然后,两只雄雁不得不承担负责,跟这只雌雁组成两夫一妻家庭,一起负责帮助雌雁育雏。据科学家研究,这样的家庭在生存竞争中有一定优势(后代生存几率较高).......这个到底算是“同性恋”,还是多夫制.......其实也难说。
第二个则是雄狮之间的联合。这个根本不是同性恋,只不过是大家联合起来,去抢老婆罢了。但是也有人往同性恋那边归类。照这么说,桃园三结义也是同性恋......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11-7-8 18:07
某年某日,电梯内,一男进,一男尾入,电梯合,两男随牵手,余怪之,随即,两男对视片刻,亲嘴!余惊诧,随恶心不已,口含黄痰,重重唾于地上,两男惊,一男侧念,恶心,余回道,就是呃,太J8恶心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21:09 标题: 我的意见,简言之:
一方面,我们应该同情同性恋,即便他们看起来很恶心,也要容忍之。看起来恶心,不是予以压制的理由。
另一方面,对于某些同情同性恋的激进分子,尤其是那些既拼命推崇基督教又坚决不容忍任何针对同性恋的恶评的中国人,那种自己拼命打自己嘴巴子的无聊人士,我们要坚决鄙视之。
这就如同:
我们应该同情穷人,哪怕有些穷人的生活方式也挺恶心的(懒,恶习等等),我们也应该同情穷人。但是,我们同时必须坚决排斥另外一些同情穷人的人,比如共产主义者。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7-8 21:11 编辑 ]
作者: hazelsmart 时间: 2011-7-8 21:41
可爱漂亮的异性,身体器官的极大不同和互补而产生的对男性的吸引力,以及大自然亿万年造物的鬼斧神工和物种繁衍的本能生存冲动”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22:10 标题: 回复 110# 写实 的帖子
你只要讨厌谁,就扣谁一顶集体主义的帽子。理由呢?我反对基督教就是集体主义,还是同情同性恋是集体主义?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8 22:25 标题: 回复 112# 写实 的帖子
105楼,你批评的对象根本不是我,汗死。你看错人啦!
我往前翻了好几页,发现这一段是29楼的。
作者: zmy161 时间: 2011-7-9 18:55
希望楼主能够对Gay的形成有所了解了再来说。很可能你家里与你很亲近的人中就有Gay----这并非危言耸听。
[ 本帖最后由 zmy161 于 2011-7-9 18:58 编辑 ]
作者: 305422 时间: 2011-7-9 20:46
都说天涯高人多,我看基地有深度的哲人更多,拜读之,请用文明语言,不要相互攻击!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10 00:21 标题: 回复 116# 写实 的帖子
分歧不是很明显么?我说的是:要同情同性恋,因为没有什么足以作为反对同性恋的理由。唯一可气的,就是那些同情同性恋的激进分子,但是他们毕竟不等于同性恋。
至于他说的同性恋对人类社会有害...那个问题本身不便置评;这就如同说黑人智商低,对社会有负作用一样。你怎么回答呢?如果你说智商低无负作用,你本人的智商就有了问题;如果说有.......
我们只能说:即便有害,是否有必要采取措施。显然,同性恋的危害,在有证据的范围内,是不足以让我们采取什么重大措施的。
作者: 3dfish-no.3 时间: 2011-7-10 01:52
引用:
原帖由 bluefull22 于 2011-7-7 15:25 发表
我的看法和对同性恋一样,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如果你觉得乱伦违反伦理,我一样也想看看你的伦理逻辑推理,说起来,同性恋的伦理逻辑推理你还没说呢,别跑题。
难得有机会和朋友们讨论。我是这么看这个问题的。
1、人的动物属性,
人不是上帝造的,女娲捏的,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这点已经有广泛的证据,并且是被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这是个大前提。显然人要吃喝拉撒,有七情六欲这都属于动物属性。
除了单纯为了繁衍后代的性行为外,通过性交缓解精神压力,乱伦,强奸,兽交,性虐,多P,性交易,同性恋,等等等等行为,在动物界都能找到,越是智商高的,社会性强的动物,如海豚,灵长类,大型猫科动物,狼,就越普遍。再此恕不具体举例了。
2、人与动物的区别
动物学家在发现,大猩猩和倭猩猩的瞬间短时记忆力,要强出人类若干倍!注意,在瞬间记忆这个关乎“智力”能力上,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比不过猩猩。
生物学家推测,在人类大脑的进化过程中,短时记忆能力逐渐退化,取而代之的是更强大的,综合分析和复杂逻辑判断能力,这才是人类与类人猿,乃至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我们常说的“理性”,只有“理性的种子”才能生长出“文明的大树”。
3、理性是囚禁兽性的笼子
《圣经》中描述,亚当夏娃吃了智慧树的果实,方才知道有羞耻。在人类文明萌芽期,幼年期,青少年期,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知识有限,对自身的认识也有限,不管是解释为对真理的追求,或是简单的“物质分配”的需要,人类对自己的动物类行为曾被有意识的,用规则,道德,法律加以严格约束,甚至约束面无限扩大。
到了近现代,无论是生产力水平,还是对世界及自身的认识水平,都有了飞跃,而规则,道德,法律的约束对象范围也随之有了巨大变化,人类对自身的动物性的态度,更冷静,更理性,更宽容。
4、宽容,是理性的光辉
综上所述,人类的性行为,无论是异性恋,同性恋,或是暴力强奸,恋童,等等,从生物学角度看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其存在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同的,只是不同的人类社会进程的不同,所产生规则,道德,法律标准不同,对比类人猿,不难推测,史前时代的人类社会,乱伦,强奸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在当今社会,这些行为是要被道德所不容,法律所严惩的。
人类理性的产生,使人类除了性的要求,人产生了远比动物更丰富,更高尚的追求,而这种,更丰富,更高尚,更美好,更理性的追求,才真正是我们天天挂在嘴边,要尊重的,人所特有的“人性”。而“人性”的存在,人性的解放,恰恰才真正使人对人自身一些曾经被要强迫割除的动物性重新宽容起来的前提条件,比如:同性恋。
5、同性恋和社会伦理
终于到了我们的主题,不过其实我要说的重点已经说完了。
实际上,无论中外,现今社会对于同性恋的宽容度已经很高,但这绝并不意味着:理性文明的社会就必须消灭对同性恋的负面评价,也绝不该用对同性恋的宽容度来衡量社会的文明程度。
不管是对同性恋者是何种态度异性恋者,或者是同性恋自身,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是对社会伦理的真正尊重。
题外:
同性恋的复杂常常使我困惑,经常看到两个女孩子同性恋,其中一个穿着打扮,说话声音强调,做派,俨然一个男孩子模样, 又见到有男孩子同性恋,往往其中一个由俨然女性化很严重的样子。
困惑的不是这两个人,我是纳闷对面那个女孩,男孩,他们到底喜欢的同性还是异性呢? 难道说,他们喜欢的异性化的同性?
按这个逻辑,同性恋者应该可以分成4类了
1、自我性意识正常 喜欢 异性化的同性
2、自我性意识正常 喜欢 同性化的同性
3、自我性意识错位 喜欢 异性化的同性
4、自我性意识错位 喜欢 同性化的同性
如果再区分一下性别,那就是8类,那一种多呢?如果加上双性恋,就是16类,有研究的朋友不妨一起探讨一下。
[ 本帖最后由 3dfish-no.3 于 2011-7-10 01:55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10 01:52 标题: 回复 118# 写实 的帖子
越描越麻烦还不是拜你所赐?你非要追问。
其实,我们都应该知道,躲避问题是不好的,是没诚意的。
但是,如果不躲避问题,就会被找麻烦。明摆着你要找麻烦,我要是都躲了,你不是觉得我很没诚意?
所以,我只能躲避一部分,因为如果我一点也不躲,那么被你找麻烦事小,恐怕还会有人跳出来趁机骂人,而且要骂到本贴被锁为止。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7-10 02:06 标题: 关于同性恋的基本问题
首先一个就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问题。支持同性恋的一方,要求完全平等,即承认同性恋婚姻完全等同于普通婚姻。反对一方则认为婚姻本来就是一男一女,你不是一男一女,为什么非要结婚呢?
个人以为:同性恋要求婚姻保障是合理的,但是反对同性恋一方坚持对婚姻的传统解释,也并非说不过去。出于现实目的,随便更改词汇定义,总是不好的。所以,我们应该进行一下妥协,不登记为婚姻,而登记为“同婚”(同性恋婚姻的简称,或者用别的名字),基本上拥有等同于一般婚姻的民事权利。
其次是一个兵役问题。这个跟中国没啥关系。(中国那个不叫军队,那个叫党军)不过要是架空讨论的话,我个人以为:军队维持性别隔离(即男女兵不混编同宿,等),就是为了防止乱交;如果允许同性恋公然入伍,性别隔离就失效了(美国的兵役政策是不问你性取向,意思就是让你保持低调,你不表现为同性恋,当然也就没危害)。因此,在性别隔离取消以前,限制同性恋入伍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大批同性恋希望入伍,那也应该允许。妥协方案就是:像底比斯圣军那样,单独成军。
最后,就是一般性的歧视问题。个人以为,除了个别特殊职业(如军队),我们不能对同性恋进行差别对待,并希望普通人能对同性恋保持礼貌。
[ 本帖最后由 nkpoper 于 2011-7-10 02:08 编辑 ]
作者: 3dfish-no.3 时间: 2011-7-10 02:20
关于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确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更多是同性恋要求社会承认的表现同性恋婚姻是否合法化,一定是要征求普通婚姻者的态度的。不然很烦。
1、
问:配偶姓名?
答:刘富春
问:男的女的?
答:.......
2、
问:你先生怎么没来?
答:她生理期来了不舒服,在家休息。。
关键是这回给普通婚姻者造成困扰。
[ 本帖最后由 3dfish-no.3 于 2011-7-10 02:23 编辑 ]
作者: kingiori1 时间: 2011-7-10 05:08
不管你支持反对gay,lesbian。你的文章标题很恶心很猥琐……
你不要在这里煽动仇恨
作者: gdfszyy 时间: 2011-7-10 07:22
楼主很傻B,你能搞几个女人,这也变态恶心么?尊重别人生存的权利,就像基地给了你一个空间来这里发泄一样
作者: 孤独无视 时间: 2011-7-10 13:39
不赞成 不反对 不歧视
作者: 紫蓝弯刀 时间: 2011-7-10 14:21
楼主的观点有些赞成,但已经漠不关心了!
作者: 5415xxx 时间: 2011-7-11 00:23
同性恋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反人类的。搞基是不对的,无需证明,就连基友群体本身的过度自尊和敏感都说明了他们的潜意识是拒绝这个行为的。
从小到大,没有人教你不要搞基,无需证明,无需说明,无需洗脑,这明显证明搞基是和人类天性反着来的,不光是反伦理的问题。
所以我同意楼主的观点,基友都是病人,我们不歧视病人,只要他不来有意识的传染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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