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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匪区红叉叉要拿法律做挡箭牌了 [打印本页]

作者: lantting    时间: 2011-6-25 15:51     标题: 匪区红叉叉要拿法律做挡箭牌了

        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近日,“郭美美事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今日再次通过官方网站对此事件进行郑重声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发表了相关声明,澄清“郭美美事件”。今日,中国红十会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

  中国红十字会重申: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针对网上流传的某些与中国红十字会及相关个人有关的照片、微博、亲属关系的说法等内容,经核实,均无任何事实依据,纯属不负责任的谣言。

    近日,有网友指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指定深圳天略集团进行劝募,然后进行善款分成一事,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声明:2006年至2008年,天略集团曾向我会捐赠过“校园安全行动保险卡”。举办过一次附捐拍卖会。此后,未进行过任何合作。也未授权天略集团进行任何劝募活动,更不存在善款分成。在与天略集团的合作期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未参与过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天略集团的任何合作事宜,也未安排天略集团的任何人员与郭长江副会长及总会其它领导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郭长江副会长和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先生均明确表示,互不认识对方。所谓“红十字商会”是一个不存在的机构,与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也从来没有一个叫郭美美的人。

  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10周年活动上,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合影照中前排正中女子,有人指认是郭美美。经核实,该人为优秀志愿者王聪聪。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批评意见,但是对于个别刻意歪曲事实,企图混淆视听,别有用心的网民的所作所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表示极大的愤慨。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严正声明中称,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先生本人不认识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先生,天略集团及旗下公司从未聘任过一个叫郭美美的员工,丘振良董事长本人也不认识叫郭美美的人。公司也未经营过任何红十字会的医疗车的广告业务。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莫伟智先生对记者说过“郭长江副会长来过我们的公司”的话属口误,郭长江副会长从未到过天略公司。


作者: ddy1970    时间: 2011-6-25 17:29

一句话:无风不起浪。这么多曾经、口误也能说明问题。为什么不是郭丑丑?为什么不是“海略公司”?媒体抄作可以提高收视,直接体现为广告收入,网民抄作得到了什么?揭露事实而已。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6-25 18:38     标题: 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到一个党手里

梁启超说,中国所以积弱,根源之一在于国人不能正确区分国家与朝廷的概念;"今夫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朝廷者,一姓之私业也。"
作者: lantting    时间: 2011-6-25 18:46

今夫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朝廷者,一姓之私业也。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6-25 18:58

说实在的这件事的挖掘发酵真不像是偶然的。。。应该是有人有意在推助,甚至可能从一开始郭美美微博的发现都是有策划的。
引用:
原帖由 ddy1970 于 2011-6-25 17:29 发表
一句话:无风不起浪。这么多曾经、口误也能说明问题。为什么不是郭丑丑?为什么不是“海略公司”?媒体抄作可以提高收视,直接体现为广告收入,网民抄作得到了什么?揭露事实而已。

作者: 雨中漫步666    时间: 2011-6-26 01:20

受表彰的优秀志愿者合影照中前排正中女子,有人指认是郭美美。经核实,该人为优秀志愿者王聪聪。-----靠,又来了个王聪聪了,真搞笑!撒谎也得撒地圆满些才好呀


作者: dddddd111111    时间: 2011-6-26 11:40

声明没错,确实不叫郭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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