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开车的时候,刚好收音机里的主持人跟专家什么的,在讨论个人所得税问题。红色专家还在喋喋不休的贩卖人民纳税为人民的理论,实在是混淆视听。
税去了哪里?
人大常委会研究员王锡锌告诉我们:仅全国三公(公款开车、公款吃喝、公款出国)开支,一年就是1万9000亿(央视新闻1+1)。所以,纳税问题,首先不是纳多少的问题,而是纳的税去了哪里的问题。北欧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赋税更重,但人家的每一笔税,都是有监督、有去向的。兲朝的执政者,连违规奶企赔给三聚氰胺受害者的那点可怜的赔偿金去向都说不清道不明,从血汗工资里抽剥的个税收入,就更不晓得弄到哪个口袋里去了。
谁是纳税主体?
挣工资的,都是账面上的钱,秃子头上的虱子,一个子儿也甭想少。这个太子那个公子,靠这个消息那个权,左手进,右手出,翻云覆雨,大把捞金,但从他们身上能捞一个子儿?个税本来是用作收入二次分配的,实际却变成了盘剥工薪阶层的吸血利器;真正应该被调的阶层,本属于权贵阶层,自然不能自己抽自己。
起征点应该是多少?
无数人纠结于此。但我觉得起征点是多少,实在不是问题的关键。更重要的在于,对于哪部分个人所得,才应该征税?如果这部分钱就是活命的伙食钱、孩子的奶粉钱、老人的救命钱,还应该横征暴敛吗?一万起征,算高了吧?但是家里有无社保、无收入的父母,有体弱多病的祖父母,这一万块钱要撑起5口之家,本就已经捉襟见肘,还要缴纳个税,这不是谋财害命,是什么呢?合理的税制,应该是基于“家庭收入”的概念,剔除家庭正常开销(房租水热电煤、伙食、交通、医疗、教育等)之后的盈余,进行合理的征税。
前几天看的一则新闻,是说在北京,也能花几万块钱买个车牌,而不用去摇那个号了。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任何缺乏监督制衡的政府管制,都会沦为腐败寻租的利器。上海公开的拍卖,听上去很“执政不为民”,但好歹是公开透明的市场调节手段;北京天子脚下,要执政为民,要以德治国,摒弃市场手段,强化政府管制,然后就是如此下场。那些宣扬清官、核心、大救星、红太阳拯救万民于水火的人,要么是天生的奴才,要么就是居心叵测的阴谋家。
今天还看了另一则让人无限唏嘘的故事。李大眼承鹏,回成都参选人大代表,结果被神秘的有关部门关照,他的宝贝儿子的人生历程因此受到影响。虽然早在意料之中,但故事真正发生的时候,还是让人有穿越的感觉。甚至没能穿越到建党伟业的时代,而是一口气穿越到了东西厂血滴子横行的年代。
刘少奇被整死的时候,手里捏本《宪法》,但宪法保护不了他,因为毛主席比宪法更大。今天李大眼参选的时候,手里也捏本《宪法》,但宪法也保护不了他,因为有关部门比宪法更大。一本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都写进去的《宪法》,尚且顶个球,政治局的九长老,你们让小民上哪去活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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