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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 未 未 : 1 年 内 不 准 twi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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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红灯记
时间:
2011-6-23 19:31
标题:
艾 未 未 : 1 年 内 不 准 twitter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 ... 10623_55_764728.htm
2011-06-23 HKT 17:18
艾未未下午再在寓所外见记者(罗宇光摄)
内 地 维 权 艺 术 家 艾 未 未 获 准 保 释 候 审 。
外 交 部 发 言 人 洪 磊 说 , 艾 未 未 仍 然 接 受 调 查 , 在 取 保 候 审 一 年 期 内 , 未 得 批 准 下 , 不 可 以 离 开 北 京 。
艾 未 未 下 午 在 住 所 外 会 见 记 者 , 表 示 回 家 后 , 没 有 休 息 , 在 家 中 自 行 理 发 , 令 自 己 看 来 精 神 一 点 , 家 人 对 他 获 释 非 常 高 兴 , 未 来 几 天 他 会 留 在 家 中 。
艾 未 未 接 受 《 华 尔 街 日 报 》 访 问 时 透 露 , 当 局 释 放 他 的 条 件 是 , 他 不 能 够 同 传 媒 , 或 者 透 过 twitter 等 社 交 网 站 , 对 外 发 言 , 期 限 “ 最 少 1 年 ” 。
作者:
Yhard
时间:
2011-6-23 19:34
啥意思,发言也不行?
作者:
zxyzxy1234
时间:
2011-6-23 19:39
属于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6-23 19:49
标题:
有良心在中国就是犯罪
中共是所有公民苦痛的来源
作者:
w-o
时间:
2011-6-23 20:26
支持艾未未
作者:
暗夜曙光
时间:
2011-6-23 20:31
1年以后18大权力移交。。。
作者:
zzy6520
时间:
2011-6-24 03:25
可以找个新闻发言人代为发言。一样的。。。。。只不过就是换个名字换个人而已。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11-6-24 11:30
恶毒的狗插裆以和谐的名义封口!
作者:
雨中漫步666
时间:
2011-6-24 13:25
麻痹的,让艾神一年内不说话那还不如让艾神再进去呆一年得了,千刀万剐的狗插党卧槽泥马!
作者:
zzy2915678
时间:
2011-6-24 14:17
共党它TM的阴险,这样对艾未未无疑比判死刑还难受!
作者:
海棠朵朵
时间:
2011-6-24 17:31
为啥还能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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