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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的死囚器官移植与贩卖 [打印本页]

作者: 菜鸟搬家    时间: 2011-6-3 22:05     标题: 中国的死囚器官移植与贩卖

尼玛  
2011年3月6日,《世界日报》刊载了前台中县长黄仲生赴大陆成功移植肝脏手术的报道。据报道,黄的换肝手术是在大陆有号称亚洲最大器官移植中心的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实施的。为此,黄花费了大约了大约400万新台币。除了巨额的花费之外,等待手术的过程更是身心憔悴。根据黄的叙述,在天津等待移植器官的37天中,“每天都在等宣判”。

“每天在等宣判”什么呢? 显然,黄在天津的37天煎熬中,等待宣判的是大陆的死刑犯处决。为什么一个台湾政客,为了换肝而要去天津苦等37天呢?原来,根据黄的苦诉,如果要在台湾换肝,也轮不到他。意思是说,台湾肝源稀少,年长的黄仲生根本等不到需要移植的肝脏器官。那么大陆的器官资源就多吗?

根据《世界日报》( 2011年5月2日)的报道,大陆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有150多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实施手术,移植率不到 1%。在大陆如此巨大的器官需求面前,自愿捐献的人体一年只有37例。 37例人体的内部可移植器官总共也就100左右。这些区区100左右的器官占中国每年需要的1万多例器官移植手术所需器官的 1%。

如果将这 1%的捐献器官在中国上百所器官移植医院中分配开来,那么天津第一医院实施移植手术获得人体捐献器官的概率远远低于万分之一。 即使全中国每年的37例人体捐献全部集中捐给天津第一中心医院,那么以天津第一中心医院每年大概 600例的器官移植手术,至少也需要 100-200人体。那么剩余的 63-163具人体来自何处呢?或者说,如此数量的器官移植手术所需的人气器官来自何处呢?

关于器官移植手术的器官来源的问题在中国是一个新近揭示的肮脏秘密。除了有限的亲属器官移植外,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所需要的人体器官基本上是通过下列机制和手段实现的。一是黑市买卖。如同《世界日报》(2011年5月2日)披露的一个个案所揭示的那样,大陆的穷人、流浪汉、乞丐等弱势边缘人群被迫地、廉价地出售“人身”财产。甚至有些乞丐、流浪汉被绑架杀害以割取器官来贩卖。这一显山露水的“致富之道”可能同诸如乞丐、人口拐卖等常见的社会问题相联系。

二是死囚犯器官。诚如黄仲声所说的,在天津的37个日夜就是为了等待“宣判”[犯人被处决]。当然,如同黄仲生所说的,“如果有肝可以救命,我不在意换的是死刑犯的肝”(世界日报,2011年3月6日)。使用死囚犯的器官救命关乎个人的价值取舍,似乎不值得大书特书。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虽然黄仲生感谢捐肝人让他重生,但问题是,他所得到的器官是捐肝人(死囚犯)真正自愿“捐”献的吗?

这些疑问实际上早已被劳改基金会所回答并在劳改纪念馆有所展示。1999年,吴弘达同美国调查部门合作,对一位来自中国海南的检察官设计套出其可以从中国贩卖死刑犯器官的真相,曾经震动美国。 2001年原天津武警总队医院医生王国齐在美国众议院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作证时详细披露了中国的执法机构如何同医院合作牟利,将死刑犯的器官在处决现场快速摘取后,马上送火葬场毁尸灭迹的情形。

凤凰卫视曾在2005年的调查揭示出同样的黑暗勾当,死囚犯器官被秘密摘取激起了死囚犯家属的强烈愤慨和控诉。当然,从死囚犯身上秘密摘取器官需要医疗机构和执法单位的密切合作。据知情者透露:死刑犯在待决前,要通过验血获取其生理信息,必须经过看守所同意;法院执行死刑,检察院负责监督执行。“如果不获得司法部门的许可,医院对死刑犯摘取器官绝无可能。”
http://news.21cn.com/luntan/liantang/2008/12/25/5666085.shtml)。 也就是说,中国的公、检、法各个部位和单位全部秘密参与了摘取和贩卖人体器官肮脏勾当。

就连中共高级官员都坦白了这一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的罪行。2006年,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坦承大量的死囚犯器官被摘取高价授予外国人。很显然,黄仲生短时间内在天津移植器官的个案完全符合这一器官摘取模式。

当然,从个体延续生命的角度看,除了道德和伦理的拷问外,无论摘取什么人的器官,是在什么情况下摘取的似乎无可厚非。诚如黄仲生所说,“如果有肝可以救命,我不在意换的是死刑犯的肝” (世界日报,2011年3月6日)。

但从两岸政治来看,台湾政客到大陆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是身体践行和支持“台湾属于中国不可分隔的一部分”的中国国策。尽管早期天津医院一年一半的器官移植手术是给“外国人”实施的,其中包括欧美国家和以色列人。后来,随着中国死囚犯器官移植的揭露和中国政府随之禁止外国人在中国进行器官移植,尤其是旅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后,只有香港,澳门,台湾人被认为是中国人而继续实施此类手术。换句话说,类似黄仲生这样的台湾人,出于换肝活命的目的,已经真真切切地践行了中国政府的一个中国的政策。

实际上,黄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是最后一个去大陆进行器官移植的政客。在健康、卫生、经济、文化等领域,台湾人已经自觉地实践着一个中国的政策而享受着诸如可以换肝等国民待遇,尽管这一待遇是以大陆死刑犯的身体器官为代价的 (从这个角度讲,大陆的死刑犯死后还在为祖国的统一大业作贡献)。台湾人在大陆移植死刑犯器官也从另外一个角度提供了思考两岸关系的视角,即台湾以武器、价值、观念等维系的国家主权其实早已让位于台湾的个人利益,如经济,健康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台湾个体的利益已经无法同大陆分开了。

另从大陆法律的角度看,摘取未经死囚犯自愿捐献的器官是非法的。虽然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于1984年10月9日联合颁布实施《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规定以下几种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1.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3.经家属同意利用的。

但从上述的种种案例可以看出,已知的所有器官摘取案例基本上都是“被自愿”的,即中国的公、检、法系统和医疗机构密切合作,采取卑鄙的手段和借口,摘取未经死囚犯自愿捐献的器官;更有甚者,有时为了摘取更好质量的器官,正如上面王国齐所作证的那样,很多手术时在死囚犯还没有完全死亡的状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很多所谓的死刑犯器官其实是活体摘取的。将这些死囚犯器官摘取并高价移植给外国人,是中国执法部门发财的又一流行“法门,”它见证了在一个金钱万能的中国,执法部门是如何活生生地在死囚犯身体上剥夺“人身”财产的。

其实,如此众多频繁的死囚犯器官移植和贩卖揭示出一个更深的问题,即中共每年处决的死刑犯数量。据大赦国际2010年发表的全球死刑报告说,中国是仍是世界上处决犯人最多的国家。估计中国每年执行死刑次数多于其他国家的总和。

当然,由于死刑犯人数仍然被中共列为国家机密,大赦国际无法公布中国处死囚犯的具体数字。据报道,90年代中国每年处决的死囚犯约为1万5千人。随后,为了举办奥运会等其他世界性大会而降低了处决人口。自2007年中国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以来,据最高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家2010年声称,自2007年以来,中国的死刑数量下降了10%。

但是,诚如中国维权律师滕彪所质疑的那样:“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当局收回死刑复核权以后,在死刑判决的数量上的确有可能减少。但问题是,这个数字一直是国家的绝密。所以,关于死刑的 各种数据我们都没办法得到证实。就算是减少了10%,那现在处决的数字有多少,原来又是多少,我们还是不清楚”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6270107,00.html)。 尽管中国每年处死囚犯的具体数字无法得知,但仅从死囚犯器官移植来看,每年过万的器官移植手术而仅37例的人体捐赠情况来看,中共每年处决的死囚犯保持在数千人的水平。

死囚犯器官移植和贩卖也揭示出,除了处决数量,死刑过程也是及其秘密的。不同于以往的公审大会和当众枪决,现在的死囚犯的处决场所和过程越来越隐秘和多元化。而处理死囚犯的参与尸体也越来越专业化而不留摘取器官的痕迹。而这一切不仅仅是为了简单地保持处决犯人数量的“国家机密,”也是为了利润丰厚的死囚犯器官摘取和贩卖。

附录一:


黄仲生:死囚肝能救命 何妨
记者游振升、张明慧台中6日电
March 06, 2011 06:00 AM


  
前台中县长黄仲生(戴口罩)赴大陆换肝,上月底搭机返台,受到乡亲欢迎。(本报资料照片/记者苗君平/摄影)

「如果有肝可以救命,我不在意换的是死刑犯的肝」,刚自大陆换肝返台的台中前县长黄仲生昨天说,「我也想在台湾换肝,问题是轮不到我呀!」

黄仲生在大陆天津换肝后,几未出现排斥,他说:「医师都觉得我的状况比预期好。」但毕竟是大手术,返台后仍在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住院观察,「预计一个月后可出院吧」。

黄仲生在台中县执政九年,连任时就传出感染C肝,卸任前即出现肝硬化、严重水肿,中国医大附医认为换肝是唯一选择。

黄仲生说,器官捐赠移植条例对65岁以上病患设定限制条件,「我年龄已经超过,要等到何时呢?」

去年12月20日,他由妻子林美华、秘书蔡益和陪同前往天津,「那时以为三天后就有适合的肝脏可换了」,匆匆出发,连行李都来不及备齐,岂料这一等,就是37天。

当时有100多名患者等换肝,病人来自苏俄、印度、韩国和台湾。「每天都在等宣判!」黄仲生想到那段难熬的岁月,频频苦笑,学护理的林美华几乎天天以泪洗面。

「等待换肝的日子,真的很忧虑又煎熬」,在病房无止尽地打针吃药、调整体质,他一度沮丧向家人说,「过完年如果还没等到,我就要回台湾了。」

在台湾的儿子黄文宏得知父亲换肝不顺利,到观音亭向菩萨跪求,神奇的是,隔天就接到医院通知有适合的肝脏可移植。

黄仲生经历十小时换肝手术,因术前配合医院一切疗程,术后几未出现排斥。

经历生死关头,黄仲生逢人就说,「健康最重要」,下半辈子能健康过生活,是他最高兴的事,也感谢各界关怀与众人协助,「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来源: 世界新闻网-北美华文新闻、华商信息 (该文章链接已被移除)


附录二:


好邻居「两肋插刀」 捐肝救人
崔芳编译
May 30, 2011 06:00 AM


家住伊利诺原野市棕色大道(Brown Lane in Plainfield, Ill.)的达伦.康拉德(Darren Conrad)去年因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rimary sclerosing cholangitis)病倒后,他的左邻右舍总是抽空帮忙购买日用品及照看仍在上学的孩子。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是一种慢性肝胆疾患,由於胆道系统瀰漫性炎症和纤维化导致胆管变形且变窄,最终导致胆管阻塞、胆汁性肝硬化和肝衰竭。而去年他的邻居更送给康拉德生命中最宝贵的礼物,一个健康的肝臟。

芝加哥论坛报报导,患重疾是康拉德的不幸,但幸运的是他「择邻而居」,邻居的慷慨捐赠协助他成功完成肝臟移植手术,重新回到冰球场,参加儿子棒球比赛。

棕色大道约有30户人家,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游泳池,后院有鞦韆,妈妈们大多是全职在家相夫教子。康拉德的邻居Dawn Strand表示,十几个儿童年龄相近并就读同一所学校,至少有八家住户自1990年代后期就在此居住,他们一起举办万圣节、新年派对,一起上大卖场购物,结伴外出就餐。

2009年秋,身高6呎的康拉德常常感到腹部肿痛,胃口不佳,体重骤然降至120磅。他说:「如果我勉强出去活动,回来后就感到很疲倦。」妻子Nancy需要经常陪他去芝加哥西北纪念医院(Northwestern Memorial Hospital),「一方有难,四方伸援」,有的邻居到医院看望康拉德夫妇并为他们带来热菜热饭;有的负责帮助他们割草,有的照看康拉德12岁和8岁的孩子,还有一位邻居Tracey Vogen为他们介绍紓压和治疗方法。

康拉德为热心肠的邻居深深感动,Nancy鼓起勇气向他们发出捐赠肝臟的求救信,因为等待捐赠的名单很长,至少需要再等一年,而康拉德的健康每况愈下,两位全职妈妈Dawn Strand和Tracey Vogen经过与家人商量,毅然决定「两肋插刀」,并赴医院检查是否匹配。

西北纪念医院的器官移植医师Talia Baker表示,肝臟捐赠要求捐赠人年满18岁,身体健康,血型与病人相符,心理医师、社工以及外科手术医师用一天时间对捐赠者筛检,并说明捐赠器官的过程和潜在风险。据卫生部器官捐赠顾问小组说明,切除肝臟手术风险较高,捐赠者会出现腹部疼痛、流血、感染甚至死亡。医师通常摘除捐赠者部分肝臟,移植到病人体内,移植肝臟需要三个月时间再生,捐赠者则需要至少六周时间康復。

两位邻居捐赠者筛检都成功,2010年2月医师决定对Vogen进行手术室却意外发现她的肝臟有伤疤,无法移植,然后5月份医师从Strand成功移植部分肝臟。目前康拉德已经全职返回工作岗位,体重增加40磅,可以去观看他喜欢的棒球比赛。他每周仍需要验血和定期去医院復查。Vogen和Strand也已恢復健康的正常生活,她们与Nancy相约一起去慢跑健身。康拉德感激两位无私无畏捐赠「生命」的邻居:「她们是令人敬佩的人。」

来源: 世界新闻网-北美华文新闻、华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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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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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H706    时间: 2011-6-4 09: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白崖寨    时间: 2011-6-4 10:04

见怪不怪啦!
听说也和死刑犯家属签协议,会给一定的补偿。
作者: libertin2046    时间: 2011-6-4 13:04

  漠視生命的狗日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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