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禁书[1]fficeffice" />
以前看《三国演义》,看到诸葛亮说魏延,说他后脑勺有反骨[2]。后来看书的时候,看到康有为在万木草堂对他的学生这样说孙中山:我以为我的后脑勺有反骨,恐怕孙文的反骨比我的还粗呢。
随手摸一下我自己的后脑勺,发现其实他妈的我也有反骨。也许是缘于历史的恐惧,对这种奇异的骨格,我向来敬而远之,所以自小就安安分分做人,从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安分,固然让这所谓的“反骨”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甚至还有一个好处是对我的后脑起了一层保护的作用,真是“因骨得福”,不亦快哉!
我从来觉得,中国几千年的法律中,最有杀伤力的莫过于“诛心之论”,现在红朝之所以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是历史的必然,我总是认为有道理的,单单凭现在红朝的法律不再有“诛心”这一点,我就很傻很天真地认为红朝一统江湖以至千秋万代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既然法律只是处罚行为而不诛心,而我的反骨虽然让我早熟让我知道做人要安分但毕竟还是有点不安分。所以我觉得我这种人是最痛苦的。革命肯定不可能的了,陈胜吴广那两个农民工振臂一呼扛着锄头竹竿什么的就冲击大秦帝国政府机关的不稳定暴动是做不来,但夜深人静这反骨又似乎隐隐告诉我要做点什么。后来我终于发现其实红朝还是挺眷顾我的,因为有了“禁书”。
不知从何时起,我终于知道原来书是可以禁的。其实以前的我年少无知,我一直以为书不应该禁的,这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这个命题如同“中学生应不应该谈恋爱”一样的荒谬。又或者说,一本书该不该禁止是想禁止这书的人认为这书的内容该禁止,但这样就会有个前提就是想禁止这书的人首先要知道这书的内容,那问题就来了,既然你能知道这书的内容为什么我们不能知道?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点强词夺理,但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小毛孩吵架说:你为什么看我?另外一个就说:你不看我又怎么知道我看你?我总觉得道理是一样的。
黄子华栋笃笑说他认为人类有史以来有三大伟大发现:第一发现是牛顿的万有引力,第二发现是爱恩斯坦的相对论,第三发现是手淫几乎对身体无害。我觉得还应该加上一条,就是所谓“禁书”,基本上都是“值得一读之书”的别称。不然,其威力既然连一禁而不值,何必读之?!禁书意在发前人未发之隐,较后人或不及较之义,诚可待也!
中国政法大学有学子说从北京天安门驱车往西走一百多公里,就回到了秦汉。其实偶尔去香港购书,一来一回,一往一返,我也感觉回到了秦汉。“焚书坑儒”不再有了,“禁书关儒”却时有发生。其实也是,红朝既然已经是历史发展的最高阶段,怎么还会有焚书坑儒这么野蛮的行径?把书禁了把儒关了,还不是一片和谐盛世,还不是依然“打天下者坐天下”?
禁书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历代的封建王朝从来就不缺“文字狱”,只是能把书阉割到如此彻底而不留一点痕迹的地步,如同明目张胆地指着太监对国民说这是猛男,我觉得这就不是红朝的发现了,而是发明。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两个词语的区别吧。
李敖曾言他被禁的书之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并言台湾小岛对他来说太小了,我觉得其实不然,刚刚相反,是台湾成就了李敖。试想,如果李敖早年呆在大陆,他的下场重则像《国产007》周星驰那样无需审判即时枪决,连平反的机会都没有;轻则现在应该还关在牢里,老老实实地天天做着没有报酬的苦工,哪有现在的倚老卖老眉飞色舞飞扬跋扈,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孤独逍遥
于 思阙斋 201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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