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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1年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 [打印本页]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11-5-27 12:20     标题: 2001年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

靳如超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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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如超爆炸案,又稱石家莊「3·16」特大爆炸案,指2001年3月16日,發生在河北石家莊的一起惡性爆炸刑事案件,造成108人死亡,38人受傷。此前靳如超還在雲南謀殺1人[1]。事後主犯靳如超廣西警方捉獲,同年因犯有故意殺人罪、爆炸罪,被河北石家莊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並交付執行。

目錄

 [隐藏]

[編輯]案件相關人

靳如超,主犯,男,40歲,江蘇省宿遷縣人。1989年6月9日因強姦罪被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1997年8月19日減刑釋放。[2]

王玉順,男,48歲,河北省鹿泉市人,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炸藥

郝鳳琴,女,46歲,河北省鹿泉市人,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炸藥。

胡曉洪,男,37歲,重慶市墊江縣人,本案中向靳如超提供雷管和導火線。

[編輯]案發經過

靳如超一直對其鄰居、繼母、前妻及親屬懷恨在心,蓄意報復。2000年5月,靳如超到河北省鹿泉市北白砂村找王玉順、郝鳳琴購買炸藥,因炸藥威力不夠未購買。同年,靳如超到鹿泉市石井鄉石井村第一採石廠,向胡曉洪購買紙質火雷管50枚、紙藥捻20餘根。[2]

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雲南省馬關縣馬白鎮岩蜂洞村韋志花家中,因婚姻問題與韋志花發生爭執,遂用柴刀向韋志花頭部連砍數刀,造成韋顱腦開放性損傷、腦組織破碎死亡。[2]

2001年3月12日下午,靳如超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郝鳳琴家,同王玉順、郝鳳琴商定以每噸1700元的價格購買炸藥。次日靳如超再次找到王玉順、郝鳳琴,以40元人民幣購買25公斤炸藥,並做了爆炸試驗。3月14日靳如超第三次到王玉順、郝鳳琴非法製造炸藥的廢棄水泥廠,以950元購買炸藥575公斤,並分裝成14袋[2]

2001年3月16日凌晨,靳如超乘車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樓旁,將事先存放於此處的4袋炸藥(100公斤),分別放於三單元的二、四層平台處。後又乘車將存放在棉三宿舍花池邊的炸藥,分兩次運至棉三宿舍16號樓2單元的門口兩側。靳如超分別在棉三宿舍16號樓2單元一層樓梯旁、2單元一層樓道南牆下、2單元西側一樓窗戶下,各摞放兩袋炸藥(每袋50公斤),在15號樓西牆外側下放置一袋炸藥(25公斤),並用隨身攜帶的剪刀,分別在炸藥上扎洞插入引爆裝置。按16號樓1單元、2單元、2單元門口西側、15號樓西牆外側的順序依次將引爆裝置點燃。之後,又乘車依次到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民進街12號院,用同樣的方法,將事先放好的炸藥一一引爆後,逃離現場。凌晨4時16分,育才街棉三宿舍16號樓發生爆炸,致使16號樓整體坍塌;4時30分,建設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樓發生爆炸,致使該樓3單元坍塌;4時45分,電大街13號市五金公司宿舍發生爆炸,致使該樓1單元坍塌;5時,民進街12號院發生爆炸,致使該院部分房屋倒塌。共造成108人死亡,多人受傷,其中重傷5人,輕傷8人。[2][3]

[編輯]偵查審理經過

2001年3月16日中國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在全國通緝靳如超[4]

3月22日晚,北海監獄職工陳某下班後駕駛摩托車途經福成至北海公路時,一名年約40多歲的男子突然從路邊樹林走出來攔車,要求搭車。陳某與其交談時,發現此人聽力有障礙,且要求將車停在陰暗處,形跡可疑。陳某懷疑並趕往高德公安邊防派出所報案。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永輝即帶領刑偵人員趕赴高德鎮開展排查,並陸續調集大批警力到現場進行搜捕。現場附近的兩個雜貨店店主反映,確有一名可疑男子購買了香煙飲料。民警進行檢驗,提取相關指紋。發現該指紋有15個特徵與公安部在網上公布的靳如超指紋相同,認定為同一指紋。根據這一情況,北海市公安局局長黎尚軍馬上調集各警種,各分局警力在嫌疑男子出現的地方及周圍進行大規模地毯式搜查,同時調集警力對所有公路、鐵路、水路、航空港嚴密設卡布防,嚴防犯罪嫌疑人逃出北海。[5][6]

3月23日凌晨4點20分,廣西公安廳廳長陸炳華接到案情報告,立即偕同副廳長徐升率領有關人員趕到北海,成立了統一搜捕前線指揮部,同時電告全區各地公安機關,進行地毯式的搜索。上午7時30分,警方接到報告:有一名與靳如超特徵相似的可疑人員往軍屯水庫方向逃竄,民警立即追截,民眾參與追捕過程。在團江小學附近,6名追捕民警發現正在逃走的靳如超。靳如超發現追捕民警,丟棄隨身攜帶的炸藥、雷管及導火線往軍屯水庫跑去,最終終在已乾涸的庫底被抓獲,並聲稱:「你們不用查了,我就是你們要抓的人。」此時,「3-16」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在廣西北海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5]

[編輯]判決及執行

[編輯]一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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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01年4月17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2][7]。認定被告人靳如超,為泄私憤,持刀行兇,並致死人命;又以極其殘忍的手段,連續在居民樓內實施爆炸行為,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和財產巨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爆炸罪。情節和後果均特別嚴重,且在刑滿釋放五年內又故意犯罪,系累犯。被告人王玉順、郝鳳琴為謀私利,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曉洪為謀取私利,非法買賣爆炸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經審訊,靳如超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7]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靳如超等四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8][2]

[編輯]二審

宣判後,四被告人不服,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不開庭審理了本案,於2001年4月29日作出如下判決:駁回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上訴,維持原判。胡曉洪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

[編輯]執行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王玉順、郝鳳琴被執行死刑[9][2]

[編輯]評價

[編輯]參考資料

  1. ^ 昨晨靳如超被生擒石家莊市「3·16」特大爆炸案告破. 法制日報. 2001年3月24日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靳如超故意殺人、爆炸等案的判決書. 法院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3. ^ 張光卿 衛東. 石家莊爆炸案惡魔靳如超供認作案經過. 廣州公安局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4. ^ 2001年3月16日 石家莊發生爆炸案 造成108人死. 搜狐網. 2009年03月16日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5. 5.0 5.1 王克礎 龍城 鄒優健. 廣西警方勇捉惡魔 靳如超渾身篩糠跪地就擒. 新浪網. 2001年03月25日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6. ^ 隨警作戰五晝夜 目擊緝捕靳如超. 人民網. 2001年4月03日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7. 7.0 7.1 石家莊特大爆炸案開庭 靳如超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新華社. 2001年4月17日 [2009年06月08日] (簡體中文).
  8. ^ 石家莊爆炸案靳如超等四人一審被判死刑. 中國新聞網. 2001年4月18日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9. ^ 石家莊特大爆炸案終審宣判 元兇靳如超昨日伏法. 新華社. 2001年04月30日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10. ^ 趙過渡. 可怕的不只靳如超. 《南方日報》. 2001年5月13日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11. ^ 肖瑋. 靳如超何以仇視社會?三問石家莊特大爆炸案. 中國新聞網. 2001年4月25日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12. ^ 江山 宋晶. 扭曲的心態——石家莊爆炸案主犯靳如超日記剖析. 新華網. 2001年04月18日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13. ^ 王進. 靳如超爆炸案偵破不久 河北三壯年警官累死(圖). 中華網. 2002-05-14 [2009年6月8日] (簡體中文).

網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9%9D%B3%E5%A6%82%E8%B6%85%E7%88%86%E7%82%B8%E6%A1%88

引用:
冤有頭債有主——前面右轉是政府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11-5-2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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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續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11-5-27 12:31     标题: 當年今日之2001年3月16日石家莊連環爆炸案發生





翻牆後觀看網址:http://youtu.be/xU5WYRX0uPg
作者: TG终结者    时间: 2011-5-27 12:37

杀平民就没劲了,应该学习呼兰、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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