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eensms 于 2011-5-20 00:36 发表 纽约南区法院么,我查一下资料先。。。 在美国被起诉是家常便饭的事,所以李彦宏根本不慌的啦,他又不是请不起律师 就今天的这种情形来说,跨国公司凌驾于各国法律之上,以一国律法作为另一国律法挡箭牌的事态 ...
原帖由 shihong 于 2011-5-20 09:40 发表 楼主的签名不好,什么是神经病啊?你这样很容易被送精神病院的,武钢不是有先例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