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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球屎报开口了,药家鑫死不成了: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1-4-21 22:50     标题: 环球屎报开口了,药家鑫死不成了: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

喉舌发话,家鑫不死: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到空前的舆论推动,何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药家鑫案这类“网络关注大案”不断修正、积累全社会的认识。


  作为外部并不专业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曾对司法判决产生过正面及反面的效果,但总体看,舆论压力带来的正面推动是主流。让舆论长期围在法院四周对巩固中国的司法公正是好事,不能因为出现一些负面效果,就试图让舆论走开。


  然而舆论要不断成熟,反思、总结曾经造成的每一次误导。这样的例子是有的,比如张金柱死刑案受到大量争议,佘祥林蹲了11年冤狱,舆论也是主要推手。


  必须承认中国司法公正的基础并不牢固,社会有着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影响司法判决的广泛猜测,尽管事实未必就是这样。舆论既极大限制了这样的操作空间,又容易以自己的声势和不专业形成“民意骚扰”,法院面临的考验是,它要在舆论的监督下,拒绝舆论本身有时会“有些粗暴”的干涉。


  这将是中国司法和舆论之间漫长的互动过程,如果互动得好,司法将变得更廉洁,更专心致志,也必然更加公正。如果互动得不好,舆论就会变得傲慢,试图控制一切,那些组成舆论的细小单元,就成了一方面被有形或无形的力量控制,一方面又要控制别人的“广大群众”。


  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更何况,舆论并不等于民意,即使是民意,它的正确性和稳定性也远不及法律,稳定的民意可以对法律的演进产生影响,但针对具体案例的民意,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话我们再也不能说了。


  谁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法律也有漏洞,但法律的尊严与它是不是十全十美的没有绝对关系,当前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中国社会比什么都重要。药家鑫案的讨论已经足够多了,让我们现在共同来看法院怎么判,当最终判决出来后,持不同意见的人也应对它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1-4-21 23: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oeing    时间: 2011-4-21 23:16

我们都他妈被自己的party、gov和media“别有用心”了
作者: 宝贝鱼儿爱海豚    时间: 2011-4-21 23:34

有钱人的世界。。。看不下去了。。
作者: hooptech    时间: 2011-4-21 23:42

说来说去,就是人民的话一点用没有,全是法院说的算,司法独立于人民,不独立于政府
作者: zxyzxy123    时间: 2011-4-22 00:07

这最后一段已经把答案公布了,为药家鑫的免死埋下了伏笔:
  谁都有可能犯错误,甚至法律也有漏洞,但法律的尊严与它是不是十全十美的没有绝对关系,当前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中国社会比什么都重要。药家鑫案的讨论已经足够多了,让我们现在共同来看法院怎么判,当最终判决出来后,持不同意见的人也应对它给予尊重,而不是继续制造舆论,努力证明自己是对的。

意思就是,法院的判决就是对的,不同意的人可以闭嘴了。如果继续鼓噪,那就是制造舆论,破坏社会稳定……
作者: bz_bf    时间: 2011-4-22 01:20

故意杀人都不死刑,政府以后还怎么维持?自己给自己埋炸弹~
作者: ttinfo209    时间: 2011-4-22 01:25

我就纳闷,这么简单的事实,罪行确切,清楚,为什么这么难判?
难道他的后台是政治局常委?真是政治局常委,那他是死不了的!!!
作者: mango    时间: 2011-4-22 01:52

死缓。绝对不是死刑。这操蛋国家。
作者: haodaa    时间: 2011-4-22 08: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轻薄好炫歌    时间: 2011-4-22 09:01

呵呵 药哥威武!!!国家、法律已然这样,我等屁民唉~~还是不说了
对了 不知道马加爵在下面会怎么想 


[ 本帖最后由 轻薄好炫歌 于 2011-4-22 09:03 编辑 ]
作者: sb2005    时间: 2011-4-22 09:27

号称他的后台,是那7人众之一
作者: 小小色    时间: 2011-4-22 09:40

这是什么狗屁国家狗屁法律啊.以后大家都可以随便杀人了.
作者: wwb007001    时间: 2011-4-22 11:04

药不死,法不立
作者: hsw0578    时间: 2011-4-22 12:23

有色眼镜中的世界永远只有一种颜色。
作者: qiuqian    时间: 2011-4-22 13:33

想想当年的杨佳~~唉
作者: allcatzoo    时间: 2011-4-22 14:01

看来杨大侠真的太渊了
作者: longwu1976    时间: 2011-4-22 15:05

主贴写得很好,很有说服力。
作者: 书眉切尔    时间: 2011-4-22 15:08

绝对死刑                 我就不信了没天理
作者: 开车要稳    时间: 2011-6-7 18:55

我来看看
作者: 开车要稳    时间: 2011-6-7 18:57

本帖子中那些判断有误的人自己出来道个歉呗
作者: 海边的红树林    时间: 2011-6-7 19:52

偶今后出门一定带把刀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11-6-7 23:47

今天死了,即使出钱让人顶缸,起码这辈子得戴套了
作者: zha158    时间: 2011-6-8 09:27     标题: 当权者已经明显分裂了

就是说党的宣传部和刑部意见不和了,如同,温家宝和胡锦涛,江泽民和朱镕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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