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请大家评,请免除死刑者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pp2qq    时间: 2011-4-21 13:25     标题: 请大家评,请免除死刑者回答

如果那厮没有被判处死刑,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

 

我拿把刀杀了那厮,

请问:

要求废除死刑的人,

 

免除死刑的人,

 

会同样要求免除我的死刑吗?

 

会掀起一股免除死刑的风潮吗?

 

会掀起一股讨论废除死刑的讨论吗?

作者: lkblade    时间: 2011-4-21 13:27

会的。
个人支持废除死刑。
死刑的废立一直很争议。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1-4-21 13:31     标题: 回复 1# pp2qq 的帖子

你知道河蟹国有多少种刑罚涉及死刑吗?

废除死刑的焦点个人认为应该在刑罚的涉及面上,而不是死刑刑罚存在与否的问题上·····
彻底废除死刑,这个命题本身就过于笼统······不确切····
而官方故意没有详加解释·········
民众的理解自然就会扩大外延········
SO·······你的疑问就会产生。

就像政权的概念,本来就是个狗屁定义·········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1-4-21 13:40     标题: 回复 1# pp2qq 的帖子

用刀杀人,属于谋杀,一级罪名。
走遍全球,都是最重的刑罚。
至于死刑与否,这与当地的法律有关。

法律,呵呵,说起比较复杂······
但想简单一点,也未尝不可······

说个简单一点的,把现行刑罚法条中,所有的“可以”,“应该”,这两个词去掉······
把具体刑罚期限的精度控制到24小时为单位·······
然后让法条自身的执行力不变······
就成了·······
作者: pp2qq    时间: 2011-4-21 13:45

“用刀杀人,属于谋杀,一级罪名。
走遍全球,都是最重的刑罚。
至于死刑与否,这与当地的法律有关。”

那厮正是如此

如果说,那厮是因为撞了人、激情、钢琴等………………

那么我也是激情、义愤等等…………这样啊
作者: 老西    时间: 2011-4-21 15:15     标题: 回复 5# pp2qq 的帖子

你说药家鑫啊······

这不是法律问题·······
属于政治范畴·····

可以到禁书版块去找答案·······
作者: pp2qq    时间: 2011-4-21 15:18

“你说药家鑫啊······

这不是法律问题·······
属于政治范畴·····”


哈哈哈哈,是啊,这是中国,哈哈哈哈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11-4-21 18: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西来    时间: 2011-4-21 20:02

死刑的目的有二:一、无可救药不能悔改,除掉免得祸害他人。二、警示他人不要作恶。
第一条--无可救药,也就是没办法了--蠢,第二条,用恐惧之法使人从善是最下策。总之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都是当下管点事。既然是下策,支持它不过是无奈之举、得过且过而已。人类之发展,要以上策取代下策。我认为支持免死刑的人是认为人类未来比较有希望的人,乐观的人,相信会有上策的人。
作者: typee    时间: 2011-4-21 20:06     标题: 回复 1# pp2qq 的帖子

我来回答楼主这个问题,免除死刑的人仍然会免除楼主的死刑,楼主会因为这个罪名被判入狱几百年,当然也许在楼主的旁边就有一个也是被判了几百年的人,不过悲剧的楼主会一直在监狱里关到死,或是越狱时被打死,不过旁边那个人也许就很幸运,那个人被关了几年或是十几年后就被放了出去,而且还得了一笔钱,以后就可以高兴的过自己的生活了。
所以像楼主这种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废除死刑的意义。
作者: s77665544    时间: 2011-4-21 20:30     标题: 就像政权的概念,本来就是个狗屁定义·········

转自 老西 觉得有理。
作者: zcb    时间: 2011-4-21 20:53

能让中国立刻废除死刑的话,我支持免死!!
作者: pp2qq    时间: 2011-4-21 22:50

上面要免死的人,不少,随“洋流”的“理论”随的不错,(建议你们看看一个日本的案例,一个不知悔罪的杀人犯,当得知自己可能会被判决死刑时才真正有悔罪的意思,可是之前,仅仅口头上悔罪)

看来,都赞成自己拿刀宰了那厮


作者: neilxu    时间: 2011-4-21 23:04

死刑不能免 一些对社会造成很坏影响的犯罪必须死刑 这样才有威慑作用 像新加坡依然保持着鞭刑 而且很多在我们看来不是很恶劣的行为都会遭受鞭刑 也没人说他没有人权 什么的
作者: typee    时间: 2011-4-21 23:18     标题: 回复 14# neilxu 的帖子

没人职责新加坡,你这贴太有喜感了。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4-21 23:18

楼主对反对死刑者的狡猾估计不足,呵呵。
其实就算没废除死刑,楼主把药家鑫给捅死,如果依法判案的话,也不至于判死刑。受害人有明显过错的情况,都是不会判死刑的。
如果非要拿杀人打比方,这个话应该这么说:如果药家鑫不判死刑,我把他们父母都捅死(父母肯定打点过关系,不能算无辜).......这样才有震慑力,才能凸显出反对死刑的后果。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4-21 23:31

主张废除死刑的人,不明白一个道理:死刑的存在,是人类(受害人)的古老权力。以理性为名来废止人类的古老权力,往往是有危险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废止死刑必须要经过民主程序.......这首先就否定了现阶段在中国废止死刑的正当性。
即便我们架空考虑,在民主国家,废止死刑也很难说就是民意,因为即便在废止死刑的地方,一般而言,大多数人还是赞成保留死刑的。死刑之所以可以被废止,是因为支持废止死刑的人足够偏执,你不听他的,他就不投你票;而反对废止死刑的人虽然也反对废止,但一般不依照候选人在这方面的意见投票。这样一来,政治家就不大敢得罪废止死刑的一方。仅此而已。
作者: typee    时间: 2011-4-21 23:37     标题: 回复 16# nkpoper 的帖子

看来是你没搞懂问题,是否废除死刑与药家鑫案无关,在现在的中国也无关,就像上面说的,药家鑫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 本帖最后由 typee 于 2011-4-21 23:40 编辑 ]
作者: nkpoper    时间: 2011-4-21 23:42     标题: 回复 18# typee 的帖子

废除死刑也是政治问题。
一些既愚蠢又狡猾的反对死刑分子,借着药家鑫案跳出来......呵呵。我这个形容词不错吧。说他们狡猾,这个自不必论;说他们愚蠢,则是因为明明废除死刑与药家鑫案无关,非要顶着民意胡闹.......
作者: typee    时间: 2011-4-21 23:44     标题: 回复 19# nkpoper 的帖子

我已经给你说过了,是否废除死刑与现在的中国无关,你应该能理解我的意思。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