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环球时报,真你妈无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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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大
时间:
2011-4-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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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真你妈无耻啊!
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2011-04-06 08:31 环球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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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权”这么基本的概念,被西方搞成了仿佛同中国如此伟大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互不相容的东西,这是天大的笑话,也是西方在所谓“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压时,遭到中国民众厌恶的根本原因。
被称为“前卫艺术家”的艾未未据信近日被中国警方“带走”,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迅速出面干预,要求中方立即释放艾未未,并将此事上升为中国“人权恶化”,艾未未则被称为“中国人权斗士”。
在没搞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将中国司法的一个具体案例上纲上线,并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西方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艾未未是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也常被称“前卫艺术家”,是中国社会的特立独行者。他反艺术传统,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4月1日他出境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道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
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或许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客观说,在如何对待他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断“往前冲”,他有一天“触线”是很可能的事。
十三亿中国人中,有几个艾未未这样的桀骜不驯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艺术可以强调无数例外,法律却强调对例外行为的限制和管束。没有艾未未这样的人,或法律不给他们的“突破”设立边界,这样的中国都是不真实,也不可能存在的。
西方在无视中国司法运行的复杂环境,也无视艾未未个人行为的复杂特点,将他“被带走”这件事,用一句简单的政治口号说成是中国的“人权恶化”。“人权”真成了西方政客和媒体手里拎的一桶漆,见什么抹什么,他们在抹掉这个世界各种细致的分辨率。
“人权”这么基本的概念,被西方搞成了仿佛同中国如此伟大的经济与社会进步互不相容的东西,这是天大的笑话,也是西方在所谓“人权”问题上向中国施压时,遭到中国民众厌恶的根本原因。中国的民生在发展,公权力受到的监督越来越多,公众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蔚然成风,这些都是能抹杀的吗?艾未未一个人的际遇,包括其他几个中国特立独行者的际遇,与中国的人权发展和进步,根本就摆不到同一个天平上。
艾未未“被带走”的具体事情估计很快会明了。但总的说来,艾未未如果选择与普通人不同的对法律的态度,法律不会因为西方舆论的批评,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绕弯,做让步。历史将对艾未未这样的人做出评判,在这之前,他们有时会为自己的特殊选择付出一些代价,这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一样的。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前进,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整个民族去适应他个人的好恶,这跟是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是两回事。▲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09672.html
作者:
tony123guo123
时间:
2011-4-6 15:27
中国如此伟大的经济与社会进步--这个牛逼还能吹多久,吹多响
作者:
天迹云间
时间:
2011-4-6 16:13
比资本主义久!比资本主义响~
作者:
李栋梁
时间:
2011-4-6 17:54
:( :( :(
作者:
残虹
时间:
2011-4-6 18:15
中国根本没有法律的底线,它的法律根本就没有能力保护法律本身,更谈不上什么底线了。或者说底线就是你愿不愿意做屁民
作者:
舌在足矣
时间:
2011-4-6 18:17
请斑竹将此贴与本人帖子合并,为重复贴
作者:
一大
时间:
2011-4-6 18:21
标题:
中国官媒就艾未未发表社论
从 BBC 中文网| 中文网主页 作者:(author unknown)
艾未未的家人和律师至今仍不知艾未未的下落。
中国官方媒体星期三(4月6日)首次就艾未未被拘押发表社论,指他喜欢在法律边缘活动,并抨击西方无视中国司法主权。
《人民日报》麾下的《环球时报》的社论说,艾未未是个特立独行者,说他是因涉出境手续不全据信被中国警方带走的。
文章说,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 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
该报说,在如何对待艾未未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断往前冲,他有一天触线是很可能的事。
社论还抨击西方在艾未未被拘押的事情上无视中国司法主权,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想称的位置。
这是艾未未三天多前被拘押以来官方媒体首次谈及此事件。
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他很多时候离中国法律的红线不远。客观说,在如何对待他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断往前冲,他有一天触线是很可能的事。
《环球时报》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亦在社评发表后在其新浪微博上留言,阐述自己对事件的看法,但他的话立即引起众多网友的围攻。
胡锡进在微博留言上称,我本人尊重特立独行的人,我觉得中国需要有他这样的艺术家甚至挑战者,西方对中国人权的压力我也认为起到了一定正面作用。
但他同时表示,中国法律设定一些限制和红线同样很正常,中国对西方的抵制是必须的。
胡锡进说,中国进步是在对立统一中实现的,中国只有顶住并消化压力,回过头来看,压力才会有积极作用。
网友反驳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新浪微博上的留言遭到网友的反驳(BBC中文网截图)
BBC中文网记者在新浪微博上发现,很多网友并不同意《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的看法。
一位署名彭晓芸的网友质问说,法律的红线是随时根据需要设定的吗?而不是以宪法为纲吗?
另一位署名李嘉赓的网友说,中国现在从上到下都在讲要创新,创新就是要特立独行啊,如果因为特立独行就触犯了法律,那谁还敢创新呢?政府讲的创新会不会又流于形式呢?
另一位署名曹曹律师的网友质问胡锡进说,您所谓法律限制和红线是什么?谁来设定?解释?如何判定?稍具法律常识的人或不会反对未经终审审判的人均非有罪。正所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我们追求实体正义但须程序正义。
艾未未失踪
《环球时报》的社评把艾未未称为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和前卫艺术家,称他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在法律的边缘活动。
评论抨击说,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人权机构将艾未未被带走一事上升为中国人权恶化,用激烈的评论攻击中国,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
艾未未现年53岁,他于周日在北京机场准备登上前往香港的飞机前被警方带走。
他的妻子和律师表示,他们至今仍不知道艾未未人的下落和处境。
尽管美国、法国、德国、英国、国际特赦和其他组织呼吁中国政府释放艾未未,但中国外交部和北京警方拒绝对艾未未的失踪发表评论。
作者:
雨中漫步666
时间:
2011-4-6 18:57
姜瑜说了,别拿法律当挡箭牌,中国哪有什么法律啊,都是一纸空文,中国的法律都在当官的嘴里!
作者:
wtict
时间:
2011-4-6 23:49
1984,决对是1984里的老大哥
作者:
dddddd111111
时间:
2011-4-7 07:00
不看报,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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