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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济南槐荫区暴力拆迁:不签协议按法轮功论处 [打印本页]

作者: luoyifeng    时间: 2011-1-6 10:49     标题: 济南槐荫区暴力拆迁:不签协议按法轮功论处

(维权网信息员鲁一鸣)2010年12日14日,济南槐荫区政府动用千余警察非法暴力强拆金鑫苑小区后,于12月20日,召集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强制他们与槐荫区政府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并要求所有被拆迁户必须在12月22日下午5点以前签订拆迁协议,否则,依法不予补偿,房屋充公没收。

被拆迁人要求公开不予补偿的法律依据,槐荫区政府孟祥晶副区长说,当然有法律依据,但不能给你们看,并恐吓被拆迁户:“如果你们不签订拆迁协议,继续闹事,就按法轮功或者反革命论处。你们年龄都这么大了,弄个反革命的罪名,就不考虑对你们家人和子女的影响吗?”

 众所周知,按反革命的罪名给拆迁户戴上,似乎已经过时了;但按法轮功论处,确实是狠招,因为地方官员因此可以随意处置被戴上法轮功帽子的拆迁户。

作者: wjb705    时间: 2011-1-6 10:53

又加了一根草
作者: Coopow    时间: 2011-1-6 10:59

哈哈 我觉得还是不过瘾!
作者: qsc12345    时间: 2011-1-6 13:18

真不知道哪天flgers反正过来,这帮人会是什么下场,唉……
作者: bj88488848    时间: 2011-1-6 13:30

这帮被拆迁的老家伙还不拼命死了算了,这麽怕死怕事,养的后代也是个孬种,活该!老子现在不同情了,一味让步那就是懦弱!
作者: 全民俯卧撑    时间: 2011-1-6 13:52

看来,当年法轮功的遭遇确实是千古奇冤
作者: ameng128    时间: 2011-1-10 16:20

他们应该说:不同意签字的,立即押赴菜市口,凌迟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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