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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照登】宜黄一官员投书本网:透视强拆自焚事件
2010年10月12日 11:33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舆论并未完全平息。近日,宜黄县政府一位官员投书财新网,对强拆自焚事件进行分析和梳理。财新网认为,他的文章反映了基层政府和官员的一些看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故全文发表。从标题到文字,财新网未作任何改动。此文不代表财新网观点和立场,特此说明。
-------- 编者
慧昌
一起普遍的政府强拆工作,因为被拆迁当事人不慎烧伤,而成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也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南小县一夜成名。目前,事态已趋于平静,被烧伤的当事人正在积极接受治疗,事件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政府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宜黄犹如一艘遭遇突然风暴而搁浅的航船,风暴过后又重新启航了。不过,事件对宜黄快速推进之中的城市化建设是一个沉重打击,要使这项工作完全恢复到事发前的发展态势尚需时日。笔者以为,在强拆烧伤事态基本平息之后,对整个事件作一简单分析和疏理是必要和有意义的。
事件发生始末
9月10日,宜黄县政府为新客运站建设进行例行的强拆动员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因处置不慎,导致3名被拆迁当事人烧伤,强拆动员工作遂因此停止,被烧伤的当事人在县医院初步救治后,因伤势较重转入省一附医院继续救治。事发的第二天,数张当事人被烧伤的现场照片出现在网络上,很快这些照片及文字报道被众多网站转载,从而引发了全国网民的高度关注。刚开始只是一些非主流网站介入事件的报道,几天之后,主流媒体介入其中,使事件骤然升级,并迅速上升为一起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最终引起了市、省乃至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9月16日,县委主要领导亲赴机场,安抚受伤者家属,劝说其放弃越级上访,就地解决问题。9月17 日,被烧伤的当事人之一叶忠诚在医院不治身亡,尸体被运回宜黄。9月17日,事件引发当地政坛地震,8名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9月18日以后,省市相关调查组进驻宜黄对事件进行调查。10月10日,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去职务。同日,新任领导到岗。对此类事件如此严厉的问责,可以说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
无庸讳言,这一事件对宜黄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县主要领导遭遇舆论的强大压力,众多与城建和招商引资相关的项目基本停止。县领导的主要精力用于处理善后和“灭火”工作,一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遭遇重挫,全县上下对此事议论纷纷。很多人担心,如果因为这一事件导致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停顿,那么宜黄的发展可能后退五年。
媒体推波助澜
宜黄强拆事件发展成为公共事件源于媒体的介入,尤其是互联网的介入。从事发开始,整个过程都有记者跟踪报道,随时把相关情况发到网上。接受媒体监督本也是政府工作的题中之义。记者客观公正的报道,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事件真相,给存在类似问题的其他地方发出警示,促进当下正在火热进行之中的城市化运动健康发展。但纵观这一事件的发展过程,一些记者的报道未必都遵循了客观公正性的原则。事件在网上传播开后,各种报道和评论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即指责当地政府、炮轰强拆政策、同情并声援受伤的当事人。当然这也没错,不过事情总要一分为二,站在中立的立场,考虑事发的前因后果以及当时具体环境,并且把事件放进我国如火如荼的城市化运动大背景之下,对事件作冷静、客观、深入调查分析的报道也是需要的。
一些记者的报道显然与事实有出入,其中不少是记者的主观臆断。为了达到他们想要的某种效果,一些记者发挥其丰富的想像力对原始材料进行符合他们意图的筛选和剪辑。如,本是当事人把一床被子点燃从楼上丢下来,被写成人烧得像火球一样滚下来。如,把县委书记亲赴机场安抚当事人并劝说其放弃越级上访,就地解决问题说成是机场截访,甚至把当事人简单的上洗手间的小事,演绎成“厕所攻坚战”、“实现版保持通话”,并因此指责县委书记侵犯人权。有人对上传网络的照片进行了仔细辩析,认为如此高清晰和精准的照片,绝非业余水平,也绝非现场抓拍。因此,坊间有人说是强拆烧伤事件的发生、发展是某些人的阴谋(当然,意外烧伤不在其中),是政府上套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不过,包括记者在内的围绕在钟家周围的一些人,也许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也未必个个都是充满了正义的善人。这些人是不是造成钟家悲剧背后的另一只推手?他们除了“扶弱抑强”的目的之外,还有没有别的一点目的?笔者不敢妄加猜测。
这种用写小说的手法来描绘引起社会轰动的事件的手法,大概就是西方60年代所谓的融合小说的创造想象力及新闻记者的采访技巧的“新新闻主义”吧。
显然,某些记者迎合和利用了社会公众的某些心理,力图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他们所希望发展的方向。处在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我国,以收入差距为突出标志的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矛盾的冲突,使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对社会、对政府存在一些不满,这些不满平时没有办法发泄,政府负面事件的出现,使人们找到了发泄的目标。再有,人在内心都有追求崇高的欲望,这就是同情弱者,鞭挞强者,匡扶正义。然而,这种欲望平时在现实生活当中,迫于各种压力实现不了,而在虚似世界里实现起来就容易多了,而且没有任何风险。当然,这也没错。
正是这个原因,政府的负面事件往往能够迅速抓住人们的眼球,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和共鸣。其实,对于许多网民来说,对于事件本身的是非由直并不特别关心,当然,他们也没办法、没必要把事实真相弄得那么清,他们关注事件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心理折射和情绪渲泻。
政府公信力的降低也是负面事件迅速发酵的重要因素。人们宁肯相信弱势一方的种种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可能漏洞百出,而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
这个事件发展到今天的结果,在让人们为舆论监督叫好的同时,也让人们隐约地感到“笔杆子杀人”的厉害,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这次事件,从某个角度看,如果把事件的升级以及相关领导被处理看成是一种草根民众维权成功或胜利的话,那么与其说是钟家的胜利,不如说是记者的胜利,是互联网式民主的胜利。互联网式民主的出现显然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不过它也是把双刃剑,用得不好也很容易走它的反面。
崛起中的宜黄
宜黄县近年来的发展是有目共瞩的。在短短几年时间,一座新城拨地而起,身在其中感觉与沿海发达地区几无差别。置身宜黄感受她的昨天和今天,宛如梦境一般。还有那一片片崭新的工业园区,工业有史以来真正成为这个县的经济支柱,尤其是塑料等一批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占有一席之地。这对于几千年依靠传统农耕谋生存的赣东山区小县来说是破天荒的,是具有彪炳史册意义的。统计数据表明,宜黄县2009年全县GDP 21.51亿元,是2005年的2.12倍;财政收入2.53亿元,是2005年的4.36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亿元,是2005年的6.19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是2005年的4.85倍。
宜黄近5年的变化超过前10年,近10年的变化超过前20年。宜黄的发展变化,折射出了整个江西乃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变化。宜黄的发展变化是近年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赶超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个成功样本。置身宜黄,我们可以强烈感受到我们这个时代的发展脉络,可以闻到我们这个国家迈向世界民族之林的铿锵步伐声!
宜黄县这些年的发展变化,与近几任县领导的殚精竭力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群策群力是分不开的。尽管其中也的确实包含一些领导急功近利争政绩的因素,但它客观上促进了宜黄的大踏步发展。尤其是县委书记邱建国,此人阅历丰富、办事干练、事业心极强,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县级领导干部,他在宜黄担任县长和书记的5年,正是宜黄发展最快的5年。老实说,宜黄县能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能够在全市乃至全省脱颖而出,这个人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因为此,前几年传说他要调走,宜黄许多老干部联名上书市委,要求他继续留任宜黄。
当然,宜黄的工作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一些干部职工对于领导关心下层干部职工较少、工资待遇较低等颇有抱怨,对一些单位无节制吃喝挥霍、一些领导以权谋私、一些权力部门办事索拿卡要、一些劳民伤财的工程,如“一大四小工程”,以及把大量的钱砸到新城区是否符合全县人民的利益等颇有微词。
强拆,无奈的选择
强拆并非地方政府所愿。这里涉及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就是发展成本的问题。中西欠发达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落后至少二十年,中西地区财政困难,又普遍存在冗官、冗员、冗费等问题, “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十分突出。搞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大量的拆迁,如果迁就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大幅度提高拆迁补偿标准,政府肯定吃不消。而与此同时,被高涨的地价和房价吊足了胃口的农民,做梦都想依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在种情况,要政府与被拆迁户就补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难以上青天,于是被征地户、被拆迁户越级上访告状便成为常态。而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
宜黄县的拆迁补尝标准应当说还不算低,尤其是近年的补尝标准提高了不少,相对周边的临川区等地算是高的,一般都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其实拆迁户应当也是城市化建设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怎无奈,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谁的心会满足呢,正如古人云:“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强拆容易出问题这是肯定的,但政府不能因为容易出问题就放弃不做。因此,剩下的就只是问题出的大小和是否可控,而会不会出大事、出了大事是不是控制得住,实在说,就要靠运气了。这次宜黄强拆出事,显然与以往强拆一般较为顺利有关,因此在对钟家实施强拆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过于乐观,现场处置也存在一些疏漏,同时,对于因不满政府强拆而聚集起来的、愈来愈强大的负面力量(尤其有记者加入其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件事发生在宜黄,但强拆问题全国普遍存在,因此,从某个角度看,是不是可以说,宜黄事件是我国城市化运动过程中的一个牺牲品,笔者不敢妄下此结论。当然不是因此就说处理相关责任人不对,面对全国各地愈来愈猛烈的强拆风暴和由此引发的大量被征地农民的维权抗争事件,高层出手杀一儆百大概是必要的。
当大家都在对强拆政策口诛笔伐的时候,似乎大家都罔顾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君不见,当您安住在宽敞舒适房子里、当您行走在宽阔明亮的大街上,当记者住在高级宾馆挥笔写就痛斥强拆政策文章的时候,您是否想过,您脚下的土地可能就是政府用强拆手段征来的?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事件的深层原因
如果中国地方政府能像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即所谓的消极政府,不去积极干预经济和经济生活,就可以当太平官了,就不必去搞强拆了。但在中国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中国作为后发型现代化国家,要实现民族复兴、要赶上西方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积极政府是当代中国现实和必然的选择,尽管它非理想模式。事实上我们一以贯之地贯彻积极政府的理念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功。不过,积极政府理念也象一把双刃剑,如过了头,可能降低了市场的功能,挤压了社会的空间,对私权保护泛力等。
有人常拿中印两国发展做比较,印度落后于中国有多种原因,但不能像中国这样最大限度地调控经济和社会资源(包括像征地这种事)是重要原因之一。在类似印度这样的国家,要搞公共建设通常很不容易,如要修一条路往往好几年都解决不了征地问题。如此,表面上看似乎是好事,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个人的权益,但事实上却是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终个人的长运利益也受到损害。当然,仅凭此不能分出两国制度孰优孰劣。
过高和过低估计农民的觉悟都是不对的,都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农民的任何要求都支持,貌似占据道德制高点,实则无助于现实问题的解决,最终还会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毛泽东他老人家不是也曾说过:“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吗。
依法行政是必须的,但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法律并非一用就灵,其中的问题很多,如所谓的“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如精英治国模式下的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的问题等等。过去,我们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常有这样的感叹:幸亏中国的法律没有完全执行,否则农村就要被搞死了!这种观点虽然偏颇,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
“以德治国”, 可谓切中要害,也写进了党章,可是落实起来很难。其原因在于我国包括为官之道在内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丢失,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断代已有80年之久,由此造成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官没有官德、民没有民德。官民缺乏理解、信任,再什么法律政策也没用。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恢复需要解决意识形态方面的某些问题,尽管“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写进了党章。
从根本上,我国依然是人治的国家、依然是官本位的政府。君不见,政府负责行政复议的法制办和负责行政诉讼的法庭门可罗雀,而信访局却人满为患。我们精心为公民打造设计的现代救济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弃之如敝履,仍然习惯选择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而且的确只有这样才有效果,这和几千年前的拦轿告状有什么区别?由此,笔者想到一句很经典的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宜黄强拆烧伤事件终将过去,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希望各地从这一件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也希望今后的政府强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注重被拆迁人的权利,藉此推进我国城市化运动的健康发展。宜黄是宜黄人民的宜黄,希望宜黄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同舟共济,全力支持政府的各项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各级党政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怀,宜黄的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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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市长因为各种问题,被判了死刑。但因为他已经是癌症晚期,所以改判为死缓,让他在医院里治疗,他的位置由一位新市长接任。新市长接任后,为了表示对老市长的关心,特意来医院看他。 两人寒暄一阵后,新市长看旁边没有人,就问老市长:“大哥,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老市长说:“你说吧,我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好,我就不客气了。我一直想不通你是怎么搞到那么多钱的!”新市长问道。 老市长的脸上出现了笑容,他对新市长说:“你拆!” 新市长想了半天,摇摇头说:“我猜不出来。” “你再拆!”老市长又说。 新市长经过冥思苦想,还是摇摇头说:“我还是猜不出来。” 老市长提高了声音说:“你使劲拆!” 新市长一听恍然大悟,他翘起大拇子对老市长说:“高,实在是高!”.. 写得好,我甚至都不相信这是一个县级官员写的,对当今社会的剖析极为深刻,中国人区别于其他民族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极端自私,相信很多人都有体会,加之人口稠密,在这样的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本来就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但如果没有大规模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我国根本不可能取得今日的成就。仅这件事而言,我几乎没看到那一家新闻媒体做过一篇客观细致的报道,比如说,为何要选择自焚呢?难道真的已无其他路可走?被即使就算被强制拆迁,难道值得用宝贵的生命抗争?为什么不通过其他渠道申述,其他渠道是如何走不通而自焚的?还有关于拆迁的其他住户的消息。我没有看到一篇报道,只看到媒体一边倒的宣传。我无意为宜黄的官员们辩护,也对逝去的生命感到痛惜。只想说,中国需要现代化,未来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不可避免,如何找出一条政府和被拆迁户都能认同的模式,需要媒体更深入的报道,让政府和将来的被拆迁户都能得以借鉴、总结、反思,避免下一个惨剧的再发生。 此人谬论,可以用重复博弈的理论模型轻松驳倒。即使一次强拆的社会收益远远高过个人损失,也不能以社会收益最大化为名来强拆。可以对这个官员说,把你枪毙了器官至少可以救活十个人,所以请你献出自己的生命吧。 洋洋洒洒长篇,把一个宦官思维尽数呈现于世人面前!能这样大言不惭,的确佩服。 该公权力代言人罔视民众基本人权,不去深刻反省官员的恶劣丑恶行径,多在推脱,为县长,县委书记,为官场,没有秉承基本的普世价值伦理立场,说出诸如,没有拆迁民众就没有享受高楼花园居住环境,怪罪记者在内的媒体监督,替邱建国之流表惋惜,甚至扯出“人治”,把问题泛泛化,继而搬出“官德”,“民德”,中国不是应该大势提倡法制么?!何来这些怪异的论调!终结一点,都是“为官不为民做主”的大腹便便之流官宦唯GDP论的恶臭发散。呜呼,观宜黄知中国天下,法之不法!可以想到,没有民主、监督,权力之腐,之恶,人性之沉沦何其可怕!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精辟!!!!!!!!! 看了这位官员的文章,总结出来一句话:为了国家建设,有些人必须牺牲。至于有些人是谁,他们自己决定不了。 道德无非就是靠不住的一张废纸,主要的还是要靠法律。 真他妈的在说些不要脸的话,换成你自己家里你还能这样说吗?人死不为大事难道除了政府老百姓就不是人了吗?如果你有良心就不会这样说。出事了就逃避和所谓的和解,没出事的时候你们在干什么在吹自己的政绩。真是中国人的耻辱别再忽悠百姓了。 这恰恰反映除了当今中国官员的真实思想的一部分,其实冠冕堂皇的话谁都会说,但这样说出心里话的非常少。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的确政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但这同样也无法否认新新闻主义之类的发生的合理性,既然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就不能怪控制不住形势被网络人肉的结局,因为这个结局也是你必须承受的一部分! 一篇奇文!不知是作者无知还是有意误导民众!问题的根源是官员政绩意识太浓,法律观念淡薄,从不将老百姓的利益当回事!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干的是流氓土匪的勾当!我们公检法机关是受制于当地的党委和政府的,它什么时候为百姓说过话?这些难道不是我国的特色吗? 政府官员说这样的话,实际上体现了这些人中道德体系的崩溃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位仁兄想偷换概念,政府如何做都不能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为代价,国家政策的出台是非常好的,但是往往一到地方就被曲解,或以点代面,甚至是他们作为官商勾结的强大后台,究其原因是强拆不但没有损商他们的利益,相反回给他们带来巨大利益,我想上面的那位仁兄应该也是这次舆论压力的“受害者”吧,你们损失的是利益,但是百姓损失的是什么啊?仁兄....,是鲜活的生命!想想如果是你亲人的生命,你还会这样认为吗? 只道GDP如何如何,殊不知人民生活如何呢,这样的GDP除了与你升官有益外,又有什么意义呢?强辞夺理, 偷换概念 新中国等于新房子?这封信充分说明中国各级政府官员中充斥着一堆法盲,中国各级政府根本没有法律观念,没有法治意识。这是GDP发展论的典型代表。强拆出谁的崭新中国?此信可做里程碑,标志着我D领导的zf正式公开地站到人民的对立面去了可以对这个官员说,把你枪毙了器官至少可以救活十个人,所以请你献出自己的生命吧! 这是典型的封建官僚丑恶嘴脸,人无耻到这样的地方,还可能为人民服务吗?我看除了贪污受贿,他基本上就是会吹捧上级,压迫下级,玩死同级,强烈建议纪委查他的问题! 被你说的好像全都是我们普通民众无理取闹一样,请问笔者,如果有活路当事人会选择自焚吗?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对那些人的功“功绩”歌功颂德,GDP的确发展了,但是这样的发展到底带来了什么?得利的究竟是谁?如果普通的老百姓再不起来为自己的为自己的权利而抗争,你还要我们忍到什么时候?如果记着对这个不关注,不报道,如果那些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不去支持他们,你认为谁还会去支持他们?你吗?还是那些和他们同流合污的官员?我知道你不是五毛,你高级点,你是五块把~~~ 谁是拆迁的最大受益者。老百姓心里最清楚。如果很合理百姓不会阻止。也不会难为拆迁者。就是目前的不平等,造成了钉子户。不要拿貌似冠冕堂皇的言论去愚昧百姓。更不要忽悠百姓。 说的都是屁话,没有人民的生活,我们要城市化干吗?是不是在给帝王建陵寝! 给他一个地球,他也有可能把地球给拆了。 ●强拆如同抢老婆 我在过新闻宣传部门,现到政府部门工作。我认为,每一个参与其事件的媒体大人,都应该好好看看这件投书。同情、怜悯弱者是可敬的。本人也对这次事件是双方受伤害的群众和官员极为痛心。更痛心的是我们一些媒体大人丢掉了看问题的辨证法。 感到非常悲哀,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见过无耻的,真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东西,而就是这些东西占据着本该是人们所托、应受人民约束的公权力。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即使要城市化,难道只有强拆这条路可走吗?只是可能强拆是最简单、最快捷的方法吧。无视生命、无视人权、不尊重人民的东西总有一天会被人民唾弃!!!历史会给出证明的!!!!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简直是屁话,为什么不说“:“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历朝历代都是官逼民反,非常担心这样的败类进入我党,导致我党变质,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类败类必须立刻清楚出党,还需发动“人民战争”般的整风运动。 作者是不是收了多少钱或者送了多少钱给邱建国想升官,结果落了空后才这样说的啊,避重就轻,近五年来,宜黄除了卖地,真的有了什么大发展吗?!睁眼说瞎话!招商引资吧,引进的全是污染企业,有造纸的,制药的,塑料的,问问宜黄人民要不要这样的企业?!城市大变样?笑话!除了建了个新衙门和新房子外,有什么变化?那些东西除了给他们当官的长了政绩外,老百姓得到了什么好处?没有!相反,我们还得用十年都不见长的工资为当官的卖地财政而造成的高房价和面子工程买单!(注:十年前,我的月收入为1700元,当时房价每平方500元,且为中心地带;现在收入未增,宜黄现房价为近3000元每平方),特别说明一下,宜黄是一个无高速,无国道,无铁路,无港口,无机场的偏远贫困山区县,主要的形象工程倒是不少,有耗资3000多万卓望塔,1000多万的橡胶坝工程,5000多万的县衙门,3000多万的大剧院等等。这样的官竟然还有人为他唱高歌,真是可笑可气更可恨啊!我说了这么多,不会被跨省吧?好怕啊 是的,他说的对!!! 权贵经济盛行的经济体,可笑的用人机制,最黑暗的时代。 此人文学作品,官场理论学的比较深厚,而宪法、民法、党章等等都是不及格的。可悲.中国这样的官太多了,他们将被香烟熏晕,被白酒灌醉,被性色迷惑,被金钱击溃,被仕途打倒。见此人文学作品不骂的人他不叫人类,叫禽类。 只想问一句,县长抢尸体的事情怎么解释? 希特勒书记,戈培尔部长! 中国人民是这些拆迁官员的敌人,这就容易理解为什么所有的武器都用上了. 官官相护.蛇鼠一窝---此人是同党要彻查!法西斯被打倒了--可后生出现。他们一定那了 哪个县市不一样?象这样的问题全国太多太多了,这些当官的打着共产党的旗帜,政府的招牌欺压老百姓,老百姓是什么?在当官的眼里就是奴才,只要是官,那怕是一个小小的科长,走路都不一样了,老百姓苦哦,特别是心理上的苦是没办法说啊,现实生活里真的没有人说当官的好,没有几个是好官,共产党该警惕了, 希望早点灭亡还一个安宁的天下 在今天,国家是出台了一些法律来保护和照顾百姓,但是国场的黑暗是公开的秘密了,选举时走关系、花钱买官等在全国盛行,只是没人敢公开报导吧了。这样的官司上台会做什么?当然是捞钱啊,不然就亏本了。现在都官商勾结,把人民的利益坑害了。这是百姓不能相信政府的真正原因。 这封信可能表达了体制内的官员对于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观点,信中在用无奈的语气表达了很多观点,我相信很多信中提到的问题是真实的。可是这位作者忽视的问题是为什么政府要主导经济,凭什么把房子拆了建新大厦修新马路就是造福民众,凭什么政府行为就是为了大众,而小民的行为就是枉顾大众利益的。在私权不昌,公权泛滥的国度中,政府的行为只能造成资源的浪费。信中提到这个县城的发展,我可以确切地说经济的发展不在于政府的推动,而在于民众的自由选择权。政府的投资行为的确便利了居民进行选择,但是这不是经济发展的主因。如果考虑到政府的行为所导致的腐败、资源的错配等问题,政府的过度行为不仅不能改善资源配置,甚至在恶化。政府的行为其实是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内生化的结果,凭什么居民的土地进入市场一定要经过政府的转卖啊,这没有道理,这位县官的行为只不过又是现行土地制度下的又一个内生化的结果而已。根本在于改变土地公有的制度,让民众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选择的机会,这样经济才能逐渐向最优点趋近,才能和谐增长。同理对于国有企业也是一样,公有制最后只会变成权有制与政府所有制,才是最大的剥削所在。藏富于民吧,中国。 谬论,谬论!不论你基于什么目的作此文章,看至一半我就开始鄙视你的人格。城市需要发展,国家需要进步,这就是伤害弱势群体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人民需要的是城市的和谐,和谐的国家。这样的发展和进步必须建立在伤害百姓的利益的基础上,我们还要他何用?公民的生存权利高于一切! 个人觉得啊··· 无谓大跃进式的全民城市化进程其实就是一个笑话 中国一定需要个个城市都如曼哈顿吗 官字两张口,市政府拿着法律来强制拆房,老百姓百口莫辩,不自焚行吗? 呵呵……真是现实版宜黄目睹之怪现状。奇文共欣赏啊,想让一头狮子明白羚羊也有生存的权利,那也许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试图让这些已经非人化的官员(有些也确实做过些好事)明白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的是平等的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已经到了不可能的程度,甚至已经无异于与虎谋皮。事实上,社会已经分裂,不同阶层在不同语境下已经绝然无法沟通了。 对生命的漠视! 有情有可原的一面,地方发展没有资金来源,“卖土地”是捷径;政绩考核鼓励急功求利等。 写得很好!尽管有很多的地方带着中国特色的官僚语气,但其思想还是很鲜明的!!我想说的是,我是一介草民,说话不妨尖刻,鲜明一些,愚昧的人,当贪欲恶性膨胀到用命去换钱的时候,这命也本值不了几个钱,可悲,可耻!很反感媒体用这样的手段来吸引大众的视线! 这就是一个典型腐败法盲官僚的丑恶面目大暴露。有这样貌似冠冕堂皇而实则卑鄙无耻的官员(或者是宜黄政府的集体之作),宜黄发生那样的恶性事件也就不难理解了。他想表达的潜台词和的逻辑就是:江西省委对责任官员的处理是错误的,温总提倡的“让人民有尊严的生活”也是错误的。实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党反政府分子!可悲的是:这样无耻地为罪恶辩护的官员还在台上,悲剧发生的可能性就依然存在。宜黄人民,小心了! 围观,内幕知道太多,说出来会死人(财新网友来自江西省抚州市 2010年10月13日 03时03分) “一派胡言”指的应是笔者的价值观,而不是技术层面上的分析吧。文章有理有据有结构,写得不错啊。如果文风清新一些,去掉例如“君不见”等的陈言腐语,少用煽情的表述,可能会收获更多的理解。在政府做宣传的?浪费了。。。 邱建国逼死人命还不要人家找说理的地方,免掉这样的混官还史无前例,逼死人命的事在宜黄看来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了。这样草菅人命的强拆,除了表面拿人命换来的个人政绩和官商私下见不的人的交易外,对群众有何益处。 我不赞成强制拆迁,也不赞成被拆迁户坐地要价,城市发展和《物权法》成了对立的两个阵营,就是矛和盾的关系。希望国家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值对拆迁户的房屋价值进行等值评估,加大评估中的监督力度,杜绝拆迁评估里面的腐败现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群众有群众的诉求,这是满足自身利益的需求,政府有政府的规划,这是发展的需要,重要的是要说服动员群众参与建设,拆迁不对自焚更不对,我党能够动员那么多群众打日本,打老将就是靠的说服动员。 中国的官员,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去顾全一次大局,克制一下贪欲,似乎在他们的脑子里,自己的利益天然神圣不可侵犯;而民众的利益,就是ATM,需要的时候,可以使用”国家利益“、”顾全大局“、”中国国情“、”世界惯例“等各种银行卡来刷卡。 可把此官员的房子拆了,再对其其它财产来源进行审查,然后再问其感受,相信他那时已没有力气高谈阔论了...... 拆迁是拥护的 国家发展就要重建合理化. 但是比起民众财产请相关部门协调不要动用司法 公安 政府有能力开发就用能力置换平等的兑换. 关于强行暴力拆迁全国到处都是.根据以往的事类大部分都是涉及到开发商和一小部分贪官的利益,所以他们从思想的根本上不是要为建设什么新中国,而是他们的利益在驱使他们不顾人民的生命财产.每个城市的建设里面就有很多管商勾结的腐败分子.这次事件,我看也是一样的,和我们这里和全国其他地方都一样,都是腐败在作崇. 强制拆迁是有严格程序的。如果被拆迁当事人的房子和言行违法,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当事人不自行执行法院裁定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这就是依法治国!“强拆建国”的理论是超级雷人的官腔,为不顾一切追求政绩的无能且无情的官僚们挽回点面子,其实是越描越黑。鬼知道这些领导们和开发商之间在私下里有过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否则,何以不顾治下群众的生命而为之呢! 其实这一句,“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官员”最震撼我,此话虽然激烈了些,但是不无道理。不要以为官员就是天生的,中国老百姓自己的劣根性还不多吗。凡事需要反思,不要都是别人的错,自己却是如此的纯洁无辜。温总理多次的呼吁改革,又有多少网民是看笑话的,一副轻松样,批评起来容易,干事难呀。 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仅是为了政绩与GDP,更是为了老百姓日子过得尊严有幸福感,如果血拆造成百姓的尊严与幸福感丧失,那不是瞎折腾吗?说来说去,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政绩与GDP的美轮美奂。 “一,如果政府不开发,你地皮、房子有那么值钱么?” 一层层调理分明,统计数据应该是属于保密性的东西吧,看来宜黄还是有人才的,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歪的说成直的。吃喝嫖赌一笔带过,打着初级阶段的幌子,你忽悠谁呢。 看样子他们根本不认为自己错了,他们以为多造些高楼经济就上去了,像这种做错事还在恬不知耻的为自己辩解的畜牲混进了D混进了Z腐机关,真正是人民的大不幸和民族的悲哀呀!!! 听见了没有?新中国原来是被强拆出来的....言下之意他们这些开发商即使人杀人也是合法的....... 显然是歪理邪说,难道忘了以人为本的核心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城市化更应该尊重别人是否愿不愿意! 这回大家知道如何强拆了吧,叫做关门打狗 长官同志:我不说大的房子强拆,我就说一件小的事,做为你朋友,我去你家拆你一部价值10000的电视机拿去卖零件,然后我补贴给你500,你愿意吗?你不愿意我也要强拆哦。你愤怒吗?你愤怒了我也要欺负你哦。你说我强盗,我也要你不许说话哦。 补偿是否通明,如果公证,谁愿意用生命的代价去力争,你一定是其中的受益者,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会怎么想 这是建国以来放的最响的一个狗屁、做为中国人这话也能说出口,可见现在的官是多么的没水平、何等的无知、纯是没教养的东西。这样的狗屁也配当官、真是中国的最大悲哀。引用:
法律赋予了这些强拆的权力了?
这种流氓逻辑被罩在一堆看似振振有词的理论里,就是为无耻唱赞歌,为卑鄙涂脂抹粉。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打着为人民为发展的旗号干着伤害掠夺人民的行为,还能找到一堆的所谓理论依据,和NAZI何异?
你家老婆很漂亮,你娶老婆花了20万了
当官的看见了,喜欢你老婆,给你50万,叫你让给你他
你不肯
他就抢
何况现在没有50万,只有10万
你的房子被强拆了。又一个“你”买了新房。想一下中国有13亿人。你死了,还有12亿9千9百9十9万人。
想一下什么是刚性需求。
有句话不是说: 死了你一个,幸福千万人。
佛教说:你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是媒体杜撰的吗?是网络暴民想象出来的吗?
写满谎言的纸张掩盖不了焚烧过的尸体!
利益集团的好处。
权力之腐,之恶,人性之沉沦何其可怕!
另外,政府官员执行公权利时缺乏监督,往往是以权谋私,或者就是在法律面前开绿灯,造成百姓通过法律手段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老百姓只好走其它渠道解决问题了。
分配制度存在很大的问题,国家发展了,全民都应该从中得到受益。除了公共建设、教育投资和国防建设等,还有的就是分配给各行业和各阶层的利益。现在国家在涨工资,公务员涨了,教师混杂了。其它行业的都没涨,难道其它行业的人不是在中国工作?难道他们的地位低下或者是生活成本比公务员的低,公务员都工资都涨得三年了,因家难道对其它行业的政策在三年内还研究不出来?这肯定是一种社会歧视和剥削。不就是这些行业的职工不能说话吗?
地方政府不能给百姓做好的榜样,国家没有注重社会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现在通过关系,有的人开着轿车吃低保,有的人饿死了也没人管。有孤寡老人来问过我如何办低保的事,真让人心酸。这些情况,让农村好多人以得低保吃为荣,没得低保吃的人就对政府失去信任。现在中国的社会一直是上级任命、考查及提拔下级,只要是“听话”就行,不管能不能办事就把他放到重要的位置去。不对他的工作从各方面监督,特别是不从基层了解情况,只是一味的看他的工作报告和“听话”。表面上说有人民在监督他们,其实哪位人民能有机会走近他们?哪位百姓不工作赚钱吃饭去监督们?职工最了解领导的所作所为,要是能给他们监督权,那应该是事半工倍的。现在是每年职工不能对领导的工作能力、工作情况、人品、社会形象、公德心等进行评议,国家拿什么来保证这些领导能遵纪守法?即使开一个评议会,也只是流于形式。既然领导没人能控制,只得等出了大问题上面派人来才管得了,领导就成了土黄帝了,谁都不敢惹了。早的有案例有:2010年,吕净一因举报遭到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打击报复后被刺成重伤,吕妻被刺身亡。最近的案例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为达到陷害报复举报人的目的,编造李国福有重大经济问题和雇凶杀人的举报材料,分别寄送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张治安要求公安局调查李国福雇凶杀人情况,纪委调查李国福有无受贿问题,区人事局调查李国福子女参加工作手续是否存在造假问题。李国福于2008年3月13日在监狱自杀死亡。还有今年7月的案例:27日,记者仇子明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这些人都会受到迫害,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的国家执法混乱,(不客气的说)法律是为当权者开绿灯的,司法审查和监督不严格,打击权力违法没力度和不规范。这些不是说明我们政府对法制和道德建设的不力吗?不要告诉我社会还落后,毛泽东时期这些坏东西是不会这样普遍的。
有了这些坏毛病,我真担心我们明天会如何。
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人,一定能干出那样的事的!
也有没说真话的一面:为了“政绩”,权钱结合、官黑勾结,夺民之财,完全不考虑民心向背。
文章是向中央“叫板”,向媒体“叫板”,有必要查个水落石出,不能示弱。
楼下的说什么“给狗一支笔,也能说出它的理”嘛,有感情无理据,不是中了笔者所说的“发泄”嘛。
不过也不好说“笔杆子杀人”吧。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严重落后于互联网/媒体发展的突发事处理方式、对采编工作的不了解。。。笔者别在那边浪费时间了,换个阵营,拥抱时代的进步吧。
政府既然拆迁百姓多少平米房产就要按着新建设的标准还给百姓多少平米住房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取得政权后,政府一穷二白,于是有人提出加税以供发展建设,有人提出:正是因为不堪重负的苛税、公正与公平的缺失才发动了受人拥护的独立战争,而现在胜利了取得了政权还是要重税,那烈士的鲜血岂不是白流了,独立战争还有啥意义?一语惊醒梦中人,从此无人重提加税。
于是大量发行国债,用卖国债的钱一心一意搞发展经济,结果经济上去了,国家信用上去了,人民也因大额升值的国债取得了很大的收益,两全其美,良性发展之路形成,政府与人民都充分享受了经济发展的成果。靠印钞与征税支持数字GDP,是傻子与白痴的简单思维,而这,正是我们政府正在做的事。
人家的房子一直在那,要你JB去开发啊,你能为了赚钱去到处找地开发,人家就不能凭自家房子赚点钱?要么自己去别的地方开发,要么就满足别人的要求!
打着什么集体的口号,说什么少数人要服从多数,真TMD扯淡!假设一个小区内有片空地,空地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如果多数业主觉得应该把空地修成花园,那么修成花园就是对的。但是现在政府干的事情就好比是小区里边有几个业主觉得另一家业主的房子装修得很好,于是商量着,去把人家房子霸占了,完了还给人家说,你是少数人,我们是多数人,个人利益应该服从于集体利益!
假设我们众多网友都看上了宜黄县某位领导的女儿,然后我们就去强抢过来,并且对那位领导说,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你应该服从!这恰当么?合理么?
增长与权力迷信的典型文本
作者 秋风 发表于2010-10-14 03:18
江西宜黄县自焚事件和官员处理,均引发舆论强烈反响。
就在此风口浪尖上,10月12日宜黄县一位官员化名投书财新网,透视此一强拆自焚事件,从各个方面对强拆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这当然是站在该地基层政府官员的立场所进行的透视。
这位官员的文章呈现了某些基层政府和官员关于增长、关于治理的基本理念。正是这种理念支撑着地方政府的所作所为,包括十分蛮横的强拆。剖析这套价值逻辑,有助于人们找到解决当下问题的方案。
增长主义迷信
这篇文章十分自豪地列举了宜黄近年来取得的“成就”。作者以GDP、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等四项指标来说明,宜黄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赶超沿海发达地区的一个成功样本。
作者的这种描述表明,发展经济确实是这些官员的共同信仰。当这位官员作者列举本地成就的时候,选用的全部是经济增长指标。放眼全球,这样的政绩观是相当奇怪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各级官员会把经济增长当作最重要的政绩来炫耀,当然也没有哪个国家的官员会拿出主要精力追求经济增长。
有选择就有所遗漏。作者的遗漏是引人注目的:没有提及民众的生活、就业,没有提及本地公共服务供应与分配情况,没有提及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官员的廉洁状况。所有这些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指标,作者都忽略了。有这样的遗漏也就可以推测,这些东西在这些官员心目中根本不重要。
有趣的是,作者把这一经济增长成就归功于近几任县领导的“殚精竭力”,尤其是县委书记的精明强干。虽然承认一些领导急功近利争政绩,但作者又强调,这种做法客观上促进了宜黄的大踏步发展。
当然,不是“一些领导”争政绩,而是这类官员都在争政绩。这就是经济学界所说的“政府间竞争”。有经济学家以此来解释过去十几年来的经济增长——其实,这种在上级面前围绕政绩指标进行的竞争,不是十几年来的新鲜事:上世纪50年代的“浮夸风”,就是政府间竞争的产物。
此种竞争,确实可以推动某些地方官员滥用权力,以广泛而严重地侵害民众权利和利益的方式,追求最短时间内政绩最大化。如果哪位官员运气不好,可能遭到处理。宜黄县官员就属于运气不好的。作者痛心地说,宜黄事件之后,县领导的主要精力用于处理善后和“灭火”,无法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宜黄竟出现了严重的公共管理危机,作者所关心的仍然是经济增长。由此可见,增长主义已经变成了他们的一种迷信,而且这种迷信根深蒂固。
从增长迷信到权力迷信
增长主义迷信必然导致权力迷信。
作者已把当地经济增长归功于地方官员的“殚精竭力”。在文章最后一部分,作者还从理论高度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是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又要实现民族复兴、赶上西方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积极政府”是当代中国现实和必然的选择。而且事实已经证明,一以贯之地贯彻“积极政府”的理念,中国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功,比如就出现了宜黄的“大发展”。
这是在重复一个历史神话。很多历史学家都把作者所说的“积极政府”当成现代中国历史演进的必然——但事实上,在中国的政府最为“积极”的上世纪50到70年代,经济增长表现是东亚各经济体中最差的。正因为当时的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已经濒临崩溃,才有了以后的改革。而改革的基本取向就是“放权让利”,也即,政府不再那么“积极”,私人企业家获得更大空间。这才是中国“奇迹”的基本动力。包括作者这样的官员、无数经济学家,甚至不能正确地解释自己亲身经历的历史。
基于上面的历史神话和意识形态,作者说,印度落后于中国,就是因为印度政府不能像中国这样最大限度地调控经济和社会资源,包括征地。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增长主义迷信背后的物质主义国家哲学:人就是物质性存在,评价一个国家好坏的唯一尺度就是其经济增长成就,其他价值,比如社会自治,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国民享有平等的民主参与权等,都一点不重要。
基于这样的价值观,作者得出了一个结论:印度政府的权力受到约束,固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个人权益,事实上却损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最终个人的长远利益也受到损害。
这是人们十分熟悉的奇异的辩证法,是牺牲个人利益以实现集体利益最大化的粗俗说法的翻版。在这一论说中,个人权益毫无道德和法律上的独立意义,而只是实现所谓“集体利益”的工具。至关重要的是,何谓集体利益,却不由集体全体成员民主地共同决定,而由集体之上、甚至集体之外的极少数人决定。
于是,集体所有成员都可能被列入潜在的牺牲者的名单之中,而根据某些官员的需要,在适当的时机,被逐一牺牲。这样的集体利益,也就成为他者的利益。今日透过牺牲个人利益比如广泛的强制拆迁,即便真的在正常的企业家精神驱动的增长之外,实现了某种超常规增长成就,也是他者的增长。它不仅无助于民众利益,反而就是以牺牲一些民众利益为前提而获得的。
为了增长必须强制
这位作者还在中国语境中论述了“积极政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广泛使用强制性权力的必要性。作者说,经济增长是有成本的:要增长,就需要“搞城市建设”;而这就需要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标准太高,政府肯定吃不消。因此,政府就得使用暴力,进行强制拆迁,以控制补偿标准。
这就是增长主义的魔鬼脚趾。我敢断言,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一定会成为年度经典话语:“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作者在文章最后断言,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
在作者看来,广泛使用暴力可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成本,从而保证经济的高速增长。在这里,这些官员娴熟地进行着宏观层面的成本-收益计算。在经济学家提出的政府间竞争模型中,这些地方官员扮演着企业家的角色。不过,他们绝对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企业家,因为他们掌握着几乎不受控制的权力。宜黄县委书记、县长一定可以算是进行地方政府间竞争的官员的典型,他们竞争的手段之一就是对民众使用暴力。
当然,按照这些官员和经济学家的逻辑,几个农民自焚的“成本”,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可以实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足以弥补极少数人自焚所带来的成本。甚至死者本人,也会因“长远利益”得到实现而在地下高兴。
官、民对现实认知的对立
作者还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强拆现象出现的原因,作者认为,面对政府征地、拆迁,农民是贪婪的,他们做梦都想靠政府征地实现一夜暴富。因此,与农民平等谈判根本不可能,政府只能强制。作者因此感叹,“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
这位作者有没有反思:自己所在的地方政府为什么这么傻,要让农民一夜暴富?作者关于控制经济增长成本的论说表明,地方政府本身就在通过强拆赚钱。那么,为什么本属农民的土地,地方政府可以拿去赚钱,而农民就不可以?究竟是谁应当接受教育?
作者还说,官员们精心为公民打造设计的现代救济方式:法律武器,老百姓弃之如屣,仍选择上访尤其是越级上访。
作者完全可以去问一下愤而自焚的钟家人或者当地法院,他们事前事后到本地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受理?或者钟家人到本县有关部门上访,会是什么结果?
由上面两个论述,我们看到这些官和员心灵中有一种强烈的自恋症,看到了官民在社会基本现实问题上认知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恐怕是官民陷入对立状态的根源。而这种认知差异,也是当代中国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表征,这个问题就是因为有权、无权,因为贫富分化而造成的社会结构的断裂。
具体地说,一些官员生活在自己的强大的统治逻辑中,关注的是增长、发展等等宏大目标。他们根本无意于理解、感受普通民众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尊严、权利和利益。事实上,普通民众就是这些官员实现自己和所谓集体目标的工具,是一种生产要素而已。这些官员也可能出身平民,但他们绝不可能以平等态度对待普通民众。在他们看来,征地、拆迁的时候,没有什么公平交易可言。政府给什么,民众就该服服帖帖地接受。如果拒绝,他们就把自己变成政府的敌人,立刻可以动用暴力机器对付之。宜黄县委书记、县长就把钟家人当成敌人,这位作者也论证说,这些人贪婪而短视,他们妨碍官员们从事其伟大事业,当然只配得到暴力。
委屈背后的政治伦理丧失
面对目前对宜黄官员的处理,这位作者显然觉得十分委屈。这种委屈感,来自多个方面。
首先是面对上级的委屈。作者指出,强拆是经济增长战略所必需的,上级领导也是靠基层政府强拆而获得政绩的。强拆是功劳,为什么反而要被处理?强拆在全国普遍存在,为什么偏偏处理我们宜黄?
其次是面对法律的委屈。作者说,一切机械照搬法律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作者坦率指出“法律并非一用就灵”的一大原因: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问题,立法者脱离实际、脱离民众等等。这样的法律,根本无法执行,怎么能用这样的法律约束基层官员?
第三是面对媒体的委屈和怨恨。在作者看来,宜黄强拆、自焚之所以变成事件,完全是因为媒体小题大做,无中生有。在作者看来,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合乎国家利益,某些民众权益遭受侵害是合理的代价,为什么要抱着苛刻的眼光来监督?
第四是面对网民的委屈。作者承认,收入差距、官民冲突让很多人或多或少对社会、政府有一些不满。网民的这种情绪无处宣泄,只好宣泄到宜黄官员身上。
这些委屈感揭示了现有体制的缺陷。某些基层官员之所以成为媒体、网民抨击的靶子,是因为,目前的体制迫使他们不得不挖空心思追求政绩,而他们的权力恰恰又不受监督,可以对民众随意滥用。由此,忽视和侵害民众权益就成为一种习惯,并且也没有什么机制来防微杜渐,及时制止。他们习惯于我行我素。一旦高层施加巨大压力,他们遭遇惩罚,难免心中不服。
作者的委屈表明,基层官员隐约认识到,他们也是体制的牺牲品。但这种委屈也表明,至少是这名执笔的基层官员所代表的群体,普遍缺乏基本政治伦理和政治反思能力。升迁的愿望太强烈了,增长迷信太根深蒂固了,敌我意识太强烈了,以至于他们把滥用权力、侵害民众权益等犯罪行为,当成追求国家富强的捷径。
这份文本揭示了改革的迫切性。只有进行深刻变革,这份文本所揭示的官员的思维模式、行动模式,才有可能被改变,政府与民众、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才有可能恢复平衡。 (作者系北京学者)
http://www.dfdaily.com/html/63/2010/10/14/525408.shtml
PS:作者开的药方子不错,但如果他们一意孤行,坚决不进行深刻变革呢?
人民日报10月14日刊文,批江西宜黄官员“没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言论。称应该尊重一些地方干部的发展愿望,也可以体谅他们面临的压力、遭受的误解和委屈。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成为“强拆发展观”的理由。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奇文,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文中有对无奈“强拆”的表白,有对法律“本本主义”的反思,更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论点。
“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每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这种似是而非的表述,在文中随处可见。联系到此前不久,某地法制办主任曾以类似理由,致信北大教授反对新拆迁条例,不难看出,这种逻辑在一些基层干部那里颇有些市场,许多强拆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然伴随着拆迁,但如果把所有“拆”字前面都加上一个“强”字,不仅与事实不符,也无助于将来的城市发展。在为了公共利益、经过合理补偿的前提下,拆迁并无不可。但假如以“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来理解“公共利益”,理直气壮地称“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则显然是对公共利益的无知。
应该尊重一些地方干部的发展愿望,也可以体谅他们面临的压力、遭受的误解和委屈。但这一切都不足以成为“强拆发展观”的理由。
中央明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衡量发展时,与某些地方干部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后者不仅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动力。任何一种发展,如果仅仅是为了“发展”而见物不见人,把人民利益、群众意愿空洞化、虚无化乃至对立化,甚至以“发展成本”为借口,随时“征用”公民权利、社会公平、媒体监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发展的异化。
只要有发展,就会有利益问题。拆迁中,政府、老百姓、开发商都有各自的诉求,这原本都很正常。当这些诉求发生冲突时,诉诸既定的法律,是法治国家的常态。然而,正是在所谓“法律并非一用就灵”、“一切机械照搬法律,同样会犯本本主义的错误”的思维下,在不少拆迁事件中,一些地方将依法行政视为发展的羁绊,甚至不惜以“多快好省”的思维去“良性违法”。
因此,当这位作者感慨“人们不愿相信政府一方的说法,哪怕是这种说法合情合理”,感叹精心打造的法律武器“被老百姓弃之如敝屣”时,其实更应该反思自己对待法律的态度。当某些地方干部以实用主义的态度搁置法律时,又怎能指望老百姓相信法律、选择法律?又如何从依法行政中获得公信权威?
“只要地方要发展、只要城市化没有停止,强拆工作就依然要进行下去。”没错,中国的发展和城市化不会停止,但“强拆”显然是开错了药方。我们应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的要义——任何发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尊严,离不开社会的公平正义,都不能容忍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损害。
新闻回放
人民日报三度发文批宜黄强拆自焚事件
●9月14日人民日报发文:《公民主张权利不能总靠自焚》
主要观点:从扣住铲车司机,到在树上搭建窝棚;从暴力抗拆,到“钉子户”以身体当筹码,用生命要权利,无奈的选择,原因就在于诸种公力救济方式的失效。
对于拆迁的种种问题,不能仅仅寄望于某一部法律的完善。更重要的,是疏通各种权利救济渠道。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不仅给被拆迁者的权利主张找到合理出口,也能提高他们的抵御能力和补救能力。
纠纷发生之后,或可考虑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裁决机构,提高行政裁决的独立性和程序正当性。
●9月20日人民日报再发文:《围堵上访无助化解矛盾》
主要观点:《物权法》颁布数年后,许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却阻挡不了推土机。纵观多起拆迁悲剧,本该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却一次次在商业拆迁中冲锋陷阵。“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这些出自地方干部的蛮横言语,不仅把自己摆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也损害着政府依法治国的权威,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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