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去毛日’转个贴【人民公社制度就是野蛮罪恶的国家农奴制】ZT [打印本页]
作者: well530 时间: 2010-9-9 18:35 标题: ‘去毛日’转个贴【人民公社制度就是野蛮罪恶的国家农奴制】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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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树山
一个人民公社社员就是一个农奴,它符合奴隶的所有要件:没有人身自由,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世代不能改变身份(农业户口),如果他逃出半军事化的管理体制(流浪他乡或外出讨饭)则会被饿死(粮票)或被关起来,或被当成坏人打死。我和我的父辈的痛苦经历告诉我,我不能认可这种制度,而受其荼毒和残害的则是占国民大多数的几亿农民。人民公社制度就是野蛮罪恶的国家农奴制。黄仁宇在美国当学者,他可以在书斋里做学问,他为毛说好话,赞扬这种制度使“全民就业”,实在令人不解。如果他当过一天社员,他肯定不会这样说话。毛在掌权的二十七年间乏善可陈,这可以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甚至开国元勋的苦难中得到印证。
[转贴]人民公社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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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的特點
共产党的天下不是无产阶级打下来的,那时中国工人总共才二三百万人,力量微弱。革命的队伍里没有几个工人。共产党的天下是在“打土豪分田地”的承诺下由农民打下来的。共产党夺取政权后也确实没收了地主富农的土地,分给了半自耕农和贫雇农。
但是,没过几年,政府又逐步把分给农民的土地都收回去了,把自耕农的土地也收上去了,并实行了一套严重侵犯农民利益的政策。
第一,农民的土地和工具甚至连水缸饭锅都被“公有制”了,都归人民公社了,名义上所有财产属于集体,农民是集体的一员,但农民没有任何权利。既没有支配的权利,也没有分享收益的权利,更没有选举和改选领导者的权利。实际上,没有民主的公有制根本就不是公有制,而是领导所有制,是官有制。在这种制度下,没有任何权利的农民变成了使役。
第二,农民的产品都被国家“统购统派”了,价钱由国家说了算,“卖”多少由国家定,国家定了指标就必须完成。国家强行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农民全部“剩余”产品,留给农民的仅够口粮甚至连口粮都不够。而国家卖给农民的东西却不是低价的。这是极不公平的交易,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交易,是依靠国家机器强制进行的长期掠夺,比欺行霸市要厉害一万倍。在这种贱卖农产品贵买工业品的强制交易体系中,农民战天斗地学大寨就是学出血来了,也不可能过上好日子。那时候,许多农民干一天活挣的工分只值几分钱。
第三,剥夺了农民的一切自由,禁止农民从事集体经济以外的任何经济活动,堵住了农民自己谋生或改善生活的所有道路。农民出去打零工挣钱不行,那是地下黑包工,要抓起来。采集点山货去卖不行,那是投机倒把,要判刑。甚至自己家养鸡养鸭都要限制,都要批判,都要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个人的任何维持生计的努力都被禁止。所有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困苦境况的自由都被残暴地剥夺,即使穷死了饿死了也不能自己去谋生。
第四,以血统为依据的严密的歧视性的户籍制度把农民死死地圈住了。农民不能流动。临时出门都必须到政府开介绍信,探亲都要开介绍信,如果农民擅自流动,就属于“盲流”,抓到了要受到惩处。
那时候农民苦极了。整天劳作,按日头出工收工,一天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没有休息天,农闲时也不准闲着,要战天斗地学大寨,出各种劳役。农民成年累月地劳作,却连饭都吃不饱。
最悲惨的是三年大饥荒时期,由于搞大跃进,刮共产风,搞人民公社,把农村经济搞垮了,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果减少征购粮的数量,也不会饿死人。但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反而连年提高征购量,逼迫农民交粮。一些地方,特别是官员执行上级指令坚决的地方,甚至逼迫农民把口粮和种子都上缴了。那几年,数以千万计的农民被活活饿死。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前的农民没有财产没有权利没有自由,只是终日出劳役的苦工。他们连在生死存亡的困境中挣扎的可能性都没有,逃亡逃荒的路都堵死了。他们的境况远远赶不上农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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