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老鼠 :“递进民主”批判
2005年08月20日 王力雄先生的“递进民主”制中同时存在着两个截然相反的诉求:一方面要求能够随时选举、罢免官员,以使民意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避免民众在两次选举之间受到官员的欺骗和压迫;另一方面又希望能实现“理性的逐级提炼”,避免广场效应,即媒体对民众非理性情绪的煽动。这第二种诉求其实还是认为民众是不理性的,只有逐级提炼上去的官员,即精英才是理性的。我认为这两种诉求在形式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当然王先生可以用辩证法来说明这二者其实是对立统一的。 这且不论,让我们先来看看在一个现代民主社会中,王先生“逐级提炼理性”的诉求能否实现。我们都知道不同的投票方法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只有在两个候选人或两种主张的支持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如果90%的选民都支持某一候选人或某种主张,那么采用任何一种民主投票方法,结果都不会有什么不同。那么递进民主制能否在民众受到媒体煽动的情况下,从非理性的主流民意中“提炼”出理性,即作出与主流民意相反的决策来呢?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在王力雄先生希望实行递进民主的社会中,媒体和舆论都是存在的。王先生既没有禁止媒体,也没有禁止“非理性的煽动”,因此媒体、舆论和非理性的煽动就都是存在的,它们一样可以产生广场效应。而且与递进民主体制相比,媒体传递信息的成本更低,速度更快,因此进行某种政治动员的效率也更高。如果递进体制作出的决策和舆论上的民意相反,媒体很容易动员民众上街游***行示***威,叫喊民主被出卖了,要求推翻这种不反映民意的专制制度。递进民主体制的成本高(王力雄先生认为实行这种制度后,官民比例应与现在持平,我认为很可能会更高),速度慢,在政治动员的效率上无法与媒体竞争。这样媒体动员起来的示***威最终会迫使政府改变决策,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政府预见到作出违背主流民意决策的危险性,因此从一开始就不会这样做。无论媒体反映出来的主流民意是否“理性”,政府都不会违背民意。王力雄先生“逐级提炼理性”的愿望是无法实现的。更重要的是,花费了如此之大成本建立起来的“递进民主制”,最终会被媒体架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浪费。王先生要想避免这一制度被媒体架空,就只好退回到电报发明之前,在那时建立该制度;或者干脆用国家的暴力来禁止媒体,但是如果这样做的话,建立起来的制度就很难叫做民主制度了。 事实上,会被媒体架空的制度,并不只有递进民主,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一样会有这一问题。在西方国家中,重大的决策往往也是首先在媒体上和舆论上作出的,议会里的投票只是正式地走个过场。这就是媒体“第四权”的真实含义。由此推出的结论是:西方民主也是不必要的,我们完全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某种无政府社会来。 我们再来看看递进民主制在今天是否有存在的意义。王先生提出的“经验范围”这一概念,在互联网发明之前的世界上,针对普选和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中存在的问题确实有其价值,但在网络时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以我国为例,互联网上的信息传播多数并不是大众传播,而是以组织传播和人际传播为主。这种传播之中,信息的传播者和传播对象可以直接交流,因此已经是在王先生所说的经验范围之内了。区别是王先生设计的制度采用科层制,而互联网上则是每个人在自己的经验范围之内传播信息,交换观点,最终形成一个网状的社会,这就是社会的本来形态。互联网上的舆论就是在这种社会网络中自然形成的,它有着极高的效率(网络进行政治动员的效率,从今年4月份的反日游行中可见一斑),又能有效避免大众传媒“不在经验范围之内”的弊端。互联网已经把王先生提出的问题解决了,那么王先生为此设计出来的“递进民主制”,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现代社会中的竞争就是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的竞争,即降低交易成本的竞争。就信息传递效率来说,互联网要远远高于科层制的官僚机构,无论是王力雄的递进民主制,还是中共的专制体制。在网络时代,科层制已经过时。一个例子就是某地的地方官员只有上网才能知道本地的有关信息。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不适应新的信息传递方式的上层建筑,要么被淘汰,要么必须改变。中共内部的组织结构是科层制的,这使它无法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带来的好处,但是如果中共内部也能够改成网状结构的话,那它也就不再是中共了。因此,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对技术乐观主义感到乐观。 最后让我们展望一下未来的的新社会形态。在现代社会中,科层制和民主制都已经受到网络的挑战,未来的新社会,应该是以网络为基础的无政府社会。引用:
五岳散人:王力雄——毕竟是书生
2005-7-3 18:38:00 王力雄先生的大作,拜读的第一篇居然是其退出作家协会的声明,确实是荡气回肠之作。后来知道其《天葬》、《黄祸》,但都只是知道故事梗概,而不知道具体写的如何。即使从语焉不详的介绍里,也知道是极好的忧时作品。引用:
王先生的讲座自然是不能错过的,鸡蛋吃了不想见母鸡者是达人,我等不是什么达人,自然对母鸡也感兴趣。听完以后,萦绕心中的只有一句话:毕竟是书生。
王先生前半段发言极精彩。不论是论述“大坝僵局”还是“清算僵局”,都是言之有物。比如说到民主的实现,他认为集权统治对民主而言是一道没有闸门的大坝,这个口子是不能开的,只要有任何小裂缝都会在最后造成灭顶之宰。集权统治只能不断的加高大坝的高度,但民主之水也在不断进行抗争,以求突破重围。这个说法正好可以解释舆论环境时松时紧、始终无法真正宽松的原因。
又如“补偿”问题,王先生谈锋直指多年积欠的债务,并且认为目前即使想象文革结束时那样,用一些“包产到户”、“官复原职”的方式来补偿在不公平的条件受到损害的社会群体,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社会资源已经无法支付这种补偿,也没有政策上的补偿空间。这样,随之而来的,就是一旦发生动荡或者政权转换,就会有个“清算”的问题。这种清算能把我们的社会带到什么地方,实在是很难说。
这些极其清醒的认识是讲座的前半段,后半段就是王先生的解决方案。按照王先生的说法,他的解决方式是所谓的“递进民主”。这种民主形式是这样的:自然村选举出委员会,委员会选举出村长;村长自然成为乡委员会的委员,然后从乡委员会中选出乡长,然后就可以开始类推了,直到31个省长组成的委员会选出一个国家主席。
这种方式任何具有基本逻辑能力的人马上就可以看出来其荒谬之处,因为31个省长中产生一个国家主席,这个国家主席就等于是国家元首兼某省的省长。这个要是正常的国家形式才是见鬼了。
这个还不是最离谱的。按照这个模式,这种类似代议制的机制,只要把普通民众忽略,就完全是长老院的贤人政治模式。普通民众之所以可以忽略,是因为这种多达至少6级的所谓民意系统,除了第一次能有民众参与外,其他的时候他们就都不带玩儿了。政治学上一个基本常识,就是层级选举越多、直接民意表达就越少。
按照王先生的说法,这个“民主”模式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随时进行换届选举,只要老百姓不高兴,就可以换政府。任期制是王先生抨击的重点之一,他认为有任期就不能及时纠正错误政策。
很遗憾,按照王先生的架构设计,老百姓要是不满意的话,他只能去任免一个村长,然后经过几级的阶段才能到换国家领导人的程度。这个过程如何协调的困难暂且不论,单就是随时换人就足够荒谬了。
我们知道,法律与政府的政策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性,就是执行者与被管理者要能够预期其后果,并对这个后果进行判断。一个随时可能倒台的政府,不但国内百姓无法相信其政策,其他国家也不能相信这个国家政府的信用。这种形式的政治结构,能存在于现代社会、并且正常运转吗?
王先生最有意思的论述,是如何取得权力。按照王先生的说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无法带来权力的转移,是要靠统治者的“恩赐”才能有效果。这个结论是否正确也暂且不论,但下面的话就着实令人吃惊了。
王先生认为,人民完全可以用这种底层独立的方式来得到权力。比如一个自然村可以拒绝上级派来的领导,从而成立自己的管理委员会。虽然这个管理委员会没有公章、国家认可的行政权力,但自然村的村民会把租税等物交给它,并且听从这个管理委员会的命令。据说这样一来,权力就得到了。很遗憾的是,如果中国是大国寡民、自给自足的时代,这个可能还有作用。现代社会中,没有统一认可的行政地位,其交易成本将大幅度增加。这种增加的成本是不是一个自然村可以支付的?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用脚指头想也知道。
王先生还有言,委员会是最合适的,因为委员会里大家都是互相让步的关系。为王先生这话当作注脚的,是讲座中发生的一幕。
有一位顶天立地48女士,是个彻底的毛派,每次讲座都到,每次都发表某些言论。这些言论这次又出现了,结果一如既往的遭到大家的哄笑,而且没让她说完。按照王先生的社会框架,这个讲座成员如果组成一个委员会的话,其中一个成员的权利就已经被牺牲掉了。如果这个委员会有10个人,6个人组成一个集团的话,其他4个人的利益就会被每次都牺牲掉。没有一个基本的元规则——个人权利的保证、成为所有人共识的宪政的基础,这种所谓的“民主”,其实最后的归宿就是大多数的暴政。
书生论政毕竟只是书生的妄言。王先生对于病症与结果的思考,是清晰而有力的,但作为一个书生,开出药方是足够把病人吃死的方子。对民主的理解,王先生不可谓不深,对于社会的思考,王先生也下了一番工夫。可惜的是,正如刘晓波先生所言,设计一个完美社会的任务,从来就没有人能完成过。书生最大希望,是设计一个“应该如何”的社会,而这种社会从来没有存在过,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王先生这个乌托邦的基础——按照网友不谈道德只谈技术的说法——只要是有私有制,就不能实现。最后的推导结果,一个热爱民主的书生,最终的连接点竟然是共产主义。
王先生的讲座是场精彩了一半的讲座,但讲座之外还有很多的精彩。参与的网友大约有70多人,王胖子也从国外回来了,并且没有受到任何留难,刘晓波先生也过来参加了。聚餐后,到后海的湖心岛去接着侃。周围的风花雪月中,不时听见点自由主义如何、路径依赖怎样、言说应该决绝等,似乎给一向小资的后海加了点不一样的色彩。
杨支柱:大国民主的优势——与王力雄对话
前几天偶尔打开王力雄的“递进民主”网站,发现他还是跟数年前一样,在鼓吹“递进民主制”。他所说的递进民主,是一种间接又间接的选举(只有村民小组是直接选举),每次选举的选举人与当选人的比例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他说最佳的比例是6比1),从最基层自治组织(村民小组)选起,直至选出中央政府。他的目的,是要解决中国实行民主的“超大规模”与所谓“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一种比美国民主更真实的中国民主。 引用:
我一时兴起,写了一个题为《王力雄喜欢喝鸡蛋汤的汤的汤的汤的汤......,他把这还叫做鸡蛋汤》或《递进民主的荒谬:王力雄喜欢喝鸡蛋汤的汤的汤的汤的汤.....》的帖子,全文如下:
1、以3-9人为基本单位乘方的结果,例如以6乘方,我没有计数器,各位可以算一下要多少次才能产生中央政府?这可能意味着搞一次选举要花10年甚至更多的时间,这意味着人们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放弃一切变成专门的选举机器,因此这样的选举可能在每一个人的一生中只能进行一次,这还意味着选举最上级官员的时候他们的选举人或选举人的选举人.....早已失去民意基础。
2、这样严密如计算机一样的选举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拥有几百上千万军队的政党的操纵是根本不可能的。
3、递进民主的结果必然是选民意志的被稀释,最上层所代表的民意已微乎其微,他们是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的代理人......王力雄喜欢喝鸡蛋汤的汤的汤的汤的汤......,他把这还叫做鸡蛋汤。
4、当王力雄讲到国家的规模大选民难以获取充分信息的时候,他竟然不知道(或故作不知)地域代表制,不知道(或故作不知)西方的选举是划分选区的,选民并不需要了解所有的候选人而只需要了解本选区的候选人。当他大讲相互沟通的时候他好象也不知道什么叫言论自由与竞选。他似乎以为人民永远只能像目前的中国一样以夫妻之间说悄悄话的方式沟通。
5、要求选民相互之间、选民与候选人之间相互沟通达到夫妻之间那样的程度,这样的选举确实美妙。但人不可能不吃饭,不可能不工作,不可能变成专职的选民。因此这种美妙的选举跟“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神话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6、听说王力雄与许多新左派人物一样是在“大院文化”(高干)中长大的,而中国的大院主人往往出身工农,所以他们的喜欢以工农代表自居跟朱元璋的子孙喜欢代表农民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而他们代表工农的办法也一样:画一个漂亮的饼让工农去充饥。
前天上递进民主网站,赫然看见我那措辞刻薄的帖子上了首页目录的头条,不由感叹王力雄到底是一条汉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以后对他就会恭敬起来,该尊重的地方当然要尊重(比如对王力雄《致中国作协的公开信》我就肃然起敬,对王力雄关于新疆与西藏问题的文章我也很有些佩服之处),该刻薄的地方还是要刻薄。只有刻薄,才能把对方荒谬的地方突现出来,使争论更加深入;也只有刻薄,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而这是说服并未卷入争论的第三方的前提。我不是学者,我根本就不认为在目前的中国能搞出什么世界一流的学问(自然科学也许例外),我想做的事情不过是使尽可能多的中国人恢复常识而已。
今天又看见了王力雄的答复——《答杨支柱:递进民主制是一种“自组织”》:
1、6的12次方是将近22亿(准确数字是2,176,782,336),以6为基数需要12层选举可包容所有中国人。比起目前中国的行政层次(7层)是多了。但逐层递选的基本内容,就在于每一层只选其上面一层。而以直接选举的方式,每个选民则需要进行7个层次的选举。美国的行政层次是4层。我前几天访问一位在美国推动选举改革的NGO人士,他本人平均每年要进行6次选举,他居住的马里兰州一些比较大的郡每年举行的选举多达125次。全美国要经过选举产生的公职大概在50万到60万之间。中国比美国的社会规模大若干倍,因此我担心确有把人们变成选举机器(或是如美国那样出现“选举冷漠症”)的危险。而递进民主制的意图之一,就是力图解决这个问题。
2、我从一开始就把递进民主制视为一种自下而上的“自组织”方式,不但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拥有几百上千万军队政党的操纵”,且正是与那种方式背道而驰的。在“自组织”状态下,不必担心时间、精力、操作和组织方面的问题,因为它们都不会以总和的形式存在,而是分散给所有社会细胞。“自组织”和我们熟悉的“中枢组织”是不一样的。
3、关于在递进民主的过程中,民意是否会被稀释,这是一个几乎所有刚听到这种结构的人都会提的问题。如果有时间看一下我的《溶解权力——逐层递选制》一书(“原理与方法”栏目中有全文)中的第六章“个人意志的矢量求和”,以及第七章第一节“n个班组长”和第七章第一节“矢量求和的结构”,我想我已经给予了尽力回答。
4、我知道西方选举是划分选区的,但并不影响我认为那些选区对于选民获得充分信息来说规模仍然过大。加利福尼亚州有3300万人口,选举52个众议员,平均每64万人选举一个;选举2个参议员,平均1650万人选举一个。何况最终还是要全国人一起去选举总统。在如此规模中,人们彼此仍然不能充分沟通,也仍然难以真正了解和制约本区的候选人。竞选和言论自由无疑都是有助的,但也需要看到,同时也可以成为政客面对大规模社会进行蒙蔽和自我包装的工具。
5、在逐层递选制中,选民之间、选民与候选人之间实现充分沟通,恰恰不需要成为“专职选民”才能做到,他们只需要在“吃饭”(社区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就能自然而然地实现彼此间以及与当选者之间的充分沟通。
6、至于“大院”出身的人,似乎现在都去代表“先进生产力”了,喜欢“代表工农”的并不是很多。不过我不反对在今天仍把“出身论”和“阶级烙印”当作一种分析工具,那是分析者的自由。我只是想说明,如果有暇浏览一下关于“递进民主”(逐层递选制)的文字,至少可以发现和“渐进民主”并非一回事。
但是王力雄的这一答复丝毫也没有说服我,相反倒是进一步暴露了他所设计的递进民主制的弊端。为了把他彻底驳倒,我逐条答复如下:
1、中国的行政层次依现行宪法最多只有五层,即中央、省(自治区)、地级市、县、乡,而在直辖市或省下设地区(行署为省的派出机构,不是选举产生的)的情况下只有四层,不是王力雄所说的七层。所谓村民小组即原来的生产队基本上已名存实亡,村委会按现行宪法也并非一级政府。我个人倒是倾向于把村官纳入政府系列以减轻农民负担,但由于村的规模太小容易形成某一家族在村委会中的绝对优势,导致多数人损害少数人的平等权利的局面,我觉得村官由直接选举的乡议会任命更合适。因此,根据我的计算,产生各级政府一次(大概是三到五年),需要进行的选举是直接选举四至五次;而根据王力雄的计算方法,则需要直接或间接选举十二次,增加了两到三倍,不能不大大增加完成每轮选举(指从基层政府的选出到中央政府的产生)所需要的时间,从而不得不为降低选举成本大大延长选举周期。在三权分立制下由于行政首脑也是选举产生的,公民投票的次数会较议会内阁制下增加一倍,但王力雄方案所需要的选举次数还是在现行行政区划下实行直接选举的二至三倍。而真正严重的问题还不是选举周期延长,而是初级选举中民意的表达与中央政府间接选举产生之间的时间差:即使每次间接选举中没有一丝一毫民意的流失,到中央政府选举的时候(就算选十次间接选出中央政府,至少也得两、三年吧)民意基础也早就变化了。
王力雄引用他人的话说“马里兰州一些比较大的郡每年举行的选举多达125次”,这有混淆视听之嫌。政府的选举(包括立法机关与行政首脑)不可能有那么多层次,而各种民间团体的选举并不是与每个公民有关,还是“他本人平均每年要进行6次选举”比较实在些,而即使六次选举也不都是政府选举。
把所谓美国人的“选举冷漠症”归咎于直接选举太多是没有道理的。美国的政府选举两百多年来只增加了一种,即联邦参议员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此外增加的都是民间团体(包括股东选举董事会)的选举,而这种选举显然是当事人自愿增加的。因此如果美国真的有什么“选举冷漠症”,其原因也不在于直接选举太多了,而是在另外两个方面:第一,美国自由民主制度的稳定使得人们对于自己在选举中缺席的后果不再担忧,这就是柬埔寨公民的选举参与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多的原因;第二,选举权普及的结果使选举人的荣誉感下降了。因此我认为,一旦美国人是否参加选举会对他们自己的幸福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时,他们肯定不再冷漠。
2、间接选举必然导致民意的被稀释,这是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感觉得到的常识。民意是要通过语言来传达的,言不尽意的体会早在魏晋时代人们就已经感受很深刻了,难道王力雄没有感受过?如果是十次选举选出中央政府,就意味着民意被稀释了九次。做学问的人都知道一手资料比二手资料可靠,当法官的人都知道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同样的道理,直接选举的民意基础也比间接选举的民意基础可靠。
更何况还可能存在人为的曲解与公然背弃。正是这种被曲解与背弃的可能性,使得各国民法都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转委托原则上需要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这也是世界各文明国家的立法机关不实行间接选举的更为根本的原因。而只要一次间接选举中民意被曲解或背弃了,即使其他所有的间接选举都严格尊重了选举人的意愿,所产生的政府也是与民意背道而驰的。十次选举,就意味着民意被人为曲解与公然背弃的机会达九次之多!
王力雄的《溶解权力——逐层递选制》一书我只是多年前在张卫民那里瞟过一眼,到网上去查有没有查到,但这大概也不妨碍我对他的“个人意志的矢量求和”理论做出评价:凡是与常识背道而驰的东西,通过一些普通人搞不懂的术语被说得天花乱坠,不由你不信;那必定是一种魔术!民主问题是个价值观问题,与科学无关。以科技专家的眼光来打量日常生活,倒是很容易把人看做机器,从而剥夺个人的自由,这正是希特勒之流得到大量科学家支持的原因(参见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第55-5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据我的猜测,王力雄所谓“个人意志的矢量求和”理论,应该是来源于恩格斯所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我记得恩格斯曾说过,如果假定两个人行为的方向与力度为平行四边形的两条邻边,则两人的合力为该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社会发展的结果就是以无数个这种对角线为邻边最后形成的平行四边形对角线。这大概就是王力雄所谓“个人意志的矢量求和”吧。
恩格斯这个说法是用来批判历史宿命论的,由于他的目的在于强调人们应该按自己的意愿参与历史的创造,虽然他说“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的”,他所说的意志实际上是见诸行动的意志,或者干脆说的个人行为。恩格斯完全回避了从个人意志到个人行为的复杂关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7-479页,人民大版社1972年版)
恩格斯的这个说法只有在说明每个人的行为都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影响这一一般性的意义上是正确的,类似于胡适所谓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不同程度地“立德、立功、立言”而做到不朽。但是恩格斯所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并不能准确地描述历史,因为个人行为不只是影响历史发展的总进程,而且还相互影响!根据所谓“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个人或某一群体所使的力量越大,越有利于合力朝自己所愿望的方向发展;但事实上个人或某一群体的过分的行为完全可能使本来准备和解的对方发生反弹,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
即使恩格斯的说法是正确的,他说的也是个人行为对历史发展的影响,而不是民意的形成。“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根本无法解释民意在间接选举中被稀释、曲解与背弃的问题。如果一定要套用“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来解释民意的形成,那么根本就连间接选举也不必要。根据“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不但不需要间接选举,而且大可以像希特勒、斯大林那样实行极权统治,因为每一个人最后都还是对最后那条对角线的形成产生了与他自己所选方向与所使力度相应的影响。然而历史事实并不是这样。
3、“科学规划”的逐层递选制怎么可能是一种“自组织”?“自组织”永远不可能整齐划一。彻底打破现行行政区划必然要引起以天文数字计算的利害冲突,没有一个拥有几百万军队的政党来控制怎么可能?任何整齐划一的人为设计最后都必定要对不肯就范者实行强制。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允许奴隶存在(参见莫尔:《乌托邦》第86-87页,商务印书馆1996),这决不是偶然的。
即使这种新的区划完全只适用于选举而与公共福利无关(为选举而专门重新进行分级与区划的成本也太高了吧?),选举人的不同组合也会对谁能当选发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如果不尊重历史上已经自然形成的行政区划,就会发生选举人如何组合的争论,这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组织来裁决如何行得通?
王力雄说逐层递选下人们可以通过在一起生活、工作而充分地相互了解,这也只能在村和村级以下(在城市则只能到街道)才有可能。如果再往上选,那就只好不断地强迫当选者不断搬家。
假如真的把任何一个层次的六到十名投票人集中到一起工作、生活(这是很荒唐的),还是存在许多弊端:一是将贿选易如反掌;二是因为选举人对候选人过于熟识,竞选活动、无记名投票、监票等等将毫无必要,选举活动会因为失去仪式而逐步懈怠,直至消亡。而防止人们懈怠的方法还是只有一个:强迫选举!
还有,不管是以六人还是十人为基数逐级递选,结果都将极大地增加初级人民代表的人数与人民代表的层级,其结果必然是全国各级立法机关总人数的巨大膨胀,财政将不堪重负。如果公民不愿意承受这样沉重的税负,也只好用军队来压服他们。
王力雄强调他所谓的递进民主是一种“自组织”,以与所谓“中枢组织”相区别。可是我无法想象:没有外力的介入,群众自发地组织起来怎么可能是整齐划一的,而且在逐级递选的过程中总是那么整齐划一?现实生活中我们虽然可以看到“群众组织”存在表面上的逐级递选并且没有明显的强制,例如中国的工、青、妇组织,但它们也是依赖行政区划分级的。我们甚至不妨设想在中国的工、青、妇组织中打破行政区划严格实行王力雄所设想的逐级递选,这是完全有可能进入实际操作的。但这之所以可能,不正是因为它们背后有一个拥有强大军队的政党作为他们的“中枢组织”吗?
4、王力雄设计递进民主制的目的是要解决中国实行民主的“超大规模”问题,但是“超大规模”对于实行民主并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需要选举出来的议员与行政首脑的总人数虽然会比美国多些,但决不会像中国总人口跟美国总人口的比例那样比美国多出5倍,也不需要比美国多太多的选举层次。据我的估计,比美国多一个选举层次(这主要是为了尊重现在的行政分级与区划),每次选举适当多分一些选区,人口多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果不实行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制而实行英国式的议会内阁制,行政首脑由议会间接选举产生,公民的选举负担还可大大减轻,完全可以减轻到美国人的选举负担以下。
两百多年前,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就有人以美国面积太大、人口太多为由反对建立代议制的联邦政府,也有人鼓吹实行君主制或邦联制(间接选举产生一个弱小的邦联政府)。麦迪逊(他后来成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站出来写文章说,大国不但可以实行直接选举的代议制政府,而且大国的民主(他用的词是“共和制”,他所谓“民主制”是指直接民主)还有小国民主所没有的优势:
“共和国无论多小,为了防止少数人的结党图谋,代表必须达到一定数目;同时,共和国无论多大,为了防止人数过多的混乱,代表必须限于一定数目。因此,在这两种情况下,代表人数并不同两个共和国的选民人数成比例,在小共和国所占的比例要大些。结果是,如果大共和国里的合适人选的比例并不低于小共和国,那么前者将有较大的选择机会,从而就有较大的可能作适当的选择。” (参见《联邦党人文集》第49-50页,商务印书馆1997)
这种万里挑一相对于千里挑一的优势不是显而易见的吗?麦迪逊还指出了大国民主的另外两个优点:选举人众多使得贿选或对选举人施加其他不道德影响的成本大大增加;选民的众多使得某个利益集团单独形成多数剥夺少数人平等权利的机会几乎没有。麦迪逊说:
“社会愈小,组成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就愈少;不同的党派和利益集团愈少,发现同一党派占有多数的情况就愈多;而组成多数的人数愈少,他们所处的范围就愈小,他们就更容易结合起来执行他们压迫人民的计划。”(参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0页,商务印书馆1997)
麦迪逊写作此文是1787年,那时美国虽然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个大国,但总人口只有几百万。两百多年过去了,美国的人口现在增长到了两个多亿,大约等于那时的50倍,可现在众议院只有435名代表,参议院只有100名代表,也就是那时的4倍左右。历史的发展证明麦迪逊的分析是完全正确的。
我们究竟有什么理由相信中国进行直接选举就一定要比美国多出许多倍需要直接选举的职位呢?
5、我上次在帖子中提出王力雄与某些中国新左派代表人物的观点可能与他们在“大院文化”氛围中长大有关,这确实有些笼统。许多中国新左派代表人物以攻击贫富分化来掩盖爆发户财产来源的不义,把万恶之源归结为国际资本主义,从而为贪官污吏们开脱,名为左派而实为虎伥,这很可能与他们或他们的亲属从改革开放中分了一杯羹有关。王力雄的所作所为好像不属于这些人之列,他的观点也比较接近西方马克思主义而非中国新左派;因此说他也是屁股决定脑袋,那是不公允的。
但一个人即使有意识地摆脱他所属的阶级或阶层的局限,他的观点与性格的形成也不可能不受他的成长环境的影响。王力雄对整齐划一的强调,王力雄设计一种比美国民主更完美的民主的乌托邦冲动,王力雄“矢量求和”理论与恩格斯“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的渊源,递进民主制与中国现行的间接又间接的选举制度的相似性,都很可能与他的成长环境有关。
我这么说新左派和王力雄确实有点像“阶级论”与“出身论”,不过我只是把阶级与出身当作一种观察与分析的工具,而并非主张根据某些人的阶级或出身而对他们进行专政、斗争或歧视。我觉得有条件的社会学者不妨调查、分析一下中国新左派的经济地位、出身与其理论观点的关系,这可能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我对王力雄的出身论分析遭到了一些网友的强烈抗议;而王力雄本人虽然不愿意承认自己受了“大院文化”的影响(他说大院出身的人大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去了”),但却认为我不妨把阶级或出身当作一种分析工具。我觉得这一方面可能与他的心胸比较开阔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进一步显示了“大院文化”对他的影响——“大院文化”正是最讲究阶级与出身的。
总之,我认为间接选举必然导致民意的被稀释,在现代交通、通讯条件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实行立法机关的直接选举也毫无技术上的困难;反对全国立法机关的直接选举,实际上就是反对民主。而在选举如何操作上,则有西方国家的经验供我们学习借鉴。个人需要向他人学习,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同样需要向其他民族、其他国家学习。想一下搞出一种比美国民主更真实的民主,实际上是一种政治大跃进思维,大有没饭吃答曰何不吃肉的味道。
正如刘晓波先生所言
设计一个完美社会的任务,从来就没有人能完成过。书生最大希望,是设计一个“应该如何”的社会,而这种社会从来没有存在过,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原帖由 yao_917 于 2010-9-22 01:07 发表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 ...
为啥不说 在你们把我们卖掉之后,我们还可以帮你们数钱
明白人,所见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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