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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苏州通安事件平息真相 [打印本页]

作者: raiseyu    时间: 2010-8-6 14:15     标题: 苏州通安事件平息真相

每一位通安家庭都收到了一份政府所发的公开信,指出此次事件是“由境外反华势力策划的,少数反革命分子煽动的反革命暴动”,“希望广大群众不要继续参与”,强势围观中。
作者: cyx1210    时间: 2010-8-6 14:19

只是表面上平息,实未平息。
受压的民众正待机而起!
作者: hardrock    时间: 2010-8-6 14:33

你和组织讲感情,组织和你讲纪律
你和组织讲纪律,组织和你讲法律
你和组织讲法律,组织和你讲政治
你和组织讲政治,组织和你讲无赖
你和组织讲无赖,组织和你讲法律
作者: weiqyu    时间: 2010-8-6 14:38

gcd的真相往往就是給你扣個帽子把你丟進監獄,你和他講不得什麽道理。
作者: accessdiver    时间: 2010-8-6 15:49

反革命罪不是取消了么, 官府一急之下玩穿越了, 不会用"颠覆"的罪名吗? 所以说他们确实是TG
作者: accessdiver    时间: 2010-8-6 15:52     标题: [转贴]“反革命……罪”爆笑版

小闲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

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政治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

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

一车人皆笑。另一位法官忍不住了,也讲了个罪名故事:

“说个真实案例,是我们90年代搞案件复查时发现的。也发生在没有《刑法》的年代。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

“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一位女法官嫌我们讲得恶俗,便说了个带点浪漫色彩的:

“ 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我们聊得热烈,笑得大声,一位老同志一直闭目养神。见我们再无可讲,他终于开口了:

“ 你们都说完了吧,我给你们说个猛的,也是真实案例,发生地点是昆明,80年代平反错案时,我亲手纠正的。两个年轻工人,其中一个家里有点小钱,买了块上海牌手表。你们要知道,那时候有块上海手表,可是很不得了的事情,跟你们女同志现在有个LV包包差不多。买表的那哥们儿,姑且称甲吧,有一天无聊,跟朋友乙打赌,说:你如果把路边那坨屎吃了,我就把手上的上海表扒给你!乙一听,靠,还有这么好的事,二话没说,就把路边那坨屎吃了……”

我们都被雷住了,认真听老法官讲。

“乙吃完,漱了口,嘿嘿,这个是我想像的,他总不能含着屎说话吧,就对甲说,把表给我吧!这个时候,甲反悔了,他肯定没想到乙会真得会把屎吃了,只好赖账不给。乙火了,要打甲。甲只好说,那我也吃一坨屎,就当还你吧,于是忍着恶心,也吃了路边另外一坨屎。”

也许是情节太过离奇,车内安静极了。老法官点了根烟,继续说:

“倒霉的是,乙吃的是新拉出来的屎,所以没事。而甲吃的是陈年旧屎,有毒,当时就不行了,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了。出了人命,单位当然不会放过乙,把他扭伤到了公安机关。至于怎么定罪嘛……”老法官坏笑着看了看我们。”

“反革命杀人罪?”“反革命贪婪罪?”

老法官答:“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15年!”
作者: YEKAI    时间: 2010-8-6 16:04

引用:
原帖由 hardrock 于 2010-8-6 14:33 发表 你和组织讲感情,组织和你讲纪律你和组织讲纪律,组织和你讲法律你和组织讲法律,组织和你讲政治你和组织讲政治,组织和你讲无赖你和组织讲无赖,组织和你讲法律


 


太精辟了,谁总结的?


作者: weiqyu    时间: 2010-8-6 16:32

引用:
原帖由 YEKAI 于 2010-8-6 16:04 发表   太精辟了,谁总结的?


 


你跟领导讲法律,领导跟你讲政治;你跟领导讲政治,领导跟你耍无赖;你跟领导耍无赖,领导跟你讲法律。从讲法律开始,到讲法律结束,堪称一次“完美”的轮回。


 


基地的一个好帖子上的,见《穿法袍上访法官被双开完美诠释了法律,政治和耍无赖的轮回》,这是地址https://64.182.117.65/viewthread.php?tid=284792&page=1#pid7666106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10-8-6 23:24     标题: 回复 3# hardrock 的帖子

好,写得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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