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宗女警槍殺劫匪案 折射中港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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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ron
时间:
2010-7-14 20:22
标题:
一宗女警槍殺劫匪案 折射中港差異
上星期二(七月六日)晚,廣州發生一宗挾持人質事件,一名懷疑患了精神分裂的湖北男子,用剪刀挾持一名少女,個多小時後,被警方連開四槍擊斃,女人質雖被刺傷,但並無大礙。事件引起網民激烈爭論,焦點就是:公安應否開槍殺死疑犯?國內與香港網民的反應迥異,值得深思。
先將事件回放。當晚八點,這名謝姓疑犯到火車站附近的派出所報案,聲稱身上六十九元被搶走,且被人一路追殺,但報案的人太多,他等不及而離開。幾名目擊者都說,謝某說話瘋癲,應有精神問題。
十五分鐘後,他突然在街上胡亂搶走路人的背包、行李等財物,並拿着剪刀見人就刺。八點半,警察趕過來,謝某立即逃走,並順手拉着一名少女,挾持她進入一間櫃員機中心內,與警察對峙。
警方增援及包圍櫃員機中心,封鎖附近街道,一方面派出談判專家與謝某對話,另方面大批特警抵達現場,準備強攻。從斷斷續續的對話中,謝某透露自己來自湖北,錢被偷走了,想回老家,要求見記者及市長鳴冤。廣州一家電視台的記者獲准走近謝某,並全程拍攝,但還未對話,謝某情緒突然激動起來,刺傷被挾持女事主的手臂。
九時半左右,一個頭紮馬尾、身穿白色襯衣的中年女子,神態自若的走到櫃員機中心對出行人路邊,與謝某搭訕。未幾,她將一瓶可樂扔向站在門口的謝某腳下,可樂卻滾出行人路。謝某右手持剪、左手箍着那名少女頸項,伸腳想將那瓶可樂勾回腳邊時。突然間,那名「馬尾女子」從腰間拔出手槍,向着兩米開外的謝某射擊,謝某被擊中後扯着被挾持少女向後跌倒,「馬尾女子」再上前向謝某連開三槍。電視台全程追蹤播放,特別是最後開槍的那一段,非常震撼。廣州電視台的主持還驚嘆:「嘩,真係精采呀!」那名女警被問及開槍時有沒擔心,還燦爛的笑說:「不知道!」
筆者盡量詳細的將客觀事實寫出來,希望大家自行判斷。而看過這段視頻的中港兩地網民,激烈爭論這個女警應否開槍。香港的多質疑後三槍是否有必要,因為當時疑犯已經被擊中要害,倒在地上,那三槍就恍似就地正法的行刑,太殘忍了。國內的恰恰相反,不僅稱女警為英雄、要向她致敬,當有人質疑女警無權隨便處死疑犯時,大量網民加以圍攻、反擊,說這是一個搶劫犯,一個挾持無辜女孩子的敗類,「打一百槍才解恨呢!竟還會有人同情。這個肯定是罪犯的兒子吧。」總之,疑犯死有餘辜,殺人女警沒錯。
這種分歧,正好反映了兩個社會對人命價值的取向。輕視生命價值,正是國內警權過大的土壤。公安開槍執法,即使未查清楚是否合法殺人或過分使用武力時,民意已站在他們那邊,變相鼓勵他們,日後遇到同類事件時,毋須思考其他方法,用最快捷簡單的方法──開槍,即可!
潘小濤
《都市日报》
作者:
zt7274
时间:
2010-7-14 23:42
你要是在阶级斗争的世界观下长大就明白了,正像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当王朔们还在为年轻时的无知意淫时,我却看到一个民族人性的灭亡!勤劳。善良。勇敢。真诚。每一个都是句号,也许根本就没有过开始
作者:
ph989
时间:
2010-7-15 00:17
我也觉得没有必要开后3枪。有消息说是为了省却匪徒日后的医疗费和生活费,还避免要走一堆司法程序,所以一了百了。
作者:
lkblade
时间:
2010-7-15 09:04
还好这次不是谈判专家拔枪怒射
,我看了多起处置劫持事件的报道,大都是靠谈判的机会直接击毙劫匪。
一点脾气也没有了
作者:
SHOUDAO
时间:
2010-7-15 09:58
公安部发言人以说了请看报道........一律击毙。
作者:
a981234
时间:
2010-7-15 12:48
警察为什么这么残忍、无信;比歹毒的劫持犯罪分子更甚。
作者:
305422
时间:
2010-7-15 13:29
這種分歧,正好反映了兩個社會對人命價值的取向。輕視生命價值,正是國內警權過大的土壤。
说得好!
作者:
阿中
时间:
2010-7-15 13:37
一条疑犯的命算什么,人质的命又算什么。除了他们的父母在乎。
女警没有心理负担,其实可以二话不说,直接向疑犯开枪。万一伤害人质,就说疑犯太凶残了。
作者:
copydjy
时间:
2010-7-15 15:19
时代不同了,现在都是一律击毙
作者:
mocca
时间:
2010-7-15 17:27
忽然联想到:
当警察的——开枪打死你;
当官兵的——挥拳抡死你;
当高官的——发文搞死你;
当领导的——说话整死你。
作者:
sunnyy
时间:
2010-7-15 17:59
时代不同了,
作者:
phranksun
时间:
2010-7-15 22:58
标题:
回复 10# mocca 的帖子
不错,不错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10-7-15 23:04
喜歡潘小濤的評論
作者:
智深哥
时间:
2010-7-15 23:12
警察为什么这么残忍、无信
輕視生命價值
作者:
喝红茶的RAMBO
时间:
2010-7-16 07:50
我也看了,可我感觉大陆的警察个个都像杀手似的!!!!杀人基本上就是它们处理这种突发挟持人质事件的唯一方式!四枪了打死一个精神病患这一幕太过血腥太过残忍毫无人性,这种杀人不眨眼的警察比挟持人质的病患更可怕!!!
作者:
allcatzoo
时间:
2010-7-16 10:19
上天有眼,出来混始终是要还的,无论是谁。
作者:
es112
时间:
2010-7-16 11:19
唉~~这样的人也有~~打这种劫持人质的匪人,老美的标准都是一枪毙命。老共只是当时没出动狙击手,让女警上去,女警手上的枪是警用手枪杀伤力不大,所以存在补枪防止罪犯狗急跳墙,楼主 如果当时你是人质,再来说什么人权不人权。那个被劫持的小女孩就没人权呢吗
作者:
shangweiabcd
时间:
2010-7-16 11:39
楼主呀,当时绑匪如果绑的是你妈,你还会这么淡定吗。
作者:
悍学
时间:
2010-7-16 11:53
讨论的是那个绑匪的权利,没有讨论的基本素质就别出来现眼,ls 你能更sb一点么?
作者:
一团和气
时间:
2010-7-16 17:53
权力暴力,施比受更有福
作者:
WWW008
时间:
2010-7-16 23:27
第一枪差点打到人质~~~
作者:
鬼涧愁
时间:
2010-7-16 23:51
呵呵,这个问题我在凤凰网该事件的某篇报道后发过评论,支持的有几个,但驳斥我妇人之仁或替恶人声张的也不在少数。
作者:
w0w0w3
时间:
2010-7-17 02:04
2楼同志说的太好了,典型的拿着无知当个性,丫们是流氓丫们怕谁的劲儿,王朔们,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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