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1 19:02 发表 头偏过去了就叫耍流氓?那么那个用肘部撞击是不是应该叫人身伤害?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1 19:30 发表 没错“身子都快趴到旁边深色衣服的女子身上了”但是没爬上,难道有人举着刀要砍你但还没砍,你就能说他砍到我了,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叫做可能要耍流氓。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2 22:39 发表 但如果我是那个被打的男的,我就会一拳头打过来(绝对不是一大嘴巴子),当然既然我敢打人就有有和其他人打的准备,那么你说说结果会怎样?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10:43 发表 不是什么弱女子怎能挡住会武术的流氓。而是首先那女的证据不足,而又是她先动手,最后还输了,就是这个结果,想让别人帮忙?可能你这样的人会去,我是不会动的,因为但如果你真的动手,即使赢了最后到了公安局(当然 ...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1 22:38 发表 这位老兄,咱又不是开辩论会的。如果我是那个深色衣服的女子,大嘴巴子我就直接抽过去了。换成是你,一个五十岁的老头子装睡着要往你身上趴,不知道你内心会有何感受。再说了,他精神着呢,你觉得他瞌睡吗?
你的那大嘴巴子和我的干仗有什么区别吗?
诡辩?拍摄者的目的一定是想拍到证据,既然没有拍到那么当然是口说无凭。
不要说什么艾未未的地震证据,地震后房子倒塌你能拍到啊?下水道堵塞后水流不了的场景你能拍到,那么你说之前有人,你就把那个人找出来拍出来。不要给我说什么爱面子不结露,就像地震后的政府也爱面子一样。
我看是你太鸡冻了吧。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16:18 发表 诡辩?拍摄者的目的一定是想拍到证据,既然没有拍到那么当然是口说无凭。 不要说什么艾未未的地震证据,地震后房子倒塌你能拍到啊?下水道堵塞后水流不了的场景你能拍到,那么你说之前有人,你就把那个人找出来拍出 ...
我想确认一下你说的是视屏中出现那个对吧,作为一个知道法理的人我不应该该告诉你方法,因为那叫知法犯法,我只能说,如果你觉得有个将要犯罪,那么你就应该密切关注,等到他犯罪的时候再捉住他。你可以去看一部电影《恐怖角》看完对你有很大帮助。
如果你真的不想等证据,那结果就会和我19楼说的一样,那就是你想要的?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20:11 发表 老实说吧,中国大陆的律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3:09 发表 看来如果你是那女子,你也不会让他占你便宜啊。就算不趴到身上,一下一下蹭,你也不会呆坐着吧。等到证据充分,那你就坐着等吧,那家伙还不至于上去就抱住这么傻。像这些事情,女同志要学会保护自己,和那样的人保 ...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0:43 发表 在地铁上睡成那个样子,太夸张了吧,人多嘈杂,而且走几分钟就停双语报站,能把自己睡的歪到几乎爬在别人身上,是个很难的技术活,几乎不可实现,最起码我从未见过。有朋友该说了,你不见过不等于没有啊,那你可以 ...
说句真话2005年左右吧,我在东莞一个厂里加多了班比他夸张多了。
开会开着开着倒别人身上了(早会全站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