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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地铁惊现“瞌睡哥” !!! [打印本页]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1 18:40     标题: 北京地铁惊现“瞌睡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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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20:15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1 19:02

头偏过去了就叫耍流氓?那么那个用肘部撞击是不是应该叫人身伤害?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1 19:05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1 19:02 发表
头偏过去了就叫耍流氓?那么那个用肘部撞击是不是应该叫人身伤害?

头偏过去?偏的也太厉害了吧,身子都快趴到旁边深色衣服的女子身上了

作者: csd545    时间: 2010-5-11 19:30

终于看完了,这个男的不是一般的强,骂人是独一无二了。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1 19:30     标题: 回复 3# 3100011564 的帖子

没错“身子都快趴到旁边深色衣服的女子身上了”但是没爬上,难道有人举着刀要砍你但还没砍,你就能说他砍到我了,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叫做可能要耍流氓。
作者: 汉唐遗风    时间: 2010-5-11 20:03

骂人是独一无二,够泼!
作者: xuanwen888    时间: 2010-5-11 20:11

听不懂啊 呵呵
作者: LOVEONLY    时间: 2010-5-11 20:21

这个男人素质太臭!
作者: 董一冰    时间: 2010-5-11 20:38

这个男人素质太臭,wo 打他哥傻X.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1 22:38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1 19:30 发表
没错“身子都快趴到旁边深色衣服的女子身上了”但是没爬上,难道有人举着刀要砍你但还没砍,你就能说他砍到我了,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叫做可能要耍流氓。


这位老兄,咱又不是开辩论会的。如果我是那个深色衣服的女子,大嘴巴子我就直接抽过去了。换成是你,一个五十岁的老头子装睡着要往你身上趴,不知道你内心会有何感受。再说了,他精神着呢,你觉得他瞌睡吗?

作者: ld1216    时间: 2010-5-11 22:51

给男人丢脸,太没素质了.
作者: dingba    时间: 2010-5-11 23:03

脑子绝对不正常啊!
作者: 世俗中存活    时间: 2010-5-12 19:20

這男的精神狀態不正常
作者: allfkallfk    时间: 2010-5-12 20:40

这人二B吗?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2 22:39     标题: 回复 10# 3100011564 的帖子

“大嘴巴子我就直接抽过去了”,你当然可以了,但如果我是那个被打的男的,我就会一拳头打过来(绝对不是一大嘴巴子),当然既然我敢打人就有有和其他人打的准备,那么你说说结果会怎样?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01:01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2 22:39 发表 但如果我是那个被打的男的,我就会一拳头打过来(绝对不是一大嘴巴子),当然既然我敢打人就有有和其他人打的准备,那么你说说结果会怎样?


真应了那句话,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弱女子怎能挡住会武术的流氓呢?请问若你是他身边的女子,你会怎么做?

作者: wherefree    时间: 2010-5-13 01:38     标题: 我所看到的

一个很无辜的男人,只不过因为工作太累而导致太困,犯了令人误会的错误,照视频者为了哗众取宠起了一个片名,结果一大帮不会独立分析思考,甚至有的只会用下半身来思考人便将这个地铁上的小插曲放大了。可见,宣传舆论的威力有多大。

当然,骂人是不对的,不过想一想,自己很困的时候被人叫醒来冤枉一顿,心情肯定不会好。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0:43     标题: 回复 17# 3100011564 的帖子

不是什么弱女子怎能挡住会武术的流氓。而是首先那女的证据不足,而又是她先动手,最后还输了,就是这个结果,想让别人帮忙?可能你这样的人会去,我是不会动的,因为但如果你真的动手,即使赢了最后到了公安局(当然必须是两方都没有后台的条件下)还是你吃亏,因为我方证据不足。还有,不要老是一天想着什么英雄救美之内的东东,现在的社会这些东西根本不现实,金钱救美还有可能。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0:43

在地铁上睡成那个样子,太夸张了吧,人多嘈杂,而且走几分钟就停双语报站,能把自己睡的歪到几乎爬在别人身上,是个很难的技术活,几乎不可实现,最起码我从未见过。
有朋友该说了,你不见过不等于没有啊,那你可以试试,在地铁上睡到几乎爬在旁边的人身上。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2:17 编辑 ]
作者: 繁华落尽见真纯    时间: 2010-5-13 10:58

这家伙出名了,马上就会被网友人肉搜索,你信不信?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2:09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10:43 发表
不是什么弱女子怎能挡住会武术的流氓。而是首先那女的证据不足,而又是她先动手,最后还输了,就是这个结果,想让别人帮忙?可能你这样的人会去,我是不会动的,因为但如果你真的动手,即使赢了最后到了公安局(当然 ...
真是事不关己啊,我也没说如果你在场的话,让你和那个男人干仗啊,我没说过让你上去英雄救美吧,你都没认为那个男人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啊。
好,证据不足,你就说,如果你是他旁边的女子,他往你身上趴,你就心安理得?你就讲讲如果你是他身边的女子,你会有什么样的心理感受好了,这个简单吧,不要再拐弯了,我没说让你英雄救美。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2:12 编辑 ]
作者: daagege    时间: 2010-5-13 12:19

精神有问题,前段时间在一银行见过类似事件,一位大姐把营业员,骂的够呛,不过没敢下来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2:31     标题: 回复 22# 3100011564 的帖子

不是我就心安理得,本来就证据不足。如果他爬到我了,那就不是会不会和那男人干仗的事,而是肯定会。但问题是现在没有爬到,这就是旁边那个女的为什么会离开的原因,并不是她不会骂,而是她的理由不充分。我想那个女的骂起来可能比那男的更难听。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3:09     标题: 回复 24# typee 的帖子

看来如果你是那女子,你也不会让他占你便宜啊。就算不趴到身上,一下一下蹭,你也不会呆坐着吧。等到证据充分,那你就坐着等吧,那家伙还不至于上去就抱住这么傻。


像这些事情,女同志要学会保护自己,和那样的人保持距离,而不是呆呆地坐着等证据的出现。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3:21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3:26     标题: 回复 25# 3100011564 的帖子

一下一下蹭?很明显这也是没有,不然那女的被蹭到了没反应?
保护自己?你刚刚说的那也叫保护自己?那明显就是在伤害他人。
难道是因为我认为有人的行为有可能伤害我,我就可以主动出击把他伤害了先?
你就是这么“保护自己”的,也许某天你看了某人一眼,那人就会觉得你想对他造成伤害,那么他就完全有理由可以过来和你干仗?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4:02     标题: 回复 26# typee 的帖子


这位哥们真有意思,换成你是那女的,你一个论调;一置身事外,你的论调立马就变了。

说让你伤害谁了吗?请看看清楚,不要鸡冻。


 看一眼就干仗,你好会举例子啊,胡搅蛮缠的话,恕不奉陪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4:09 编辑 ]
作者: lzy1978    时间: 2010-5-13 14:02

没有看到是不是卡油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4:20

引用: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1 22:38 发表 这位老兄,咱又不是开辩论会的。如果我是那个深色衣服的女子,大嘴巴子我就直接抽过去了。换成是你,一个五十岁的老头子装睡着要往你身上趴,不知道你内心会有何感受。再说了,他精神着呢,你觉得他瞌睡吗?


你的那大嘴巴子和我的干仗有什么区别吗?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4:24     标题: 回复 29# typee 的帖子

不要鸡冻,不要鸡冻。上一段,是我会抽他。你说的是后来的保护自己,看清我说的保护自己,和那样的人保持距离,上面截图都给你了,不要鸡冻,你咋又鸡冻了呢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4:34

我可没激动,是深色衣服的女子,不是浅色。
作者: wili    时间: 2010-5-13 15:29

骂得够狠的,嘴上也不留点德。。。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5:33     标题: 回复 31# typee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5:38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6:00     标题: 回复 33# 3100011564 的帖子

我靠,那旁边的黑衣女子是后上来的?视屏上更是体现不出来,完全没有物证,他为什么不拍摄前面?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6:02     标题: 回复 34# typee 的帖子

这位仁兄,你的诡辩,在下十分佩服,无语了。不再和你说了,那女同志既不是你,又不是你的家人,你大可以不看这个视频,也不用再回帖了,浪费你打字的精力。
你可以去和艾未未辩论一下,问问北川和汶川盖学校的时候他怎没没拍,楼倒了才拍,有啥证据证明那是豆腐渣工程。你也可以给黄河水的帖子就是广州被水淹那个,后面回个帖,下雨的时候你不拍,车库灌水了你拍了,你有啥证据证明是雨下大了,或者城市修排水工程的时候你不拍,现在出问题了你要拍,你有啥证据证明是排水系统有问题呢?

公车狼和地铁狼的无耻,各位女同志还是自行考虑自保方法吧。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6:11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6:18     标题: 回复 35# 3100011564 的帖子

诡辩?拍摄者的目的一定是想拍到证据,既然没有拍到那么当然是口说无凭。


不要说什么艾未未的地震证据,地震后房子倒塌你能拍到啊?下水道堵塞后水流不了的场景你能拍到,那么你说之前有人,你就把那个人找出来拍出来。不要给我说什么爱面子不结露,就像地震后的政府也爱面子一样。


我看是你太鸡冻了吧。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6:58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16:18 发表
诡辩?拍摄者的目的一定是想拍到证据,既然没有拍到那么当然是口说无凭。
不要说什么艾未未的地震证据,地震后房子倒塌你能拍到啊?下水道堵塞后水流不了的场景你能拍到,那么你说之前有人,你就把那个人找出来拍出 ...


你可以在每个事物上都要求有上一个环节来证明,你就这样无限不循环地往上推吧,证据永远也找不完,每个事物都有它的上一层。

俺实在不能奉陪了,这要变成抬杠,就不好玩了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7:07     标题: 回复 37# 3100011564 的帖子

随你的便,如果是在很有法制的国家判案就是这样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来证明的。
作者: wanhz    时间: 2010-5-13 17:41

这个人老心未老 ·    所以嘛···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8:08

忽然想起我们伟大的政府,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8:17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8:22     标题: 回复 40# 3100011564 的帖子

根本没有无限不循环的死结。
只需要拿出可行的证据,比如这个视屏只能证明我前面说的“可能要耍流氓”,而前面离开的女子(视屏中没有的),那么这段视屏就证明不了与前面女子有关的任何东西,如果以性骚扰罪上法庭,那么结果就是证据不足。
当然如果你拍的是前面他说的那段,那么证据就很充分,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9:12

貌似typee同学是法律工作者啊
即便如你所说,你是那个隐忍的深色衣服女子,作为法律工作者,你给讲讲这种情况以及类似情况下,女同志们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安静等待证据确凿?

不扯了,回到你的第一个回帖,若你真是那女子,或者你是那女子的男朋友坐在旁边,面对这么个中年不倒翁在你旁边打擦边球,你会怎么做呢?安静等待证据确凿?他可能就是个不倒翁就这么晃下去了,确凿不了,你等吧。

若当事人是你,你是一个论调;置身事外,你就开始谈证据不完整。你咋是个两面派啊。



[ 本帖最后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9:27 编辑 ]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9:32     标题: 回复 42# 3100011564 的帖子

我想确认一下你说的是视屏中出现那个对吧,作为一个知道法理的人我不应该该告诉你方法,因为那叫知法犯法,我只能说,如果你觉得有个将要犯罪,那么你就应该密切关注,等到他犯罪的时候再捉住他。你可以去看一部电影《恐怖角》看完对你有很大帮助。


如果你真的不想等证据,那结果就会和我19楼说的一样,那就是你想要的?



[ 本帖最后由 typee 于 2010-5-13 19:38 编辑 ]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9:35

呵呵,哥们啊,你太严肃了,你还密切关注呢,等你关注完,那个不倒翁就下车了。
我想问问,用你知道的法理,怎么对付这样的公车或者地铁不倒翁呢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9:39     标题: 回复 44# 3100011564 的帖子

我那句话证明我两面派哪?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9:44

估计你是一名律师。假设你是那深色女子的男朋友并在旁边坐,有这么个中年不倒翁在旁边,用你知道的法理,教教女士在遇到这种不倒翁时该怎么做吧。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9:49

typee同学推荐的电影,是要告诉一个悖论:关于律师的正义,合法与守法,都不一定代表着正义,而代表正义也不一定要守法,虽然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是这样吗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9:50     标题: 回复 46# 3100011564 的帖子

你是说“假设我是深色女子的男朋友并在旁边坐”,那要看你的目的了,如果你仅仅是要保护女友,换个位置就解决了,但如果你要抓人或是什么的就用上面的方法。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9:51     标题: 回复 47# 3100011564 的帖子

不要只听开头的东西,实际上那是屁话。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19:56     标题: 回复 49# typee 的帖子

哥们,你们当律师的,生活中也那么死板吗?我认识的女律师都很彪悍的啊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19:59     标题: 回复 50# 3100011564 的帖子

你是看电影看多了吧。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20:07     标题: 回复 51# typee 的帖子

想看电影,但没时间看电影。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20:11     标题: 回复 52# 3100011564 的帖子

老实说吧,中国大陆的律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作者: 3100011564    时间: 2010-5-13 20:16

引用:
原帖由 typee 于 2010-5-13 20:11 发表
老实说吧,中国大陆的律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确实是无法形容了,中国特色吧

作者: typee    时间: 2010-5-13 20:21     标题: 回复 54# 3100011564 的帖子

其实对我来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现在的中国根本就没有什么律师,或许多我来说要当一个真正的律师可能只是一个梦而已。
作者: 邪恶的卫道士    时间: 2010-5-13 21:55

不知道他是真睡还是假睡的
但是这样出口伤人确实不敢
扇他
作者: xia1982718    时间: 2010-5-14 12:00

把这个二逼弄到张家口来  弄死他个兔子  草你妈的   也就这还没地铁
作者: chachacha    时间: 2010-5-16 11:26

被人肉了啊,主要视频拍得太清楚了
作者: asddeewq    时间: 2010-5-16 12:44

就算不够证据犯法,就凭这道德,他也够犯贱了。
作者: tjxq    时间: 2010-5-16 16:12     标题: 回复 1# 3100011564 的帖子

这哥们纯粹是流氓,旁边的大姐是多余了。
作者: 纷飞雪花    时间: 2010-5-16 22:39

中国出这样的男人真是悲哀呀!
作者: lnpumaster    时间: 2010-5-19 21:49

不知道他的儿子或者女儿看了这段视频是何感受,老人啊,老有所养是最重要的,别晚节不保,我都替他的子女脸红,丢人至极!!!
强烈BS!!!!!!!!!!!!!!
作者: zmy161    时间: 2010-5-19 22:20

每天上班坐地铁,从没见过这样打瞌睡人;这人的嘴实在是太臭了。
作者: w0w0w3    时间: 2010-5-21 02:26

回复十四楼同志,北京人从来不啥啥啥的说话~~~~~~~~~~
作者: 21109844    时间: 2010-7-10 16:01

引用: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3:09 发表 看来如果你是那女子,你也不会让他占你便宜啊。就算不趴到身上,一下一下蹭,你也不会呆坐着吧。等到证据充分,那你就坐着等吧,那家伙还不至于上去就抱住这么傻。像这些事情,女同志要学会保护自己,和那样的人保 ...
同意。
作者: wyf999999999    时间: 2010-7-11 00:08

这个哥们太牛逼了,脸太大了
作者: zhanger    时间: 2010-7-12 19:59

这个SB男人该挨打,精神病一个!鉴定完毕
作者: 灰灰0000    时间: 2010-7-12 20: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ove    时间: 2010-7-13 05:54

引用:
原帖由 3100011564 于 2010-5-13 10:43 发表 在地铁上睡成那个样子,太夸张了吧,人多嘈杂,而且走几分钟就停双语报站,能把自己睡的歪到几乎爬在别人身上,是个很难的技术活,几乎不可实现,最起码我从未见过。有朋友该说了,你不见过不等于没有啊,那你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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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真话2005年左右吧,我在东莞一个厂里加多了班比他夸张多了。


开会开着开着倒别人身上了(早会全站着的)。


作者: lxy_y    时间: 2010-7-14 12:43

没一个好鸟
作者: tjxq    时间: 2010-7-17 15:18     标题: 回复 1# 3100011564 的帖子

耐着性子看完了。楼主的题目写错了,他不配作瞌睡哥,这种人更不配作男人。对付这种人就一个字,狠狠抽他。
作者: dabangbang    时间: 2010-7-20 17:05

这哥们应该去外交部或者商务部,和外国人去耍,准把他们弄懵了。
作者: abilityly    时间: 2010-8-17 20:58

这老头太牛B了。。
作者: liu123e3e    时间: 2010-8-23 10:44

太没素质了.
作者: 991114    时间: 2010-8-25 10:44

真瞌睡还是假瞌睡?现在干什么但是“哥”了,“哥”多了就不值钱了。
作者: wd600000    时间: 2010-8-29 14:16

这种是是非非的事 咋能拿出确凿的证据呢,那位说那个女的走了 是自己理亏,也不见得吧,面对这种骂人口才的人  还是离远点好,继续下去 只能是事情升级,然后那位大哥的语言也升级 说不定弄出啥更惊人的词来。
作者: wd600000    时间: 2010-8-29 14:21

又看了一遍,感觉他那么凶猛的骂~~ 有点故意想掩饰他的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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