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转自1984BBS】浦志强:用于拆迁的灭火器是凶器而不是工具 [打印本页]
作者: qdpan 时间: 2010-4-14 23:26 标题: 【转自1984BBS】浦志强:用于拆迁的灭火器是凶器而不是工具
刚看过青海玉树强震,有三百生灵涂炭,但姑且说那是天灾,随后便看到了延庆强拆视频,这是人祸。怎么这么倒霉,生在中国,在北京,在延庆,在自由村,总是祸不单行,我只能热泪盈眶。
一见不平事,眼泪就能流下来,那我每天就用不着洗脸了,我也就太不中国了,所以,我没让它们淌下。
警察林立于警戒线旁,他们不是来维持秩序的,他们是来弹压的,他们跟强拆队是一伙的。凶手上房揭瓦,举灭火器喷射,他们担心主人不想活了,他们有所准备,准备了警察、灭火器、挖掘机。灭火器到他们手里,便不再是救命工具,而是杀人凶器,是让人自杀不成的凶器。
“警察你们管不管?”主人绝望呼喊,这难道是报警吗?难道你没看见,警察是跟谁一起来的吗?
警察当然管了,吃这碗狗粮他们当然得管。但不是管凶手的,他们是凶手的帮凶,要管的是你,警戒线就是为了防止邻里守望相助,防止你们暴力抗拒违法。一句话,他们不是来保护你的警察。
所以不论是谁,都别跟我说,还有什么和谐社会。
感谢京华时报,感谢网易,感谢屋子的主人,趁着他还主人,哪怕两三天的任期。是他们,让我们心灵震颤,而又深感乏力,我知道自己无计可施。
浦志强 4月14日,于河北省保定市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2-3-15 10:36 编辑 ]
作者: qdpan 时间: 2010-4-14 23:29 标题: 面对如此残暴的无赖政府,还有绝望无助的屁民……
有正义感的浦大律师也只能潸然泪下,无可奈何
对不起
警察不是保护人民的,法律也维护不了你的权益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10-4-14 23:58 编辑 ]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10-4-14 23:51
唉………………
这年头,践踏法律,律师只能哭。
作者: 古斯冬 时间: 2010-4-15 00:38
律师这职业越来越难捞了,因为所谓的法律,已经摸不着了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10-4-15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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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ntasist 时间: 2010-4-15 08:04
中国的警察只不过是狗而已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10-4-16 00:04
还有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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