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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拍:暴力拆迁队持灭火器喷射村民 [打印本页]

作者: ailifei00    时间: 2010-4-14 16:07     标题: 实拍:暴力拆迁队持灭火器喷射村民




    (这就是祖国各地政府的别动队,是制造摩擦维护稳定的特别能战斗的钢铁长城——图片转自凯迪跟帖,版权所有者可前来领取稿费,但要说清你是在哪儿偷拍的,并承诺自己解决与同志们的肖像权问题)


    刚看过青海玉树强震,有三百生灵涂炭,但姑且说那是天灾,随后便看到了延庆强拆视频,这是人祸。怎么这么倒霉,生在中国,在北京,在延庆,在自由村,总是祸不单行,我只能热泪盈眶。

    一见不平事,眼泪就能流下来,那我每天就用不着洗脸了,我也就太不中国了,所以,我没让它们淌下。

    警戒线后警察林立,对暴行袖手旁观。他们不是来维持秩序,而是来弹压的,他们跟强拆队一伙。凶手上房揭瓦,举灭火器喷射。他们担心主人不想活了,准备了警察、灭火器、挖掘机。灭火器到了他们手里,不再是救命的工具,而是杀人的凶器,是让人自杀不成的凶器。

    莫非,成都老大姐唐福珍拼出性命一条,只是教会了你们干坏事要备足灭火器,好扑灭缺德冒出的浓烟不成?

    “警察!你们管不管?!”主人绝望呼喊。这是报警吗?难道你没看见,警察跟谁一起来的?

     警察当然管,吃这碗狗粮当然得管。但人民不是管凶手行凶,他们是凶手的帮凶。他们要管的是你,拉警戒线,就为防止邻里守望相助,防止你们暴力抗拒违法。一句话,他们不是保护你的警察。

     所以,不论是谁,都别跟我说,还有什么和谐社会。

     感谢京华时报,感谢网易,感谢屋子的主人,趁着他今天还是茅屋的主人,哪怕只有两三天的任期了。是他们,让我们的心灵震颤,而又深感乏力。

     我知道自己无计可施。

     浦志强 4月14日,于河北省保定市


转自浦志强律师的第十二个搜狐博客http://puzhiqianglawyer.blog.sohu.com/148394206.html



[ 本帖最后由 ailifei00 于 2010-4-14 16:10 编辑 ]
作者: wuzhuangbu123    时间: 2010-4-14 16:53

悲哀!!!!!! :L :L :L
作者: 固体    时间: 2010-4-14 17:44

还是那句话!
中国人真是世界上最悲伤的民族!
作者: tuu    时间: 2010-4-14 19:10

喷洒窒息粉尘,用石块砸房顶

这是谋杀还是拆迁!
作者: joy1    时间: 2010-4-14 20:12     标题: 国已经不国了!

悲哀!和谐也只是政府高官。社会名流们的和谐。生活在最底端的平头能干嘛?:
作者: 我走了    时间: 2010-4-14 21:25

我们需要红衫军,真的
作者: 血刀老祖    时间: 2010-4-14 22:26

真为这些走狗悲哀!!!   以后绝对是卖国贼、汉奸!
作者: ilovevivianqi    时间: 2010-4-14 22:34

这个新闻今天看了文字版的 感觉这帮畜生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且房主已经53岁了 我操 真他妈混蛋
作者: 不负责的男人    时间: 2010-4-14 22:37

无语
作者: 老卓    时间: 2010-4-14 23:58

钱才是发展的道....人TMD的都不成东西了.......真TMD的杯具..............
作者: attila_wong    时间: 2010-4-15 00:43

:@ :@ :@ :@ :@ :@ :@ :@
作者: huresult    时间: 2010-4-15 04:29

我看成喷火筒
作者: lwj44    时间: 2010-4-15 10:14

可怜的中国人
人民当家做主
谁代表人民
各级官员
官员在为谁服务
到底是谁当家做主
作者: 路过瞟客    时间: 2010-4-15 10:44

国将亡,不攻自破
作者: toronto88    时间: 2010-4-15 11: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jy0101    时间: 2010-4-15 15:44

这样的行为,只能武力反抗
作者: kkj001    时间: 2010-4-15 20:16

真TM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动作片!
作者: 雨辰888    时间: 2010-4-15 20:27

:funk: :funk:
作者: genius0828    时间: 2010-4-16 16:43

真对不起,各位。我一开始把标题中的“灭火器”误看成“火焰喷射器”,而且还是两次。把我吓得那个呀 。心想:这日本鬼子以前也没这样干过啊。
作者: vabbz_888    时间: 2010-4-16 17:29

这个新闻今天看了文字版的 感觉这帮畜生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且房主已经53岁了 我操 真他妈混蛋,难怪听一个成都的的哥发这样的言论:“要是下次有外国人打进来,我他妈当汉奸”。我们的国家呀,你叫人民怎么爱你哟!
作者: 我的用户名    时间: 2010-4-19 17:46

这个新闻今天看了文字版的 感觉这帮畜生做的实在是太过分了 而且房主已经53岁了 我操 真他妈混蛋,难怪听一个成都的的哥发这样的言论:“要是下次有外国人打进来,我他妈当汉奸”。我们的国家呀,你叫人民怎么爱你哟!
作者: JJ宝宝    时间: 2010-4-19 22:11

什么他妈比和谐,还人权,去死吧,乱了,没有救了
作者: jake-ppg    时间: 2010-4-20 10:21

那天我有资格参加GMD。
作者: neilxu    时间: 2010-4-22 21:15

悲哀啊 这些畜生
作者: davy5277    时间: 2010-4-22 21: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ong13    时间: 2010-4-22 21:45

这个正腐已经走到崩溃边缘
作者: hhhman    时间: 2010-4-24 12:34

草,这么文明的拆迁还有什么好指责的??
小题大做,看来你是没看过暴力的~
作者: nqbking    时间: 2010-4-24 16:22

家都没了,还谈什么爱国。
作者: DLorz    时间: 2010-4-24 20:08

GCD就是SB  操
作者: aichichi    时间: 2010-4-25 12:51

妈的气死老子了
作者: dzy197012    时间: 2010-4-27 02:57

其实不搬的理由是人心的不足,强拆的理由是给的已经够多了,再给就没我赚得了。干粉灭火器是灌得化学药剂,对人身体一定有害。拿这些政府人员就有谋杀人命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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