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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联合早报:当民不畏死 [打印本页]

作者: glim    时间: 2009-12-7 14:46     标题: 联合早报:当民不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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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咏红

中国早点-京城偶寄

  当成都金牛区女厂主唐福珍用打火机将自己浇上汽油的身体点燃时,被烈火燃烧的不只是唐福珍的生命,更是中国舆论界的悲痛以及对政府强制拆迁手段的愤慨。

  这是今年里第三起因强制拆迁而导致的自焚事件。或者说,经媒体曝光的已至少第三起。最早的一起发生于2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30岁的工人王娜家所住的房子被强制拆迁,她在屋里浇汽油引火自焚。

 
 青岛胶州市的小店主张霞1998年买下180平米的土地,建了二层楼房开酒楼,有产权和土地使用证。2007年,该土地被当地政府卖给开发商做小产权高
层住宅。张霞与开发商就赔偿方式谈不拢,今年10月28日,在遭遇第四次执行强制拆迁时,张霞提着汽油一边哭一边用石块扔挖掘机,现场公安来抓她,她往身
上浇汽油,最终点燃了打火机。

  自焚,却没有阻挠推土机的前进。唐福珍和张霞的房子在他们激愤的行为后依然灰飞烟灭。只不过,上述几个人中,张霞与王娜经抢救,人还活着。唐福珍抢救16天后,于上个月底撒手尘寰。临终时,她几个家人还因“暴力阻挠依法拆违”指控被刑拘,无法见她最后一面。

  在快速扩张发展的中国城市里,拆迁一直是个高度敏感的话题,一笔难算的账,更是社会紧张与官民冲突的一大根源。在发展的强势逻辑下,部分因为阻碍城市重新规划,或违背土地价值最大化使用原则的原有建筑,往往被权势机构看做“绊脚石”,面临被强制拆除的命运。

 
 城市发展有其强势逻辑,但是文明社会的另一项根本原则,是对私人合法产权的尊重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中国2007年通过《物权法》其实已体现了这项追求。
再者,出于商业目的的发展规划,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土地征用必须区分对待,房地产商开发土地以牟利,要依据民法与土地上的产权所有者进行交易,公权力不得
介入。

  但在现实中,情况有时不是这样的。

  一方面,靠“土地财政”作为收入的地方政府将土地连同土地上的住户一同“卖”给房地产开发商,由商人与政府、城管合作使用方法让原有住户离开。

还有一些情况,是一些产业早年因各种原因没有解决产权问题,后来成了违法建筑而被政府理直气壮拆除。

  成都唐福珍看似后一个例子。据《新湘报》报
道,她与夫婿胡昌明原本在成都市区做服装生意,1996年被胡昌明老家天回镇金华村说服回村投资设厂,并且以优惠条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建房用地合同。期
间,夫妇俩作为村领导招商引资的成功样板,还分别被评为“勤劳致富带头人”、女性自主创业模范。

  但是,村领导一直没给胡昌明办下必要的房地产证书,2005年金牛城乡一体化,地方政府要修路,指胡昌明的工厂为违章建筑,因为修路,必须拆除。几经谈判,补偿金提高217万。但胡昌明自认对工厂的投资超过700万,这个价码难以接受。

  此后,就发生了胡昌明上访,企业停产以及最后的唐福珍自焚事件。金牛区政府事后发通告强调,胡昌明工厂属于违章建筑,政府的行为合法。对于唐福珍之死,它说“深感惋惜”,“现场指挥的有关人员判断不当、处置不力”,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采取停职调查处分。

  这些理据可以说得理直气壮,普通人心里却有另一个直觉的质疑:如果不是遭遇强烈不平,正常人怎么会采取自焚这样最惨烈、决然的自残手段?

  再者,当面对一个生命存亡的关键时刻,执法人员的无情让许多人震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发表评论指出:“在明显要发生流血事件时,推土机还轰鸣不止,这让政府在人性和道德面前蒙羞。”

 
 中国古话说:“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当老百姓连性命都豁出去时,执法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手法将更有限。在往后的官民抗争行动中,有一部分人会将汽油往
自己的身上浇,另一些人会走上街头,还有人会将汽油往政府大楼上浇。事实上,这些情况这两年已在瓮安、石首等地方出现了。下一次打火机点燃时,对象会是
谁?值得为官者深思。


http://www.zaobao.com/zg/zg091207_009.shtml



作者: sinbad    时间: 2009-12-7 15:02

是啊,何时才能真正法治呢.大城市还好点,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完全就是人治了.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12-7 15:18

引用:
原帖由 sinbad 于 2009-12-7 15:02 发表 是啊,何时才能真正法治呢.大城市还好点,那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完全就是人治了.


毛头兄难得说句反话 严重怀疑其动鸡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7 15:44

这年头,不弱智做不了领导。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7 16:16     标题: 成都拆迁户唐福珍不慎死去,当地政府又打了一场胜仗!

听说成都拆迁户唐福珍死去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她,一个平凡的女性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和亲人的权益,竟选择了如此悲壮的死法:汽油浸满了全身,使自己成为一举火把,让鲜红的火焰在这个和谐的社会里仰天咆哮,似是要燃尽这无尽的愤怒与无奈!

势必,矗立在瓦砾上的熊熊烈火并不会照亮这个和谐社会里的每一个阴暗的角落,纵使亲人的泪水,也终于一天会被和谐的春风所拂干掠净。

可以断定,唐福珍的自燃必然不能照亮她家人的未来。甚至可以想到,就在明天,就在明天的阳光洒向大地的那一刻起,都市依旧歌舞升平,国家依旧福泰安康。

随之而来的当然是,ZF铺天而来的新闻攻势:事件的背景,调查经过也会相得益彰的浮现在国人的眼前。我想,暴力抗法,威胁阻挠等词语一定会占据事件的主要版面,真相一定是唐福珍以死威胁,在无理取闹,暴力阻挠的过程中不慎点燃了身上的汽油,最终抢救无效而死去。没有图像似乎没有更大的说服力,所以新闻一定还会配上图片,在图片里我们一定可以一眼找到消防人员,执法人员忙碌的救援身影。

于是,我们还可以想到,唐福珍终究逃不脱暴徒的罪名,而事件一定会引起相关领导的重视,临时性的同情和慰问一定会像鲜花般的扑来,替罪羊大抵也会适时的浮出水面,被临时性免职罢。当然,慰问与免职不是做给死人看的,这一切只是做给亿万的屁民们看的,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乾坤,更堵住屁民们那种众口烁烁的臭嘴!

胜利又理所当然习惯性的压倒在当地ZF身边,因为当地ZF可以共和掉他们的土地,从中赚掉一笔,让后他们把土地上修了房子卖给我们,当地ZF又赚上一笔,资本家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因此他们觉的不过瘾,他们会借鉴资本主义经验,收取物业费。可是有限的资金是无力支付他们挥金如土的生活,终有一天资金会消失殆尽,于是他们会再出台临时性法律条例,以租用期限已满,再次共和掉他们的土地,周而复始,生生不息!这个循环,当地政府往往都会冠以美丽的名字--可持续发展!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你不能违抗更不能否决,不然你可能会去躲猫猫,俯卧撑,或者是做噩梦死去!瞧,当地ZF永远是一成不变的赢家,而且每次都赢的那么漂亮!

宪法的尊严在维持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条例面前只会显的苍白无力而遭人唾弃,没有尊严了的宪法被一群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众人尖声浪叫中的强奸下苟且偷生,倒也显得司空见惯!

中国从不或缺的就是暴徒了,唐福珍不是第一个,毕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舆论终究会将国人导向与习惯性的遗忘,就如同明日醒来,那璀璨的歌声依然会响彻云霄!

只是当我们耗尽带着鲜血的GDP而最终换来大厦中尺寸蜗居之地时,请不要忘记点上一柱香烛,祭奠漂浮在大楼周围的幽魂!

因为每座大楼下的基石,都曾有一颗魂灵在覆灭,攀浮而绕经久不愿离去,似是诉说昨日的愤怒与无奈!

上帝让它灭亡,必会让它疯狂,希望明天早晨醒来,浮现眼帘的不是“畏罪自杀”四个大字!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7 16:19 编辑 ]
作者: 大大白兔    时间: 2009-12-7 20:30

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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