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凤凰网】内地电动摩托车下月将划入机动车范畴 上路需先考驾照(请看23楼) [打印本页]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 18:16 标题: 【凤凰网】内地电动摩托车下月将划入机动车范畴 上路需先考驾照(请看23楼)
http://finance.ifeng.com/news/industry/20091203/1535329.shtml
2009年12月03日 02:45第一财经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296条
马晓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
“标准里面有一个具体的数字:40公斤的质量,而这个数字,就像是在我们家门口紧贴着门起了一堵墙,这堵墙一建起来,我们没有活路了。”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车第一人”的学者对CBN记者表示。
“低于40公斤的车做不出来”
在《电摩标准》的报批稿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规定,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我是搞技术的,现在最低配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最低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现在用40公斤这个数字,把我卡住了,我车做不出来了。”马贵龙表示。
“车架钢管的管壁不能低于1.2mm,否则不安全,必须用管壁为1.4mm的钢管。这样,单纯车架的重量就9公斤,电池的重量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做不出来。”爱马电动自行车董事长张剑对CBN表示。
如果这项标准实施,将使2000多家企业失去希望,1.2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将会改变。
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的第一台轻型电动车出世开始,它独有的属性,节能、环保、便捷、价廉,使得它的市场日益扩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增加到2000多家。2005年到2008年,全国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9000万辆。目前,我国拥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保有量。
有专家预测,轻型电动车产业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长速度,产销量已经占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将超过3000万辆,出口达500万~600万辆,并将逐步取代中国农村摩托车市场,向东南亚、南亚国家蔓延。
10年前的标准
然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却是“10年一贯制”,没有变过。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10年前的,时速低于20公里,已经不适合市场的需求了。在行业标准还没有出现的时候,电摩的标准出来了,把电动自行车的领域划为己有,如果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质量大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要求企业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2个亿的固定资产,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否则不能申请。事实上,电摩行业现在是限入,不接受新的申请。”张剑表示。
而事实上,在这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中,能有这个经济实力的只有20多家,但是由于政策限制,即使有实力也不能从申请这条路上走过去,只能去找其他路子走。
“我们只能去整合一些摩托车生产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张剑表示。
《电摩标准》这把刀,把电动自行车的前路和末路,都给切断了,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没有出台。
而执行了新标准之后,那些拥有电动自行车的人们,首先需要先去考驾照,然后去交管部门进行牌照申请,否则那些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路。
作为《电摩标准》的起草人之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电摩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很多人产生了误解。《电摩标准》是按照摩托车的制动安全、灯光要求等来制订的,也是根据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制定的。
但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标准在美国是32公里,欧洲25公里,日本是24公里,只有中国还是10年前的标准。
“把电摩新国标与本来要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无缝对接’,显然不合适。”马贵龙表示。
以“安全”之名
《电摩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整顿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但是这个安全之名,在数据面前,似乎又显得无力。
“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95%是由于被撞,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撞死人。”马贵龙表示。
《电摩标准》在事实上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领域,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
“准车质量大于40公斤,就是列为机动车了,车速大于20公里,也被列为机动车,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技术数据来看,将有大量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将大大增加车祸的发生率。如果在慢车道上将减少这种车祸发生率。”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对CBN表示。
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干峙表示,对于交通的管理,关键是在车速上,城市限制摩托车是对的,关于电摩在交通管理上要考虑大家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控制,不能简单地不让它上慢车道,也不能让它上人行道。
支持的同学请看23楼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4 23:20 编辑 ]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12-3 19:12
是不是把造40kg、20km车车的厂家,税也要调高一些~~
建议追加此类车的购置税~
厂家一并向政府补交费用~~
标准向摩托车企业看齐~
还有,此类车要求发行车证~
电池按日本标准生产、企业必须负责回收~~~
—— 否则,丫就又当了一会光屁股上街拉客的贱人!
作者: haifengibei 时间: 2009-12-3 19:23
有缺钱花啦,草泥马
作者: yongxiu 时间: 2009-12-3 19:55
早就该管管了,
现在的电动车越做越大
作者: kfc_0 时间: 2009-12-3 20: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李二叔 时间: 2009-12-3 21:09
本来路上人就多车也多 电动车经常闯红灯还 事故也就多了
[ 本帖最后由 李二叔 于 2009-12-3 21:10 编辑 ]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3 21:12 标题: 回复 2# 老西 的帖子
还是老西说的在理,老百姓好不容易自己发展一个产业,中共上来抢食。
作者: 愤怒的米奇 时间: 2009-12-3 21:53
这个要支持,早就该限制电动车了
作者: 馬六甲 时间: 2009-12-4 01:23
處處與民爭利~
作者: huhuhu_911 时间: 2009-12-4 04:25
还好只有脚踏车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12-4 05:20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政府公权力滥用的例子~~
所有电动车上市都是得到市场许可的~
都是纳税企业~~
公众只是消费者~
为什么要公众来承担社会管理的成本???
又不是没有纳税~·
就好比治理尾气超标~
车是政府核准的企业造的~
油是政府办的厂子生产的~~
加油是到定点的销售网点买的~~
运行是在政府修的路上走的~
零零总总的费用不胜枚举~~
凭什么尾气超标了还要罚司机~~
有能耐把厂子封了~·
或是让厂家召回超标的汽车~~
再么就让中石油赔偿劣质油对全国发动机造成的损害~~
如果都不是~~
那就只有一条:
政府就是party的一个套套~~~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4 07:57 标题: 回复 11# 老西 的帖子
这又是一起钓鱼行为,前几年默许甚至鼓励电车,等老百姓买的差不多了,再办驾照,你用还是不用?
再来说说对行业的影响,因为电车门槛低,很多民有作坊靠着它一步一步做大,突然要说实行生产准入制度,逼着小工厂把自己的血汗卖给那些大企业,加速财富集中。
作者: 一团和气 时间: 2009-12-4 10:06
电动车影响官老爷们和衙内们的汽车行驶,最好都禁了
作者: 会射箭的熊 时间: 2009-12-4 14: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4 15:25 标题: 回复 14# 会射箭的熊 的帖子
算,要办驾照!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12-4 15:32 标题: 回复 12# big_jackass 的帖子
TMD说到底,根子上绑票起家的货,就不是好揍的!!!
作者: sunmoon2008 时间: 2009-12-4 16:54
引用:
原帖由 老西 于 2009-12-4 15:32 发表
TMD说到底,根子上绑票起家的货,就不是好揍的!!!
一针见血!!
作者: jiaotangse 时间: 2009-12-4 18:42
羊毛长长了,D要割了
作者: 黔之驴123 时间: 2009-12-4 19:08
就是说骑电动车能上高速了
官僚们都有车 不用管 别人死活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9-12-4 22:17
共匪捞钱来了,
明说是让这些电动单车的车主考驾照,
实际上是捞钱,学的人多了,学费就是一大笔。
那电动车和自行车一样,速度差不多的。
作者: taoliu 时间: 2009-12-4 22:24
与所谓的节能减排背道而驰。
作者: impigie 时间: 2009-12-4 23:11
强烈支持。 电动车对行人的安全造成了多大的威胁!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4 23:18 标题: 警惕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新国标剥夺500万工人的饭碗
据网易今天(20091204星期五)转载自红网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1204/12/5PMK94FC0001124J.html):
中国电动车新国标出台 500万工人面临失业
2009-12-04 12:41:44 来源: 红网(长沙) 跟贴 1717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其中规定“40公斤以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据了解,若认真执行该标准,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
——————-
新国标(推荐)《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并没有征求公众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张鸣教授在其昨天的博客中说:“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
若按照这些新国标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这样的后果是不是会使当局改善民生的承诺打水漂?
关系到500万电动自行车企业员工的饭碗的大事,不征求他们的意见,就擅自出台一个新国标,企图将人家500万人饿死,是不是太没有良心了?!这难道也叫科学发展?!
(20091204星期五)
[ 本帖最后由 big_jackass 于 2009-12-4 23:20 编辑 ]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4 23:24 标题: 张鸣:安心制造混乱的“公共政策”
眼下,大街上骑电动自行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近期出台的一个公共政策:电动摩托车标准,对这些骑车的人,可不是好消息。按这个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订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今后都变成了摩托车,由非机动车,变成了机动车,以后上路,按规矩得考照,还得进到机动车道行驶。考证难点也许还能克服,但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出事故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被撞的,在非机动车道上还挨撞,进了机动车道,想必死伤枕藉,以后上路,就得掂量点。
当然,最遭殃的还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这个拥有两千多家企业,500多万员工的行业,其中绝大多少企业,在这个标准出台之后,也许都要寿终正寝,不再有资格生产。这个标准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堂皇的借口,在这个借口之下,实际上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想用电动摩托车取而代之。让市面上从此之后只有电动摩托车,没有电动自行车。
出台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但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一屁股就坐在了摩托车厂家一边。只消摩托车厂家有利,哪管两千家工厂破产几百万人失业。至于消费者今后怎么办,也不在政策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样的公共政策,我们叫它什么呢?说的客气一点,也是添乱的政策。几方面都乱,自行车厂家乱,因为他们要破产了。消费者乱,他们一不知该不该去考证,二不知该不该上机动车道。交通管理部门乱,面对今后涌进机动车道的成千上万辆电动车,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陡然增加的交通事故。政府经有关部门也乱,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应付即将到来的失业工人的闹事。
作者: jky25024 时间: 2009-12-5 14:24
哈哈,我的车不在这个范围了
没有八十斤
作者: lgq24 时间: 2009-12-5 14:27
看了就来气 我就操了
作者: walter2009 时间: 2009-12-5 14:40
是真是假,妈的,他妈的
作者: feifei24 时间: 2009-12-6 23:58 标题: 电动自行车下月将被标准为机动车 近亿人出行受影响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
如果交警部门采纳这一新国标,在现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长沙,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或将无路可走,事实上,这一标准的影响可能还不仅如此,若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电动车一标准就成电摩,这事靠谱么?
住在长沙市天心区的市民黄芳每日骑行上海立马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前段时间,为了响应市政府“禁摩限电“的号召,她还专门到车管所为心爱的电动自行车办了牌照。3日记者告诉她新国标将电动自行车归为电动摩托车时,她第一句话便是:“这事靠谱么?”
不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确实在近期发布了消息,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四个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它们具体分别是:GB24155-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24156-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24157-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和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记者检索相关内容,《电摩条件》确实注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就这样,电动车“被标准”为电动摩托车了,对此,黄芳乐呵呵的说:“我稍微加一下油门,时速就在30公里了,是不是以后也要像汽车一样买交强险?”
其实,关于电动车早在1999年便有一项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据说,新国标是正是在这项旧标准的基础上创新而来,不过长沙市雨花区的一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却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市场上所有畅销的电动车都在40公斤以上,平均速度超过20公里。“电池续航时间越久越重,加上其他部件,低于40公斤高速行驶时车身不稳,再说速度低了还不如自行车,谁会买呀?要知道普通自行车一小时还可以跑15公里呢!”
制定者: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那么,新国标究竟是如何出炉的呢?
3日下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不过工作人员称该中心领导正在开会,无法做出回应。
根据公开资料,《电摩条件》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那么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有无征求公众意见?
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暂时无法答复,但可以肯定的告诉您的是,标准拟定的程序合法,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也征求了政府意见,否则无法通过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
有趣的是,部分电动车从业者却并不这样认为。一些电动车销售代理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觉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网上才知道的,按说,这样的规定,厂家应该事先和我们说,毕竟马上就要执行了。可问了厂家,厂家也不知道。”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新闻发言人胡刚昨日公开表示,新标准或将会使得行业内出现一轮破产高潮,众多的中小电动车企业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将破产。
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
胡刚认为,目前1000多家电动车企业很难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如果标准真的实施,必将给行业带来一次洗牌。”
知名评论人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昨日亦在其博客上撰文,称:“这个标准的出台,道路安全也许只是一个借口,一个堂皇的借口,在这个借口之下,实际上是摩托车厂家,看上了电动自行车庞大的市场,想用电动摩托车取而代之。”
中自协:将尽快提交暂缓申请
张鸣教授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暂时很难给予评价。但已经有行业协会主动站出来表示反对意见,比如中国自行车协会。
该协会官网上的介绍显示,她是中国自行车行业的全国性组织,由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生产、商贸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地方性协会自愿组成。
3日,该协会下属的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将建议暂缓实施《电摩条件》新国标。“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本月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代言者之一,《电摩条件》新国标的制定却并未征求该协会首席专家的意见。公开报道显示,《电摩条件》新国标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电动车分标委与摩托车分标委共同制定。
此前,清华大学教授、中国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公开表示,“电摩新国标是由摩托车行业主导的,作为电动车行业的专家,我并没有参与该标准的工作。”马贵龙说,“按照已有标准划分,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
对此,陆金龙昨日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告诉记者,《电摩条件》是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拥堵混乱,使人民生命面临巨大危险,让不安全因素倍增。
由此看来,新国标已经成为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的工具,可是近亿人的出行却被这些标准绑架了去,谁又来为普通市民考虑呢?正如张鸣教授所质疑的:“一种产品的生产标准,属于公共政策的范围,可是,电动摩托车标准的出台,既不问行业中人,也不管自行车企业的死活,更不管广大消费者的意愿……这样的政策叫什么呢?”
所幸,湖南省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标准仅是推荐性标准,并非强制执行,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何以及会产生什么影响,还要看交警部门出台的细则。对此,本报将予以持续关注。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7 00:24 标题: 回复 28# feifei24 的帖子
作者: 如日中天 时间: 2009-12-7 10:31
平良心说电动车就该管,是早就应该管,不是普及到全国每十个人一辆的时候才出台政策,而且这个标准也很有问题,我在想把电动车归道机动车道,这些人的安全如何保证毕竟他整不过四个轱辘的汽车,而且对汽车驾驶员来说无疑是个噩梦,左右为难!!!!!其实本就应该否定所谓电动自行车,所谓自行车就是人力驱动自行才得名,不论是电动还是发动机都是外部力量驱动本来就应该是机动车,可以给生产商限制其车速,高于标准的限制出厂,两个轱辘还是在非机动车行驶比较合理,人们骑电动自行车是为了省力(本人觉得)不是要速度否则就买汽车了,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7 10:36 标题: 回复 30# 如日中天 的帖子
引用:
原帖由 如日中天 于 2009-12-7 10:31 发表
平良心说电动车就该管,是早就应该管,不是普及到全国每十个人一辆的时候才出台政策,而且这个标准也很有问题,我在想把电动车归道机动车道,这些人的安全如何保证毕竟他整不过四个轱辘的汽车,而且对汽车驾驶员来说无疑是个噩梦,左右为难!!!!!其实本就应该否定所谓电动自行车,所谓自行车就是人力驱动自行才得名,不论是电动还是发动机都是外部力量驱动本来就应该是机动车,可以给生产商限制其车速,高于标准的限制出厂,两个轱辘还是在非机动车行驶比较合理,人们骑电动自行车是为了省力(本人觉得)不是要速度否则就买汽车了,
您确实有良心!老百姓快饿死了,是他们傻,怎么不知道去吃肉呢?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12-7 13:51 标题: 天朝真是好高明
随便发布个政策
就多了个圈钱的路子
明年的GDP有望突破9%了
作者: derty 时间: 2009-12-7 14: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oldstein 时间: 2009-12-7 14:50
路要让出来,这样领导书记门的大排量豪华车才跑的出速度来。
作者: ms008 时间: 2009-12-7 22:48
难道是哪一位国民骑着电动车 挡住了常为的道路了!!!!~
作者: big_jackass 时间: 2009-12-7 22:58 标题: 回复 35# ms008 的帖子
为了圈钱,1.2亿电车上牌、收路桥费,多大一笔钱?
国有摩托车企业不景气,把民营电车企业搞破产了,又可以圈多少钱?
|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