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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钓鱼”专家两年入5000万!超额!爽!! [打印本页]

作者: josonman    时间: 2009-9-18 08:49     标题: “钓鱼”专家两年入5000万!超额!爽!!


 


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说实话,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

    在电视采访中,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对记者的提问总是以“不能谈“不能说”作答。
    说实话,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摘自韩寒博客
    15日,本报报道了上海一位白领张军(化名)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结果遭遇“倒钩”———运管部门钓鱼执法,张军被扣车罚款一万。事件引发强烈反响,上海的报纸、电视台、电台都介入报道,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样的执法手段。
    昨天,上海市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作出回应,先是网上发文宣传自己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先取证后查处”。然后接受了上海电视媒体的采访,遗憾的是在节目中大队长对记者问题总是以“不能谈”作答,至于当天如何整治黑车更是“工作秘密”,不能透露。
    自我表扬“钓鱼”为“新招”
    媒体、网络对闵行区运管部门钓鱼式执法猛烈批评,而被批评的对象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则是“青松挺且直”。昨天,该大队在上海闵行区官方网上还发布了表扬意味的总结稿件:《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出“新招”整治非法营运》,文章称该大队面对取证难题积极应对,想出了取证和查处分步进行的执法新招,进行先取证后查处。
    “灵活应用‘先取证后查处’方法,可有效缓解……执法取证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客运市场稳定。”
    这篇表扬稿被爱卡网友认为是官方对钓鱼式执法的正面解释。
    同样在党务公开网上,记者发现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里面提到了该大队打击黑车的成果,2年时间“查除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了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证据是录音还是证人证言?
    据上海东广新闻广播报道,执法部门声称在执法过程中全程录音,内容包括在车外面问他去哪儿,谈好价钱之后就上车。
    当事人张军对所谓的录音证据一点都不害怕,甚至是非常愤慨,欢迎执法大队公开录音,但希望执法大队不要对录音进行“技术处理”。
    网友认为录音正说明了官方一直拒绝承认的钓鱼、倒钩的存在,“上车的人既然有录音,那肯定就是倒钩没得说,否则怎么会故意录音又故意开到有人抓的地方,这下他们自己也承认了。”
    上海媒体2007年也曾报道,上海市政府60号令授予了执法机构以现场笔录、现场录音为证据的权力,执法机构购置了大批设备。
    但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昨晚在接受当地电视台《新闻夜线》采访时又换了一种说法,称对张军曾谈价的证据是“证人证言”。
    爱卡上海分会的网友认为录音肯定是有的,毕竟那是倒钩的“职业要求”,但如果不作处理公开出来对执法大队可能不利,所以证据变成了“证人证言”。
    皖Q车牌很多都是黑车?
    昨日22点,上海新闻综合台《新闻夜线》节目中,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建强露面了。
    记者问当时谁抢了张军的车钥匙,刘建强先是说“车钥匙,这个不能谈”,继而改称“我们也不知道谁拿走了车钥匙”,最后又说“车钥匙一直在张先生手里”,经过他们劝阻和教育张先生交出的车钥匙。
    张军也看了这个节目,他说自己看完就觉得气血上涌。“非常愤怒也非常悲凉”,他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说,“根本就是明抢!一上来就动手,哪有劝说。人不能不要脸到这个程度。”他记得看到有人在边上拍摄,他还冲过去大喊:“你们这群强盗!”他相信执法队员卡他脖子等情节都被拍摄下来了。节目中,刘建强不愿意公布这段视频证据,表示要上法庭才会提交。
    节目中记者还问到当天如何部署工作整治黑车,刘表示那是“工作上的秘密”,不能透露。“这是工作秘密”很快成为爱卡上的网络名言。
    刘建强还表示判定是否黑车的依据之一是外地牌照,特别是张军的“皖Q”牌。这种说法在网上引发很多网友的愤怒。
    关于车牌,张军表示是因为上海上车牌太贵,一个牌照要三四万元,他到外地上牌照,才花了三四千。本报记者谭人玮
    网友设计车贴拒绝“倒钩”
    有网友戏谑称“倒钩”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很多帖子里都可以看到“闵行倒钩,天下第一”的跟帖。
    爱卡论坛上不少网友将自己设计的车贴发到了论坛里,口号有:“拒学雷锋,谨防倒钩”、“预防倒钩,只开车不开门”等。
    有很多网友提出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肉搜索,看能否找到“周久耕”,特别是曾表示倒钩是“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的闵行建交委管理科万科长成为众矢之的。
    而当事人张军告诉本报记者,其实早有网友把万的住址告诉他了,他没有公布到网上,他不想针对某个具体的个人进行报复。他想的是针对这种钓鱼式执法提起集体诉讼。
    张军联系了几名有同样遭遇的私家车主,准备集体诉讼,目的非常简单,要执法大队就放倒钩的行为向全上海市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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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9月17日 08:3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上海私家车主张先生遇到桩好心没好报的事。8日他开车时,一男子要求捎一段,他拒绝了,但男子央求称胃痛等不到出租车。于是张心一软就答应了,车上男子提出给他十元钱,张说不要。当张按其要求停车时,男子迅速拔走车钥匙,车外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人将张拖出车外。原来这是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查“黑车”,张先生因“非法出租营运”被罚款1万元。(9月16日《新京报》)


  张先生认为自己被“执法钓鱼”,但有关官员否认这种说法,称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但有“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配合执法”。

  从报道中看,执法程序不妥之处很多:没有依法出示执法证件,扣走车上与执法无关的个人电脑,要挟当事人放弃申辩的权利……但除此之外,需要探讨的是:正当的“执法取证”和所谓“执法钓鱼”的边界在哪里?

  “黑车”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由于证据较难固定,处罚难度较大。一般由执法人员扮演乘客乘坐,用电子设备记录证据,在交易之后,“人赃并获”。这就是所谓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但它也备受争议———“诱惑取证”的目的是取得那些有违法意图、违法行为者的违法证据,而不是引诱、教唆那些没有违法意图的人去违法;否则就违背了执法的正义初衷,沦为“执法钓鱼”、“放倒钩”,或者叫执法圈套。

  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国家当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比如,一名便衣警察对某女子说:“给你100美元,陪我过夜。”她不同意;警察增加到500元,她还是不同意;警察再次加价到1000美元,她才勉强表示同意。这就是执法圈套———该妇女的卖淫意图是在警察高额金钱引诱下萌发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从本案看,就算张先生是“非法营运”,但最先他并不想违法,而是在男子自称胃痛打不到车的“引诱”之下,才开始“违法”的。

  从法治国家的经验看,诱惑取证应受到严格限制,它绝不能由所谓的“协查员”,乃至“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操作,因为他们往往对“执法”有利益诉求,倾向于“引诱”当事人。而这种“执法钓鱼”撕裂了社会成员间朴素的情感,败坏了公德,今后那些真的生病、临产的路人可能再也得不到帮助。它更会引发严重的冲突,比如,去年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黑车”司机被所谓“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用刀捅死“女协查员”(2008年3月9日《东方早报》)。以前上海还发生过黑车司机为泄愤绑架所谓“倒钩”的事件。

  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非法营运”虽有危害,但其危害的恶劣程度远低于暴力犯罪,因此,不能对其采用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实在是害莫大焉。


作者: josonman    时间: 2009-9-18 08:50

这个其实正式的叫法是“仙人跳”
作者: Mrzhao    时间: 2009-9-18 09:17


妈的!
这是黑社会!
吃人饭不干人事!
这帮畜生!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9-18 09:43

gd的狗喽罗们执法犯法...逼迫人民群众泯灭人性
作者: yuyucaocao    时间: 2009-9-18 09:48

还有比这卑鄙龌龊的事情吗
较之仙人跳简直有有过之,无不及啊!
作者: pig927    时间: 2009-9-18 10:59

妈的,好人都要被逼成坏人了!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9-18 12:57     标题: 所谓当今社会道德沦丧

根子都在上面呢……
作者: xgc0112317    时间: 2009-9-18 14:53

仙人跳,这个词不错
作者: zf3478001    时间: 2009-9-18 20:28

咬牙切齿!
作者: taoliu    时间: 2009-9-18 21:06

不仅仅是上海,很多地方都有啊。
作者: 执子之手4444    时间: 2009-9-18 21:09

真tm卑鄙
作者: guns730412    时间: 2009-9-18 21:20

这事太黑了,黑到连黑社会都会被雷住,所以只有我兲朝执法机构才做的出来。
作者: josonman    时间: 2009-9-18 21:22     标题: 事主与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电话录音

常可笑的是,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有投诉电话,虽知道这好比是向狼控诉狼崽子不好,还是拨打了这个电话。 昨天有收到回电。
   大队:你是XXX
   答:是的
   大队:你那事情你知道了吗?
   答:知道什么?
   大队:你非法开黑车的事。
   答:我向你要申诉的就是不是开黑车,我是私家车,在去公司的路上
   大队:那个人要上你的车
   答:我开始没让他上,后来他说胃很痛,就在前面,打不到车,叫我帮忙带他一段
   大队:他说叫你带你就带?你认识他吗?
   答:不认识,他说胃疼啊,我开始说是私家车不带,后来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大队:他胃疼关你什么事?
   答:。。。。。沉默一会
   答:不是说要开世博吗,不是说要展现上海市民风采么?不是要热心对外国友人施以帮助么?
   大队:。。。。。沉默二秒,你认识他吗?说这些干什么?
   答:我是说ZF号召我们做这些,这些不是市民公民提倡做的吗?
   大队:你让他上来就是想做非法营运?
   答: 你怎么可以这样说,那地震灾区捐款捐物,那些人全国人民认识吗?我也捐了,但我估计你 和 闵行区城市交通执法大队没捐。
   大队:你别扯这些,不认识你让他上车干吗?
   答:我确实是他说胃疼要上车心软才让他上来的
   大队:你不认识让他上来就是开黑车。
   答:雷锋帮助的那些人他都不认识。
   大队:(一下子爆发) 喔哟,你还自比雷锋了,你还能了。
  
  
  后面还有更可笑无耻的。。。。


 


投诉电话继续着荒谬的逻辑和可耻的论调
   大队:你看这事就这样吧,就和解了,闹了也不好
   答:您说的我不明白,怎么和解?
   大队:就是即使你不是专业开黑车的,但昨天你载客的行为是开黑车。
   答:我说过了,我没收过一分钱,本不让他上车,他说胃很疼家在前面才让他上来的
   大队:好了好了,就这样吧,闹下去对你也没好处,你也是受过教育的人
   答:受不受教育公民在没违法的情况下都有捍卫自己名誉的权利
   大队: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懂我意思么
   答:不懂, 您的意思是交了罚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大队:是啊是啊,就这样大家都好
   答:那我还是要交一万背负开黑车的罪名?
   大队:你要这样我就没什么好跟你讲的了。
   答:我还要质疑你们那些是什么所谓的“执法人员”和土匪强盗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上来就扭我双手卡住脖子? 叫出示拘捕证也没有,将我推搡到面包车上,
   叫出示证件也把名字挡住老远晃一下。我没有违法,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
   大队:那是你不配合执法。
   答:我犯了什么法了?
   大队:你不配合只有强制执行。
   答:我犯了什么法了?
   大队:你有开黑车的嫌疑。
   答:如果只是嫌疑的话就不能定性为违法,为什么他们七八个人要扣我双手卡我脖子?
   大队:我说了你不配合。
   答:要是执法人员,应该先出示证件,我会配合,而且我一个人又怎么能对付七八个人,这七八个人一下就上来压住我卡脖子,而后又将我推到面包车里,这是限制我人身自由。
   大队:这是为了保护你
   答:保护我什么,太荒唐了,暴力胁迫反扣手卡脖子这算保护我?
   大队:那当然是保护你
   答:有这种保护么?这是侵犯我,限制我人身自由
   大队:那执法过程中,你看对法犯人打的还很多呢
   答:打犯人也是不对的,何况我不是犯人
   大队:你不配合啊,没说你是犯人
   答:你既然承认我不是犯人,也说只是嫌疑。为什么还认为这种暴力手段是证券的?
   大队:有些人被抓到会找砖头自己拍脑袋,撞墙,所以这样是保护你
   答:我没有撞墙,也没有也不会拿砖头往自己脑袋上砸,现在是这群人在暴力胁迫绑架我,我需要这种“保护”
   大队:这是为你好。
   答:我实在是觉得你们一点道理都不讲,更别说道德了
   大队:你是说不通,反正我和你说了你还是这样拎不清
   大队:我再不多说了,你好自为之。。。。。。挂电话。。。。。。
  
  以上对话让我真是感到强盗是不需要逻辑的,狼要吃羊是不会管羊在上游还是下游喝水的。


作者: hhxx23    时间: 2009-9-18 2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懒汉123    时间: 2009-9-18 21:50

操他妈.是人吗?气愤中..........
作者: 13176352577    时间: 2009-9-18 22:05     标题: 回复 1# josonman 的帖子

在中国,当个好人太难了!!!
作者: 自由自在风    时间: 2009-9-21 09:29

引用:
原帖由 josonman 于 2009-9-18 08:50 发表
这个其实正式的叫法是“仙人跳”


这仙人跳可是,地痞流氓的做法哦;但现在确是执法手段。呵呵。这就是主观能动性,真是祖宗积德啊。

作者: 84828459    时间: 2009-9-22 02:42

执法的人都不是人~!就是一流氓~!
作者: 佳奈    时间: 2009-9-22 04:15

上梁不正下梁不歪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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