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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蔡定剑:被误读的新加坡 [打印本页]

作者: lmm1999    时间: 2009-9-17 22:48     标题: 蔡定剑:被误读的新加坡

蔡定剑:被误读的新加坡
新加坡以其高度的经济发展水平、廉洁高效的政府和优美整洁的环境,赢得世界的普遍赞誉。这个华人占总人口3/4的岛国,其领导人时不时提及东亚价值观和儒家文化,无疑令它的亚洲邻居中国倍感亲近。然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信息渠道和专业知识的局限,“新加坡经验”往往被误解——权威体制、高薪养廉、严刑峻法、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模式等,不仅令普通民众,甚至也让专家学者深感困惑:这是真实的新加坡吗?

令人困感的新加坡

新加坡在很多中国知识分子眼中,是个异数。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民主,不让人民充分享有监督政府的权利,政府就必然堕落为人民的老爷,就不可能使政府廉洁勤政,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新加坡却让我们无话可说:它相信权威主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没有充分的新闻自由,建国40年来,一直由人民行动党一党执政,父亲可以传位给儿子;但它同样很文明,没有人随地吐痰,拥有洁净的空气、优美的环境,人民享有很好的福利,老百姓至少看上去生活得很幸福。

曾经,我们很想把中国搞成一个“大新加坡”。比如中国老百姓对官员腐败非常痛恨,而新加坡政府的廉洁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呢?原因是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就用不着搞腐败了。这条经验非常容易学,要想让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廉洁,只要给他们加工资、加福利就可以了。

这些年来,中国公务员确实常常加薪,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出公务员加薪和他们的廉洁程度有直接关系。是因为我们加薪加得还不够多,还是这条新加坡经验不适合“中国国情”?现在很多人没有搞清楚。

新加坡确实是一个奇迹,尤其是华人社会的一个奇迹。

它良好的社会治理就不用说了,我刚到新加坡,感到整个政府权力实在太大了,掌握的经济资源非常多。比如在街头,我看到很多漂亮的小区,问这是谁盖的房子?新加坡人告诉我,大多数是政府盖的。这房他们叫“组屋”,是给普通收入水平的居民提供的一种低价商品房,由政府来分配。

住房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不同的地段、不同的朝向、不同的建筑材料,价格差别很大。我本能地想到,新加坡的政府官员,会不会在最好的黄金地段、用最好的材料盖一批豪宅,然后以“组屋”或者“经济适用房”的名义,低价分配给政府官员及其家属,作为工资之外的隐性福利呢?我询问了一些普通新加坡人,他们都觉得,这在新加坡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更不可理解的是,在一些高利润行业,新加坡政府居然是直接投资者。苏州工业园就是新加坡政府投资的,这里面,在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都给政府和负责的官员留下了不少寻租空间。这样一个国家,政府有这么大的权力,它的官员居然能不腐败。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从我们的经验出发,简直无法理解,但新加坡确实是这样。

被曲解的新加坡经验

国内对于新加坡经验的报道,问题出在哪里?

这些直接或者间接的报道,大都是断章取义的,多年来,只让人知道一面,而没有让大家了解另一面。公众所接受的信息经过了不负责的过滤。

就拿“高薪养廉”来说,这么多年来,被我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确实,新加坡高级领导人的收入,表面上看差不多是世界上最高的。但是,有两点我们没注意:一是这些拿100万元以上高薪的人比重很小,估计也就30人左右;二是这是政府给他们的全部收入,部长(包括总理)都没有配公车和专职司机,上班开自己的车,有大型公务活动,政府才会派车。他们需要纳税,而且没有政府提供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要自己缴商业养老费和医疗保险费。

如果一位部长在大选中落选,那他什么也没有了。部长薪金看起来很多,但这是全部收入,再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待遇,连住房都得和普通市民一样,到市场上购买。

另外,新加坡的政府中公私分得很清楚。有一件事对我震撼很大。一位新加坡部长应邀来北京办公务,有点空闲时间,想看看北京有特色的景点,我介绍了一处。部长一行4人要打车过来,我说,还是我开车去接吧。我跟部长开玩笑说,能给部长开车,对我是不可想象的事。

相对于新加坡的整体富裕程度来说,如果以中国作为参照系,新加坡的官员从自己岗位上获得的利益并不算高。

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新加坡的官员并不是借助政府权力和关系网才变得身价倍增。通常,他们在进入政府之前就已经是富人,能够获得很高的薪酬。比如,一个原来能在企业得到300万元年薪的人,进入政府获得100万元年薪,对他而言,这只能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收人,而不能算是高收人。这些人该有的都有了,本来就是社会公认的精英,进入政府的初衷,往往就是为了回报社会。
作者: dp_2006    时间: 2009-9-18 03:43

新加坡的老百姓普遍素质比较高, 再加上地方小也好管理... 不过很多地方还是值得中国学习的...
作者: calebfa    时间: 2009-9-18 06:08     标题: 我所认识的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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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9-9-18 08:14

法家治国的典范。
如诸葛亮治理蜀国。

要打鞭子的哟。
作者: ciliren    时间: 2009-9-18 08:19

华人社会的一个奇迹

不是说那边都歧视华人吗
作者: caption    时间: 2009-9-18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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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riandquinn    时间: 2009-9-18 15:07     标题: 回复 4# calebfa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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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full22    时间: 2009-9-18 16:19


新加坡政治

根据宪法,新加坡是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单一制、议会民主制(内阁制)国家,但是由于自1959年取得自治地位以来就一直由人民行动党执政并以压倒性多数控制着议会,因此被很多人认为该国实际上是一个威权国家。

国家元首

新加坡的政治体制追随的是英国的威斯敏斯特体系,因此总统是国家元首,只拥有象征性的权力。在1991年以前,总统由议会任命。1991年宪法修改后,总统由民选产生,任期6年。修正后的宪法也赋予总统更多的权限,包括否决所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种族和谐的政府法案,在总理的推荐下任命内阁官员和部门首长,以及启动腐败调查程序。但是总统在采取这些行动前必须首先咨询总统顾问理事会(Council of Presidential Advisers)的意见。

新加坡历史上的首次总统民主直选于1993年8月28日举行,当选者为王鼎昌。现任总统塞拉潘·纳丹是于1999年经选举上台的第六任总统。

总统顾问理事会是1991年宪法修正案所建立的机构,宪法明确规定,总统在动用任何权力之前必须首先咨询该理事会的意见。该理事会由6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由总统本人任命,2人由总理推荐任命,1名由最高大法官推荐任命,还有一人由主管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推荐任命。现任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沈基文是淡马锡控股的董事,他在总统无法行使元首职责时代理元首行使职责。在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也不能代理元首职责时,由国会议长代理行使。

议会
新加坡国会大厦

新加坡拥有一个一院制的议会,其中大多数成员由平均5年一次的民主直接选举产生。议会与总统构成了完整的新加坡立法机构。议会中的多数党党魁将获总统任命为政府总理,然后再由总理推荐内阁部长和部门首长,经总统任命后组成内阁与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并接受议会的监督与质询。一届议会(以及政府)的任期最长为5年,但是总理可决定提前解散议会,举行大选。大选必须在议会解散后的3个月内举行。

议会议长在议会首次召集开会后选举产生,当总统和总统顾问理事会主席均因故无法行使国家元首职责时,将由议会议长代为行使职责。

现有的议会共有94名议员,其中包括84名选区议员(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1名非选区议员(Non-Constituency Member of Parliament)以及9名官委议员(Nominated Member of Parliament)。由于长期以来人民行动党主宰了议会,1991年修正后的宪法规定,议会内必须有至少3名反对党议员,如反对党议员未达法定人数,必须由政府委任得票最高的反对党议员进入议会(见下)。

目前在94名议员中,只有3名反对党议员,其中2人是单一选区议员,另一人则是政府根据选举法律所委任的得票第三高的反对党候选人。批评者认为人民行动党拥有了议会的绝对主导权,使得权力制衡受到破坏,反对党根本无法发挥监督作用。但是新加坡政府则指出,绝大多数的人民行动党议员都是直选产生,而且法律已经努力保障议会中有反对党的声音存在。

内阁

内阁成员由总理从政府部门首长中选出,内阁由总理负责,设2名副总理。1991年李光耀下台后设内阁资政,由李光耀担任;2004年吴作栋下台后,李光耀继续留在内阁内担任内阁资政,而吴作栋则出任国务资政。国务资政与内阁资政的位阶高于副总理。由于现任总理李显龙是内阁资政、前任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之长子,两人同在内阁中工作也引起许多人的批评。

内阁成员同时也是议会议员,其中多名内阁成员兼任多职(如李显龙担任总理,兼任财政部长)。

司法

新加坡高等法院与新加坡上诉庭是新加坡司法的最高裁决机构。新加坡高等法院负责对重大刑事或民事案件进行审判,同时也接受判决上诉。高等法院的主审判长(即最高大法官)、资深法官以及6名大法官由总统任命。若高等法院判决不服则可继续要求上诉庭重新考虑。1994年新加坡废除了英国枢密院的最终裁定权,因此新加坡国内案件不再可交由位于伦敦的枢密院最终裁定。

选举

新加坡议会84名议员是由民选直接产生的,来自于全国各个选区,其中包括14个集选区(Group Representation Constituency,GRC)和9个单一选区(Single Member Constituency)。

单一选区议员产生较为方便,采用简单多数制,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当有多人参选时当选者不必获得过半数的选票。目前议会内唯一的两名民选反对党议员全部来自单一选区,但是人民行动党的候选人在大多数单一选区中获得超过半数选票当选。

集选区是1988年新设立的选区模式,5至6名候选人必须搭档参选﹝最初只需要三名候选人﹞,且其中1人必须是少数族裔(马来、印度或亚欧混血族)代表。选民不能选举单一的候选人,而只能选举一组候选人。得票最高的一组候选人当选,共同进入国会。集选区模式是新加坡政治体制中最常遭到批评的一部分,因为这有效地阻挡了更多的反对党议员进入议会(自1988年以来的5次选举中,反对党从未在任何一个集选区获得胜利),而且由于人数上的要求,导致在多个集选区中,反对党根本无法推选出足够人数参选,使得人民行动党无对手自动当选(walk-over);但是人民行动党政府则宣称,此举保证了少数组裔的参政权,让这些族群也可以在议会中拥有自己的代表。

历史上,人民行动党一直在选举中获得压倒性胜利,在上一次选举(2006年)中人民行动党获得了66.6%的选票。即使是表现最差的时候该党也可获得61%的选票。虽然至今未发现任何选举不公或舞弊行为,反对党依然指责执政党占据了有利优势,通过政策支票来拉拢选民。例如在第九届选举中﹝2001年﹞,在反对党长期扎根的波东巴西选区,人民行动党就保证选民若该党在此选区获胜将提供免费组屋翻新计划。虽然反对党最终还是保住了该选区的议席,支持率却有明显的下降。

此外,反对党也指责人民行动党经常通过司法手段来阻止具有威胁性的候选人参选。新加坡严格的选举法对参选人的资格做出极大限制,有任何犯罪记录(甚至包括酒醉驾车)的人士或破产者都被禁止参选。此外许多人也因被控诽谤而丢失议席。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81年新加坡15年以来议会中的第一位反对党议员惹耶勒南(JB Jeyaretnam)被李光耀等11次控告诽谤成立后被要求支付巨额赔款,在延迟1天交付赔款的情况下,被强制勒令破产,从而剥夺了其参加2001年选举的资格。


                                                以上资料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作者: jiaotangse    时间: 2009-9-18 20:32

新加坡坐拥最重要的海峡,没有强大的收入来源,其他都不用谈...
作者: 自由自在风    时间: 2009-9-21 09:19

引用:
原帖由 dp_2006 于 2009-9-18 03:43 发表
新加坡的老百姓普遍素质比较高, 再加上地方小也好管理... 不过很多地方还是值得中国学习的...


俯身遏制老百姓的思考,进而愚民百姓,把民主与参政的思想扼杀在摇篮里。站直了身子,确大声的说,中国的老百姓缺乏民主意识,缺乏民主素质,西方的民主不适用于中国。

有感于“新加坡的老百姓普遍素质比较高”,说的挺对,看着挺好,细琢磨可笑,深思可悲。

‘新加波地方小也好管理’。中山先生,也没有因为中国大就不成立议会,没有因为中国大,就不实行三权分立。

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看来看去,还是能够看出被愚弄的可悲。


作者: sezlee    时间: 2009-9-22 09:09

我在北京所接触的新加坡人都是对华人很有敌意,甚至是看不起中国人的。
作者: 风暖云寒    时间: 2009-9-22 16:42

为什么中华民国的公民从来没抱怨过新加坡人对华人有敌意?或者是看不起?
虽然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华人生活在中共统治下,但是如果因此就把中共治下的草民等同于全体华人,未免就有点太一厢情愿的自大了。
中共看得起自己治下的华人吗?整天防民象防贼一样的胆战心惊难道还不是最大的敌意?
中共治下的华人自己看得起自己吗?
一个普通老百姓可以被警察或者随便什么别的衙门口的差役拘禁殴打,但是只要冒充新加坡投资商就可以把警察打的半死也不敢还手的国家的人民,凭什么要求别人看得起你?!

奴隶没有争得自由之前,根本没资格要求尊重,顶多可以指望一点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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