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原
最近,安徽女子李蕊蕊进京上访惨遭非法拘禁和当众强奸一案,又一次掀起民众对上访者权利的强烈关注。连外国著名媒体记者也对受害人进行了采访报导。官方说,肇事者已经自首。这似乎是对李蕊蕊一个初步的交待。但类似严重侵犯访民权利的事情会就此杜绝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信访部门,本来是为官、民之间设立的调节机构,充当纠纷调解人的角色。那些遇到不公正对待和判决的冤民,将各级政府的信访部门当作包青天来看待,希望通过上访得到帮助,解决问题。但是,从媒体新闻中看到的,实际中的信访部门非但不是包青天,反而是访民的无底陷阱。信访就像天上的太阳,可望而不可及。若要走近,简直就是飞蛾投火。
只要关心社会新闻的人都不会对“截访”一词感到陌生。“截访”是近年来出现又用得非常频繁的词。截访,就是对上访者的拦截,不让他们踏进信访部门的大门。尤其逢年过节、重要会议期间,截访更是当局“维稳”的主要手段之一,访民都被当作恐怖分子来对待,有的还没走出家门,就被堵在门口;即使千辛万苦甩开截访的秘密警察,走到北京信访部门的门口,在那里仍逃不过北京的截访警察。这些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把访民绑架到一个黑监狱,然后一起强制回原住地。李蕊蕊案就发生在截访后进黑监狱的6小时后。
最近,为了“迎国庆60周年”,北京又开始大规模搜捕外地访民。自由亚洲电台13日报道说,“8月11号晚上,大批公安到访民聚集的北京南站附近的幸福村的各个旅店大举搜捕,有大约几百人被大客车拉走。向访民出租房子的房东也接到通知,不要向访民出租房子。”这种新闻可以说不算新闻了,大举搜捕访民是政府历年来的惯例。
除了截访,各地政府还办起“上访学习班”,以教育访民学习法律为名,强制上访者到“学习班”“学习”。2007年,苏州市浒墅关镇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办了“拆迁学习班”,“学员”都是被拆迁户,有的还是被抬牲口一样抬进“学习班”的,他们被关在学习班十几天之久,不写“不上访保证书”不给回家; 2007年底,江苏响水县退伍军人王信书因为上访,如同遭遇绑票一般地被抓进了“学习班”学习。所谓的学习班,在一处高墙大院内,形同监狱……。在 Google用“上访学习班”搜索一下,相关新闻达158000条之多。可怕的是,各地上行下效,互相学习,都办起“上访学习班”。
截访如此猖獗,当然是当局认可的行为。在一些城乡,大街的墙上就挂着这样的恐怖标语:"非法上访一次拘留,二次劳教,三次判刑”、“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正常上访的行为”、“打击违法上访,维护社会稳定”、“严惩上访不法分子”等等(见多图)。上访是当局允许的,何来非法?即使是“非法”,也要法院裁决,才算真正违法犯罪,轮不到地方行政当局来对上访人实行制裁。可见,这样的政府,岂能是一个“肆无忌惮”了得。
上访者都有冤情在身的人,他们上访只为陈情,希望通过上级的权力,为自己讨个公道。如果硬说他们是社会不稳定因素,只能说是官员们做贼心虚,怕访民的冤情曝光,影响了他们稳定做官的“大好形势”。河南嵩县政法书记赵捍东就直截了当地说“有的说‘信访体制不科学’。但今天我要强调: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不是我们在座各位能决定的,上级这样考核,我们只能与时俱进,适者生存嘛!今后,发生上访必须销号(指进入上级信访局的登记号。作者注)。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知道销一个号要贿赂信访局官员多少钱?作者注),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请同志们将这一要求转告党政一把手。……三个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信访局负责沟通协调。去年,我县在这方面做得很好,治安拘留了27 人,劳教了1人,送精神病院1人,遏制了上访的高发态势。”(见后面附件:河南嵩县政法书记赵捍东在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从赵捍东的“裸言”可以看到,信访部门够厚黑,既吃原告也吃被告。
由于上访几乎是冤民为自己维权的最后一个渠道,所以,他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来自社会的各阶层的各地访民前赴后继地进京上访,他们有拆迁户,有退伍军人,有下岗工人,有失地农民,有遭遇法律不公的人,有要求国家赔偿的老右派、有为“结石宝宝”讨赔偿的父母……等等。
面对越来越多的上访者和上访群体,政府控制上访的策略也“与时俱进”。沈阳大学今年增设了“信访专业”,只是,这个专业是为访民办事,还是为政府办事?从政府大举截访等行动来看,信访部门只是个“面子工程”。上访是不受鼓励的,甚至有坐牢、送精神病院之灾。
此外,由于地方驻京警察暴力截访的图文常常被路人和外国记者传到网上,实在有碍观瞻,北京的信访部门现在不准外地警察在信访部门的门口截访施暴,地方政府就采取控访、加强驻京值班、对上访者进行诉讼、到上级信访部门“销号”等手段来加强控制上访者(见附文)。这些政府官员对上访者控制如此细致有效,只可惜用错了地方。他们欺上瞒下的功力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
最近的还有,河南宣布不截访了,但不许告洋状。是不是真的不截访,只有他们知道。在当地就把人堵在家里,送“学习班”,送精神病院,算不算截访?不许告洋状,指不让访民到使馆区等外国人多的地方曝光冤情。这个规定不知有何法律依据。如果冤民告洋状,是不是要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论处?
如此的信访制度,到底还剩多少正面的意义?李蕊蕊之后,下一个(批)受害者又是谁?
附:
河南嵩县政法书记内部讲话揭信访黑幕
河南嵩县政法书记赵捍东在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重点是通报目前我县的信访形势,安排下步工作。我主要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当前信访形势
1、完成了敏感时期信访稳定任务。
1—3月份,是"双节"和国家、省、市"两会"召开的敏感时期,在这期间,除了元月25日发生80多名移民赴省上访外,没有发生其它造成影响的上访,国家、市"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得到市里表扬。
2、市以上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较好。
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周报》第10期在第一季度总结中对我县给予表扬。
3、实际发生量大。
1— 3月份,我县实际发生赴京上访25起65人,进入登记1起,排全市县区第9名;到省上访41起55人,进入登记7起,排全市县区第3名(实际第一名);到市上访30起111人;来县上访216起1180人。尤其是近半月,出现了上访高峰。如:3月29日发生赴省上访6起(其中集访1起);4月4日发生赴省上访7起;4月9日发生赴京集访1起(城关镇)、赴省集访1起,赴市个访1起、来县群访5起;4月10日田湖、库区、纸房等7个乡镇94人到省政府、省移民办上访,要求享受移民待遇。
4、个别单位重视不够。
表现1:信息不灵。4月10日赴省群访中没有1个单位上报信息。表现2:劝返不及时。4月9日九店乡13人到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刘书记住室之间反复上访整整1天。4月11日上午,德亭乡十余人到县信访局、县政府上访,直到下午4:30劝返人员仍在路上。表现3:劝返力量不足。4月10日赴省群访中,田湖镇只派出1名机关干部赴郑劝返。表现4:办案不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不同上访群众见面、不调查处理、不接受群众咨询,致使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对这些问题,信访局必须认真核查,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县行政过错追究调查机构调查、追究。
出现上访高峰的主要原因是:三级"两会"期间,全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尤其是刘书记、吴县长亲自安排,各单位稳控措施过硬,真正把上访群众稳定在了当地。敏感时期后,责任单位稳控措施有所放松,而问题的调查处理又没跟上。这也说明,堵是权宜之计,疏才是根本。
二、下步工作安排
4 月9日,刘书记、吴县长等领导听取了信访稳定工作的专题汇报、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这在我县历史上是少有的,也说明县委、县政府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刘书记、吴县长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下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逐步消化'老户',杜绝产生'新户'"。工作重点是:预防为主、疏堵并重,确保信访稳定工作不影响全县绩效考核。
(一)防止不安定因素转化为信访事项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排查的早、化解的了。乡镇、县直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随时发现、随时化解。排查情况必须报县信访局。今后,县信访稳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形式上灵活多样,以有关单位汇报排查调处情况为主,可县分开、可划片召开。
2、信访评估,借鉴渑池经验,在重大决策出台前、重大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信访预测,取得群众支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
3、强化领导接待日。县周三领导接待日由县委办公室负责安排,确保每次都有领导接访。乡镇、县直单位对来访群众必须做到随时接待、即使调处,对不接待来访群众、上交矛盾的人和事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二)对已发生的信访事项堵、疏并重堵、就是尽可能将人员稳定在县内,不发生越级上访,发生越级上访后尽可能不进入登记。
1、稳控。责任单位实行领导包案子,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做到人动我知。特别加强对陆浑水库移民、清巡民师、两会一都、社会融资、工程款拖欠、石油公司协解人员、涉军人员、焦枝铁路守护营返乡人员以及个访老户问题等重点事项,重点人员的关注,一有动向必须提前上报信息。
2、加强京、省值班。2007年,京、省心房接待都有了新的变化,在北京,一切对外国媒体记者禁入的敏感区域,现在全都对外开放。因此,国家信访局反复强调,严禁接访人员在信访局门外拦截、阻挠上访人员。在郑州,省信访局搬入新办公大楼后,所有接待场所以及大厅外胡同口都安装了摄像头,一旦拦截行为被拍摄到,将受到严厉批评和责任追究,这就给值班人员的门外拦截、劝返造成了极大困难。进入接访程序后,我们的值班人员同信访局登记人员的协商时间不到20分钟,超过了这个时间,就录入电脑登记,想销号基本不可能。针对这种情况,要求:信访局要派出最得力人员到京、省值班,如有上访,京、省值班人员直接通知责任单位一把手,安排销号、劝返事宜。
3、销号。责任单位负责上访发生当时的销号,要尽最大努力减少进入登记量,信访局负责每月通报前的沟通,压缩每月通报量。销号是最后一招,目前,个别单位对销帐不理解,发牢骚。有的向县领导反映说销号不合理,有的说"信访体制不科学"。但今天我要强调: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不是我们在座各位能决定的,上级这样考核,我们只能与时俱进,适者生存嘛!今后,发生上访必须销号。销号只是经济上的付出,不销号就是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请同志们将这一要求转告党政一把手。一个单位进入登记一起并不可怕,但每个单位登记一起全县就是近百起,后果是影响县委、县政府的形象,是市对县的追究和否决,这个责任不是哪个人、哪个单位能负起的。
4、诉讼。对诉求过高、漫天要价的缠访人,要借鉴其它地区做法,责任单位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上访人进行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单位的合法权益。这是反客为主的有效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实施之前一定要同法院做好沟通。
5、打击。打击的重点是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重复上访,必须做到:发生一起,打击一起,按照上级规定,属地单位负责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处理,广播电视局负责公开曝光,公开曝光很重要,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三个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信访局负责沟通协调。去年,我县在这方面做的很好,治安拘留了27 人,劳教了1人,送精神病院1人,遏制了上访的高发态势。但是,个别单位还有"打击靠领导"的依赖思想。有一个乡,上访量很大,问题很多,既没有解决一起,又没有处理1人,这就要好好找原因,为什么其他乡镇能打击,你就打击不了呢?今后,你不追究上访人的违法行为,我就追究你在稳控上的失职行为。
疏,就是疏通群众诉求渠道,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已经发生的上访案件,分门别类,因果施策进行处理,主要分为稳控、明了、查外和涉法涉诉四类。
1、稳控类:主要指三级终结的、政策明确不能解决的。如对越自卫反击战复退战士、焦枝铁路守护营返乡人员、陆浑水库移民等。对这些问题通过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消除其思想误区,如在民政救助、农村低保中优先考虑等达到稳定目的的。库区乡、民政局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好,其它单位可以借鉴。
2、明了类:主要是指问题明了、诉求合理的。如工程款拖欠、两会一部、社会容资等。这些上访人经过多年的上访,内心也非常清楚,知道责任单位不是赖帐而是经济困难,一次性结清是不可能的。每年"双节"前上访的目的是提醒责任单位不要忘了付款这档子事。况且,经济困难的单位有一个不闹不解决的习惯,换位思考,上访人员也有自尊,也要面子,也有实际困难。因此,对这类问题,一是双向承诺,责任单位要做好思想工作,双方达成谅解、达成共识,签订双向承诺书,二是筹措资金,按承诺兑付。
3、查处类:现场调处,鉴于上访人和责任单位之间直接的利害关系,县信访局要发挥"第三人"角色,做好政策解释、利害分析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共识,也就是当好"和事佬"。把大量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阶段,也要争取化解一部分老户,立案交办,按照省、市要求,今后信访事项的立案率要达到 100%,这个变化各单位务必要注意,从今年开始,接待的上访必须按要求立案查处,查处之后,立卷归档,以备年终考评。信访局对到县以上的上访,必须全部立案交办,进入市以上登记的,由书记、县长批示交办。尽可能做到一次解决到位,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三级终结,凡未定论的事项,全部进行逐级调查处理,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意见。这一点,城关镇也以政协提案提出,提的很好。三级终结不仅是对上访人负责,更是看好我们自己的门,省、市规定,只要不造成重大影响,三级终结的原则不追究,即使追究,也查不到我们解决问题方面的责任。目前,领导小组已将55起老案进行了集中交办,责任人都是单位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在外出招商,乡镇长和主抓副职一定要按文件要求及时、认真办理,在办理期间决不能发生重复上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凡在信访事项复核中,有2起以上被退案子或追查、视为县政府败诉,做为行政过错,纳入绩效考核。因此,需要严把第一级查处关,凡问题未查清、证据不充分的,县政府一律给予追查、退案。过去,有的单位在查处中马马虎虎,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总以为有县政府、市政府把关。这是严重不负责的,是对群众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是上交矛盾,今后必须坚决杜绝。领导小组制定的责任调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非常明确,只要2次追查、退案,将做为行政过错提交进行责任调查、责任追究。
4、涉法涉诉类:对这类问题主要通过信访代理,按法定程序到有权解决的司法部门申诉。2005年以来,我县开展了群众信访代理工作,通过工作人员代替群众、带领群众到有权解决的部门反映问题,减少了越级上访、无序上访的发生。何村乡、闾庄乡、大章乡通过代理,成功解决了多名涉法老户,信访代理是变堵为疏的有效措施,各单位、各乡镇一定要在信访代理上下功夫,应由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实现100%代理。在代理中,要与上访人签订责任书,要注意向上访人反馈代理情况,要选派责任心强、懂政策的同志进行代理,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三)建立健全督促督查机制
1、建立《信访事项周报》制度。4月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建立信访事项周报制度,并要求有关县领导对周报必看必批,《周报》内容以越级上访,案件办理情况和重要信访动态为主。县信访局要做好领导批示意见的督查落实,《周报》实际是"告御状 ",希望各单位对《周报》和县领导的批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月通报,对信访量(以实际登记量)和案件办理情况,每月一通报,信访量大、案件超期未结的责任单位,党政正职在次月例会上表态发言。
3、季分析。县信访局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信访稳定工作形势分析。
4、责任调查、责任追究。根据县行政过错责任调查、责任追究个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信访事项行政过错责任调查、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明确界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调查、责任追究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市追究的内容,实际上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看似很严格,但只要想办法都能做到。如在信访量上,只要销号了,就没了量。在案件办理上,只要认真负责,就不会被追查、退案。过去,责任追究的规定很多,也很严格,但没有真正追究一个单位、一个人。主要是县领导关心爱护干部,也由于实施追究的主体不明确。今年,建立了县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责任调查机制,纪委(监察巨)责任调查、追究。有关成员单位每月一次例会,负责提供线索。信访局做为成员单位受领导小组委托,依据《暂行规定》提出建议,调查、追究必能落到实处。目前,正在对田湖、九店两起信访事项进行责任调查。在座同志们要注意:我们分管副职的主要任务是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一定要按"一岗双责"原则对信访案件实行分解、实行领导包案。
5、督查督办。多所有交办案件,县信访局明确专人紧盯不放,直至合理诉求全部解决到位。承办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对结案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活动
2月13日,省、市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连书记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县联席会议制定了我县的活动方案,请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按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活动时间一年,5月份,市里要召开经验交流会。目前,我县进展较慢,主要停留在承办上级交办案件上,下步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办理上级交办案件,集中活动交办的案件都是以省、市联席会议名义交办,办理越快越好。市联席办就因案件办理缓慢被责任追究。省、市交办我县 16起案件,目前,只有2起案件没有报结。大坪乡务必要在4月底前报结,县委信访领导小组集中交办的55起案件也是在集中活动中交办的第一批案件,随后还要继续交办。二是认真进行矛盾排查,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对排查出的问题参照县里做法向有关领导、有关机构交办。同时要注意结案材料的立卷归档。三是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做法,我们不当无名英雄,成绩需要肯定,需要宣传,好的做法需在全县乃至全省、全市推广,各单位一定要注意上报,信访局要注意发现、挖掘、提炼、升华。
同志们,目前,洛阳市牡丹花会正在进行之中,"五一"黄金周又将到来,4月份又是《信访条例》宣传月,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很多,稍不注意就会引发大的信访事项,影响全局的稳定。下步的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我希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为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禹嵩县、打造平安嵩县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注:河南嵩县政法书记内部讲话揭信访黑幕,见看中国网20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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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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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体制惹的祸
嵩县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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