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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声援“公盟”、“天益”,保卫公民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ls59    时间: 2009-8-13 08:15     标题: 声援“公盟”、“天益”,保卫公民社会






杜光
在首善之区的北京,继许多维权律师被取消执业资格、刘晓波被正式拘捕之后,又陆续传来了“公盟”被处罚,“天益网”被封闭,“益仁平中心”被查抄等出人意料、令人震惊的消息。这一系列剥夺公民权利、破坏公民社会的恶性事件,引起了许多关心国家前途的爱国人士的深切忧虑。

(一)处罚“公盟”,封闭“天益”

“公盟”全名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些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在2005年创办的。它实际上是一个民间社会团体。早在2003年,许志永和滕彪、俞江、张星水等曾发起成立民间组织“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但由于民间社会团体的登记成立有着严格的先决条件,必须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而民间性的公益团体又不可能有什么“业务主管单位”,所以他们被迫于2005年以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但这样一来,就不得不履行作为一个企业而承受许多不必要的限制和麻烦。公司的名义,公益的实质,这种被扭曲的存在形态,是民间社会团体在公民社会遭压制的条件下不得不接受的难题,以这种被扭曲的不得已形态换取合法活动条件的民间组织,不只“公盟”一家。

就在这种被扭曲的存在形态下,“公盟”坚持“法治、理性、建设和非暴力”的原则,对许多具有制度变革意义的典型个案,进行法律援助、实证调查和法律研究,倡导公民行动,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它几年来曾经参与许多意义重大的维权案件,如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南方都市报案、陕北民营石油案、三鹿奶粉案、邓玉娇案等等,在维权运动和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改选理事会,许多律师主张直选,“公盟”的律师也积极参与。这些活动,使“公盟”赢得社会声誉,成为幼弱的中国公民社会的一个活跃细胞,同时也成为专政体制必欲压制加害的对象。

7月14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涉嫌偷税,勒令“公盟”交纳税款和罚款149万余元,如不交纳,“公盟”法人代表许志永将面临监禁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所谓偷税,是把“公盟”为研究项目而接受的资助,作为必须纳税的企业经营活动;而且研究项目没有完成、研究经费没有结算,因而税额也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谈得上“偷税”呢?

过了三天,17日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派出20多名人员,到“公盟”突击查抄,理由是“公盟”下设的“公盟法律研究所”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这个借口十分可笑,一个已经在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的下属单位,难道还要到民政局去登记才能开展活动吗?查抄的结果,8台电脑、几百份案件资料和“公盟”成立以来的档案资料,连会议室的桌椅,都被这些“执法人员”劫掠而去。

21日,“公盟”公司所在地和许志永居处的房东先后打电话通知他们,要他们搬家。

29日早晨,有五名警察来到许志永的住处,把他带走,下落不明。

北京市的税务、民政、公安三个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对一个民间机构大动干戈,横加迫害,这意味着什么,是很值得玩味的。

“天益网”是一位年轻的北大校友郭琼虎在2006年4月创办的。此前他曾办过“北大三角地”、“燕南社区”,都在声誉日隆的情况下被查禁。“天益”是他新开辟的网站。这个网站以“塑造社会精神,推动个人发展”为宗旨,“致力于传播常识、追求真知、分享资讯”,“使天益成为以中文为研究语言的最权威、最活跃、规模最大的学术交流平台和高端思想产品提供者,从而为提升国家软实力、实现文化输出、影响全球价值观贡献力量。”本着这样的宗旨和宏大目标,天益网发表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论著,成为一个高品位、高规格的理论园地。出现在天益网上的文章,一般都是爱国知识分子自由思考、独立研究的成果,既关切国家命运,贴近社会现实,又富有理论深度,具有启蒙作用;绝少在媒体和官方网站上常见的陈词滥调,也没有在很多网站上泛滥的那些迎合低级趣味的色彩和情调。在成千上万的网络之林中,它是少有的彰显理性、风格高尚的佼佼者。

在办网的过程中,郭琼虎一直保持着谨慎平和的低姿态、一方面向不同见解的作品开放,同时也拒绝过激的思想观点。我近几年发到国内外互联网上的文章,有许多就因为出语尖锐、立论敏感而没有被天益采用,这就充分说明他们选用文稿是十分慎重的。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具有高度学术思想水平、一向循规守法、谨慎从事的网络平台,7月中旬却突然遭到取缔。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从这个事件的政治社会背景里,可以取得什么样的理性的认识?这是很值得探求的。

(二)查抄“益仁平中心”和收缴《往事微痕》

“公盟”和“天益”的遭遇不是孤立的偶发事件。最近发生的许多打压民间组织、剥夺公民权利的政府行为,足可以使我们从整个社会发展、特别是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的角度,作一些全面的思考。这里不妨再举两个例子。

北京益仁平中心也是一个旨在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却不得不以企业的名义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它在2006年12月由民间人士陆军等发起成立,以致力于反乙肝歧视而闻名于社会。近三年来,他们为许多病患者,如乙肝病毒携带者、爱滋病感染者、残疾人、糖尿病患者、抑郁症患者、色盲者等等弱势民众提供法律援助,推动合法的、非暴力的维权运动;在普法健康教育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他们还积极参与立法修法工作,对《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制定作出贡献。

7月29日上午十点,有两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的便衣人员和一个警察来到益仁平中心,以中心“涉嫌非法出版”的理由进行查抄。经过八个小时的翻找、拍照、查验,对峙、报警、抗争,……他们终于在下午六点多时撤走,带走了被认为是非法出版物的90多本《中国反歧视法律行动通讯》。这个《通讯》是中心自行印制、免费交流的双月刊,已经出了六期。它主要报道我国社会各界推动公民平等权利、消除歧视的法律行动,传递立法建言的声音,记录民间社会的不同领域依法反歧视的脚步,促进民间的反歧视运动。它的丰富内容,为考察社会特定领域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提供了一个有用的窗口。这样一个有助于消除社会的不平等现象、实现社会和谐的出版物,却被认为是“涉嫌非法出版”而被查抄,为什么?它可以让我们从中领悟些什么教训?

去年8月由谢韬夫人卢玉和右派难友铁流创办的《往事微痕》,是以发表“五七”难友的回忆文章为主要内容的民办刊物。它标明是“友谊交流,免费赠阅”,显然不是正式的出版物。在《往事微痕》上发表的文章,多数是作者回忆亲历的反右过程和被划为右派后的悲惨遭遇;通过这些记述,揭露了反右运动给作者个人和家庭及整个社会带来的灾难,控诉了反右运动和它的发动者、组织者的罪恶。由于反右运动长期以来被列为回忆、反思和研究的禁区,《往事微痕》所披露的历史真相和反思成果,受到了许多读者、特别是劫后孑遗的右派老人的激赏,好评如潮。一年多来已印发了27期,印数从300份不断增加至1500份。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份西双版纳州“扫黄打非”办公室在今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查堵〈往事微痕〉等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通知》,下令“严禁在境内非法印制、复制、发行,违者依法从严查处”,“严禁任何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校园内传播,严禁校史室、校史馆、图书馆接受右派人员赠与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加强对出版市场的严密巡查,加强监督,一经发现,全数收缴”。接着,我又读到一条荆州区文体局关于“加强暑期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报道,其中也谈到要“加大‘扫黄打非’力度”,“重点查缴《零八宪章》、《往事微痕——北大专集》等政治性出版物。”从这两则信息里不难看出,查禁今年2月里印发的《往事微痕——北大专集》,是高层当局的统一部署。

(三)互联网的兴起和公民社会的发育

这几个事件看起来似乎彼此毫无牵连,但联系起来考察,却可以发现一个严重的政治趋势:执政当局中的反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势力,正在力图摧残欣欣向荣地发育成长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同市场经济、国家机器,构成为现代文明的铁三角,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铁三角。就像三角架只有三个支架的长度和强度相等才能保持稳定一样,现代社会的三个基本架构也必须平衡发展,保持均势,并且能够相互促进、相互制约,才能构筑现代意义上的文明、和谐的社会大厦。目前我国三大架构的发展极不均衡:市场经济因垄断经济仍然占有主导地位而误入歧途,公民社会因频受挤压而只能在专制政治的夹缝中生存,唯有国家机器因政治权力无限膨胀而强大无比。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改变这个三角长短不一、强弱不同的现状。目前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在使市场经济摆脱垄断企业的“主导”、并且加强对政治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的同时,促进(而且要加快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

我在《炎黄春秋》今年第2期上发表的文章《怎样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里曾经提出:公民社会的主要构件有三:一是了解并能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并且自觉地履行公民义务的合格公民;二是社会团体;三是公共知识分子。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取决于这三个构件的发育成长。在改革开放的头十年里,在相对开明的“胡赵体制”时代,比较自由的社会政治条件,孕育了最初的公民社会。八九年的机枪坦克,镇压了主张反腐败和政治民主化的民主运动,同时也就破坏了发育公民社会的政治条件。二十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国家体制的缺乏民主秩序和法治精神,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进入世纪之交的新时代后,一个新的因素介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这就是互联网。它是一个处在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之间的第三世界,一个超脱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领域,却又渗透于一切领域的精灵。它的出现,大大地改变了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条件。十多年来,掌握网络工具的网民队伍不断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披露,截止今年6月底,全国网民已达3.38亿人,这就是说,全国已经有四分之一的公民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表达自己的观点,行使自己的权利。互联网成为公民社会得以蓬勃滋长的沃土,培养合格公民的大学校。公民意识的增长,社会团体的发展,公共知识分子的崛起,开始一点一滴地改变着社会的面貌,成为进入新世纪后的中国社会新景观。

就公民社会的这三个构件来说,(1)近几年来,网民介入社会公共事件、行使公民权利、表达民心民意的案例不断出现;网络上的舆论,正在越来越广泛地影响着某些社会公共事件的发展;敢于捍卫自己的权益,起来坚决抗争的公民也越来越多。(2)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非政府组织,日益表现出干预社会的热忱。他们突破官方的控制与监管,各行其是,独立自主地发挥着自己的社会作用。据有关报道,目前社会上数以百万计的社会团体,约有六分之五是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去年四川地震,全国各地有许多民间团体和志愿者,不远千里奔赴灾区,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其中就有大量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3)公共知识分子是与互联网同步发展的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所谓公共知识分子,指的是“敢于以言行干预社会公共事务,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知识分子”。八九镇压后,体制内外的民主力量几乎被一网打尽,知识分子在专制政体高压下噤声失语。在拜金主义的喧嚣声里,能够反映社会问题、揭示历史真相、独立表示政见的言行论著寥若晨星。经过几年的“冬眠”,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知识分子逐渐发现了这个可以自由驰骋的广阔天地,可以展现自己智能的大舞台。于是,干预社会事务、表达独立见解的人越来越多。2004年9月8日,广州《南方人物》周刊发表“影响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50人”,有的人认为列50人太少,不足以反映公共知识分子的实际情况,于是又提出了50人的补充名单。接着,从2005年起,有一个名为“政右经左”的网站,每年都评选“年度公共知识分子100人”,不久前刚公布了“2008年公共知识分子100人”。当然,凭借互联网干预社会公共事务的公民,实际上无法计数,不是百人名单所能反映的。成千上万网民的意见表达,正是公民社会发育成长的一个重要标志。

不久前发生的“绿坝软件”事件,是公民社会通过互联网展示力量的典型例证。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工业与信息部出资4000万元订购绿坝软件,7月1日后,市场上的所有电脑都将安装这种软件。这个信息在互联网上掀起了抗议的热潮,表达意见的网民达一百余万,其中90%以上表示反对。面对如此强烈的民意,工信部不得不收回成命。但公民的抗议并没有完全平息。有的网民揭露,工信部花国家4000万元购买的绿坝软件,开发费用还不到100万元,这里有什么猫腻?曾为杨佳案奔走的刘晓源律师向财政部递交申请资料,要求公开绿坝软件的采购信息和有关法规;北京市民谢燕益就绿坝软件问题,在7月30日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控告工信部长李毅中犯有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像这样的社会新现象,在互联网出现以前是很难想象的。

(四)专制体制对公民社会的打压和公民社会的依宪抗争

“公盟”和“天益”是我国公民社会里最活跃、最出色的成员,他们最近的遭遇具有象征的意义:它反映了执政当局中的专制势力和既得利益的权贵对公民社会的打压和破坏。

公民社会的发展压缩了专制权力的空间,也压缩了权贵势力掠夺国家财富、侵占民众权益的空间,使既得利益的权势集团不能再毫无限制地实现自己的贪欲,所以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无情打击和压制。从近几年的许多事实可以看到,公民权利的维护、民间社团的活跃、公共知识分子的呼声,无不直接间接地触动统治集团的最敏感的政治神经,引起或大或小的反应。例如前几年“新青年学会”四君子的判刑入狱,维权律师郑恩宠、高智晟、陈光诚遭到打击报复,受构陷坐牢,今年的刘晓波因“零八宪章”被正式拘捕,都是专制势力为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和统治权力的反映。最近发生的“公盟”、“天益”、“益仁平”及《往事微痕》等事件,就是这些恶性事件的延续和发展。

面对专制权力的打压,许多公民和社会团体只好逆来顺受,无可奈何地承接各种压力和打击。但值得高兴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公民和民间社团走出在打压面前无能为力的困境,敢于起来抗争。如:为了规避官方的法规条例而拒不登记、自行其是的民间社团,虽有频繁的“扫黄打非”运动而仍然在民间广泛流传的“非法出版物”,拒绝舆论导向的“山寨文化”,都是公民和民间社团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奋起抗争的表现。益仁平中心被查抄后,中心创办者陆军在7月31日和8月2日先后对主持查抄的北京文化市场执法总队的赵国明和郭松涛提出控告。因为陆军在益仁平被查抄的过程中发现,赵国明的执法证件没有通过年审,属于无效证件,没有执法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文化市场执法必须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而当时具有执法资格者却只有郭松涛一人。所以陆军控告他们滥用职权,使益仁平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涉嫌刑事犯罪,要求检察机关立案调查。这种在受到打击压制之后的“绝地反击”,表现了民间社团的力量与自信,是十分可喜的现象。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公民社会对专制政体的反击具有依宪行事的合法性。许多律师参与维权运动,把运动引上合法的轨道就不必说了,即使是违反某些法规条例而开展的抗争形式,也是依照宪法赋予的公民自由权利而进行的。倒是某些限制公民权利的具体法规条例,却与宪法精神背道而驰。如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等项自由权利,有关出版与结社的条例就应该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而制定,可是现行的有关规定却限制公民行使这些权利,以致公民实际上丧失了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利,不得不采取“山寨”的形式来实现自己的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所谓“非法出版物”,和成千上万拒绝登记的“非法组织”,是公民对违宪非宪的恶法的抗议。因为这些限制公民自由权利的法规条例,本身就违反了宪法,所以,被称为“非法出版物”和“非法组织”而受到查禁的出版物和民间社团,“非”的是违宪的恶法,却符合于宪法的要求,适应了社会的需要,所以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正因为如此,这些“非法”却“依宪”的出版物和社会团体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专制主义的野火烧不尽,民主主义的春风吹又生。公民社会就是在广大公民面对打击和压制的依宪抗争中发育成长的。

(五)声援“公盟”、“天益”,保卫公民社会

在一个文明的、和谐的社会里,“社会铁三角”的三个支柱应该是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的,任何一个支柱的发展,都可以推动另两个支柱的进步。为什么在我们的国家里,国家政权反而阻碍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呢?道理很简单,能够同公民社会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的,是民主法治的而非专制的国家政体,是自由竞争的而非垄断的市场经济。正是专制的国家政体和垄断的市场经济,严重地阻碍、压制甚至破坏了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它们同公民社会是格格不入的。

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需要民主法治的国家体制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反过来,建立民主法治的国家政体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也同样需要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特别是国家政治体制的完善和健全,同公民社会的完善和健全,有着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的国家机器要从专制走向民主法治,不能没有公民意识的觉醒、民间社团的活跃和公共知识分子的大量涌现。所以,执政党内一切真诚地主张民主法治的开明力量,都应该支持、促进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于建嵘今年7月26日在《南风窗》上发表的文章里,谈到“今天公民社会的成长面临体制性的障碍”时说:“每一个社会都有这样的人,他们比一般人更加热心公益,甚至把公益事业当成自己的终身职业。他们关怀弱势群体,从事社会救助,开展慈善活动,维护社会正义,监督政府权力,推动社会进步。这样的人是现代文明社会所必要的,他们所做的事情,绝大部分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有积极进步意义。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给他们充分的发展空间。中国政府应该积极面对这一可喜的现象。”

“公盟”就是由这样的群体构成的民间团体。它的创办人许志永在2008年末的“公盟”五周年年会上说:“我们怀着一种简单而美好的理想,那就是建立一个真正的现代文明的中国。它的根基不是阴谋,不是血腥和暴力,而是自由、法制、理性和爱。”他还指出:“因为我们的国家充满了太多的暴力的气息,所以需要我们很多人一起推行非暴力的理念。”五年多来的实际情况表明,许志永等人一直在实践着自己的理念。旅澳作家杨恒钧最近也在一篇文章里说,他们“以微弱的力量试图把走入邪路的社会推回到法制的轨道上。”“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中国的政治更和谐,更适合民众,不那么肮脏,变得更好。”

这样一个怀着“自由、法制、理性和爱”的思想基础,致力于“推行非暴力理念”的民间组织横遭打压摧残,再一次暴露了国家体制内的专制势力的暴虐和凶残。

作为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公民,我对最近发生的打压“公盟”、封闭“天益”、查抄“益仁平”、收缴《往事微痕》等一系列摧残公民权利的法西斯式暴行,表示严正的抗议。这些被打压的社团,都是公民社会的最积极、最富活力的成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积极力量;他们所从事的都是利国、利民、利社会的事业;他们的所作所为表明,他们是一些真正的爱国者。打压他们是明目张胆地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行为。我殷切地希望最高当局能够明辨是非,纠正这些错误的做法。为了国家的前途和社会的和谐,我要求:第一,撤消打压“公盟”、“天益”、“益仁平”、《往事微痕》等不利于社会和谐和国家前途的政府行为;第二,释放许志永、刘晓波、高智晟、陈光诚等所有因维护公民权利而被拘捕或判刑的爱国人士;第三,建议人大常委会重新审议有关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自由权利的法规条文,把限制公民权利的条款,修改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法规。

公民社会处于危机之中,希望明智的当政者和广大公民能够了解和警觉这个问题的严重意义,上下同心,排除对公民社会的打压和破坏,保卫公民社会!

2009年8月9日

作者惠寄    转载请注明出处
Wednesday, August 1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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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sun    时间: 2009-8-13 10:17

在当前环境下,维权人士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共党以莫须有的罪名抓人,假如还以共产党的所谓‘法律’、‘政策’的途径来解决,恐怕很难。
既然共党以卑劣的手段对待维权人士,那就没必要按常规出牌,想点别的法子搞它一下,最起码令到共产党的专制统治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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