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内地将明文规定禁止严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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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s59
时间:
2009-8-12 08:22
标题:
内地将明文规定禁止严刑逼供
据广州《南方都市报》报道,内地将很快发布司法文件,首次明确规定法院不会采信通过严刑拷打获得的供词。
尽管内地刑法早已禁止严刑逼供,甚至将其列为罪行,但逼供现象仍然存在。
人大法学院最近研究了80年代发生的137个刑事错案,发现共有164人被错判监禁,牵涉刑期长达720年;另有一人被处决,一人在狱中死亡。其中半数错误判决为谋杀案。
该报援引人大教授刘品新的话称,错案往往集中在重大案件上,这是因为警方经常被勒令限时破案,而且社会对重案嫌犯并不同情。
随着内地开始检讨刑事诉讼法,各界再次探讨刑法究竟应遵循"保护个人权利"原则,还是应该通过重判保护人民群众。如何得到证词是讨论的重点之一。
── 原载 南华早报
Tuesday, August 1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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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uixianen
时间:
2009-8-12 08:45
这不是废话吗?
就好像,明文规定一定要吃饭...
作者:
世界是怎么的
时间:
2009-8-12 13:31
宪法还明文规定人民享有N种权利呢。。。
刑法还明文规定贪污腐败是犯罪呢。。。
明文规定有咋样,明文都是当权者作出的对人民的规定
作者:
66989
时间:
2009-8-12 14:00
只能从反面证明以前严刑逼供有多恶劣了
....这不是摸到石头砸自己脚吗...哦...民主法律规定不能自证其罪哦...各厂..锦卫不予采信哈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8-12 15:14
标题:
刑法上早规定了的,还需要再次明文吗
何况,刑讯逼供的都是“执法者”
千万别告诉我,他们都是“法盲”
否则,谁见过法制社会里由法盲来执法,还搞屁呀!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8-12 18:54
禁止什么,就是说什么在泛滥
作者:
ZZ583519196
时间:
2009-8-12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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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qy
时间:
2009-8-12 19:55
太搞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游行、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说你有,你真的有吗?明文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比又是啥呢!!!
作者:
badbadbad
时间:
2009-8-13 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规定公民有游行、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自由,说你有,你真的有吗?-------------------实话!!!
作者:
jackparn
时间:
2009-8-14 16:47
一句话,打倒共产党。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8-15 10:45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个什么东东,连个红宝书都不如!
忽然想起,文革初期,伟大领袖刘少奇(抱歉,今天聊的不是“老毛”)被红卫兵围攻批斗的时候,
高举起一个小红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我是PRC国家主席,是受宪法保护的,你们无权……”
当然,迎接他的是更汹涌的批斗,最后死得无比凄惨……
堂堂国家主席都不能指望《宪法》保护自己,何况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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