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护教学有两个相关目的:一个是要答辩非信徒对基督信仰所提出的质疑;另一个是要阐扬基督信仰的原委,在时代文化氛围中,把基督的福音情理兼容地宣示出来。前者是防守性的,后者是进攻性的。贾斯乐博士透过其丰富的学眷、缜密的思考、中肯有力的辩解,在这本内容扎实的《当代护教手册》中,俨然达到了护教学的两个相关目的。 第一,本书作者强调非信徒所提出来的真诚问题,我们应该设法提供合理的答案。当然这也是圣经的教导,提醒我们:「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 (彼前三15 )犹大书第3节也鼓励我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我们要慎思明辨,清楚知道自己信仰的原委,不但尽心爱主,也要尽意(mind :思想、理智)爱主。我们多作信仰的反省,好学深思,在社会学术文化氛围中涉猎各学科,才能知已知彼百战百胜。 本书作者在这辩道的目标上,讨论了八个非信徒经常提出的棘手质疑--有关神存在的问题、有关各种不同神观的问题、有关恶的根源问题、有关神迹之可能性问题、有关真理是否绝对的问题、有关道德标准的问题、有关科学和进化论的问题,有关轮迥转世的问题。面对这些重要的护教课题,作者均层次分明的推理陈述,有条不紊的分析答辩。因此,这本《当代护教手册》很能帮助读者了解问题之所在,同时又能帮助他们掌握思想脉络和辩证根据,以温柔真诚的态度回答质疑。 第二,护教学不单是防守的答辩,同时也是进取性的宣扬福音。诚如章力生教授所说:「辩道学却须针对时代思潮,机动应战,要采取攻势,向『人学』进攻! 辩道学者不能『抱残守缺』『故步自封』,闭门空想,坐而论道;贵能「明体达用』,『因时制宜1,使万古不变的真道,历久常新。」 (见《总体辩道学:基要篇》,天道,1982,页14 )。使徒保罗曾说,我们「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4一5) 护教学从这方面的目标来看,可说是一种[战斗的神学]。它拒斥自十八世纪启蒙运动(The Enlightenment)以来那嚣张专横的「理性主义],但却维护基督信仰是合乎那真正的理性。护教学的积极任务乃运用理智心思,厘定思想作战方略,揭发其他异端学说的谬误,持之有据的证明基督信仰乃独一真神在人类历史中的命题性真理,耶稣基督乃是道成肉身拯救世人的真主。我们要真诚而肯定的说,「除地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没有其他福音!》(Noother Gospe,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1992)] 于此,作者用了颇长的篇幅来论述耶稣是谁以及圣经是一本什么样的经书。常有人问: 证明圣经是神的话是不是掉进循环论证的错误中?(循环论证乃指逻辑上一种兜圈的错误推理--我相信圣经是神的话,因为圣经说圣经是神的话。)我们要指出,除非单用圣经的内证作为最后的依据,我们便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但若用圣经内证作为其中一种考据的资料,又加上其他客观外在的证据如:用考据其他历史文献的原则与方法来考据圣经史实的真确性,又从考古学的发现来研判,又加上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历史真确性来推论,以证实圣经乃是神的话,是无误的。这种推理过程就不会掉进循环论证的错误中,这方法正是贾斯乐博士所采用的。 从事护教工作不能不依靠圣灵。它是真理的圣灵,他要引导人明白并且进入真理(约十六13),同时也要多祷告求主赐予爱心。在辩道中若没有这些属灵要素,所作的便付诸厥如,我们可能赢得那场争论,但却失去一个宝贵的灵魂。而对如此一本有高度参考价值的护教手册,笔者诚心祈求上主使用,燃起真理火炬,使现代迷失的人从黑暗中看到苏醒人类的福音真光。 萧保罗于宣道神学院 1994、5、6 作者简介 萧保罗牧师于一九九三年在美国芝加哥三一神学院(Trinity EvangelicalDivinity Schoo1)取得哲学博士学位,主修系统神学,论文主要研究当今著名德国神学家莫特曼(Jersey Molten)的希望神学。萧牧师曾任加拿大温械(win- nipped)华人宣道会主任牧师,后被宣道会总会差派来台湾作宣教士,任教于宣道神学院,现为该院院长。 |
有人说,基督徒的信仰若没有护教学的装备,则好像枪没有子弹一样。笔者在过去见到无数十分有兴趣追求认识真理的知识份子,在真诚地发出心底里的疑难问题时,所得到的,是难以信服的答案,使他们渐渐失去了追求的热诚。笔者十分认同司徒德牧师所说过的一句话,「若我们对非信徒所提出的信仰问题不能提供足够合理的答案,则差不多等于是在宣告,他们的不信是合理的!」护教学一方面是信徒信仰的盾牌,退可以守;另一方面也是我们的利剑,进可以攻。要有效地带领人归主,我们的责任,除了将完整的福音传给他们以外,也包括将他们心理跟信仰有关的疑难杂症,或一堆一堆拦阻他们决志信主的石头清除,使他们能回应圣灵的感动,接受救恩。贾斯乐博士是笔者在念神学时最欣赏的老师之一,他是护教学的大师。他所著的《基督教护教学》(Christian Apologetics)清楚列出了护教学理论的基础及依据;而本书《当代护教手册》则为护教学的应用,是一本内容全面、资料丰富、立论清晰、词锋锐利而说服力极强的「信仰难题解答」。就笔者所知的基督徒护教学者中,有些只通哲学,却无神学装备,所以对不信者的问题所提供的答案,很多根本不合圣经(practical but not biblica1);而他们引用古哲学家的答案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问题而已。另外一些学者只通神学,却无良好的哲学基础,以致无法与不信者对话。虽然他们的答案很合圣经,但却无法为不信者接受或了解(biblical but not practica1)。贾博士是极少数的其中一位,能揉合精辟的哲学知识及全备的神学与圣经造诣,以合宜的方法回应不信者的挑战。 本书有十三章,第一章是引论,阐明了信仰难题解答的需要、护教学(福音预工)及传福音之关系。第二和第三章则为有关神存在、各种有神论、无神论立场之分析及评论等。第四章转到绝大多数非信徒甚至信徒均会问及的,有关罪恶的问题。第五章是涉及神迹方面的各种问题。第六章则为有关我们信仰之中心--主耶稣基督--的各类非信徒可能会问的问题。接著作者用了三章的篇幅详细处理护教学主要的根据--圣经--的各种有关难题,当中且包括了解答圣经难题之原则及方法;第十章是处理无神论者不可能不提出的,有关进化论的问题。作者罗列了最具权威的支持及反对派学者之意见,一针见血地道出了进化论的问题症结所在。第十一章是有关死后去向的问题。贾博士除了列出轮回(再生)论之不合逻辑、不合理及无根据外,还列出了复活之必需性、历史性及合理性,说明复活及审判是保证罪恶得到彻底解决的唯一途径。第十二章则涉及到真理的问题。贾博士逐一反驳了不可知论者、唯理主义者、唯心主义及实在主义者的观点,又本于逻辑及圣经指出其理之绝对性、启示性、必然性及合逻辑性,同时呼召所有人共进真理中享其筵席。最后一章则与道德问题有关。面对著越来越多因开放、无底线的行为所带来的罪恶和社会问题;作者坚定地指出道德是有绝对标准的,人摒弃这绝对标准的结果是自讨苦吃。 作者简介 苏颖智牧师毕业于美国德州休斯顿大学(Houston University),主修哲学及希腊文,获荣誉学士学位(E. A. Honor),继而在西南浸信会神学院(Southwestern Baptist Theological Seminary)进修,获荣誉道学硕士学位(M. Div, Honor);随后在达拉斯神学院(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攻读系统神学,获荣誉神学硕士学位(s.T. M. Honor);同期间,又在西南浸信会神学院完成教牧学博士学位(D. Min. )。苏牧师现于香港播道会恩福堂事奉。 |
「你知道吗?这些有关神是否存在和复活的论证,实在是很有趣,我知道:在神的国度里它有一席之地,但我从来没有用得上这些论证。」牧师一面说,一面看著后照镜改换车道线。坐在他身旁的年轻人默不出声,心中却对牧师刚才所说的话微感惊愕。牧师继续说:「我向人传福音时,他们从来不会问那些问题。他们对于真理是否客观、古代历史学家如何看耶稣和复活、如何解答恶的问题,好像毫无兴趣。大部分的人都不会用哲学头脑来思索他们的信仰。」 年轻人终于冲口而出:「真的吗?但一向令我困扰的,正是那些问题呢!」他来自一个挂名基督徒家庭,社区邻居通常将宗教当作取笑的话题。后来,当他在大学里信主时,需要面对许多信仰上的难题,而且他每天接触的非信徒都是彻头彻尾的怀疑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他一直都深深感受到,这个世界藉知识敌挡基督教。无论何时当他向其他人传福音,对方总是会提出一些挑战,而那些问题都是他曾经问过的。所以从经历而言,他实在很难想像,一个传道人怎么可能从未遇到过那样的挑战。 这两个人从事的是两种不同的事奉,都有效益,也都有必要。那位牧师的事奉集中在传福音方面,而那位年轻人则在另一种事工中蒙神使用,也就是福音预工。他不是开门见山地叫人信主,而是先清除拦阻人相信的障碍。他不是开口闭口只讲圣经,而是用许多的时间,理性地解释:对方的反对为何缺乏根据。他并非叫对方当场进行属灵委身,而是先在理性方面寻求共识,解决对方在接受福音以前必须澄清的论题。例如,如果对方不相信神存在,也不相信神能行神迹,则不论如何天花乱坠地向他述说神使耶稣由死里复活都没有用,因为耶稣的复活是一个神迹--一个绝大的神迹!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这类问题,但当传福音遇到有这类问题的人的时候,必先解决这样的问题,对方才会考虑接受福音。因此在我们传福音以前,有时要削平大小山冈、将高高低低的路改为平坦,解答拦阻对方接受福音的难题。 下表列出福音事工和福音预工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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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最基本的信仰,便是一位有位格、道德的神存在。如果没有一位道德的神(moral God),我们犯罪就无所谓得罪一位道德存有(moral being)的问题,如此,便不需要救恩。如果没有神,就不会有神的作为(神迹),耶稣的故事只能当成是小说或神话来看。因此福音预工必须面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神是否存在?」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有极密切的关系:「如果神存在,他是怎样的一位神?」本章将会回答这两个问题,第三章我们将探讨其他信仰中神明的问题。 〖 神是否存在? 〗 神存在的论证 传统上一向以四种途径,即宇宙论(cosmologica1)、目的论(teleologica1)、价值论(axiologica1)、本体论(ontological)的论式,来证明神的存在。但这些都是专门术语,不如改称为创造的论证(cosmos意即创造)、设计的论证(teals意即目的」、道德律的论证(axis意即有价值)、存有的论证(onto意即存有)。 创造的论证(Argument from Creation) 这种论证最基本的观念是:既然有一个宇宙,则必定有一个超越它本身的个体造成它的存在;这乃是根据因果律:所有有限之物均由它本身以外的另一个体造成。这个论证兵分两路,我们将分别讨论:首先论及宇宙开始时需要一个成因;其次论及宇宙现在继续存在需要一个成因。 宇宙开始时需要一个成因 这论证指称宇宙是有限的,因为它有一个开端,而它之所以能开始,是由超越它本身以外的另一个体造成的。此说可表述如下: 1.宇宙有一个开端。 2.任何有开端的必定由另一个体造成。 3.因此,宇宙是由另一个体造成,而这成因便是神。 有些人为避免上述结论,会说宇宙是永恒的,从未有任何起始点;它一直存在。塞根(Cairo Saigon)说:「宇宙便是现在所有、过去所曾有、将来所会有的全部。」(注1)但我们可以两种方式来回答。第一,科学证据强烈支持宇宙有开端的论点。「宇宙乃永恒的]通常被称为状态恒常理论(steady state theory),相信宇宙不断地由空无中制造出氢原子。(注2)相形之下,神由空无中创造的论点实在更具说服力。同时,研究宇宙起源的科学家一致同意:宇宙是在一个突然的、激变的情况下成形的,这便是大爆炸理论(Big Bang)。宇宙有开端的主要证据来自热力学第二定律,说明宇宙可用的能量在消耗减少之中。果真如此,则它不可能是永恒的;现在正在消减的东西必定曾经增加过。大爆炸理论的另一证据是我们现在仍然能发现它放射出的东西,同时可以观察到它造成的运动(详情见第十章)。美国国家太空暨航空总署的Gadded太空研究协会创始人及主任杰土托(RobertJastrow)说过:「我们的宇宙爆炸性的诞生或许有一个完美的解释,但就算真有,科学也无法找出那解释是什么。科学家对过去的探索止于创世那一刹那。(注3) 除了科学证据所显示的,哲学上也有理由相信世界有起始点。这论点指出:时间不可能无穷尽地向过去追溯。宇宙不可能经历过无限多的时刻。当你将手指由一条线的一端滑向另一端时,可以想像你正在经过线上无限多没有次无的点。但是时间并非没有次无的,也不是想像出来的。时间是真实的,每一时刻过去,都消耗掉了真实的时间,那一刻无法重返。正如你的手在数点一间图书馆中无穷尽的藏书一样,你永远无法数到最后一本。就算你以为找到最后一本了,但不断会有另一本在其后,还有另一本……另一本……,你永远无法在无限的事物当中找到尽头。过去假使是无限的(这其实是「假设宇宙一直是存在的,没有一个开端」的另外一种说法),则我们永远不可能经过时间来到今天。过去假使是一个无限连续的时刻,则现在便是那无限连续终止的地方,那将意谓我们已经过一无限的连续,这是不可能的。如果这个世界真的从未有过开端,则我们不可能到达今天。但我们已经到达今天,所以时间必定在过去的某一点曾经开始,经过一段时间而到达今天。因此,世界应当是一个有限事件,必有成因造成它开始。 〖 创造论证溯源 〗 保罗说所有的人都知道有关神的事,因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籍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19一20)柏拉图(Plato)是我们所知第一位以因果关系为基础发展论证的思想家。亚里斯多德(Aristotle)步其后尘。回教哲学家亚法擦比(A1- farad)、亚维森纳(Avicenna),以及犹太思想家迈摩尼德斯(Moses Maimonides)都使用这种论据。基督教思想家中,奥古斯丁(Augustan)、阿奎那(Aquinas)、安瑟伦(Inseam)、笛卡儿(Descartes)、莱布尼兹(Alibis),以及现代许多基督徒思想家都认为它的论证效力相当有价值,因而使得它成为神存在论证中最广为人所知者。 两种无限连续 无限连续有两种:一是抽象的,另一是具体的。抽象的无限连续是数学上的无限。例如,所有的数学家都知道,一条线任何两点(点A和点B)之间有无数多的点,无论这条线长或短,都是如此。现在假设这两点相距如同两个书档之间、二尺那么远。我们都知道,这两点之间有无数数学上抽象的点,然而不论书纸多薄,我们都无法将无限数量的书置于这雨点之间!同时,不论我们将这两个书档相隔多远,都无法在其中放置无限多的书。因此,数学上抽象的无限连续虽为可能,实际、具体的无限连续却不可能。 我们由上可知:宇宙开始需要有一成因。现在让我们迈入这种论证的第二部分,这部分显示宇宙现在继续存在需要有一个成因。 宇宙继续存在需要一个成因 现在有某个力量在维持我们的存在,使我们不至于突然消失。这个力量不但造成这个世界开始存在(创一1),同时也继续保存它存在至今(西一17)。这个世界不但需要源起因,也需要一个保存因。从某个层面来看,这是所有问题中最基本的问、题:「为什么有东西存在,而非空无一物?]这个论证可用下列的方式说明: 1.有限的、会转变的东西存在。例如,我存在。我如果想要否定我存在,我必须存在才能提出否定。因此不论如何,我必定真的存在。 2.任何有限、会转变的东西,必定有另外的存在作为它的成因。该成因本身如果是有限的、会转变的,则它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但如果它是独立、必然的存在,则它必定一直存在,不会有任何的转变。 3.不可能对成因作无限回溯。换言之,你不可能不断地解释B有限物为A有限物的成因,C有限物为B有限物的成因,如此这般地继续回溯下去,因为这只不过是无限地拖延,实际上并未提出任何解释。此外,如果我们问及为何有限之物现在存在,则不论你提出多少有限物为成因,最后你都必须有一个有限物造成它自己的存在--同时是因也是果。这是胡扯,因为它自相矛盾。所以没有任何无限的回溯,可以解释为何我现在存在。 4.因此,每一个有限的、会转变的东西存在,都必定有赖本身有成因的成因,所谓第一因。 这个论证显示为何这个世界必定有一个现行的、保存它存在的成因(神),但不能进一步告诉我们究竟是那一种神存在。我们如何可以得知那便是圣经中所说的神呢? 〖创造的两个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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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不同的「神」在争相夺取现代人的心。我们对「神是怎么样的?」「他与世界有何关系?」等问题的想法,会决定我们对日常生活中其他事情的观点。例如,有不同信仰的人对世界的、饥荒问题或人权问题,会采取不同的因应方法。东方泛神论者相信万物都是神的一部分,持此信仰者便会视所有的痛苦或罪恶非真实,因此他可能会举办有关默想的研习班,帮助受苦的人觉悟到:他们的问题只不过是幻觉。有人相信神与世界同在进展的过程中,则这种人很有可能会参与饥荒救援计划或是国际特赦协会,心中坚信他正在帮助人、同时也帮助神变得更好。相信圣经中所说那位神的人则会对有需要的人表示怜悯,供应他们食物、衣服和住所。 上述人士对问题的看法不同,解决问题的动机也不同,那是由于他们对神的看法不同。一个人如何理解神,深深影响到他如何看待世界,我们称此为不同的世界观。 以下我们将讨论六种与基督教相对立的世界观:
无神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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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迟早必须坦白宜率地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自己一厢情愿地相信神是「良善」的以外,还有什么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点呢?所有表面的证据岂不都正好相反吗?我们有什么反证呢? 我们可以说耶稣使是反证。但如果他也错了,那该如何是好呢?他的遗言很清楚,他发现:那位他称之为父亲的存有,与他原先心目中的形像有极大、严重的出入。缜密筹画了那么久,诱饵安排得如此精巧,机关终于被触动弹起,将他紧紧钉在十字架中。这恶劣的玩笑成功了……我们被一步步引进「客西马尼园的小径]。不止一次了,每当神似乎最慈爱的时候,他实际正在我们前面路上布下另一番折磨。(注1) 这些话并非出自无神论者或怀疑论者之口,想要动摇别人对神的信念,实际上这是基督教最伟大的护教者之--鲁益师(C. s. Lewis)--所说的话。当他写这些话时,正因妻子死于癌症陷于悲痛中。他的反应披露一个事实:我们每一个人,迟早都必须处理痛苦,也就是恶的问题。 如果神并未宣称他己是良善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但是,他偏偏如此宣称了。如果他像有限神论者所说的,并非全能老,则这也不会构成问题。如果恶并非真实的,则我们可以避而不提这个问题。但事实正好相反,这个问题再真实不过--特别是对那些正在痛苦中的人而言--即使我们不能为每一种个别痛苦的情况都找到一个适切的答案,我们仍可以找到一些有关恶的通则。最起码我们可以显明:恶的存在和有一位良善全能的神的观念并非水火不容。 〖 什么是恶? 〗 恶的本性为何?我们会提出罪行(谋杀)、坏人、邪书(黄色书画)、不好的事件(飓风)、恶疾(癌症或瞎眼)。但是,是什么使得这些成为恶呢?恶本身到底是什么呢?有人说:恶是一种实质,攫取某些事,使之成为不好(例如病毒侵袭一只动物);有人说:罪恶是宇宙中的敌对能力。但若神创造了万物,则神要为恶的存在负责,这种论证如下: 1.神是世界中所有事物的源头。 2.罪恶是一宗事物。 3.因此,神是罪恶的源头。 第一个前提是正确的。因此,若要否定结论,看上去我们似乎必须否定罪恶的其实性(一如泛神论者所作的)。我们可以否定恶是某物、实质,却不一定要否定它的真实性。恶是事物有缺陷了。当一事物缺少它应有的善时,那便是恶。如果我鼻子上的一粒青春痘脱落了,这并非恶,因为我鼻子上本来不应当有任何青春痘。然而,如果一个人缺少了视觉能力,那就是恶了。同理,一个人心中缺少应有的仁慈及对人生命的尊重,则他可能会犯谋杀罪。实际上,恶好比一只寄生虫,除非在原本应为完整的物体上找到一个洞,否则不能存在。 有时可以举更容易的例子(例如不和谐的关系)来解释恶。假使我拿起一只精良的枪,放入一颗高品质的子弹,指向我完好的头,将我健全的指头放在那灵活的扳机上面,正确地扣动扳机……结果是一个不和谐的关系。上述有关的事物本身都并非恶,但这些良好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显然有些缺陷。在这个例子中,缺陷源于那些事物并非按应有的原意被使用。枪不应当被用于滥杀,用于娱乐则十分合用。我的头并非用来作枪靶子的。同样的,强风打圈转并没有什么不好,但若风势扫过一个停车场,便产生不和谐的关系了。不和谐的关系之所以不好,是因为在那关系中缺乏某些东西。因此,我们对恶的定义仍然可以成立。良善的事物间的关系中,如果缺乏某些应当存在的东西,那便是恶。 奥古斯丁兴摩尼(Manichaeus) 摩尼是第三世纪的一位异端创始人,他宣称世界是用非被造的物质组成,该物质本身便是恶的。因此,所有物质的存在都是恶,唯有精神的存在才可能是良善的。奥古斯丁写了许多文章,指明神所创造的都是好的,恶并非一个实质。 「什么是恶?或许你会回答:腐败。无可否认这是对恶的一个普遍的定义,腐败暗指违反本性,同时意味着伤害。但腐败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在所腐败的物体中存在,因为腐败本身并非实质。因此,腐败了的东西并非腐败本身,并非恶,因为腐败了的东西乃是失去了它的完整纯全。如果一个东西并无任何纯全可以失去,就不能被腐化;有纯全可失去的话,那东西本身必为良善的。再者,被腐化意谓扭曲变态,也就是失去了秩序,而秩序是良善的。因此,被腐化并不表示缺乏善,正因具有善,才会在腐化中被剥夺;如果缺乏善,便没有可被剥夺的。 (on the Morals of the Manichaeus,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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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缀满了神迹,由创世到主再来,由摩西所见的焚烧荆棘到但以理的狮子坑,由童女怀孕生子到主复活,每一页几乎都可见神迹奇事。对信徒而言,这些神迹证实了神的大能和由神而来的信息。但对未信者而言,神迹却是绊脚石--可见再怎么样的宗教也只不过是一堆神话故事罢了。未信者日常生活的世界中并无神的作为介入,自然界的正常规律从无间断;自然律便是一切。火焚烧时会烧毁;狮子会吞噬眼前的猎物;唯有男性的精子与女性的卵子结合才会怀孕;死人也不会复活。对他们而言,圣经中的神迹不过是「鹅妈妈]一样的童话故事罢了! 本章的目的,并非要替每一个神迹是如何发生的提出完整的解释,我们也不打算使全世界的人都相信:神迹是宇宙正常运转中的一部分。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人知道:过去二百年来对神迹所持自然主义观点实际上是不合理的。相反地,这种自然主义观点是基于错误的逻辑和不健全的思想方式,先入为主地遽下结论而造成。本章将对三组(每组二个)问题提出解答:头一组问题处理神迹的可信度(可能性和可信性),第二组问题显示神迹并不违反现代的研究方法(科学方法和历史方法),第三组问题回应一般为解释神迹提出的宗教性理由(例如,神话及万有神在论〕。最后将证明圣经中所载神迹乃真实事件。 〖 神迹是否可能? 〗 有关神迹最基本的问题是:「是否可能有神迹?」如果不可能,则我们可以立时停止讨论,收拾包袱回家。如果确有可能,则我们必须针对视神迹为荒谬的论点提出反证。我们在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可以找到这类论点的根源。他提出下列论证反对神迹: 1.神迹是违反自然律的。 2.自然律是不可改变的。 3.不可能违反不可改变的自然律。 4.因此,神迹不可能存在。 他大胆地宣称:「没有任何违反自然律的事会在自然界发生,也没有任何事情会与自然律相冲突或反其道而行,因为……自然界保持他固定、不改变的秩序。」(注3) 当然,我们无从反对上述第三点,因为不可改变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但自然律真的不可改变吗?斯宾诺莎对神迹的定义是否正确?他似乎悄悄动了手脚,将自己的观点溶入大前题中,认为宇宙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存有(即神就是宇宙)。他一旦将自然律定义为[固定不可改变的」之后,当然便不可能有神迹发生了。他乃是根据当时最先进的牛顿物理学说,认为自然律是固定不变的。然而现代的科学家已经知道自然律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事情必然会发生,它们只不过是将确实经常发生的事叙述出来而已。它们是统计上的可能性,并非不可改变的事实。因此,按定义而言,我们不能排除神迹的可能性。 他所采取的定义同时也带有他个人、反超自然的偏见,假设在自然以外,没有任何存在可以在自然界内有任何作为。这乃斯宾诺莎泛神论下必有的推论。如果神局限于自然界范围内,或根本不存在,则可将神迹视为秩序的破坏。追根究柢,如果神存在,则神迹便为可能。如果宇宙之外有任何存在,能导致某事物在宇宙内发生,则很有可能他会这么作。现在大部分的科学家要求显示神存在的证据,那便是本书第二章的主要内容。一旦我们确立了一神论式的神存在之后,神迹的可能性便无可排除了。 斯宾诺莎 (Benedict de Spines, 1632一1677)是近代理,性主义哲学家之一。理性主义相信所有的真理都能由不证自明的原则推论出来,不需要检视事实证据。斯宾诺莎有犹太人的背景,年二十时困他异乎常人的见解被逐出会堂。他深信只可能有一无限的实休,此外无他,因此他下一个结论:神就是宇宙(泛神论),自然律便是神的律。以此作为前题,神迹自然便被销除了。如果超自然和自然并无分别,则在自然界以外别无存有会干预。任何超越自然者必须超越神,而这是不可能的。 〖 神迹是否可信? 〗 有些人不否认神迹的可能性,但他们无法找到足够的理由使自己相信神迹。对他们而言,神迹虽非荒谬,却就是难以置信。英国伟大的怀疑论者大卫·休谟提出下列著名的论点,反对神迹是可信的。 1 .神迹违反自然定律。 2. 坚实、不变的经验一再确证这些定律。 3.明智之土必然有几分证据就相信几分。 4.因此,一致的经验既形同证据,而由事实可抽绎出一个直接和充分的证据,反对有任何神迹存在。(注4) 有人认为这个论证是说神迹不可能发生,但这太容易反驳了,仅须指出那是以待证明的假定(将神迹界定为不可能的事件〕充作论据的狡辩。休谟思辨的能力还没那么差,他其正的意思恐怕是:没有任何人应当相信神迹,因为我们所有的经历都显示神迹不会发生。就算我们没研读过休谟的哲学,我们在学校学的也正是这个立场。 休谟并非在定义中拿待证明的事作论据,他乃是在探证上进行了狡辩。他在察验证据以前,便假设自己知道所有的经验均一致地反对神迹。他如何知道在他以前和将来所有的经验都会支持他的自然主义?唯一确定的方法便是事先能知道神迹不会发生。换言之,他可能可以说一些人或甚至大部分人一致的经验都是反神迹的。但其他的人、那些曾经历过神迹的人又如何呢?因此他只选择了他所喜好的证据,忽略其他的证据。不论如何,他已犯了一个逻辑上基本的错误。 至于休谟的第一个原则「明智之士必然根据证据来决定信仰],我们应当赞同。然而,休谟的[更大的证据」意谓「重复出现较多的证据」;因此,任何罕见的事件都无法与较普遍的事件在采证可信度上相提并论。休谟在这里玩花样了。这表示没有任何一个神迹能有足够的证据来导致一个有理性的人去相信它。休谟并非真的衡量证据,他只不过是将所有反对神迹的证据都加起来罢了。因为死亡发生在几乎每一个人身上,只有极少数死里复活的故事,他便将所有死亡的证据相加,然后下结论说:复活的故事必然都是假的。就算有少数的人真的由死里复活,也没有人应该相信那是真的,因为死亡的数目远超复活的数目。这好比说你若赢得彩票的话,你不应当相信那是真的,因为数以千计的人都输了。他的方法是将证据与可能性等同,认为你绝对不应当相信你会如黑马般突出得胜。打桥牌时一发牌便赢的可能性是1,635,013,559,600分之1。根据休谟的理论,你如果拿到这样的一手牌,最好放弃,要求重新发牌,因为你绝对不应当相信如此不可思议的事真的会发生。 科学家若真的根据这个理论来反对神迹才叫作不可思议,因为科学家本身的研究便不是根据这个方式。若一位科学家事先知道,一个实验按已有的自然定律会有何结果的话,他根本不会费时费力地去作那个实验了。休谟甚至承认说仅凭着观察过去的经历,没有可能确知将来。同样的,科学家不断地尝试藉着发现新的证据,来扩展及修订自然定律,以增加我们对自然定律的认识。休谟的神迹原则会使这种科学成为不可能,因为研究者绝对不应当相信他的数据,他的数据无法与过去一致的经历相抗衡。 休谟 (David Hume,1711一1776)是一位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生长于爱丁堡。他得到法律学位不久后,就决定不在法律界执业,开始研读哲学。他与斯宾诺莎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一个经验主义者,主张检验和整理的事实典历史的证据是得到知识的唯一途径。在他的哲学系统中,自然律便是秩序的骨干,因此他对任何容许有神或神迹的思想都抱敌对的态度。斯宾诺莎对自己的观点极为独断,而休谟则对所有信仰都持怀疑态度,怀疑是否可能对任何事加以确定。他虽然不否定因果关系,但宣称对某一特定的结果而言,我们永远无法确定导致它产生的是什么原因。我们最多只能说某种形式的结果常是由某种形式的原因所造成。 惠特立 (Richard Whitely,1787一1863)在他所写的一本,小册子「拿破仑存在的历史疑点」(Historical Concerning the Existence ofNapoleon Bonaparte )中嘲笑休谟的观点。他探讨拿破仑所有的英武功绩,认为他的事迹太奇妙、史无前例,因此,没有任何一个理性的人应当相信如此的人物的确存在过。我们应当将他视如邦扬(Poi Bunion)及比尔(Peeks Bill)之类的人物。他的意思是,就算怀疑论者不否定拿破仑的存在,也「必须承认他们并未将平时用在其他人身上的推理方式,也用在拿破仑生平这特殊个案上」。[Richard Whitely, Historical Doubts concerning the Existence of Napoleon Bonaparte in Famous Pamphlets ,2nd ed.,ed.byHenry Morally (London: George Routledge and Sons, 1880),p,290.】 〖 神迹是否合乎科学? 〗 许多人拒绝相信神迹,因为他们感到:如果我们容许神可以干预自然这样的思想存在,则不可能建立科学方法。科学方法建立在一致和规律的原则上,任何不规律的成因都会使科学成为不可能。就像布伦博士(Dr.Allan Bloom)所说:「对人而言,科学家便等于反对创造论,因他正确地认识到:如果他与创造论有任何瓜葛的话,他们的科学便会成为错误无用……自然界可能有规律,也可能没有;可能有神迹,也可能没有。科学家并非证明没有神迹,他们只是假设没有神迹。不作此假设,科学将无立足之地。」 (注5) 用来显明神迹是反科学的论证有好几个,但我们这里审视的是诺威尔一史密斯(Patrick Novell- Smith)的论证。他反对超自然主义论者用神迹来解释任何事件,因为科学可能在将来为那件事找到解释。他的立论可总结如下: 1.唯有可预测的才有资格作为事件的解释(例如,自然律)。 2.神迹是无可预测的。 3.因此,神迹无资格作为任何事件的解释。 简单地说,唯有用科学方法来解释事件才能成立,其他所有的解释必须与科学一致,否则应闲口不言。 诺威尔史密斯宣称科学家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就算有证据可以推翻他已有的理论也不应弃之不顾,但他显然已经关闭他的心灵,排除任何超自然解释的可能。他独断地坚持:所有的解释都必须是自然的,否则便不算是解释。他已作了一个极大的假设:所有的事件最终都将可用自然律来解释,但他并没有为这假设提出任何证据。他所以能够得出这样推论的唯一途径,便是事先已经知道神迹不会发生,这是自然主义者的信心飞跃! 科学家宣称解释必须具有可预测的价值,但在自然界中有许多事件是无法预测的。没有人可以预测一件车祸是否会发生,以及会在何时发生,也没有人可以预测一间屋子几时会遭劫,但是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没有人会说那是一件神迹。即使是自然主义者都承认:他无法实际地预测每一件事的发生,只能作原则性地预测。每一位气象报告员都必然会承认这是事实。超自然主义者所作的宣称是一样的:当神觉得需要时,才会有神迹发生。如果我们有了所有的证据(知道所有神所知道的),则我们可以预测神何时会干预,一如科学家可以预测自然事件一样。 即使是在科学方法上,神迹也有一些解释的价值。有些事可以用自然能力轻易地解释。我们不难看出大峡谷是由风的吹打和水的侵蚀所造成,自然能力可以很完满地解释大峡谷是如何形成的。但拉石茂山(Mount Rushmore)又如何呢?有任何自然力量可以解释,美国第一、三、六及二十六任总统的巨像,如何在一九二七到一九四一年之间,忽然出现在岩石上吗?显然必有一个有智慧的成因(intelligent cause)。同理,有些事件(例如拥抱某人)当放在前后场景中了解时,会看出个中清楚的目的和意义。但这些事件同样地是由有智慧的成因促成的。神迹便属这个范畴。神的干预并非要玩弄我们或令我们迷惑;他有他的目的,用每个神迹传达他的某些旨意。摩西的神迹印证神差遣他,同时令埃及人所拜众神在它们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被神迹击败嘲弄(出七14一十二36)。以利亚求天火下降并非无所事事(王上十八16一40),他花了整天的时间等待,看巴力是否能做任何事,以利亚的神却能即时行动,证明他的真实和能力。这种事件必须有智慧的成因,这正是规律和一致的原则。因此,当一件有意义的事件(例如,红海分开令以色列人可以逃避法老)发生时,科学方法告诉我们不应寻求自然的成因,而当寻求一个有智慧的成因。神迹不会摧毁科学。但是如果试图用自然成因解释神迹,那将是绝\对的不科学!科学实际上指出:这种事件必有智慧的成因。 诺威尔-史密斯(Patrick Novell- Smith) 是哈佛及牛津毕业生,一九六九年接受多伦多约克大学哲学教教席。他在论文「神迹」中,反对超自然主义者利用神来解释所有不寻常的事件。「当超自然主义者说:没有任何他所知的科学方法或假设足以解释神迹的时候,我们或许可以相信他。]但是「如果他说:那是自然界力量都无法解释的,则已超及他身为科学家够资格发言的范围,至于说必须将神迹归诸超自然力量,等于说:没有人有权单单根据证据确认某事。」 【Patrick Novell- Smith,"Miracles"in by New Essays in Philosophical Theology,ed.Antony Flew and Alasdair Maclntyre,(New York: Macmillan- LAN, 1955),pp. 245一46.】 〖 神迹是否算历史? 〗 排斥神迹的学科不止于科学,历史学也宣称神迹不能够包含在它的研究方法中。就算神迹真的发生,历史学家也永远不可能知道或相信它们。弗庐(Antonio Flew)所发展的论证如下: 所有批判性的历史取决于下列两个原则: 1.唯有当我们假设过去和现在有相同的基本自然规律,才可以用过去的遗迹作为重建历史的证据。 2.批判性历史学家必须用他对可能和概然之事的现代知识,作为认识过去的标准。但是对神迹的信念违反上述两个原则。 因此,相信神迹违反批判性历史。 历史学家必须排斥所有的神迹。任何相信神迹的人都是思想天真、不具批判性的人。这个论证并非说神迹不可能存在,乃是说在客观历史研究之下,神迹是不可知的。 弗庐(Antonio Flew)尝试改进休谟的思想,但他和休谟犯的错误也一样,他并非衡量证据,而是将证据叠加。他不接受任何特别事件,只接受一般事件为证据。因此,任何普遍和重复的事件都应相信,但不寻常和特别的事件则应加以排斥。因此,我们应当相信农妇在河中洗衣(虽然我们没有直接证据〕,而对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埃及一事(我们有大量的证据〕,则应嗤之以鼻。 弗庐的历史二原则实际上只不过是休谟论点中「一致的经历便是证据」及「明智之士必然根据证据来调适信仰」的重述。但是他假设绝对的一致,对超自然的事件偏执不信。这种态度非但不能帮助他追寻真理,反而更拦阻他找到真理,因为那不是去寻求意义,而是自己订立可以找到的意义。而明智之土并非仅仅根据「可能性」来决定他的信仰,乃是根据「事实」。他如此重组休谟的论点不但不能带动历史研究的进步,反而使它重蹈前人自然主义偏见的覆辙。 驳斥这种立场的重要性在于:神迹事件没有理由不能受历史方法的检证。圣经上记载的神迹如同古代历史记载的任何事件一样,可以公开供人察验。 弗庐(Antonio Flew) (1923一)曾任英国三所主要大学的哲学讲师,撰写编辑了许多哲学神学的书,令他成为现代有关神的论题上的一位重要人物,特别是以他在哲学百科全书上的一篇文章「神迹」著名于世。他提出的论证与休谟极为相近,可总结如下: 1.每一个神迹都违反自然律。 2.反对违反自然律的证据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3.因此,反对神迹的证据是最强有力的证据。 这种论证不但要受到与休谟的论证相同的批判,同时违反了他自已的可反证原则(principle of falsifiability)。他矢口否认任何神迹曾发生过,但如果他的论点乃不能反证的,则他如何能够宣称那论证真的描述出这世界的实际情况? 〖 神迹是否是神话? 〗 本世纪一位最具影响力的神学家布特曼(Rudolf Bultmann)说过: 人籍著科学和技术,对世界的知识和控制已进步到一个地步,没有人再有可能真正持守新约时代的世界观--事实上,几乎绝无一人……要想心口如一地背诵信条,唯一的方法便是自隐藏真理的神话故事中,将真理抽离出来。(注6) 对布特曼而言,现代科学已消灭了神迹。要将信仰与这一事实协调,唯一的途径就是:把我们必须赖以存活的真理视同核心,环绕这核心滋蔓的超自然因素以神话看待。要了解圣经和耶稣的真正信息,必须拔除神话的杂草,找出真理。如果我们能设身处地进入早期基督徒的心境中,则甚至有可能了解:当时出现什么样的环境和需要,以致产生那样的神话。如此将引导我们进入另一层面的真理,是我们可以凭信心接受的。他的论证可陈述如下: 1.神话不止于客观真理;它们是超越的信心真理。 2.但非客观的不能成为一个可证实的时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3.因此,神迹(神话)不是客观时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这种论点非但消除了相信神迹的需要,同时使得评估神迹变为绝对不可能。但这论证成立吗?神迹真的仅是神话吗? 首先,如果说一件事不止是客观的、实际的,便说它是非历史的,这种推论不成立。神迹当然指向超越这个世界的存在,但这并不表示它们便不会在这个世界之内发生。如果它们不止是客观的和实际的,则它们最起码是客观、时空内的事件。 同时,布特曼清楚地先下结论说神迹不会发生。不论有何证据,他都会下同样的结论。他称神迹为「不可思议的」、「不合理性的]、「不再有可能的」、「无意义的」、「完全无法想像的]以及「不可忍受的」。一个愿意找寻证据的人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些形容词只会出自一个不愿意被事实「搅乱」的人口中。 但是,如果神迹非客观、非历史的,则它们既无法被证实,也无法被反证。你无法证明它们发生过,但也没有人可以否定它们未曾发生过。这种说辞颇为吸引某些基督徒,因为这使得他们不须要为自己的信仰辩护,叫人只要「相信就好了」,而不需要提出证据,然而,这个说法同时也使我们沦为弗庐一段精辟批评的对象。 通常在对宗教不热心的人士眼中,好像想不到有任何可能发生的事件或连串事件足以构成理由,让老练的敬虔人士承认「可能真的没有神]……可有什么事如果发生或已然发生的话,将促使你放弃你对神的爱或神存在的信念? 简单地说,如果一个信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是假的,则你如何能说它确实是真的呢?这样的信仰已离开了真与假的范畴,只不过是一种意见罢了。对布特曼而言,如果有人将耶稣基督的尸体放在推车上推入他的办公室,仍无法推翻他对复活的信心。使徒保罗却完全相反,他说这:「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林前十五17)。这些敬虔人士为了保存基督教免受现代科学的攻击,将我们的信仰掏空,却也同时使得我们不再能宣称,我们的信仰乃其实的信仰了。 布特曼 (Rudolf bitmap, 1884一1976)首创「神话解构法」(demytholo- gibing)诠释圣经,他追随现象学家海德格(Martin Headgear)的思想,试图将基督教教羲中的核心真理,从第一世纪的世界观中抽离出来(因为后者并非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只会使我们困惑),以致圣经真理可以对现代人具有攸阅的意义。抽离的方法是剥除神话(超自然因素),保留故事中的实体精髓。这些更高的、属灵的意义,可以套进任何世界观中,任何时代的人都能明白。不幸的是,它也摧毁了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性和圣经的权威。 〖 神迹是否可界定? 〗 有许多宗教号称有神迹奇事为「印证」。犹太教中摩西的杖能变为蛇;基督教中耶稣能在水面行走;回教中穆罕默德能移山;印度教的尊者声称能在空中飘浮;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现代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泛神论的团体声称他们每天都行神迹。新时代运动的先知克雷(Benjamin Creme)说过:他所谓的「基督」乃能力和预知的灵,曾经「复庇」耶稣,现在也会同样临到「基督」的跟随者: 当日帮助他们行出那个时代所谓神迹,如今被称为精神医疗或奥秘医疗的便是那灵。 全世界每天都有医治的神迹发生……现在随时都有男男女女在各地行这种神迹。(注8) 现在连许多基督徒都这般宣称,使得情况更加复杂,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则后来被揭发为骗局。即使我们对[神迹」一字的滥用--有人称婴孩的出世为神迹,有人考试过关也称之为神迹一一也足以显示我们观念上的混淆。 如何分辨何为真神迹、何为假神迹呢?是否有可能替「神迹」下一定义,足以将骗局和其他种类的不寻常事件清理出去? 在界定神迹这事上,当前最大的威胁来自新时代运动的泛神观。泛神论者说在宇宙之外没有神,他们同意宇宙内所有的事都必然有自然的成因。在他们那本通灵获得的记录,《大同新纪元的福音》(Aquarium Gospel)中记载一则据说是耶稣论及心灵训练的话:「万事都由自然律而来。」(注9)甚至基督教科学派都说神迹乃「科学现象,是神圣地自然,但需要人去学。」(注10)泛神论者并不否认有神迹,但他们将神迹重新界定为自然律的操纵,正如史凯瓦可(Luke Skywalk)需要学习使用原力(自然律)去达成他的使命。泛神论者甚至试图将高深的物理纳入他们的理论架构中,来解释超自然。卡普拉(Fritjof Capri)在《物理的道》(the Tao of physics) 一书中便主张所有的物质都是奥秘的,是泛神论教义的现代版。 宇宙本是一体,这不仅是神秘经历的主要特效,同时也是现代物理最重要的启示之一。这真理在原子的层面已明显可见,等再深入物质中、直到次原子的质点层面,就愈发清楚了。(注11) 这就是泛神论所说神迹的来源,神迹并非来自超越宇宙的一位全能的神,那么神迹也就不是真的超自然(supernatura1),只不过是超正常(supernoima1)罢了。 基督徒并不否认超正常这类事件的确存在,但我们否认那便是神迹。神迹的定义包括圣经中神迹所显明的三个基本要素:「大能」(power)、「指标」(sign,按:中文圣经多译作神迹)、「奇事」 (wonder)。神迹的「大能」来自超越宇宙的神。神迹的本质为「奇事」,看见神迹的人因为惊讶而生出敬畏。「指标]告诉我们神迹的目的:为了要印证神的信息和神使者的身分。这个定义就神学层面而言,是暗指一位超越宇宙的神在进行干预。而因为神是至善的,神迹只会产生且(或)激发善。就教义层面而言,神迹可帮助我们分辨谁是真先知、谁是假先知。可见神迹绝对不是为了娱乐大众,它有特定的目的:荣耀神,将人带到神面前。 〖 大能(power)、指标(sign)、奇事(wonder) 〗 新旧的中用来形容神迹的有三个词: 旧约: 指标--印证摩西的权柄(出三12,四3一8)印证神的信息(士六17 ;赛三十八7 ;耶四十四29) 大能--创造(耶十12);击败敌人(出十五6一7;民十四17);治理(代上二十九12);与「指标」、「奇事」同时出现(出九16) 新约: 指标--耶稣的神迹(约二11,六2,16,十一47);使徒的神迹(徒二43,16、30,八13,十四3);复活(太十二39-40) 奇事--出现十六次,都与「指标」同时出现(太二十四24;约四48;徒六8,十四3) 大能--撒但(路十19;罗人38);神迹(太十一20,十三58;路一35;林前+二10);福音(罗一16) 然而,泛神论的神迹不合乎这个定义,因为它们的能源并非神。事实上,新时代运动作家斯便尔(David Spangle)撰文计论泛神者看待神迹来源时说:[基督与路西弗(Lucifer)一样都是能力,但二者好像背道而行。路西弗的方向是由外入内,创造里面的光……基督的方向则是自中而出,释放那光。] (注12)由此可见,尽管当能力从一个人身上释放出来时,泛神说是源自基督,其实那些正常事件的能力都来自路西弗,或说撒但。 由圣经立埸来看,路西弗又叫魔鬼、撒但,不是神,也是与神平等。起初,神创造的万物,包括地(创世一)、人(一27~28)、天使(西一15~16),都是好的。天使中有一位叫路西弗(赛十四12),十分美丽。但[他自高自大](提前三6)反叛神,说[我要与至高者同等](赛十四14)。他同时也带领了许多其他的天使跟随他,以至于三分之一的天使离开和神住在一起的家(启十二4),他们现在被称为撒但和他的使者(第7节;太二十五41)。他们有非常的能力,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弗二2)。撒但能够装作[光明天使](林后十一14),看起来好像在神那一边,但只不过是伪装。撒但一直是敌挡神的。 这样,我们如何才能分辨是撒但、还是神在工作呢?圣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测验,帮助我们知道何为真先知、何为假先知。关键在于分辨神迹(miracles)和魔术(magic)。神迹为神所任命的超自然干预;人的魔术是人藉自然或超自然力量进行操纵。差别可总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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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恩是美国早期深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著有《普通常识》(Common sense) 、《理性的时代》(The Age of Reason),他论及耶稣基督时说:「在据说耶稣基督活动的时代,完全没有任何有关这个人存在的历史记载。」( 注1) 罗素在他著名的论文「为何我不是一个基督徒」中说道:「基督是否曾经在历史上存在过,殊为可疑,就算他真的存在过,我们对他也一无所知。」(注2)至于基督的品格,他说:我自己无法同意:基督不论在智慧上或美德上比得上其他历史上的伟人。我认为释迦牟尼或苏格拉底在这些方面都强过他。(注3) 基督教的真理全然取决于耶稣基督的真理和真实性。他是否存在过?我们如何得知他的生平?他是谁?为什么我应当单单相信他?这些问题如果没有正面性的答案,则基督教宣称的真理便是枉然。 对耶稣的四种新派观点 l.耶稣从未过--持这种看法的人认为:保罗由古代神话中找到灵感,发明耶稣这个观念。四福音是后来写成的,要造成他是一个真实人物的假相。 2.没有神学或神迹的耶稣--有些人相信耶稣的确存在过,但我 们由新约中无法知道任何有关他的事。因为将耶稣生平中所有超自然的层面剥除之后,他们发现剩下的历史一月杳然。 3.耶稣神话化--布特曼发展了一套解经系统,消除所有超自 然的因素,称之为神话。如果要找到真的耶稣,必先剥除神话,找出当时的人有什么样的需要,以致他们会发明那样的故事。 4.无所谓--有些学者说:复活可能发生过,也可能没有发生过,这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要相信。他们说:当你信它是真的时候,它便是真理。 本章将展示历史证据及理由上看耶稣不但存在,同时他是神成了肉身。这个论证的大纲如下: 1. 新约文件是历史上可靠的证据。 2. 新约的历史证据显示耶稣宣告自己是神,以神迹奇事显明,在他复活一事上达到印证最高点。 3.因此,有可靠的历史证据证明耶稣基督为神。 在我们开始查考这些证据以前,要面对两项可能提出的质问。首先,历史证据是相对的,对于过去事件无从提供客观的知识。假使「客观]意为「绝对」,则这个问题问得有道理;但没有理由说:历史证据不能对往事提供一份虽待修正但相当不差的报告。有些人说历史学家向来无法记录真正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们只能从他们个人的角度看事情。但是「所有有关历史的记述都是相对的」这句话如果是真的,则它本身便是一个相对的陈述,因为它是有关历史的陈述。但如果它是相对的,那么它就非客观真理,只不过是有关历史研究的一个主观意见。如果有人宣称这句话是客观上的真理,则与这句话自相矛盾。历史的客观性是无可避免的。历史学家若非相信可以愈来愈接近100%的客观正确性,为何会不断地重写历史呢? 第二个质疑是我们怎么忽然把新约当成历史文献,而不只是一本宗教书籍?是的,圣经是宗教知识的来源。虽然我们不可能要求非信徒就宗教层面接受它所说的,然而,当我们可以显明新约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记录时,就不该就历史层面拒绝接受圣经所写的确为史实。 1.四福音为目击见证人在事发后四十年内写成。这增加了他们记录的可信度,保证他们记录相当的准确性。 2.关于那些事件圣经并非只有一份报告,而有四份,它们在主要关节上相当一致。 3.新约的记录与第一、二世纪世俗和犹太历史学家方面的证据相吻合。本书第九章记载这些证据。 4.圣经对古代世界的记载已被证实十分准确。例如,路加记载了三十二个国家、五十四个城市、九个岛屿、数位统治者,连一个错误也没有。 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接受新约为一可靠的历史文件,能提供我们有关拿撒勒人耶稣生与死的宝贵资讯。 〖 耶稣是谁? 〗 主后三二五年,尼西亚信经(Nicene Cry),记载了正统基督教的一致信念,基督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所有有关基督的异端若非否定他的神性,就是否定他的人性。本章这部分会显明耶稣是百分之百的人,而宣告自己是神,并会提供充足有馀的证据来支持他的宣告。 他的人性 有些人坚持耶稣只不过是一个人,也有些人说他只是看起来好像人。事实上,他们说,他是一个幻象一个幽灵,没有实际的身体--纯粹是灵,那物质的形象只是幻影。这种教义称为幻影说。果真如此,则基督并非真的像我们一样受到试探,也并没有真的死去,因为一个灵不能够受试探或死去。因此,基督并非真的「与我们一样」,也不能够代替我们,赎我们的罪。同理,他的复活也只不过是回复他原本的状态,与我们的将来也无关。因为这教义说基督从未真正在世行走,所以我们必须显明耶稣是百分之百的人。 他的成长 耶稣经历过所有人类成长的正常过程。他因圣灵在母腹中成胎(太一18、20 ;路一34一35),他母亲怀他到了产期才生下他(路二6一7)。然后像一般正常的男孩子,生理、心理。情感方面都在成长(路二40一52)。他会随年龄变老,所以当他三十出头时,耶路撒冷的众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 约/L57 )。 他的感情 耶稣在他的需要上显示出所有人性的特点。身体上,他如常人一样会饿(太四2)、渴(约十九28)、疲倦(可四38)、呼吸(路二十三46)。情绪上,他表露过忧伤(太二十六38)、诧异(可六6)、恼怒和忧愁(可三5),以及怜悯(可一41)。他也受过罪的试探,但他没有妥协犯罪(太四1一11 ;可一12一13 ;路四1一13 ;来二18,四15)。圣经中最短的经文便将耶稣内心深处的人性深刻地描述出来:「耶稣哭了」(约十一35)。 他的死亡 与神性相对最明显的莫过于死亡,而耶稣像人一样地死亡。许多人目睹他的死,其中包括约翰、一小群跟随他的妇女、兵丁、戏弄耶稣的众人(路二十三48一49 ;约十九25一27)。他的死同时也被专门执行死刑的罗马兵证实(约十九32一34)。他根据当时的风俗被埋葬、被安放在坟墓里(38一41节)。你还能找到比他更人性的人吗? ![]()
宣称是弥赛亚--神 耶和华--约八58 但其正的考验来自那些曾与耶稣亲密同处的人对他品格的评价。他的门徒们曾与他一同生活、一同工作数年,在同一个亲密的圈子里,然而他们对他的评价一点也不打折扣。彼得称基督为「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彼前一19),又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前二22 )约翰称他为[那义者耶稣。」(约壹二1,参三7)保罗也表达出早期教会异口同声的信念,说基督为「那无罪的。」(林后五21)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也会如人一般地凡事受过试探,「只是他没有犯罪。」(四15)耶稣自己也曾向控诉他的人挑战:「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46)没有人能够在任何事上指证他有罪。既然如此,基督无罪的品格为他的宣称提出双重的见证,不但证明他诚然具有神性,同时也让我们知道:当神说他是神时,他并没有说谎。 耶稣确实死在十字架上 为了证明这事,有几点必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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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有许多层面,我们可以当它是文学来研读,有一套叙事和诗体的表达方式;也可以视之为历史,告诉我们神子民的起源和成长。对有些人而言,它是考古学指南,指出被埋没的古代文明大概方位。这些层面各有它们的地位,但是,由最根本的层面来看,圣经是神的话;是他向一个悖逆的世界发出的信息,指点他们如何可以回转归向它;是神写给我们的情书。但我们是否相信并严肃看待这一点?还是仅对那些附带的层面感兴趣? 圣经有多重要?在把圣经当作一本神圣作品谘询以前,我们已经在本书开头几章的讨论中指出:神存在、他是怎样的一位神、他如何胜过罪恶、他能行神迹、耶稣就是这位神。虽然上述的论证并不一定要靠圣经才能成立,但它们仍然在圣经的指导之下。那些结论固然是经由理性的途径达到的,但它们仍然是受启示的指引。假使没有神的话,没有人能够保证他们可以得到上述的结论。就算可以,发现这些结论的人必然不会很多,也不知道会花费多长的时间,或者其中会包含多少不必要的错误。现在,理性可以带我们再多走一步,便可以得到圣经是神的话的结论。如果我们想要获得任何有关神恩典和爱的知识, 则我们必须有神的话。最大的问题是:「圣经真的是由神而来的启示吗?」这是本章所要回答的问题。 我们如何知道圣经来自神? 我们知道圣经来自神,原因很简单:耶稣说的。因为耶稣身为宇宙的神,根据他的权柄,我们确信圣经便是神的话。他在教导时确认旧约的权威,他也应许新约将藉他的门徒写成。神的儿子亲自向我们保证:圣经就是神的话。 耶稣确认旧约的权威 耶稣曾提及整部旧约(太二十二29)、它的核心部分(路十六16)、它的个别书卷(太二十二43 ,二十四15)、个中事件(太十九4一5;路十七27),甚至认为它字母和字母的一部分(太五18)都有神圣权威。当他说,「大卫被圣灵感动说」(可十二36),并「先知但以理所说」(太二十四15)的时候,乃要表明:圣经是人在圣灵的感动之下写成的。从这样的引述方式中,可见主耶稣确认这些经卷的作者是谁,然而,这些经卷的作者问题却满受争议;像摩西的经书(可七10)、以赛亚(可七6)、但以理及诗篇。他也引用过那些评论家拒绝相信为历史事件的神迹,好比:创世(路十一51)、亚当和夏娃(太十九4一5)、挪亚和洪水(太二十四37一39)、所多玛和蛾摩拉(路十12)、约拿和大鱼(太十二39一41)。他说:「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十六17)当他受试探时,三次用「经上记著说」(太四4以下)一词来抵挡撒但的攻击,清楚显明:它认为圣经具有终极权威。 耶稣好像是说:「这是永恒的神的见证,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的,为教训我们而写下来的。]那显然是耶稣灵魂深处的呼声,绝非只是在争议时顺口说说。在他面对最大危机、死亡的时刻,圣经的话脱口而出:「我的神,我的神,为甚么离弃我?」(诗二十-1 ;太二十七46 ;可十五34)「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诗三十一5;路二十三46)(注1) 耶稣应许新约的著成 耶稣在离开他的门徒以前,告诉他们说:「我还与你们同住的时候,已将这些话对你们说了。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5一26)又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他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十六13)这些话应许:耶稣的话会被人记住、被人明白,还会有更多的真理赐给使徒,以致教会得以被建立。这些话为五旬节开始(徒二1以下)直到最后一位使徒去世(约翰,约于主后一百年)的使徒时代铺路。 在这期间,使徒们成为耶稣基督的最后和完整启示的媒介,耶稣藉著他们继续「所行所教训的」(徒一川。他们被赋予了「天国的钥匙」(太十六19),也有许多信徒经由他们的手得到圣灵(徒八14一15,十九1一6)。早期教会的教义和生活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教会听从「使徒的教训」(徒二42),受到使徒大会决议的约束(徒十五)。保罗固然藉着神的启示得到他的使徒身分,但是他的身分也得到耶路撒冷众使徒的确认。 有些新约作者并非使徒。我们如何解释他们的权威?他们所传讲的乃使徒的信息,「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来二3)。马可与彼得密切同工(彼前五13 ) ;雅各和犹大与耶路撒冷众使徒密切相交,同时他们是耶稣的兄弟;路加与保罗同工(提后四11),他与许多目击证人约谈,写成报告(路一1一4)。彼得称保罗的书信为经书(彼后三15一16)。每一个非使徒的作者(希伯来书除外,我们不能确知那卷书是谁写的),都与使徒有特定的联系,从使徒那里得到资料(参来二3)。 耶稣是神,道成肉身,他说的话永远是真理。如果他说旧约是神的话,而他的使徒和先知经他特别授权,把他的信息写下成为新约,则我们的整本圣经都有神的印证,他的权威来自我们最高的权威--耶稣基督本人。 〖 圣经论证大纲 〗 神存在(第二章)。 新约是可靠的历史文件(第七、九章)。 神迹是可能的(第五章)。 神迹印证耶稣是神的宣告(第六章)。 神所教导的全部都是真实的(民二十三19 ;来六18 ;约壹一5一6)。 耶稣(=神)教导:圣经是神的话,因为他确认旧约、应许完成新约。 因此,圣级是神的话。 耶稣有关旧的的教导 1.权威--太二十二43 2.可信性--太二十六54 3. 终极性--大四4、7、 10 4. 充分性--路十六31 5.不能破坏性--太五17、18 6.一致性--路二十四27、44 7.清晰--路二十四27 8.历史性--太十二40 9.事实性(科学性)--大十九2一5 10. 无误性--太二十-29 ;约三12,十七17 11. 必成性--约十35 〖 圣经如何写成的? 〗 圣经写成的过程称为默示(inspiration),这个词汇出自提摩太后书第三章16节:「圣经都是神所默示(按字义为『神呼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圣经中记载的一切都源自神。从摩西到约翰,先知一向都是向人传递神信息的人,该信息源自神的启示(revelation)。神的启示可能是焚烧荆棘中的声音(出三2〕、一连串的异象(结一1,八3;启四1)、先知与神交通时听到的内在声音(「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或来自以前的预言(但九1一2)。 但神的信息也必须是写下来的才能够成为圣经。彼得后书第一章21节描述这个过程:「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感动]一字如果直译,意为「带动」,好像一艘船受到风势带动一样。神在每一位先知写作的时候一路带动他们,使他们能写出完整的信息。 默示并非仅仅表示作者情绪热切,像韩德尔创作「弥赛亚」时一样。默示也并非表示这作品必然充满振奋,像首鼓舞人心的诗。如果把默示视为一个过程,它是指受神控制的作者和作品;如果视为一个成果,则仅指那作品,神信息的记录。 默示是如何进行的?这是一个奥秘,但我们可以知道那是藉着著作为神代言人的先知而进行的。我们同时知道他们并非只是秘书。有人以为先知写圣经书卷时,只不过好像秘书听写,记下神的口授。这种秘书理论固然可以保证收到神的信息,却无法解释、圣经中个人化的因素,例如不同的风格、个人有关的经历、使用不同的语汇等。他们也并非仅仅是见证他们所得到的启示。另一理论把作者当成神启示的观察员,事后记录下所经历的,那些字可能不是神默示的,但所记录的概念确是属神的。然而,这种记录理论忽略了默示中神的参与,只是强调人的参与(包括人的错误)。这个理论将神从写作的过程中剔除,并未将圣经所说有关默示的意义当真,暗示圣经并非逐字逐句来自神。唯一正确的观点应为神、人两方面结合,这便是先知理论。在这过程中,神给予启示;人接收启示,人积极投身于写作中;神从头到尾监督。因此,写出来的信息百分之百来自神,但作者的人性也溶入其中,用以加强该信息。神、人协力完成同一个,并且每一个字(林前二13 )。 综上所述,神的话乃由属神的人写成,默示不仅止于概念,同时也在于表达那些概念的每一字句。作者并非仅是秘书,而是积极的代理人,在所记载的信息中表达了他们的经历、思想以及情绪。经文并非仅是有关启示的记录,它本身就是启示,是以书写形式呈现的神的信息(来一1;彼后一21 )。 圣经中人的因素 圣经是由不同的语言写成(例如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呈现当时代的语言形态。 圣经是由大约三十五位作者写成。 圣经反映不同的文法用语。 圣经展现作者不同的文学风格。 圣经显示个人的趣味(提后四13)。 圣经利用人可能有误的记忆(林前一15一16)。 圣经结合不同的文化(帖前五26)。 圣经从人的观察角度说话(书十12一13)。 圣级反应作者不同的角度(四福音的差异)。 圣经站在人的角度论神(拟人说)。 〖 圣经可能出错吗? 〗 圣经到底有多可靠?这一直是本世纪的热门论题之一。圣经究竟是否「无谬」(inert,意谓没有错误)?还是仅只是信仰和生活方面「可靠」(infallible,意谓经文论及的属灵真理是其实的,但其中可能会有科学、地理、历史等方面的错误〕的指南?虽然还有一些不合乎圣经的观点,好比:根本拒绝圣经的权威性,或者说:当你经历到那经文,那经文对你而言才是神的。话,但当前主要的争论仍集中在上述「无谬」或「可靠」两种观点上。 新福音派的「可靠论]主张:圣经的目的是要使人得救(提后三15」,至于所触及任何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植物学或宇宙论),对这主要目的而言都不重要,因此这些方面的经文可能不一定正确。他们强调:作者并非用错误的言论故意来欺骗我们,可能是他们所知有限,或者他们为了当时代的人能接受救恩的重点,而通变制宜,采取当时流行的观点。罗吉斯(Jack Rogers) 是提倡这种观点的主要份子,他写道: 当我们界定圣经无谬论时,显然应当依据圣经的救赎目的,并考虑到神曾降为人的样式来启示他自己……如果我们把技术性的错误和观念上的错误混为一谈,将前者当成故意欺骗时,便会偏离圣经最重要的原意。圣经的目的并非要取代科学课本,而是要就人的罪提出警告,并提供神在基督里的救赎。圣经「可靠地」、成就了这个目的。(注2) 由这样的表白可弄清楚好几件事。首先,将真理诉诸于作者的动机或目的,而非作者实际说的话。使徒们并非故意要在科学或历史方面的事情上误导我们,他们绝对无此动机,所以他们就算按正常标准而言说错了也不打紧。意义寄诸目的,而非主张(affirm)本身。耶稣想要表达的意义是:一点点的信心可以有极大的作为;因此如果他误称芥菜种为最小的种子(实际上真正最小的种子是兰花种),这也不打紧,因为那不是他的目的。其次,人类语言并不足够适切表达有关神的真理,因它是有限的。今世的,无法其的表达一位无限的神,神与我们有天攘之别。因此只要我们用语言表达,错误便在所难免。如果神要在我们读圣经时启示他自己,他必定是藉著我们读圣经时的经历来进行。他并非在(in)圣经的字词中启示,而是藉著(throu9h)圣经的字词,以一种超越语言的个人方式与我们相遇。最后,信心与理性是相对的。理性无法判断信仰上为真实的事,信心不受理性控制,也无法用理性来证实。理性为判断今世真理的方法,信心则为判断来世真理的方法,前者在后者的世界中无用武之地。因此,科学在有关科学的事上是正确的,而圣经则在有关属灵的事上是正确的。 〖 两种观点的对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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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会相信那些玩意儿啊!你不知道圣经充满了矛盾和错误吗?」当基督徒根据圣经与非信徒讨论时,可能常会遇到如此的回应。格什温(Ge0r9e Gershwin)在《宝齐和贝丝》Porgyand Bees)中写了一首歌,说道:「你在圣经中可能读到的那些该死的东西,它们不一定是对的!」其实,有时候你只要回一句:「请指出其中一个错误来!」批评的人很可能就会哑口无言了。许多人只不过听说圣经有问题,但他们从未亲自去查考过证据。然而,假使你打算照我们刚说的那样反问,最好预先作好准备回答难题。圣经里有一些真正的难题,但是这些困难经文也有其正的答案。 处理圣经困难经文有何原则? 在列出原则之前,让我先谈态度的问题。批评者负起举证的责任。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圣经所说的是真理,因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整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见第七章)。只要我们能显示:可能有解答(他们的非议『不一定是对的』),问题便已解决一大半了。就像任何一位美国公民在未经证实有罪以前,应假设他为无辜的一样,圣经在未经证实有误以前,也应假设它是正确的。也正如我们对可信靠的老友一样,我们应采取对圣经有利的态度。科学家面对任何意料之外又未有满意解释的不规则现象时,总是假设那应该是可以解释的。同理,圣经学者应当假设:即使有看似矛盾的地方,圣经应是和谐一致的。这类问题的出现,应当激励学者更加钻研,搜寻未逢挑战时可能一辈子也碰不到的资料。 要搞清楚经文的内容为何 错引经文通常会误导他人。你的圣经译本当中可能藏有一些字句问题,特别是旧约中与数字有关的经文,可能其中有抄写的人所犯的一点小错。一本好的注释书会指出这些地方,并且可能可以回答九成你会遭逢的非难。请记住,我们的圣经与神默示的原始手稿吻合的地方才是无误的,因此在我们尝试回答任何问题以前,务必要先确定我们有正确的经文。 要搞清楚经文的意义为何 听来似乎多此一举,事实不然。圣经所用的字词未必与你心目中所想的具有相同的意义。例如,有些人说:耶稣称芥芬种为最小的种子,乃一个错误,因为兰花种才是最小的。但仔细查考耶稣所「说」的,原来他用的字「百种」意指会结果的田园种子。他说那是一个人拿去种在田里的种子(太十三31 ;可四31),并将它与田中各样的菜相比较。 同时请记住,有些字的意义在不同的上下文里有不同的意义。英文的"Trunk"可以用来指象鼻、车尾箱、推销员的皮箱,或树干,它的意义取决于它的上下文。使徒行传第十九章33节中,通常用来指「教会」或「会众」的那个字,竟被用来形容一群聚集在市中心戏园里的「暴徒」。细心查看上下文和字的意义,搞清楚你真的明白它在讲什么。就这层面而言,圣经是它本身的最佳诠释。清楚的经文常可帮助我们了解比较模糊的经文的意思,在其他地方重复出现的词句也有助于澄清它在这里的意义。以经解经是无可取代的原则。 贪赃是万恶之根 这节经文(提前六10)经常被人引用,也经常被人误用,这是为何必须了解经文内容和意义的最佳例证。经文是说:「贪财是万恶之根。]贪财,而非钱财本身边谴责。它不是罪恶唯一的来源,却被称作根源。万恶这个词在希腊原文意谓「所有的罪恶」,含有「所有种类」的意思。这是经文的内容。但它有何意义?前面经文的主题是:应当为生活中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而知足,第9节则以对照来说:「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里。」第10节加以解释,强调有一个根源无可避免地助长罪恶,极难拔除,而那根源是贪爱钱财。「万恶」可能是为了强调而采用夸张的措辞,经文的重点是要人千万别让罪恶的」根源种入自己的生活中。 勿将「不精确」当作「错误」 对飞机机师而言,量度精确极度重要,在其他的领域却未必如此重要。在量度一物体的大小或军队的阵容时,约略的数目就够了。同理,引述经文不一定非要照出处逐字引述不可。圣经作者并非写研究论文,也没有人会照研究论文的格式去挑剔他们的写作。只要能够证明他们的引述忠于原义,「不精确」应当是可以接受的。今日的传播媒介都接受这种标准,引述毋须一字不爽,照样可以忠于原义。 铜海的尺寸 列王纪上第七章23节说到:在所罗门王所筑圣殿中的铜海(洗涤用的大水盆)直径十肘,圆周三十肘。任何一个学过几何的学童都算得出:园的直径若为十肘,圆周应为31.4159肘(圆周= 直径X 兀)。因此有些评论家便说:这可能是一个问题,但四舍五入后的整数与错误是两码子事。兀(3.141)四舍五八后为3,正好得到圆周三十肘的答案。 勿将「个人角度」当作「欺骗」 一个目击证人只见到一件意外的一部分,或是只站在他自己的角度来观察,并不表示他的见证是骗人的。同理,当一位圣经作者记录他所见到一件事情的一部分,没有提及其他的人所见到的另外一部分时,他的记录仍然是真实的。这些记录上的参差反而使我们知道:作者们并没有串通起来「编故事」。 用日常用语描述宇宙 描述宇宙的用语通常是用人通俗的观点来表达。假使二千年后一位考古学家发现一本书《太阳也上升》(The sun Also Rises) 而下结论说:我们的文化对地球绕奢太阳转一无概念,我们认为他说的合理吗?当然不,我们虽然知道真正的情况如何,但仍常用它们在我们眼中的表现来描述。圣经的作者们便是用这样的角度描述日头停止(书十12)以及天在地球之上(赛四十22),并没有认定:圣经在此支持地球是宇宙中心的理论;这不过是表达这些概念的惯常手法。
我只代表我个人说出我的想法,我认为杀死无辜的人是不道德的行为。屠杀迦南地的老百姓,与以色列人为征服神应许的迦市地而必须在战场上击杀士兵,完全是两回事。我实在难以至信神的旨意是要杀掉每一位迦南人--包括男人、女人、儿童。因为圣组清楚地说这是神的旨意,我唯有下结论说:圣经作者在这里犯了错误。人类历史上误把族长的激情当作神的旨意原是常事,但不论如何仍然是错误。(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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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考古学是一门引人入胜的科目。考古学历年来的发现一再昭揭圣经记载的历史真实性和意义,使得考古学与圣经研究相得益彰。著名的考古学家格鲁克(Nelson Gulch)曾大胆地断言: 事实上,可以斩钉截试地这么说:至今没有任何考古发掘曾与任何一处圣经记载抵触。许多考古发掘出来的,不论在大纲领或在细目上,都证实了圣经中的历史记载。(注1) 在我们谈细节以前,应先谈谈诠释考古证据的一些特性。首先应当记住的是,没有任何证据是可以自我诠释的。任何一件事物的意义唯有从它所处的架构脉络中方能推衍而得,例如:日期、地点、物质、格式等脉络,会决定一个考古证据应如何看待。更重要的是,诠释的人如何理解,取决于他的预设和世界观。因此,并非所有出土物的诠释都有利于基督教。 同时,考古学是一门特别的科学。物理和化学可作各种不同的实验以重现他们研究的过程,一再地观察。考古学家却无法如此作。他们只有过去某一时段的文明留下来的迹象。他们研究的乃是过去单一的情况,而非现在重复出现的情况。因此,他们不能够重现他们所研究的过去社会,他们的结论也就不能像其他的科学一般接受试验了。考古学尝试对出士的文物迹象提出可能并似乎可采信的诠释,却无法像物理一样订出定律,因此所有的结论都有待修订。对出土文物迹象能提出一致解说的,便是最好的诠释。 考古学在帮助我们增加对圣经时代、人物的了解方面,所带来的贡献之大,就算用几信于本书的篇幅都无法尽述。本章无法回应所有对圣经权威的挑战,我们的目的仅止于显示考古学的确证实了圣经的历史记载,也因而经常增进我们对经文的认识。 考古学是否印证旧约? 虽然有些问题尚未得到解答,有些问题可能永远无法解答,但一般而言,结论依然:考古学不单在历史梗概方面,而且在许多细节上证实旧约的记载。我们将讨论历史上几个时期,指出考古学在各时期带来的一些亮光。 〖 创世 〗 创世记第一至十一章通常被人视为对宇宙、人类来源的一种神话式说明,脱胎自古近东那流行故事中较早的几种摹本。摩西真的可能对他出生数千年以前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亚当在园中的对话?造巴别塔的材料?方舟的尺寸?)考古学已证实:过去所有基于上述原因而企图推翻圣经的断案实在是言之过早。让我们逐件讨论。 创世的记载是历史还是神话? 有些人只选择性地去注意创世记和其他古文化创世神话之间的相似处,但是彼此的差异更重要。相似之处会误导人以为摩西只不过在抄袭古代神话,但实际上那些相似之处都是浮面的。按照巴比伦和苏美人的记载,由于数位有限神只间的冲突,这才导致创世。当一位神只落败,分裂为二,幼发拉底河(即伯拉大河)便由他的一眼流出,底格里斯河则由另外一眼中流出。一位邪恶神只的血与土混合后,最终造成人。这些故事显示当一件历史事件被神话化时,会产生怎么样的曲解和粉饰。读者都知道一个谣言会如何地膨胀变质,直到面目全非,难以辨认它与事实间最初的关系,大部分的故事都不例外。愈来愈多的人相信:神话和传说通常建立在事实上。就创世的记载而言,多神论神话的面世虽然早于希伯来圣经,但显然是基于创世记中的事实加以渲染粉饰而成。 照一般的假设,希伯来圣经的记录不过是巴比伦神话淘洗、简化后的版本(洪水故事也是如此),这个假设犯了方法论上的错误。古代近东常见的趋势是将简单的记录或传统加油添醋、渲染粉饰,变成精巧详尽的神话,而非倒转过来,将神话简化或变得近乎历史(所谓历史化)。因此对创世记前几章抱持这种的假设是错误的。(注2) 最近伊浦拉泥版(Elba)出士,证实了这个事实,伊浦拉的图书馆藏有17,000块以上的泥版,年代比已比伦神话故事约早六百年。记述创世那一块版的锲文与创世记十分相似,论及一存有创造了诸天、月亮、星辰以及地球。伊浦拉的人甚至相信万有系由空无中被造出来的。这显示圣经所记载的是更古远、更少渲染的版本,并且记下了未经神话诠释的事实。 创世的护教家? 像摩西这样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封巴比伦人和苏美人的创世说必然耳熟能详,因那些神话在那个时代流行的情况,就如同荷马史诗在古希腊、莎士比亚剧作在英国一样,所以它们与圣经记载有相似之处并非巧合。摩西为何要将创世记录写得和其他创世故事如此近似?解答恐怕在于留心它们相异之处。巴比伦神话说到查局特神(Teammate)与玛尔杜克神(Mark)间的争戮,摩西用相似的字眼,却不涉及争战,神便创造了海。巴比伦神话和圣经都提到天与地的分开,但在创世记是神吩咐使得成就,并未经过冲突。巴比伦神话中,太阳、月亮、星星是已经存在的,但摩西说它们也是神造的。巴比伦神话中,人被创造乃为了减轻异教众神的工作量;然而,真神造人作为被造万物的统治者,是要让他领受神的祝福、情谊、形像。简单地说,摩西可能是在作一个直接的比较,以显示出神比其他任何所谓的神祗都优越。因此,常摩西清楚显出其间的差异时,乃是在从事护教的工作。 〖 洪水的记载是历史还是神话? 〗 圣经中洪水的记载与创世的记载一样,已经证实远较古代其他同类神话更加记实、更少神话化,两下表面的相似之处非但不是因为摩西的抄袭,反而更显出它们有共同的历史事实为根源。虽然经过改名换姓[圣经中的挪亚被苏美称为宙要特鸟(ziusudra),在巴比伦的传统中则被称为鸟地拿地拿比士(Ut-napishtim)],但基本的故事仍一样,都说到:有一人被告知建造一特定尺寸的船双,因为神(或诸神祗)要用洪水淹灭世界。他照著作了,安然度过浩劫。当他一下船,就献祭。神(或诸神祗〕对众生毁灭表示懊悔,就和道人立了人约。道些核心情节表明它有一人事实基础。近似的报导见诸世界各地,希腊人、印度人、中国人、墨西哥人、阿尔根金人以及夏威夷人都传说有场大洪水。同峙,苏美人有一王的名单,他们都视洪水为真实事件。该±单在列出八个异常长寿(数万岁)的王名后,行文突告中断,插入洪水的记载:「后来洪水淹没(地面),王朝被打下凡间,由凯司(kin)开始。」(注3) 但是我们是否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摩西所记载的才是最可靠的历史记录?其他版本中的情节过分精巧,流露出讹变的痕迹。唯有创世记提到洪水及其他与挪亚生平有关的年代记录。事实上,创世纪读来几乎与日记或船上的航行记事一般。巴比伦立方体的船不可能拯救任何人免于洪水之灾,因为汹涌的洪水会从各方面不断地将船翻转。然而圣经中的方舟是是方形的--又长、又宽、又低--可以在洪涛中安然漂浮。异教神话中的落雨期(七日)过短,不足以造成他们描述的巨大破坏。水位得升到17.000尺以上,才能遮盖大部分的山顶,必须有较长的落雨期才显得合理;同理,说所有的洪水于一日之内退尽也属荒诞不经。此外,在异教神话中的英雄被高举为不死的英雄,而圣经中的挪亚仍会犯罪,也显出它记载的真实性,因为唯有寻求报道实情的才会涵盖这些部分。 有些人认为:洪水虽然严重,却非普世的,只是地区性的。但有地理上的证据支持普世洪水说。有些「近世]动物的部分骸骨在世界不同地带的深层裂缝中被发掘出来,洪水似乎是这种现象最好的解释。 维荣高(Rehwinke1)在《洪水》(The Flood一书中指出:这些裂缝甚至可在极高的山上找到,裂缝的深度由140尺到300尺不等。由于没有一件骸骨是完整的,因此可以大胆地假设:这些动物(长毛象、熊、狼、公牛、土狼、犀牛、欧洲野牛、鹿以及许多其他较小的哺乳类动物)全都不是活生生地跌入那些裂缝中,也并非被大浪撬进去的。然而由于这么多异种的骸骨都被方解石巩固起来,它们必然曾经沈于水底。像这样的裂沟曾在黑海旁的敖得萨(Odessa)、伯濯奔尼撒(Peloponnesus)半岛外的吉歇拉岛(Kythera)、马尔他岛(Malta)、直布罗陀山(Rock of Gibraltar),甚至内布拉斯加(Nebraska)的亚基泉(Agate Springs )……等处发现。这恰恰是普世洪水这样一个短期(一年以内)但猛烈的事件出现后应有的迹象。(注4) 到处发现这类骸骨说明普世洪水确有可能(参创六至九章,彼后三5一7)。 且慢高兴 中东、亚洲、夏威夷、北美、墨西哥都有洪水的传说,最自然的推论似乎就是:圣经所说的大洪水事件确实在那些地区发生了。但是且慢高兴,如果真有那场大洪水,挪亚一家是唯一的幸存者,则其他地区怎会有人留下来讲述这故事呢?这岂不证明它只是流行的神话吗?我们必须承认:流行世界各地那些故事并不能证明大洪水在那些地区发生过,不过倒可以显示:那些洪水故事有一共同起源。如果挪亚和他的家人真是唯一的幸存者,他们后来散布在不同的地区,把那次巨变当作民间传说的一部分,以解释他们要找寻新家定居的原因。那些故事不一定可以证实洪水是普世的,但它们的确显明洪水乃是一件真实的事件,成为众神话的基础。 〖 巴别塔的记载是历史还是神话? 〗 现在已有许多证据显示:这个世界曾有一段时期只有一种语言。苏美人的文学中好几次提到这个情形,语言学家发现这理论有助于他们对语言的分类。但是巴别塔和语言的混乱到底是否为历史事件呢? 据说吾碑(Our)的王吾珥南模(Our Name,约主前2044到2007年)曾接到命令,要他建造一座宏伟的金字塔型庙(庙塔),以敬拜月神那拿特(Nannette)。一出土的石柱(纪念碑)约有五尺宽、十尺高,显示吾珥南棋一些不同的活动,其中一栏雕画著他携带一个装灰泥的篓子出去,准备开始建造一座高塔。他如此做,是为了要表示他对诸神的忠心,以致甘心作一个卑微的工人。一块出土的泥版记载:建塔触怒了诸神,以致将人所建的夷为平地,将人驱散,使他们的语言变异。这段锲文与圣经中所记载的有许多相似之处(创十一)。(注5) 〖 琐碎的家谱 〗 许多人有时会怀疑:神为何会不嫌麻烦,记下像创世记第十章那么多人名的家谱。有些人觉得它们唯一的好处便是灵修时可以练习速请。但这些名单对登录者而言则绝非无足轻重,那是家谱(family tree),你永难预料到:其中的一个名字因著某项考古发掘会突然变得有意义。例如,出土的伊浦位泥版上有一个名字是伊伯拉罕(Librium),曾有说过: 这便是希伯,乃亚伯拄罕的祖先,亚伯拉罕和希伯来二名都由它衍生而来。后来发现原来希伯便是伊浦拉的王,这使他变成一个重要人物,也告诉我们有关亚伯拉罕社会地位的情况。当我们知道神可以感动亚伯拉罕这样一位富裕、有王室血统的知名人物,对我们岂非有更多的启发?而对亚伯拉罕来说,要离开如此已根深蒂固的地方,又是一个多么赋剧性的决定! 摩西从何得知这些历史? 最简单的答案便是神向他启示这些事,但这个答案的前提在于:相信神能够并且实际上向人启示,而怀疑论者所怀疑的正是这些。不论如何,另有一个可能的解释,虽不排除神的启示,但也同时解释古代的传统何以能如实地传递到后世。魏斯曼(P. J. Wiseman)认为:创世记的历史原来写在泥版上,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由「宗族领袖」负责编辑和增补。魏斯曼主要的线索是圣经中某些字、词周期性地重复出现。泥版是按次序保存的,新的一块泥版的开头重复上一块泥版最后的字。作者会将自己的名字置于「…的后代,记在下面」(创二4,五1,六9,十1,十一10、27,二十五12、29,三十六1、9,三十七2)这段记载的末尾。这或许不及页数那么简洁,却一样有用。他颇有力地证明这种作法是古代东方的风俗。根据对创世记文学的评估,「本书每一部分都显示:它是由摩西编纂成现有的形式,编纂所根据的乃是早于(当然不会晚于)摩西时代的文件。」(注6〕创世记很可能是一个家族历史,由族长们记录,传到摩西手上。 族长的记载是历史还是神话? 有关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生平的叙述不像创世记前几章一样引起那么多的疑问,但仍被许多人视为传说,因为它们似乎与那个年代已有的证据不符;然而愈来愈多的发现增加我们对那些故事的了解,并证实它们的其实性。新近发现的亚伯拉罕时代的法律也显示:为何他不愿将夏甲逐出,原来在法律上他有责任供养她。因此,只有当神颁布的更高法律要他如此做时,亚伯拉罕才愿意将他逐出。马里(Mari)信件上发现ABM-ram(亚伯拉罕)、Jacob.El(雅各)以及Benjamites (便雅悯)等名,虽然这些并非圣经中的人物,但至少显示这些是当时通用的名字。这些信件同时支持创世记第十四章的五王与四王争战的记载,因为这些王的名字与当时的主要国家颇为相称。例如创世记第十四章1节提到一位亚摩利王亚略(Arian;马里文件上则将王名读作亚利吾克(Airwick)。这些证据都证明创世记的材料可能来自亚伯拉罕时代某位目击者的记录。 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毁灭一向被认为是杜撰出来的故事,直到现在愈来愈多的证据显示:创世记第十四章提到的这五个城市原来都是当地的市集中心,它们的地理位置正如圣经所述。圣经对它们毁灭的描述似乎也不假。 —— 宾森总结他的理论: 我们建议: 维利克斯奇一科腓耳修订(Velikovsky-Courville re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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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人在林中漫步,忽然在一堆树枝和棕针上面发现一颗玻璃球。当时除了俩人自己的脚步声外,一片沉寂,了无人踪。但由玻璃球这个证据看来,明显可推知有人将它放在那里。俩人中有一位是训练有素、持现代起源观的科学家,另外一位则是科学们外汉。门外汉说:「如果这颗球再大些,假设圆周有十尺,你仍然会说是有人将它放在这里的吗?」科学家自然表示:球再大一些,仍然不能改变他的判断。「那么,假设这球是巨形的,直径一公里?」门外汉继续追问。科学家朋友回答:不但可确定是有人将它放在那里的,更应当进行调查,找出为什么将它放在那里。门外汉继续问道:「假设那球跟宇宙一样大呢?如果小球的出现必有成因,大球也有成因,则最大的球岂不更需要有成因吗?] 圣经对宇宙的起源、第一生命的起源、新生命形式的起源等观点,曾经令许多人踌躇不前,不愿接受圣经为真理。现在科学宣称:它们已百分之百证明圣经在这方面的观点错了。进化论被当成事实。到底哪一个对?圣经还是科学? 本章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将先陈述一个基本论证,接著将这论证应用在宇宙、第一生命、新生命形式三种起源问题上。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白:什么是进化论,以及现代进化论者如何看起源。 大部分的人以为进化是达尔文(charles Darwin)于一八五九年发明的,实际上它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观点,源出自然主义的哲学观。我们在第三章中曾提到无神论者说:宇宙无成因--宇宙一直存在,也会永远存在。所有的物质(不论以任何方式存在)本身都有生命的原则。由这个前提,推衍出:生物出自无生物,自然不成问题,事实上那是无可避免的事。同样,较简单的生命形式进展为较复杂的,也是必有的椎论,因所有的东西都不断奋力要达到完美,实现更高的境界。 现在进化论呈现的进化景观与上述的颇不一样,因为许多科学家都是唯物主义者,他们虽仍持守基本的设计,设计中原有的精神内涵却遭扬弃。然而,缺乏精神层面的引导,系统中将无机制可解释物种的进步。达尔文便趁虚而入。他提供一个机制,进化可单由物质开始,他称之为天择(natural seleti0n)。达尔文大部分的说法都已被现代进化论者舍弃且凌驾,但天择的理论仍获保存。 至于宇宙的起源,传统的进化论者说世界是无起源的。塞根的说法表达这观点:「宇宙便是集过去、现在、未来的大成。」(注1)那些跟不上宇宙研究新发现的人如今仍在教这套。进化论者也教导:生命起源于达尔文所谓一个温暖小水池(a warmlittle pool)内的化学反应。过去三十年的实验已证明:只要用少量基本的气体、水,以及一下电击,便可产生生命必须的氨基酸。这使得相信生物可衍生于无生物的人大为振奋。至于新生命形式则经由天择进化而来。当地球的环境变化时,动物衍生新的特徵来应付新的挑战,适者生存,不适者灭绝。化石中所发现的已灭绝动物与仍存活物种的相似处曾被用来证实这理论。如果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同意这些原则,并能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则我们仍能相信圣经吗? 〖 进化论质疑 〗 首先我必须声明:我们并非一定要站在宗教立场来辩论。纯然坚持立场地喊:「圣经如此说,我如此相信,事情便如此定案!」这种态度可能很好,但我们也有很好的科学证据来驳斥进化论。相信创造论。事实上,根本的问题在于「科学」到底是什么。 科学的基础在于因果关系:每一事件都有一成因。事情绝不会就这么发生。纵使我们无法说出什么特定的成因造成一特定的事件发生,我们也能因为见到有何种的成果而说出它必定有何种的成因。另外,无论过去造成某种成果的成因是什么,必能在现在也造成同样的成果,我们将这观念称作一致原理(the principleof uniformity)。所谓科学,其实便是利用因果关系和一致原理这两个原则来寻找成因。 科学家如培根(Francis Bacon)、开普勒(Johannes Kepler)、牛顿(Issas Newton、克尔文(willian Kelvin)等人在把科学原则发展成为科学方法时,曾将主因和次因区分。主因(primarycause)便是可解释单一事件的第一因(单一事件是指仅发生一次。无自然解释的事件〕。次因(secondary cause)被认为是管理事物正常运作方式的自然成因和自然律。不幸的是,刚开始时有些科学家用超自然成因去解释自然的非常规事件[例如地震和大气现象(如虹、旋风、雹、流星等)],但当发现这些事件的真理后,科学家们又全然排除主因的可能性,寻求以自然成因解释每一件事物。超自然主义者用主因来解释普通事件,固然犯错,自然主义者用自然成因去解释所有的单一事件,同样在以驴唇兜马嘴。 现代科学始祖中的创造访者 开普勒(Johannes Kepler) 一天文学(Astronomy) 巴斯噶(Blaise Pascal) 一流体静力学(Hydrostatics) 波义耳(Robert Boyle) 一化学(chemistry) 牛顿 (Isaac Newton) 一物理学(Physics) 斯蒂诺(Steno) -地层学(stratigraphy) 法拉第(Michael Faraday) 一磁学(Magnetic theory) 巴贝奇(Babbage)一电脑(computers) 阿加西(Agassiz) 一鱼类学(Ichthyology) 辛普森(Simpson) 一妇科医学(Gynecology) 孟德尔(Gregor Johann Mendel)一遗传学(Genetics) 巴斯德(Louis Pasteur) 一细菌学(Bacteriology) 克尔文(William Kelvin) 一热力学(Thermodynamics) 李斯特(Joseph Lister) 一消毒法外科(Antiseptic surgery) 马克士威(James Clerk Maxwell)一电气力学(Electrodynamics) 〖 运作科学和起源科学的区别 〗 运作科学处理事物正常运作的方式,它检视这个世界现在如何正常运作,研究以常规和重复方式一再发生的事件。运作科学的答案可藉著重复实验加以测试,如果成因并非不变地引出同样成果,则提出的答案可被证明为伪(falsifiable);它的结论应当可供预测将来的实验会有何结果。运作科学喜欢凡事非常规律、可预期,没有改变,没有惊奇,当然也就强烈排拒超自然成因偶然可能出现搅和事物这样的观点。因此,运作科学通常为所研究的事件寻找自然成因(次因)。 起源科学并非以证据来支持创造论的学术代名词,而是一种不同的科学。起源科学研究过去的单一事件,而非现在的正常事件;关注的乃事件如何开始,而非它们如何运作。研究的事件按性质来说必然是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既是不同类型的科学,就需要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它并非像物理或生物是实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乃是辩论科学(forensic science)。有一个关于一位医学检验员的电视节目,每个星期主角昆西(Quincy)都会藉著检验结果(死尸),以及判定是那类事件引起的,来找出:什么人和什么东西导致过去那单一事件(一个人死亡)。这便是起源科学尝试作的。 起源科学与运作科学有不同的原则。因为它所研究的已成过去,今日无法重演,所以它需要用我们今日可见的因果关系和所研究的个案进行类比。同时,起源科学无从提供确定的答案,仅能提供似乎颇可捺信的解说。我们并未观察到事件的开始,我们也无法使它重演(正如昆西无法叫谋杀者再次杀死受害者一样」,因此必须研究所留下的证据,看哪一种说法最能解释证据。正如运作科学会承认:某些事件必有「智慧的主因」一样,起源科学在证据要求之下也会接受有「智慧的主因」。 ![]()
新生命形式的起源(各式各样新生命) 1.停滞。大部分的物种在地上生存的时期,绝少显出方向性的改变。就反映在化石的记录来说,它们出现时和消失时的形状并无改变;形态上的改变通常是很有限的、非方向性的改变。 |
「如果你第一次不成功,再试一次!]在今生遇到挑战时,这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建议。但死后仍然适用吗?有些人如此认为。他们相信:要获得救赎,一生时间的工夫是不够的;因此我们一试再试,直到我们成功为止。这种教义称为转世(reincar- nation),已经很快地成为人相信福音的主要障碍。 什么是转世? 如果你会拉丁文,这个字的意义便不言而喻了。辣椒(concarne)意为辣椒加肉,由caro这个字加上in组成的incarnatus,基本上意谓「在身体中]。我们通常说基督道成肉身(inearnati- on),因为他在肉身中降世。「转世」 (reincarnatiOn)的意思便是诞生一再地发生,我们不断地回到肉身中--不同的身体,但相同的魂或灵。这跟你的思考方式可能相当疏隔,我们待会儿会进一步解释它如何发生以及人们为何会相信它。现在先将定义弄清。转世,是相信人死后,他的灵魂会取得新的躯壳再度入世。 谁相信转世? 根据一九八二年盖洛普民意调查,百分之二十三或几乎每四个美国人当中就有一个相信转世。在大学生年龄(18一24岁)层的人中间,相信人数的比例增加到百分之三十。这数据所以可怕,在于有十分之九的美国人自称为基督徒。事实上,在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中间,比率也并无不同:基督徒中有百分之二十一,天主教徒中有百分之二十五的人随波逐流,相信此说。转世成为当代信仰中的潮流。 除了这些统计数字显示出一般民众的趋好,有些名人也宣称相信转世,其中最活跃的便是莎莉麦克琳(Shirley MacLaine)了。她写的有关灵界的三本书和办的讲座一直非常叫座。那三部曲中的第一本是《面临困境》Out on a Limb),她在其中描述「自我的追寻」--追寻这个转世了许多次的自我。「『我知道我必定会在许多不同的时候成为许多不同的人……我曾是一个妓女、我女儿的女儿、一个官庭中的弄臣,被法王路易十五斩首』--这些全是她的前生,她相信她乃经由灵媒、静坐默想,以及最少有一次藉助针灸发现的。」(注1)新时代运动(New AgeMovement)教导转世是迈向成为神的途径,而莎莉麦克琳正是其中一份子。 新时代运动中的转世 新时代运动如何解释耶稣的复活?很简单,他达到了「解脱」(moksha),脱离了身体的存在。票林(Levi Dowling)在他的著作《大同新纪元的福音》(Aquaruan Gospel)中说道:「耶稣并未睡在坟墓中。身体是灵魂的彰显;但灵魂便是灵魂,无须身体。」因此,当耶稣以脱离身体的灵迎见玄学秘术的大师们时,他宣称: 「我的弟兄们,安静的一群弟兄们,平安,平安归于地上;幸福归于人!」 「历世历代的问题解决了;人子由死里复活;他显示人的身体可以转化为神圣的身体。] 「我来到你们这里时所穿戴的身体,已以光速般的速度被改变,现在在你们众人的眼前。 所以我就是我要带给你们的信息本身。我来到你们中间,是人类中首先被转化成神的形像的。」 「我所做的,所有的人都将能做到;我所是的,所有的人都将能成为如是。」 【The Aquarian Gospel of Jesus Christ(SantaMonica : DeVorss &Co.,1907,1964), 172 : 15 ; 176 : 26一30.】 与莎莉麦克琳同样知名(但较不活跃)的新时代运动份子有弗德(Glenn Ford),弗兰西斯(Anne Franci),史塔罗内(Sylvester Stallone),连得斯(Audry Landers),查耶弗斯基(Paddy Chayevsky Marty,The Hospital,Altered states等书的作者),贝顿将军(George S.Patton),享利·弗得(Henry Ford),戴理(Salvador Dali)。在音乐界中,前披头四中的哈里森(GeorgeHarrison),香卡(Ravi Shankar),麦赖福林(Mahavishnu JohnMcLaughlin),以及John Denver等人也都致力传扬他们对第二次机会的精神信仰。甚至有些漫画书上场了(camelot 3000, Robin,以及Dr. Strange都涉及转世这一主题)。 这个教义出自印度的吠陀经(Veda),由此衍生而出的似乎有佛教、耆那教(Jainist)、锡克教(Sikhist)等各种形态,此外还有超觉静坐(Transcendental Meditation)、克立什拿(Harekrishnas)等支裔。西方有些未必知道印度教教义的人也有某种形式的转世说,例如:柏拉图便为一例。灵媒凯司(EdgarCayce)和神智学(theosophy)作者,好比:布莱维司奇(HelenaBlavatsky)等同样教导多次转世。有些基督教神学家曾尝试将转世与基督教教义相协调,其中包括麦葛革(Geddes MacGregor)和海克(John Hick)。 转世如何发生? 按哲学来说,转世被包装在东方的宗教外衣里,例如印度教、佛教、道教(非回教,回教相信一位会审判的神)。但是转世的信念并不限于东方,有些早期的西方哲学家也相信灵魂会以不同的形式继续存活。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柏拉图以及普罗提诺都相信灵或魂是永恒的,无法摧毁。 柏拉图十分清楚地教导:不死的灵魂会因某些罪受罚,而穿上另一个身体,好为他的罪受报十信。因此,灵魂被迫离开理想的境界,进入物质的世界。他在一段对话中说到天堂有两道门;一道是为灵魂进入,另一道是为了灵魂离开。(注2)在一个新生开始以前,每一个人都必须经过遗忘河(the River of Forget-fulness)。「灵魂是不死的、曾经转世多次、见过存在的万事(不论是人世或阴间)、有一切知识……因为所有的追寻和学习都只不过是回想。」(注3〕柏拉图也说:人可能投胎为动物。(注4) 柏拉图和印度教教义间相似之处十分惊人,特别是刺马努札(Ramanuua)的「位格]系统(「Personanl」system )。这个学派发展自早期的「非位格]观,但两者的中心思想一致。灵魂被称为是[个人我」或「个我」(jiva or jivatman),在死后成为一个心灵个体,也称作[微妙的身体」(the subtle body)。这个个体会进入一个新的胚胎中,带著所有前生的业(Karma)。业乃是所作所为加上随之而来无可改变的后果,带有一些「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意味。如果你曾行善,便会进入「可喜的胎中]。如果你曾为恶,你的后果便会相同程度地降卑。你甚至可能发现你自己在一个「污秽发臭的胎中],例如在动物、植物,或矿物的胎中。死和转世循环通常被形容为一个转轮,死亡是通向新生的们。然而,最终的目标是自这个循环中逃脱出来。 逃脱出来叫作解脱(moksha),个人和非个人形式的教义便由此开始歧异。无位格的模式认为:一旦所有业债都被消除后,灵魂失去所有的自我,与那「一]合而为一;自我融入梵天(Brahman),也就是那神圣的、非位格的力量。有位格的模式则认为:灵魂得解放,返归真我,全心敬拜那位[有位格的神](Bhagwan)。 其他形式的转世教义对于死时会发生何事,以及最终解脱时是何境界,说法不同,但一般的形态则一样。佛教说无知觉的灵魂(vinnana)继续存在,但自我(包括理智、情感、知觉等〕在死时被涂抹净尽。它的业力则停留在称作转世的循环(samsara ,生死轮回〕内。佛教中对最终境界(涅盘, nirvana)有四种不同的解释,其中一种是藉著佛陀的恩典而得到的。耆那教和锡克教分别沿袭有位格和无位格的印度教模式。 同样的,[基督教]形式的转世教义在基本概念上并无不同,但另有些其他因素渗入。最重要的是在人存在的时候,要作接受基督或弃绝基督的决定。最简单的模型便是接受基督者在死后与神同在,弃绝她的则不断转世,直到他们肯承认基督为止。按这种方式,最终每个人都会得救。「基督徒」转世理论中只有两个例子[麦葛革和亚提迦(de Arteaga)]提到:失丧者最终将遭刑罚,麦葛革认为:刑罚是荡然无迹(annihilation)。 ![]()
首先,业力是公平的。如果你做坏事,你要付代价;如果你做善事,你会得好报。刑罚与你的业债成正比,既非以瑕掩瑜,也非一笔勾消。为了某人有限的罪而咒诅他受无限的地狱刑罚似乎是太严厉了;但是业力是公平的。 经过这么多次努力的失败复,科学现在的立场颇为尴尬,一方面,它必须提出生命起源的理论;另一方面,它却又无法证实自己所提出的。科学曾经斥责神学家倚赖神话和神迹,现在发现它自己身处同样的景况,必须为自己制造一个神话;也就是,虽组长久的努力都无法证实进化在当前出现,仍要假设在远古的过去曾经真正发生过。(注15)
基督教和印度教间有一基本的差异,据说差异如下:不论属于那一个宗派的印度教徒,都相信一继续不断的人生,而基督徒则相信「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注16) 神爱世人,甚至将它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减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三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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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是甚么呢?」彼拉多的问话中回荡著一个曾寻找真理却从未找到的人的讽刺。他言下之意是没有真理。彼拉多并不孤单,许多人都走上了同一条路,所以现在学校里所教的也是同样讽刺的结论:没有真理。 对基督徒而言,这观点并不成立。耶稣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他又说:[我就是……真理」(约十四6)。真理是存在的,但什么是真理的性质呢?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而可得知其理呢? 你是否曾听过这样的说辞:「对你来说是真理,对我来说不一定是真理。」或者「我真高兴你找到对你而言有用的东西了。」如果你向人传讲耶稣,而对方不知道你是在说:「这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对任何人都是真的,任何与此相对的信仰系统都无法并存。」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们要向世界宣扬:我们有真理,则我们最好对真理是甚么有一些概念。否则我们怎能帮助别人去了解真理呢? 真理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 有人宣称:真理是相对的,所谓相对可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时间和空间的意义上的相对(以前是真理,现在不是〕;另一是适用对象意义上的相对(对我来说是真的,对你则不是)。另一方面,绝对真理则最少蕴涵下列两点:(1)某时某地的真理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真理,(2)对某人而言是真理的,对任何人而言也是真理。绝对的真理不改变;相对的真理则因时因人而异。 相对主义者会说:「笔在笔记本的左边」是个相对的陈述,因为那得看你站在桌子的那一边而定,所以他们说地点总是依照当事人的角度而定。真理也有可能是受时间限制的。以前说:「雷根是总统」毫无问题,现在却绝不能这么说了。那句话曾经一度是真的,但现在不是。诸如此类的陈述是否其实,全看它们是在什么时候说的。 同理,相对主义者宣称真理乃视发言人而定。如果一基督徒说:「你们是神」(约十34),意谓我们有神的形像,是他的代表。如果一位摩门教徒这么说,他是在表示:他希望成为自己星球的神。如果一位泛神论者如此说,他的意思是人类都是神。真理是随发言者的立场和他的原意而定。「我感到不舒服]对我而言可能是真的,但对世界上其他任何人则不然。这些陈述只对发言者而言才是真的。 但这里似乎有些误解。相对主义者的解释似乎已经造成误导。在那些陈述中,发言者的角度、时间、空间都已经包含在内了。例如,[雷根是总统」在一九八六年来说是真的,也永远是真的。没有任何时候雷根会不再是一九八六年的总统。假使有人,在一九九○仍这么说,则他是在发表一句新的、不同的话,因为这陈述中的现在时态离上述陈述已经隔了四年。陈述中的时与空是该陈述的一部分,决定该陈述的意义。然则,一九八六年所说的「里根是总统」如果对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是真的,则那是一个绝对真理。上述的笔和桌子也一样,发言者的角度是发言的一部分,已为人所了解,因此那是一个绝对真理。 相对主义的第二个论点是真理乃因人而异。以上面所举「你们是神」那句话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同样的问题,便是未将发言人的角度考虑进去。使用同样的字句并不保证它们的意义一定相同。我们必须先考虑那句话是在什么样的场合之下说的,才能够决定它是否真实。至于[我感到不舒服]又如何呢?坦白说,人身代名词和动词时态一样不能转移。不同的人尽管同样那么表示,不论是否用完全相同的词句,意义都不同。那些陈述是否对任何人都是真实的呢?是的,所有以「我」的身分那般陈述的人在当时都感到不舒服,因此任何人都应当承认那是真的(虽然我们必须相信:「我……」所说的真是他所感受的〕。同理,「你们是神」这陈述的意思真的反映说这话的人的观点(虽然他们以后可能改变观点〕,对任何时代、任何人而言,那都是真的。 这个时候相对主义者可能会说:「你跟我们一致,因为你说真理随场合而异。」这真可谓失之毫厘,缪以千里。随场合而异的是意义,至于真理,我们是说一旦该场合被纳入考虑,弄懂后,明显地这些便是绝对的真理。所以我们与相对主义者断乎不同。 「所谓的真理全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 很多人会告诉你:所有的真理从某一个观点来讲的确都是真的。 瞎子摸象那个古老的寓言经常被用来作例子,支持这立场。只摸到象鼻的盲人以为那个对象是条蛇;另一个只发现耳朵的断定对象是把扇子;碰触到象身的说那是堵樯;握到尾巴的宣称那是条绳子;最后一个盲人摸到象牙,告诉其他人:他们认知的对象是根长矛。对于某些人而言,这证实了:你认为某事物是真是假,全基于你看待该事物的角度。然而我们应该指出被忽略掉的一点,就是:那六个盲人全错了,他们的结论没有一个是真的,所以那个寓言根本没有说明真相的问题。那里确实有一客观实物,只是他们都没发现罢了。同时,「所谓的真理全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这陈述若非绝对正确,就是仅在某一观点下才正确。若属前者,则并非所有的真理都是某一观点下的真理;若属后者,则没有理由把它当真,它不过代表某一观点。不论如何取舍,它在论辩上都败绩。 相对主义还有其他的问题。相对主义假使是真的,则这个世界会充满矛盾的情况。前面所举案例中的那支笔会同时在那本笔记簿的四边。「我」可能同时感到不舒服、很舒服、愤怒、高兴、饥饿、过饱、兴奋、百感交杂。多么混乱!这种矛盾的情况于理难容。 同时,没有相对主义者能够说:「『这对我而言是其的』乃绝对的真理。」如果真理只能是相对的,则对他而言那真理才是真的。但是等一等!按照前提,这声明不可以具有任何绝对的意义--「这对他而言是真的」这声明只有对他而言才是真的。我们还需要继续下去吗?这声明宣称真理是相对的。这声明如果是绝对的,则证明相对主义乃错误的;这声明如果是相对的,则你每一次宣称时都必须加上另一句「相对而言」,以致你根本不可能说出这声明,只不过开始一个无限的回溯,永远无法完成一句真正的陈述。 当然,相对主义也有些好处,它意味著你永远不会犯错,只要对我而言是对的,则即使我是错的时候,我仍然是对的。岂不是很方便吗?缺点是我也永远无法学会任何事,因为学习是由一个错误的信仰进入一个真实的信仰,也就是说,由一个绝对错误的信仰进入一个绝对其实的信仰。或许我们应当再看看有关绝对主义的论点。 有些人认为绝对主义有问题。「你们难道不需要有绝对的证据才相信绝对的真理吗?」不。真理如果是绝对的,不论你根据什么理由来相信它,它都是绝对的真理。我们甚至可能不知道有真理,但它本身仍旧是绝对的。真理不会因为我们知道它与否而、改变。 「个人性的事又如何呢?例如何谓温暖、不刮脸会变成大胡子等等,这些事怎么可能是绝对的呢?这些对我而言是个人性的,这事实对其他人而言是绝对的事实(虽然这些对他们而言可能不是个人性的)。同时,情况本身(真实的温度以及胡子的长度)是客观、其实的情况。那也是不变的真理。」 「若真理永不改变,则不可能有任何新的其理。]新的真理可以两种方法来理解。它可能意为[对我们而言是新的」,好像科学中的新发现,但这只不过是我们发现一个已有的真理。另一理解新的真理的方法是有些新的真理开始存在。在处理这问题上,绝对主义毫无困难。当二○二二年一月一日来临时,一个新的真理诞生了,因为那时才能说:「今天是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在那以前的任何时候说都不是真的。「旧]真理并不改变,但是「新]的真理则可能出现。 「人生不过是一场梦」 有些人会告诉你,我们每一个人都创造我们自己的真实(reality)。对你而言真实的对我不一定真实,因为你的梦并非我的梦。事实上,你只是在你的梦中觉察到有我,你不知道我是真的不是。非但真理是主观的,更没有可为人知的绝对实体。所有的真实都只不过是不受控制的想像。有些事已直觉地告诉我们:这个观点不可能是对的,首先,「只不过是」一词假设你所知的「不止于是]。但怎可能有任何人具有超越他们自己想像以外的知识?你所知的,怎么可能不止于所有的真实?除非全知的人才能如此夸口。此外,这究竟是有关绝对实体、还仅是个人想像的陈述?如果它真是与「所有真实]有关的绝对真理,则它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无论人是否想像得到它,但最少这声明是真的。如果它只是有关个人梦想的主观说法,则它并没有宣称它是真的,我们也不需要加以考虑,同时不妨提醒这样的人在作梦时最好不要说梦话。
它有一次行经森林去到白兔的家。 |
堕胎……同性恋者权利……性教育……毒品滥用……黄色书刊……这些基本上都是道德问题,基督徒面对这些问题,所持的立场相当分明。当基督徒呼声愈清楚时,外面的世界对我们立场的批评也愈尖刻。他们不大能明白:为何我们会相信我们是对的?这些价值从何而来?是来自一本古老的书?它有几百种不同的解释,写这本书的作者们从未想像过现代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怎么可能当真相信:这些律例永远、绝对是对的?基督教的道德观似乎太黑白分明,难道没有一些灰色地带吗?我们对美德的焦点愈来愈清晰,但世界其馀的人似乎急速地滑入黑暗、逃避光明。就像布伦博士所说: 绝对主义的危险不是错误,而是不容忍,学生被教导要亟力规避这点。相对主义对于心胸开放是不可或缺的,这就是美德,唯一的美德,遏去五十多年来小学教育致力灌输这个观念。当面对不同种的人、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不同的真理主张,相对主义高举开放为唯一合理的立场。(开放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洞见。) 真正的信徒是真正的危险。(注1) 信徒面对这样的心态时,必须准备好本诸他的伦理基础为他的伦理原则辩护。我们有什么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道德是绝对的吗?可以解释我们为何对有关价值的事不保持「心胸开放」?我们如何才能向不信的人解释这些事呢? 我们不需要替神的每一条诫命辩护,本书也没有足够篇幅去讨论个别的问题。现在所需要的不过是:藉著显示价值乃绝对的,它们有一个绝对的基础,来表明:相信绝对的道德价值方为合理。我们也需要进一步去回答经常有人提出的质疑:当绝对价值之间出现冲突,以致一个人无法同时顺从二者,该如何是好? 〖 是否有任何绝对价值存在? 〗 相对主义并无新意。远在古代,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就说:「没有人踏入同样的河两次,因为在脚上奔流的总是新的水。」这指出我们的存在充满了不断的改变。如果每一件事物都在变迁,则没有一件事物始终如一。万物都是相对于它们在当时的情况。如此怎么可能有绝对的价值? 由赫拉克利特的时代至今,另有其他的道德理论向道德诫命的绝对性质挑战。有些人说:没有严谨的律法。齐克果说:宗教责任超越所有的伦理诫命,就像亚伯拉罕必须因为「信心的跳跃」而超越所有的道德界囿,才能将以撒献上为祭。爱以尔(A.J Aye)说:所有有关价值的陈述都是不折不扣的废话,因为它们无法藉经验证实。有些人说:伦理只是为了建立社会的一般性原则。边沁(Jeremy Bentha)和密勒(John Stuart Mill)同意:社会一般的规则应当遵守,这样人才会快乐,但究极而论,它们并无约束效力,非遵守不可。有些人,像弗勒彻尔(Joseph Fletcher)认为:所有的标准都必须由在每一个环境中的当事人来裁量。 弗勒彻尔的情境伦理建立在「我们的责任乃相对于情境」的概念上(注2〕。他说:爱是唯一的绝对,其他的道德诫命都相对于此。判断是非唯一的方法是看结果。什么「有效」、什么「满足」要求,什么便是对的。因此,价值不是由神、也不是由社会决定的,乃是由个人决定。个人必须在每一特定的情境中决定:对他而言什么是对的。当有人问弗勒彻尔说:「奸淫是否不对?」他回答说:「一个人只能够回答:「我不知道。可能是的。给我一个个案,描述实际的情况。』」(注3)他相信这可以消除律法主义的残酷,将焦点放在人身上,而非律例身上。 情境伦理(Situation Ethics) 弗勒彻尔的书《情境伦理》(Situation Ethics)于一九六六年出版,并没有包含什么新的观念,但将立场澄清,并使它通俗化。他明言他的前提是实用主义(Pragmatism,以目的来辩解手段的正当性)、相对主义(Relativism,只有爱是绝对的,其他价值都是相对的)、实证论(Positivism,道德原则无从证实,只能相信)、人格主义(Personalis,人比事物重要)。谈到圣经地说:「如果我们忘记圣经是零散格言(好比登山宝训)的汇编,最多只能给我们一些模范和建议,若杷它变为守则,带来的如果不是轻度忧郁症(页77),就是极度沮丧。」他为他的实用主义辩护:「如果目的不能用来辨解手段的正当性,还能用什么来辩解呢?」(页120)他至少尚能首尾一贯地承认:目的本身的正当性也有待辩解。爱是唯一能自我辨解的目的(页129)。这导致一个问题:如果爱能够成为具有本身价值的善,为何其他的德性不能也具有本身价值?若能,则它们不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 绝对不可能被否定的 尽管上段列举的那些提议似乎很合理,但否定绝对本身实涵有基本的矛盾:为要否定绝对,在否定的过程中,你必须假设有绝对。要否定绝对,你必须作一个绝对的否定。就像说:「不要说不。」你刚刚已说了。或是「说『永远』永远是错误的。]你说的时候必须说它。你怎能绝对确定真的没有绝对呢? 此外,假使相对主义是真的,则一定有某样事物是其他事物所以为相对的,那事物本身不是相对的。换言之,有些事物必须是绝对的,然后我们才能看出其他一切对它而言都是相对的。这是关系的本质:它必须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物中,没有事物可以和自己相对。假使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对的,则没有其他的关系是真实的。必须有不变的某事物,我们才能以它为标准,衡量其他每一件事物的变化。甚至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都看到这个事实,设置绝对的灵(absolute Spirit)当作其他万物所以相对的枢轴。杜威(John Dewey)在他的进步主义(progressive-ism)中将进步视为绝对。赫拉克利特则有一个绝对的道(Logos)以衡量不断变迁的河("river"of flux)。 肯定绝对价值 只是指出相对主义的错误,并不能证明:基督教的价值正确。相对主义者说:「有绝对的价值吗?举一个例子。」鲁益师在其著作中举了几个例子。他指出:有许多被普遍认为错的事,例如虐待儿童、强奸、无故谋杀等等。他同时在《消灭人类》(AOL- tin of Man)的附录中指出:不同文化中的价值非但差异不大,反而都非常类似。但我们面对的挑战是举一个为例。 有些思想家企图将所有的道德原则简化为一个绝对中心。康德得到一个「无上命令」 (categorical imperative),是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当遵守的。要想识别这个命令,可以在每次作决定时都问一个问题:「我是否希望这个行径成为所有人都该做的?」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你自己就不要去做。你希望所有的人都向你说谎吗?那么不要说谎。你希望所有人都谋杀吗?那么不要谋杀。只做那些你希望全部的人都能做的事。 〖 问题核心 〗 如果你想掌握问题核心,知道某人对价值真正的信念,你应当去 找出他的期望为何。一个人可以随口说:人的价值不比物质高, 但如果你把他像香烟头一样地看待,跺在他上面,他会立刻中止 他的高见。虽然他在言谈中否认人是具有价值的,但实际上仍然期望被当作一个有价值的人看待。纵使有人宣称世上没有价值,他仍看重他表达意见的权利,并且希望你同样尊重他这份权利。这个事实相当能帮助我们肯定绝对价债的存在,因为它显示出:价值实际上是无从否定的。不论何时,当有人否定绝对价值的时候,他们仍然期望得到一个有绝对价值的人所应得的尊重。 布伯说:最重要的道德原则是将人当人来对待,而非东西。他说:我们经历一生时,可以把所有其他的都当作「它」(It);也可以承认有些其他的与我们相似,应当称之为「你](Thou)。对布伯而言,是这个「我--你」(I- Thou)关系让人生有意义,这个关系也是所有价值的基础。人应被视为目的本身,而非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人应当被爱,而非被利用。 由此不难看出,布伯和康德在原则上都同意,耶稣所说的一项最重要价值。耶稣说:「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七12)当有人问耶稣:旧约律法上最大的诫命为何的时候,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37一39〕康德的「无上命令]岂不正是基督「黄金律」 (Golden Rule)的另一种表述法吗?最大的诫命岂不正是要与所有的人,特别是与那最终的你(the Ultimate Thou)都维持一个[我--你」关系吗?在这最大命令的根基上,建立了其他一切的伦理标准:也就是基督教爱的伦理。 〖 我与你 〗 马丁布伯(Martin Bubba, 1878一1965)是著名的犹太裔存在主义者,他在《我与你》(I and Thou)这本书中探讨关系领域。他用人所熟悉的字:「你」来表达亲密关系。他说我们在人生中有三个层面的经历:「各种关系的线延伸下去,在永恒的你那里相交。〕(页123)在界定爱时,他写道:「爱是一个我愿为一个你肩负起责任,这种素质不见于其他任何感受中,但对所有爱人的人--从最卑微的角色,到最伟大的人物;从住在象牙塔中,局限于锺爱一个对象的,到让自己的生命钉在世界的十字架上,气吞山河竟胆敢爱全人类的--他们的爱中共同具有这项素质。」 【MartinBuber, I and Thou(New York: Charles Scriber's Sons, 1970),PP。 66一67】 爱是普世公认的绝对价值。甚至以写《为什么我不是一个基督徒》(Why I Am Not a Christian)著名的罗素都说:「这个世界所需要的,是基督式的爱或怜悯。」人文主义的心理学家佛洛姆(Erich From)说:所有的心理问题都源自缺乏爱。孔子也有相同的见解,但他用负面的形式来表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会反对爱呢? 上述康德测试问题的核心在于一点:「我希望人怎样待我?]当然我们都渴望被爱。如果我们想要被爱,则我们应当爱其他人。不爱其他的人便是否定他们的人格,因为我们爱人是在把人当人来看待。事实上,这岂不是我们期望被爱的原因吗?因为我们是人,人应当被爱。如果我们应当被爱,则所有的人都应当被爱。任何其他的结论都是不一致、独断的。爱是一个绝对的道德价值,为普世公认,也是所有的人都期望得到的。 〖 价值源自何方?〗 人们表达爱,期望爱,但他们的本性并非爱。人的爱会改变,而且有限。爱是人们所有的(to have),但并非他们所是的(to be)。然而如果爱是一个绝对价值,则某处必定有某个不变的、无限的爱,是所有其他的爱的源头。所有道德上的绝对都必须有一个绝对的有有在指令,但人不是绝对的。那么,爱是从哪里来的?基督徒的答案是:所有的爱来自神。事实上,圣经说:[神是爱。」(约壹四16)因为神的本性是爱,他可以将爱赐给他所创造的人。我们有爱,他是爱。神的本性是所有的爱的源头,反映在他按自己的形像所造的人身上。没有任何有意义的爱的伦理可以撇开爱的源头(神)不谈。
2.真理与现实相呼应。 3.真理是可知的(其他各种观点均为自相矛盾,参第十二章)。 4.可由不证自明的真理证明神存在。 5.神是一位必然的存有(存有的论证,参第二章)。 6.我的存在不是必然的(由必然存有之定义显然可知)。 7.因此,有神主义是真实的(有一位超越世界的必然的存有,他创造世界中的万物、介入世界,参第三章)。 8.圣经是一本可靠的历史文件。 9.耶稣宣称他是百分之一百的人又是百分之一百的神。 10.他提出证据支持这宣告。 11.因此,耶稣是百分之一百的人又是百分之一百的神。 12.神所教导的都是真的。 13.耶稣(神)教导说旧约是神所默示的。 14.因此,新约及旧约都是神所默示的神的话语(第七章)。 |
既然有问必答,那我可以提问吧?
首先说明,我不信基督教,但我希望有所了解
楼主开篇即言:“只有耶和华才是独一真神,其他的都是邪神。”
1.在你眼中,或者在此教义之中何谓“邪”?
2.楼主一来就已经在攻击他教,这是教义所定么?
3.他人还未中伤你,你就迫不及待的开始打击,谓之以“邪”,我曾经听过一个关于上帝论打耳光的故事,楼主所行是否矛盾?或者那个故事是假的?
4.中国自古有佛、有太上,是否所有信仰基督教之人都很排斥,上帝真的会因此“吃醋”?或者正如风闻所言:“上帝没有吃醋,吃醋的仅仅是教皇”。
今回基地,又见兄台回帖,遂回此贴如下,
如今,鄙人尝以世俗话语略言本教神的救恩。
夫望天下,熙熙攘攘,穷尽利往,不思生死,待到疾重无路,常就于中原各教,或佛,或道。世人常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又曰善者入天堂,恶者入地狱。于是,生者诚惶诚恐,或为逝者开斋念经,或积善事以求善缘。诸般事情,皆为死有善往,不受恶报。综述一言而论,中原各派流传经卷,欲昭天下,言人借己之力,或有超度,或有请斋,或有善事,可洗己罪,死升天堂,庇护子嗣。
如此,中土各派借此理论劝导天下人好为善事,利于社会,利于人文,此功绩也。然则,请眼观世界各教,皆有劝人为善之教义,基督教亦在其列。可见世界共享同样道德价值。于此处鉴别各教,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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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疑问,人靠己之行为,是否能够救自己?
基督教的神,上帝耶和华,六日创下天地万物,最后一日创造人类,更是吹其气入人体,人称为万物之灵,那时候,夏娃和亚当生活在伊甸园。当时,他们违背了上帝的话语,偷吃了禁果,犯下了罪,上帝便将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他们的后代都有原罪,生死不能逃避,神又将世界交给人类管理,只叫人不可敬拜他伸,因为木匠将大树砍去,一半烧火取暖,一半刻偶像,那么他拜的,是偶像,还是取暖的木头?人竟然依赖自己手创造的偶像,纵然表面贴满金银,里面无非金,木,铜,铁,口不能言,足不能动。人如是如此,又有什么指望呢?
地上的人容易骄纵,日子一长,就给自己塑造别的假神,不理会那天上的父神,地上的人随从自己的欲望,肆意而为,犯下了许多的罪,遇事求佛烧经,做了许多让父神愤怒的事情。
然而,上帝是仁慈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子民,为了拯救人类,免于他的审判,为世人赐下了神的独生子耶稣,主耶稣来到人间,是为了赎回人的罪过。
一个人倒在泥塘里,是不能在泥潭里自洁的。就如现今的人,无论自己怎样做善事,怎样求佛是不能拯救自己的罪的。因为他们所拜的都是假神,都是虚空,建立在虚空上的善事都是功利性的,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是说做好事不好,而是他们信靠的是枉然。
一个普通人只能承担自己的罪过,但是主耶稣,既是从童贞女而出的人,又是上帝的独子,他死在十字架上,他承担了世人所有的罪过,并在死后三日复活,战胜了阴间的权柄。这就是十字架的意义,世界上的罪过还有,但是,只要寻求主耶稣,心里相信,口里承认,接近主,亲近主,主耶稣的宝血就能洗去我们的罪,因为主耶稣是人和上帝之间的中保。这就是上帝对世人的爱,耶稣用自己的死亡成就了爱,叫信靠主耶稣的,不被灭亡,反得永生。
如此,神的救恩就变成了活水,倒在泥塘的人,只要呼喊主的名字,就会被洁净,成为主内的新人。
有人问主耶稣作为基督徒最大的诫命是什么?主耶稣说,要尽心,尽意,尽性的爱你的神耶和华。第二条诫命和第一条相似,就是爱人如己。
有一点很重要,我们要的首先是相信,因信称义,我们不以行为来判断人,因为不信的人和信的人都会做好事(尽管前者很多具有功利性),我们需要的是承认上帝耶和华是我们的唯一的真神,倘若承认这点,作为基督徒,我们自然会行善事,一切用爱包容。
到了那日,就是审判的日子,神的子民就被提上天上,就如主耶稣当日升上天一样,展开宗卷,上面记载了每个人的每一件事,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隐瞒,上帝检查我们的一切,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最后,不信者就会扔入地狱受永远的火烤。
圣经不是随便说的,科学发展到如今,没有证据说这本书是假的,相反,靠着这本书,我们发现了许多原以为不存在的民族和国家。神的福音向天下四方传播,基地也不例外,有幸听到神的话语的人要注意听,因为神的国就要到了,要赶紧悔改!
“在信仰上,不是顺从上帝,就是顺从撒旦。”
好一个不信我就你就该死啊!想当年,十字军东征就是以这样的名义发起的,想当年,百万美国印弟安人就是这样被屠杀的,请问,你信的是上帝还是一个独裁者与暴君???你就是这样解释基础教义的??简直是渎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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