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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香港学生就许志永被拘押上书温家宝 [打印本页]

作者: glim    时间: 2009-8-6 10:50     标题: 香港学生就许志永被拘押上书温家宝

【明報專訊】前言



今年4月,與中六級通識教育科的同學到北京    考察交流,我們走訪了「公盟」,許志永博士與我們一行30名同學談了個多兩個小時。



學生知道了維權律師們正為「結石寶寶」、「黑磚窰」的受害者、川震豆腐渣工程遇難者家人、不少上訪者等等,進行法律訴訟;也知道公盟也教育社區市民法律知識從而參與社區內的管理工作。



公盟裏除了律師學者,更多的是比學生們大不了多少的大學生和年輕人。他們所做的,其實不過是個志願機構或是壓力團體的角色,可悲的是,在內地這卻成為了走
鋼線、打擦邊球的活動。然而傾談間,許博士仍有信心地告訴同學,維權活動和民間社會未來的活動空間是樂觀的。想不到數月後,繼公盟被「抄家」之後許博士更
身陷囹圄,於是,同學們的憤慨是必然的了。



──張銳輝老師



溫總理:



斗膽用這個標題,因為我現在的心境,與龍應台教授執筆寫《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給胡錦濤   
先生的公開信》時有類似的感受;龍教授的文章,溫總理想必已經讀過了。我雖然只是一個高中學生,對國事的了解、對文字的掌控,當然不比龍教授,但仍希望能
透過自己手上微弱的筆,表達對政府處理「公盟」及許志永先生的手法的不滿。



溫總理,提起你的名字時,人們都會說你是平民總理,辦事以民為本,站在人民利益那方。有些小朋友還會被你的親民作風所吸引,叫你一聲溫爺爺,視你為模仿的對象。



但是當我一想起你任內被捕、被禁、被整頓的媒體和異見人士,如劉曉波先生、程翔   
先生、《冰點》雜誌、《南方都市報》等等時,我卻又不得不質疑你作為純真善良小朋友學習對象的資格!難道我們國家的教育,是要教小朋友與其他人意見不合時
就要對付對方,而非講求中國人千百年來堅持的仁義觀?



近日被政府盯中的是許志永先生和他所領導的「公盟」。公盟是由一群關注中國發展的律師及學者所組成的民間組織,他們透過學術研究就國家的法制改革提出一些
意見和建議,推動國家實現民主法治。他們另一項為國人所熟知的工作,是為一些弱勢群眾如上訪者、被徵地者、毒奶粉案的受害者等等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他們透
過現有的司法制度去取得公義。單從近日稅局搜查後曾獲得幫助的民眾紛紛勇敢地到公盟辦事處聲援一事,任誰也看到「公盟」是站在人民那邊的!為何溫總理你所
領導的政府仍要做出這件不合民情的事呢?



據我所知,「公盟」的工作是非牟利的,他們曾經想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但遭到當局拒絕,被迫申請為有限公司。在國際社會,這種團體並不需交稅,而其捐獻
者更能獲得免稅優惠。但由於公盟的成員是守法的律師,明知制度的不合理仍舊依規定納稅。在被稅局指控漏報稅   
項時,亦坦誠地承認錯誤。為何溫總理你所領導的政府仍要向他們徵收最高的罰款,並過分地在公盟辦事處以「搜證」為名而檢走所有維權資料呢?更令人感到無法
理解的是,許志永先生突然在召開第二輪聽證會之前,遭公安與便衣從家中帶走,並扣留在看守所中,不能與家人及律師聯絡,同時更要公盟關閉其網頁,這實在是
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無理剝奪。



溫總理,你經常說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我想請問你一下,執法機關是根據哪一條法例去帶走許先生的?我對中國法律的認識十分膚淺,但仍知道憲法是
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國憲法的第35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民有言論、結社的自由,第37條更清楚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我對上
述條文的理解,我認為許先生現在應該可以自由地留在家或身處辦公室辦事的。



今年4月,我和其他同學到北京考察交流時,有幸在未被搜查的公盟辦事處與許先生談論中國政治。看見他願意無私地為中國在法治民主領域上努力,並對於中國的
未來充滿了希望,令我深受感動。猶記得考察時,我們曾到過永定門內國務院信訪辦的門前,親眼目睹不少惡形惡相的截訪者和情况可憐的上訪者。因此,在傾談中
有同學便問了許先生一句「為何中央政府會容忍那些截訪者存在呢?」你知道許先生怎樣答嗎?他說上訪人數遠遠超過信訪部門所能承受,所以中央政府亦唯有容許
截訪者存在,以免信訪部門的工作量極嚴重超標。在訪問中他多次提醒我們中國政府已很努力,要對政府有多點耐性。



許志永先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充滿理想但不狂妄,他看到很遠的目標仍堅持穩重地一步一步走下去,他不怕只有一點一點微弱的力量在慢慢地付出,堅信中國終有一天能實現法治民主與自由。



溫總理,我真的十分不解為何你們的心如此的狠。為何要用這方法去對付這樣一個體諒政府、理性論政的學者呢?他所做的事只是在現有的遊戲規則下安分守己地為
弱者去爭取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做的事情無一不是愛國為民!為何中央連這樣的一個人物也不能放過呢?為何不容許他和公盟透過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序去處理這事
呢?



溫總理,看着你為四川    地震災後工作努力、關心礦工工作環境之時,我總想叫你一聲「溫爺爺」的。但當看着這麼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在中國發生,我實在叫不出呀!但願有一天這樣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並不再發生,我相信那一天海內外同胞才會由衷地振臂一呼「中國萬歲」的!







身體健康



香港中七學生



鄭詠欣 敬上



https://docs.google.com/View?id=dgrg4q87_40g4z8v33t
作者: cheermule    时间: 2009-8-6 11: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cp555    时间: 2009-8-6 12:16

幸亏她在香港,要是在内地,就躲猫猫去吧
作者: 固体    时间: 2009-8-6 12:39

愤怒!!!
希望有一天能逃离这里!!!
作者: 黑总统    时间: 2009-8-6 12:56

一帮书呆子,
以为这里是香港?
还以写给“温宝宝爷爷”的口吻。

什么组织合不合法,党说了算。
党都说了:这是个“和境外势力有染”的对共产党来说“邪恶”的组织。
让税务局的那帮老妖婆罚款,把组织老大抓去,说白了就是中南海的意思。

所有的组织,包括民间的所有社团,共产党都是用三只眼睛盯着的。
就是怕他们起来造共产党的反。
现在,搞一个团体,包括一个什么小团体,共产党都是要让负责人注册,还要让你签字,就是不能让你反党。

香港的书呆子就是不一般,写信就写给了宝宝大爷。
怎么不写给胡大爷?他是老虎?干嘛专找温宝宝?
俺说呢,这演员演好人了,他就是好人呀?
宝宝演白脸,难道老胡演黑脸?
中南海的分工?
作者: 阿呆与阿瓜    时间: 2009-8-6 12:57

温家宝在其位也有其难处啊,当初的改革派在共党的总体情况下只能是没有什么大行动。中国最大的不是总理,是主席啊,是军队啊!
作者: yfc01101    时间: 2009-8-6 13:25

你不要命了,等会儿纪检委来你家把你当叛国罪把你抓起来,你就等死吧,没有办法出国的人都不要讲共产党的坏话,虽然党内有腐败等一系列的问题
作者: anybug    时间: 2009-8-6 13:50

上书?
我怎么想到了百日维新的上书光绪?
呵呵
作者: SIX2007    时间: 2009-8-6 14:34

迟早有一天公产党会被愤怒的人民给灭了!
作者: 老西    时间: 2009-8-6 14:41     标题: 回复 5# yahoog 的帖子

精辟~~!
作者: onisika    时间: 2009-8-6 15:34

温爷正忙着对镜子练演技
哪有空读信。。。
作者: cuigw    时间: 2009-8-6 15:56

没啥用,中国目前没啥希望
作者: totem7    时间: 2009-8-6 16:03     标题: 还上书呢

这不是跟凶手商量能不能河蟹吗,呵呵,也不想想这事是谁让干的
作者: pig927    时间: 2009-8-6 16:05

这封信不是写给温胡的,他们也根本收不到。
能让大众看一下,就不错了~~~~~
温宝宝~~~假打!
作者: 天边的老狼    时间: 2009-8-6 16:19

太天真了,温家宝这个冢中枯骨,都自身难保了,还指望他。
作者: yjfeng2008    时间: 2009-8-6 16:57

你们知道所谓的“温和效应”吗
作者: kiib    时间: 2009-8-6 17:05

怎么香港的学生也有臣民意识,大陆就算了列,香港可是都有公民意识啊,还进谏啊。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09-8-6 20:04

启禀丞相....奴才有一事....
作者: ashoftime    时间: 2009-8-6 20:44

哎。没啥可说的。
作者: rollway    时间: 2009-8-6 20:46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真的吗?
作者: 到处溜达    时间: 2009-8-6 21:55

呃,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情。
不过也不奇怪
如果不发生这种事情,那才叫奇怪呢!
作者: myhg    时间: 2009-8-6 23: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eohuskyer    时间: 2009-8-7 00:46

温家宝只能在自己任内尽力不要让GCD倒台,这是他一切行事的根本原则所在。
作者: playdelphi    时间: 2009-8-7 01:15

高水准的作品。
作者: zbzb80    时间: 2009-8-7 01:31

跟温上书是没用的,温又不是一把手,作为党内的温和派,对这强硬派一手主导的事是插不上手的。另外,叫温爷爷是不是有点肉麻啊,渗的慌!
作者: shihong    时间: 2009-8-7 02:56

中国的事是这样不懂事的傻瓜太少了1
作者: Alleluia_2006    时间: 2009-8-7 16:40

5楼说的不错
不过 温宝宝 叫的人家麻酥酥的
作者: l6535297    时间: 2009-8-7 17:17

我还是看片去吧。。
作者: dullben    时间: 2009-8-7 23:42

香港的一个中学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可敬可佩啊。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许志永律师等三人2003年的上书对中国废除恶法(收容制度)是有很大贡献的。至少对于许多生活在深圳的人来说,少了因忘带暂住证而被拉到关外交罚款的危险。
诚然,这个政府实在无可救药,但想许先生这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实在太少。
若有可能,希望有心驴友也捐助一下、尽点微薄之力来帮助许先生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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