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ZT胡斌替身案,一场网民对司法集体不信任的闹剧!!! [打印本页]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7-30 21:47 标题: ZT胡斌替身案,一场网民对司法集体不信任的闹剧!!!
胡斌替身案,一场网民对司法集体不信任的闹剧!!!
胡斌受审,舆论的焦点很快从三年徒刑是否恰当转移到胡斌是不是替身上面来了,杂谈形形色色的帖子满天飞,甚至还有言之凿凿的技术帖,一二三四五的分析,煞有介事。老实说,这些帖子我都没有打开看过,因为我觉得这是一帮大脑缺氧的人搞出来的一场闹剧。
我是一个现实的人,现实的人考虑问题用现实的方法。我不去讨论法庭上的胡斌与那个什么张先生是不是长的象,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太多了。我们只讨论胡斌找替身上法庭的投资、收益和风险
问题一:
用替身受审,胡斌家需付出的代价----相当大
1、 他们必须打通所有关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看守所和监狱,甚至还要打通参加庭审的记者乃至原告方以及所有认识胡斌、见过胡斌的人。且不论胡家是不是有这么大的本事,就算有这么大的本事,那么直接在监狱服刑时来个狸猫换太子,岂不是更便当吗?
2、 要封住替身的口。甘愿为之代审受刑的人,无非为利而来。此案处在风口浪尖上,舆论高度关注,胡家无法保证以后不被此人勒索。
3、 他们必须承担一旦事情败露的风险,而风险因素是很高的(稍后论述)。
问题二:
用替身受审,胡斌家的收益----很小
1、 可以使胡斌不必面对媒体的镜头和法官的询问以及受害者家属的责难----胡斌做为一个成年人,我相信他不至于为了逃避这个而想到用替身的下策。
2、 可以使胡斌不受三年牢狱之灾---这应该是使用替身的最大收益---但如果有这个找替身的能力,我相信他们通过上下活动,以达到减刑、保外就医或者如上面所说请人服刑的目的,是更加容易的。
问题三:
用替身受审,胡斌家的风险----很大
最大的风险是,审理是公开的,照片是要面对所有认识胡斌的人的,而替身受审极易暴露。找了这么个不太像的人(所以大家会以为是替身)做替身,胡家不是故意要暴露这事吗
我想,没有人会去做这种风险极大、投资极大而无太大收益的事情。尤其是在有很多更好途径的前提下。
所谓胡斌替身案,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闹剧!
但我不是来替胡斌辩解的,胡斌是不是替身其实并不重要,也不难解决。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发生这场闹剧?为什么这种明显不合理的、完全来自想象的结论能得到那么多人赞同?
这种无意识的盲目赞同,源自于大家对司法的集体不信任。
而这种对司法的集体不信任,来自于大家对司法公正缺失的极度失望。
很多案例表明,司法在面对不同的人,会因为他们的身份、地位、权力和财富做出有差别的判决,比如贪污上千万只判十几年,许霆ATM多取钱被判无期,普通人爬树偷窥女人被判强奸,官员强奸被判无罪……无法一一列举,也许这种判决在法律条文上站得住脚,但在观感上是肯定不佳的。随着媒体的报道和网络的传播,这种判若云泥的强烈对比,这种挑战人们常识的荒唐判决,在逐渐的加深人们对司法无法保证公正的印象----司法是不公正的,是为有钱有权的人服务的。
回到胡斌案上来,连参加审判的被告都被人怀疑是作假了,并有很多人附和这种观点。可见这种不信任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面对此情此景,该羞愧的不是导演这种闹剧的网民----虽然不客气的说,他们确实有点大脑缺氧;真正该羞愧的是那些身居高位、手握权力的官员们:
是什么导致了人民对你们如此的不信任???
[ 本帖最后由 saltfish 于 2009-7-31 09:32 AM 编辑 ]
作者: icanbe 时间: 2009-7-30 21:53
事实胜于雄辩,受审者就是替身,要不怎么他手上没了那条明显的疤痕呢?大概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7-30 21:56
我们本来就不相信在ZG的所谓司法公正!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9-7-30 22:01
替身不替身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问题中国的公检法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十分丑陋!
作者: 世界是怎么的 时间: 2009-7-31 09:15
个人感觉,楼主的理性思维不太适合中国国情,就像很多的“躲猫猫”、“递草纸”的事情,你相信吗?好像也明显是假的,不也照样出来了。我觉得在中国的犯罪难度并不高,不能用一个法制完善的系统来衡量中国的中国的实际国情。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7-31 09:21 标题: 回复 5# 世界是怎么的 的帖子
只是转帖而已。不必把我也算进去吧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7-31 10:10 标题: 回复 1# saltfish 的帖子
先声明一下,偶回复的是楼主转发的帖子
“替身案”这场闹剧,最先是怎么引发的?
还不是官府始作俑者搞出了个“70码”的闹剧
然后被告家里财大气粗,出手百万,驱鬼推磨
由此不得不引发普通网民对此案件的一路关注……
在这个行政不受监督制约的国度里
无论发生什么神奇的事情皆有可能
在我看来,这也是大家活得没有安全感的体现
[ 本帖最后由 qdpan 于 2009-7-31 08:51 AM 编辑 ]
作者: saltfish 时间: 2009-7-31 10:13 标题: 回复 7# qdpan 的帖子
we are live in danger.
my motherland is standed by logical paradox.
作者: qdpan 时间: 2009-7-31 14:03 标题: 不得不相信,有钱确实能够让磨推鬼
引用:
他们必须打通所有关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法院、看守所和监狱,甚至还要打通参加庭审的记者乃至原告方以及所有认识胡斌、见过胡斌的人。
真是笑话,还当大家都是老外,都TMD从小在红旗下长大的,忽悠谁?以为刚出校门?
这要是不可操作,那些个跑官、要官,买官的青天大老爷,又是怎么瞒天过海的呢?
这种事情,把最关键的几个“点”搞定,然后“上头”再“打个招呼”或“暗示一下”,至于跑腿的小喽罗肯定也有好处
即使他们知道内幕,俗话说就是“水很深”,聪明的都会装糊涂,
凡是在官场上混的都明白“察见渊鱼者不祥”,否则这“铁(金!)饭碗”还要不要?
难怪都说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如果不是替身,丫那小子在看守所候审期间难道就没有猫腻???
我看了《新快报》的官方(丫还是个审判长
)解释
首先,这小子在看守所的生活,审判长都如此了解,可见司法工作做得多么到家
“看守所生活规律,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一般进来的人都会胖一些。何况胡斌才二十来岁,一来是长身体的时候,二来又不像四五十岁的人那样有太多精神压力,关了两个月后发胖再正常不过。”
“一般进来的人都会胖一些”——中国的看守所居然如此之好
那些个“国际人权”什么“大赦组织”统统不是在放屁?看人家在里面过得多滋润呀!
“二来又不像四五十岁的人那样有太多精神压力”
贱民就是贱民,被活活撞死就跟放个屁一样
难怪车祸发生后,车主和朋友还聚集在肇事现场说笑——反正,家里有的是钱能摆平,打发恐怕一辈子都没见到过一百万的穷鬼
难怪在看守所候审,居然也能够心安理得,好吃好睡,几个月就养得又白又胖——不过就三年嘛,宣判前都有人“猜”到了
难怪在法庭上拒不承认在大街上飙车,时速也不过近百公里嘛,跟高速公路飙到时速210公里相比确实差远了
(我在杭州工作生活过两年,文二西路也不是没去过,西城广场电影院我也看过好几场电影
)
因为他不承认,所以就要轻判吗?——既然他不认帐,所以就不存在主观心态
果然法庭最后确实按交通肇事来判决,审判长潘波陈述了判决理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他们确实没有精神压力,也没必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甚至连罪孽感都没有吗?这是使我对人性感到最最为悲哀的一点
假如换个普通人看看?
一般的嫌犯看守所里住得如何,吃得怎么样,在这里我就不说了,你们有点社会关系的可以自己随便打听去问问看!
中国每年都会发生许多车祸,交通事故死亡也在少数,为什么这次的事件引起了那么大的关注,很值得我们深思
作者: sezlee 时间: 2009-7-31 14:22
楼主请研究下照片后再告诉我们,我也一直想知道是否是替身呢、、、、
作者: 世界是怎么的 时间: 2009-7-31 14:38
楼主,不好意思,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只是习惯了说话有个对象
但是还是觉得顶包是完全有可能的,虽然貌似不理性,只是天朝的官员是什么低能事都能干出来的,或者本来就不是一个阶层,很难用我们平民的角度去窥探官僚阶层的想法。。。
作者: Mosaic 时间: 2009-7-31 15:31
为什么不说是司法的滥用?或是司法的不公正?hehe
作者: jiaotangse 时间: 2009-7-31 16:29
主帖原作者操蛋
分析就不看在那里发表个鸟评论,一幅高高在上的样子
作者: jiyi8 时间: 2009-7-31 16:56
发过好多视频了,均证明了是替身,楼主不是五毛吧,对你偏偏转这样的帖子表示怀疑,狗傻逼的
作者: 心碎不后悔 时间: 2009-7-31 17:14
原创?那么放到哪个论坛都会是精品~~
中国的信任危机已经到了悬崖的边缘了!
| 欢迎光临 ::电驴基地:: (https://www.cmule.co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