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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贪官现在可以放心的贪污了! [打印本页]

作者: fzglr    时间: 2009-7-21 20:51     标题: 贪官现在可以放心的贪污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受贿1.9573亿余元的案子终于判决
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死缓——其实就是死不了了。只要在狱中不哭不闹不上吊,两年后无期、然后再减
刑------其实基本上陈同海用不了这些程序,到时候直接保外就医就得了,又像个自由
人一般。痛快啊!爽快啊!当官真好!当党官更好!
    多说无益,加这段话只想表明下面这篇我两年前写的帖子没错,我个人的预见没错
——“贪官现在可以放心的贪污了!”
近日,备受关注的郝和平案终审宣判,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司前司长郝和平被市高
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同时,市高院采纳了郝和平本人的意见,在追缴其百万元受贿款
物、没收20万元个人财产后,发还了郝和平夫妇案发后被扣的其余100余万元个人财产。
据悉,二审宣判后,郝和平夫妇获准退还的财物价值百万元。其中,银行存款60余万、
股票若干、名贵手表6块(江诗丹顿2块、爱彼1块、欧米茄1块、天梭1块、其他黑色手表
1块)、各种加油卡若干、黄金工艺品一根、刀具一把。本报记者 王阳
为何退回郝和平百万个人财产,记者昨天就此事采访了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田小穹。
“查实案情后,退回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道主义文明司
法的体现。”田小穹教授说。
  据他介绍,在我国,没收财产是一项附加刑,一般适用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目
的是为了剥夺犯罪人员再次犯罪的经济能力,作为一种“经济上的死刑”。我国法律对
这一刑罚作了严格的限制,比如只能没收明确属于犯罪人员个人所有的财产,犯罪人员
家属所有的财产不能予以没收。如果犯罪人员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本就依靠犯罪
人员赡养、抚养的,还需要给其家属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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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则新闻,不由得发自内心的感叹——好五倍!!!一个普通大众看不起病、
买不起房、养不了老的社会,竟然能为犯了罪、已经被判了刑的前贪污官员留下百万
元的“养老费”,而且这百万元完全是贪污的非法所得,这不是好五倍是什么?这是
彻彻底底的、毫无廉耻的“人道主义”。
    贪污是什么?在一个公民没有丝毫监督权的社会,贪污就有如毫无顾忌的抢劫。
抢劫的还是普通人群的共同财富,并且是当着你的面,毫无顾忌的光天化日下的抢劫。
这是众所周知的严重刑事犯罪。然而就是这样恶劣的罪犯,竟然因为曾经是前“官员”,
曾经是他们“一个“圈子”里的,所以能得到百万元的巨额犯罪所得作为“养老金”!
并且有专家辩护“ 查实案情后,退回与犯罪无关的个人财产,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
是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
    如何确认这些财产与犯罪无关?谁能确认?我国法律对这一刑罚作了严格的限制,
比如需要没收明确属于犯罪人员个人所有的财产,犯罪人员家属所有的财产不能予以没
收。
    从新闻中能看出,这百万元完全是罪犯的个人财产,为什么不予以没收?这样危险
的先例一开,往后的贪官们只要不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完全可以同样的要求巨额的
犯罪所得作为“养老金”。贪污主要就是贪的“钱”,违法所得的钱不被没收,还能以
各种各样的理由申请保外就医,那么贪官们还有什么好害怕的?法律成了维护他们的洗
钱工具,那还有什么能约束他们的?这样的荒唐的、滑天下之大稽的判决只能助长贪官
们的贪污到底的决心,只能再次践踏善良人们的权利!
    说到这里,我还有一个疑问。做出这样判决的法官们猪脑子里是怎么想的?要么他
们曾经是故人,为一个圈子里的故人保留一点“幸福生活”的资本。要么就是为自己留
后路,期盼哪天他们自己坐上被告席时,也能“享受”到同样的判罚而得到巨额的“养
老金”。
    对这些阳光下的罪恶行为,对这种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的行径,实在是愤怒的无以
言复。只能怀着“敬畏”的心情,大声地宣告:“官员们,时不我待。脚踏人民大众,
手捏法律鸟蛋。在如此大好的形势下,此时不贪更待何时?”
      最后以猫眼名句勉励大家作为结束语。
      这是一个神弃的土地,这是一个伪大的民族,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
作者: 3434    时间: 2009-7-21 20:57

嗯,最后一句说得好。
作者: alexlux    时间: 2009-7-21 21:00

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
作者: a981234    时间: 2009-7-21 21:11     标题: 干脆取消贪污罪

神奇的国度--腐败者的乐园。
作者: tiercel-2008    时间: 2009-7-21 21:22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被判12年;
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被判无期。

这就是现实。
作者: 88414    时间: 2009-7-21 21:26

这个人命真好。贪这么多都不死。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9-7-21 23:09

在河蟹国当官是最最幸福的。
作者: yasong    时间: 2009-7-22 11:57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ocp555    时间: 2009-7-22 12:21

这你就不懂了,如果我们党连自己的干部都保护不了,还执什么政?那不成扯淡了
作者: 最恨五毛狗    时间: 2009-7-22 12:34

陈水扁啊陈水扁,你为什么要生在台湾?
真替你感到不公平啊!
要是生在我们大陆多好,就你贪那点钱,还不如我们陕西下面一个县的县长贪得多呢!

记住如果有下辈子,一定要投胎到大陆当官!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7-22 13:01

引用:
这是一个神弃的土地,这是一个伪大的民族,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中国?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我们的国家吗?我门的政府吗?我们的官员吗?共产党去你M的。
就是!
作者: huahuo11    时间: 2009-7-22 13:06

ZG必亡,人民必胜,老百姓将把这些LJ送上历史的断头台。
作者: pm2summer    时间: 2009-7-22 14:48

这是一个神弃的土地,这是一个伪大的民族,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
作者: MAGEAN96    时间: 2009-7-23 01:39

政府是政府,土地是土地,民族是民族,LZ不要一概而论,政府是腐败的,土地同样是受害者,至于中华民族当然是伟大的,不能因为一部分疯子就把整个民族给抹黑了。
作者: qianlixing    时间: 2009-7-23 03:17

要不怎么都想当官?
作者: luisita    时间: 2009-7-23 03:36

引用:
原帖由 MAGEAN96 于 2009-7-22 09:39 PM 发表
政府是政府,土地是土地,民族是民族,LZ不要一概而论,政府是腐败的,土地同样是受害者,至于中华民族当然是伟大的,不能因为一部分疯子就把整个民族给抹黑了。


同意! 不能因为几个老鼠屎而放弃了整锅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看清这个社会,好好的教育下一代,让他们有正确的价值观,正确的人生态度。孩子就是未来,只有改变下一代,才能真正的改变这个腐朽的政治!

作者: wreckage5106    时间: 2009-7-23 10:08     标题: 回复 1# fzglr 的帖子

越看越寒心
作者: geohuskyer    时间: 2009-7-23 15:54

血债血还,吃掉的总有一天要让他们吐出来
作者: zuozhizhu    时间: 2009-7-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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