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已经被昆明警方定性为其父刘仕华容留女儿卖淫。昆明警方护国有功,前一阵子号称破获去年8月两起公交爆炸案,说是一个白痴爆炸未遂临死前自己承认自己炸了去年的公交。估计没一个人信,还有那个著名的躲猫猫的案子,也是云南警方干的好事。如果你们愿意相信这样的愚蠢的国家机器,就相信吧。我和律师却是不大信的。那个律师同样不相信三鹿奶粉没有毒死孩子,所以他参与了起诉三鹿奶粉,为孩子维权。不久后我会在报道中告诉大家他的名字。
刘仕华,张安分一家,曾经在老挝等地做土石方,几年攒下了三万元。他们被2次警方拘捕,被说成是袭警,卖淫,欺骗,被拿走了6000元。而且刘家为了维护女儿名誉,不但身陷囫囵,而且把3万员已经消耗乃尽。而且在刑讯诱供之下(必须说女儿卖淫,一家才可放出,其母心疼2岁孩子,不得不在7日逼供后承认,放出后第二日记者赶到,她是不识字的农村妇女,因此以为记者是警方派来的,按照警方要求的,对记者说同样的话,所以才有了“承认卖淫”的报道。而刘士华本人被关在西山看守所,前日会见律师(我在场),说,他不知道大女儿卖淫,是“听警察说的”。新京报记者前些日子发稿他们一家困顿,而我看到的也如此。
大女儿不到17岁,看起来依然象幼女,幼稚温顺,乖巧甜蜜,穿白球鞋,白T恤,脸上,我看不到风尘气。没一个记者见到过大女儿,当时她被警方控制。如见到,我相信他们多半不会相信警方的措辞。目前为止,警方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却一口咬定大女儿卖淫。没一个人第一个控诉大女儿卖淫。连街边的站街女,也都是“听说是警方说,说她卖淫。”
只有警方一方的措辞。并且,没有证据,甚至,没有拘捕令(事后他们补办了)警方勒令云南全境媒体用通告发稿,而第一次报道该事的云南信息报的记者,在一个月内无休止地接受检察院的盘查,有一次长达12小时。幸亏他们没有做错什么不然肯定也是被拘捕的。
最黑暗的是,警方28日夜里,秘密会见律师,要求他为警方提供服务,不让外地律师介入(云南警方无法控制外地律师)。
他们想把这个事情做成铁案。那么我想说,办不到。
人可以入狱,尊严不可丢失,即便是穷人的尊严。
警方查出其父偷盗。他年轻时偷了什么?他偷过一匹马。原来他就是浪漫小说里写的盗马贼!他服了7-9年刑。感谢政府,我相信开宝马撞死人的那个阔家子弟,他坐牢不会太久。那么我想告诉大家,我和他父亲差不多大时,我还没开始做乐队,我在人民大学偷过几辆自行车,藏匿地点是人大附近的酒吧。它很快倒闭了,人赃俱销。
我感谢政府没把我查出来。感谢政府,感谢政府让我在清华大学毕业了,继续找你们的碴。现在情话不只是培养留美预备班了,他们还培养我这样的反骨。他们家千错万错,但你们不能安给他们一个更错的罪名。不管他们是哪里人,他们的口碑曾经如何地臭名昭著。警方居然狡猾到利用道德讨伐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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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律师谈话数次。以下是我们认为的事实。
刘士华一家,3月16日被警察拘捕,受到刑讯逼供,被迫承认2个养女卖淫。一个13岁,一个14岁。
张安分不相信自己读小学的女儿卖淫,被迫去医院做了处女鉴定。
云南信息报记者报道此事,引起传媒关注。舆论哗然,偏向刘家。警方道歉,承认自己执法粗暴,并且抓错了人。
事后刘仕华要求赔偿20万,激怒警方。警方一方面假意和刘的律师商谈赔偿,一方面暗中查出刘曾经有偷盗马匹服刑记录,令警方更为高兴的是,还查出他还有一个亲生的大女儿,曾经有被派出所罚款1300元的记录。
警方到他们屋里强行搜走了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如被打破的牛仔裤等。
6月上旬被警察第二次拘捕,受逼供,诱供7天左右,被迫承认大女儿(16岁)卖淫。此后刘仕华被认为容留女儿卖淫。其大女儿被警方控制。警方发出通告,云南全部媒体采用通告,说刘仕华容留卖淫,掉包,欺骗媒体。
记者们没有办法接触大女儿。张安分被放出的时候,因为其丈夫还在看守所,她怀疑来的记者是警方的人,对记者说的话,和被迫对警方说的一样,承认大女儿卖淫。
大女儿前几日,首次对记者说,她没有卖淫,但是她确实在社会上交友,并且有性行为。她从小没父母,和爷爷奶奶长大。2个老人去世,她十几岁才第一次见到父亲。她是一个早熟的女孩子。
而她的1300元的罚款,也是被迫的。警方有了第一次的罚款,第二次自然就容易了。
刘士华容留亲生女儿卖淫,在情理上,有很大的存疑。他怎么会挣钱让2个养女去读书,反而让亲生女儿卖淫呢?
刘士华身体不好,所以他做土石方,是他作为小包工头,雇佣工人去干活,他在被拘捕前,有3万元存款,很难相信,他会因为经济问题唆使女儿卖淫。
大女儿因为到昆明不适应,孤独,交了些社会朋友,刘非常反对,还打过女儿。可见他管教女儿,怎么会允许她卖淫呢?
警方在说大女儿卖淫上证据不足。首先,根本没有抓到嫖客。另外,他们分明做错了人,并且逼供。
目前,刘仕华羁押在看守所,不日即将被逮捕,此案将会作为死案。一旦这样,他被保释就医的可能性就很小。只能坐牢。无辜地坐牢。如果他的肺结核在狱中复发,他将九死一生。就因为他为自己的女儿的尊严,反抗过。就因为警察憎恨这样的“刁民”。
7月3日,16岁的大女儿被普吉派出所带走,带到了检察院,一个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被审问,而且她再次在纸上签字了。(纸上的字是手写的,她说她看不懂)。大女儿只是哭,什么也没说。但还是让她签字了。
我知道这样的案子很多,性质比这个严重的多的,更黑暗的,还有很多。但是,这个案子浮出了水面,是因为那2个倔强的\大字不识的农民不肯放弃为人的尊严,不肯放弃女儿的尊严!
现在警方就是要逮捕刘,并且诱拐舆论,令舆论不再同情刘仕华一家(当地人还歧视贵州毕节和云南昭通人),强制媒体,并且试图引诱律师倒戈,偏向警方,而且对外地媒体封口,试图让此案永远变成死案!我们不知道这个世上有多少桩死案,但是这个案子幸运地被媒体发现了!被律师关注了!这是一个好的契机,如果我们成功了,意味着,以后警察不会随意欺负性工作者,和未成年人。会有更多的人,女性,儿童得到保护,减少威胁,伤害。
因此,呼吁社会上的法律援助参与进来,并且强烈希望其他媒体,如凤凰和央视以及各大网站继续跟进。利用传媒力量,迫使警方不那么嚣张。这个案子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对女性名誉的保护,如果它能够翻案,一定会象孙志刚案一样,推动中国司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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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女儿又被普吉派出所带走。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她,又在一个手写的供词上签字。
这已经是第二次,她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签字了。第一次是承认自己卖淫,而且,父亲容留卖淫。
我赶到普吉派出所,门口的人说,没这个人。然后他们建议我打刑侦中队长雷某的电话,那个写在墙上,放在框里的电话,是一个空号。
于是我给派出所张所长打电话,我说我是她的姐姐,她是未成年人,需要有人在身边。所长带着口音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我说,我是她姐姐,她身边不能没有监护人。他极不耐烦地说,你不是她姐姐。
我想,我确实不是他姐姐,我是他大爷。
我也找了云南省公安厅的赵同志.赵同志反复说,我们是经得住法律推敲的。而且你看我们对未成年人是多么保护啊。我说那嫖客是否找到,他说那是刑侦的,不便说。于是他建议我去找公安部发言人郭处长.给了我一个北京的号码。
我到了王家桥派出所,电话聂所长,所长很抱歉地说,他今天休息,今天不在。他建议我去找市公安厅找王副局长。我于是打车到了昆明市公安局。这是我第一次去公安局,我还是有些刘姥姥的感觉。我兴冲冲地赶到,却发现大门紧紧地关着。我想啊,衙门,青天,你总不能把百姓关在门外吧?
青天是有眼的。我到了旁边传达室,要求见王局。电话不能接到王局本人,是甜美的秘书接的。领导今天不在,领导今天开会去了。但是你可以去见新闻办的李某。
于是我真的很高兴的样子说,好,我要见李某。于是开了个条,我进去了,竟然是我平生第一次进公安局,然后鸟语花香,一片和谐之气,我不免心下赞叹了几句:奶奶的啊!
但是李某也不在(我不知道他的官职).办公室的人接待了我(但是没倒茶,没让座),一个长相还过得去的年轻人陪我聊天。他姓韩,他先问我是哪个媒体的,我如实告之.他说,你去看看云南公安局的通报就好了。我说我看过了。我开始问他问题,我说,陈艳(大女儿)说她没卖淫,他就回答: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不折不挠地问了几个问题,还说,就算大女儿卖淫,他父亲是否容留卖淫也是值得商榷的,这是2个法律上的事实。他就按照通报上很耐心地回答了几句,说,这个案子已经收尾了,你还是去看通报好了。我说,案子还没有经过律师在法庭上当庭辩论,怎么就定论了呢。他第四次建议我去看通报,我说那好,我们一起在网上找通报,一句一句地对,他说,我们这里是内部网.他说,你是站在哪一方的?我说,我是中立的。接着,韩同志建议我去找省委宣传部.我说,请你告诉我电话,他说,你打114.我说,市新闻办不知道省委宣传部的电话吗?他说,你打114.我说请你告诉我名字,我就听到了一个最初被人说过几次的名字,伍皓.啊,这将是我最后找的人,我能想象出来,他会再让我去找其他人。我们国家的部门确实很多的.我们国家的办事非常严谨.更何况这样的惊天的事情,那就会更严谨了。
他说,你们外地记者采访,都是要去公安部,申请的,然后公安部会把任务发给我们,让我们接受采访。我一听,有点晕.接着,他说了,这是周常委关注的.我更吃惊了,周常委,什么是常委?他笑了,说政治局常委啊,周勇康啊!我一听,这常委吃饱了撑的,要管地方的事情。我心里想,难道我还要直接去找我的学长胡锦涛不成?胡锦涛总比周常委官大吧?他们怎么不说胡锦涛的名字呢?
他含笑着说,你把名片留下吧.啊,我真佩服我自己,我心胸实在太坦荡了,我还想着事情完了约着喝茶打麻将呢,欢欣地把名片给了他(5年里我终于派出了有限的几张名片,其中一张就在昆明市公安厅),但是一个小时之后,我才醒悟了过来,我错了。
我回到宾馆,想着怎么发稿的事情,而我也通知了新京报的记者,继续关注,以及腾讯新闻主编。律师打了个电话过来,我的手机网络忽然就没有了。我移到窗边,依然是没有。我把手机关了,过了一会开机,新京报记者说,你的手机怎么了,打不通.
一会律师电话我,说你电话怎么了,我刚才打,是一个男的接。
我忽然想起了刚才的手机网络信号消失.我说,我被监听了。
我心里想,反正我没有手机做爱的习惯.又想,如果能够通过被监听向他们普及摇滚乐该多好啊。
我就对律师说,听就听吧,难道他还想听我唱歌不成?
律师说,是啊,我前天听说你是一个唱歌的人,你可真行啊。
我说,那好,改日我唱给你和他们一起听吧,大家一起听吧.
律师说,要写一个东西,向检察院提出上诉了。我说好的,我等着你们上诉。
现在,朋友们,我知道我多么大意把名片留给了公安局.我本来以为我们可以搓麻将的,可是现在却被监听了。幸亏我真的没什么秘密,这么多年,我真惭愧自己没有丝毫秘密,一点也不神秘,一点也不感人。
我浪漫地想,也许有一天,监听我的人会成为我的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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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一生中,我几乎从来没有求过人。
我从来没有求过我爱的人他来爱我,因为自尊心。
在乐队最为困顿,几乎要解散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求过任何人。
在我被“好人”伤害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求过他们,放过我。
而现在,我恳请你们帮助这个哭泣的,16岁的少女。
即便是退一万步,她卖淫。
耶稣用手指向那个女人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ANG="EN-US">更何况,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卖淫。
我谈不上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在我的6年的职业生涯里,我一直在做不痛不痒的报道,为那些名流们刷上光亮的漆,我只是一个技术高明的油漆匠。我刷得比别人要好得多。因为某类天份,和苟且偷生的能力。
我热爱声音,远大于热爱正义和公理。因为我内心不够强大。我无法面对真正的现实。我一直做一只鸵鸟,只愿意面对心灵的波澜。我习惯了风花雪月。我不想被剥夺这样的权利。
有一点我清晰地知道,我和这些人混居在城市里。有一天,我们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他们要承担的,我也会承担。我知道,也许有一天,我遭遇到什么,不会有一个人来替我说一句话。不会有一个人来帮我。
基于以上理由,如果我,我们能够帮到她,至少这个世上,有人被帮助过。不是我,至少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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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点多,我到刘仕华家的时候,他们家里警察正在搜查。说是要搜查物证。张安分和大女儿已经被带到了派出所。
我看到了刘仕华。他看了一眼我。
我想和他说什么,却没有办法说。
我想进去看,警察不让。我说,你有搜查令吗?一个高一点,壮一点的胖子眼镜便衣,有点不耐烦:我们有也不会给你看。
邻居打开了门,探了下头,把门关上了。
我在门口和一个便衣,深深对视,我就这么看着他,好象要看到他的心一样。我心里有很多问题要问他。
他说,我们要对人民,对网友负责,现在的网友,素质很高。
我出去找他们的子女。他们呆在一个厕所的收费房子里,两岁的小女孩光着身子,在姐姐怀里扭来扭去。她这一次不缠着妈妈。她要糖吃。
我试图和二女儿说话,但是她不大想说。每次记者来过,警察都要来。也许她觉得他们是一伙的。而上一次,我还在对她说,要她好好上学,长大后,父母就不会被人欺负了。然后我问他们,想不想去看变形金刚。
三岁的小儿子说,我要回家。
我说,阿姨带你去看你爸爸吧。
他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跟着我走回去。迈着小小的步子。我说,你快点,你爸爸回家了,阿姨带你回去看爸爸。
我们走到了。我说,你快叫爸爸,叫啊,叫爸爸。
但警察和刘仕华已经走了。门已经锁上。
我说,你爸爸走了。
小孩子沉默了下,他对我哼唧了一声,手向上举了下,我听明白了,他要看家里。
我抱着他(他第一次让我抱),让他从窗户看他自己的家。我帮他撩开了窗帘。屋子里空无一人。
他这样看着自己的家,沉默了一小会,咕哝着说,灯亮。
是的,警察们走了。他们忘了关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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