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 |
一番拉扯,邓玉娇可以免于一死了,“被邓玉娇刺伤的官员被撤职并除了党籍,但只受到治安处罚,未被追究刑责”。 结论是: 一、被强奸或是被无证拘捕时,过当防卫杀人要杀死,留下是后患。可以复职和重新入党,或是地下党,党外人士,最差是个屁民百姓,做个搓背男,成为你的同事。 二、将流氓开除党籍是对非党籍的群众的侮辱,强烈要求将此类人员保留其党籍。为了人民群众辨别,只需在党内成立“强奸部”或“未遂部”,有别于“贪污部” 三、正式命名剔骨刀、修脚刀为“中华儿女二把刀”。全民练习使用二把刀,选择吉日申请世遗。 四、加强党员干部的嫖娼技巧培训,要真正做到“不推搡”“不拉扯”就把事办了的优雅作风。培训不妨在人大政协物色教官。 五、不要选在敏感日期前犯案,可以忍一忍,不要难为组织。 读者推荐 转载请注明出处 Tuesday, June 02, 2009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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