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邓已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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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飘零
时间:
2009-6-1 00:50
标题:
邓已揭案
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对“邓玉娇”案侦查终结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作者:
dafengdier
时间:
2009-6-1 07:33
什么叫揭案?搞到最后,邓变成女杨佳。
作者:
世界是怎么的
时间:
2009-6-1 08:53
其实也不应该是防卫过当啊,对着这种黑社会性质的无赖,很难说什么才是必要的限度
作者:
cpu2ddr
时间:
2009-6-1 10:49
应该是正当防卫!
无论杀死多少这些狗插裆都是正当的!
作者:
after.sun
时间:
2009-6-1 12:55
邓玉娇死,就会成为女杨佳,即纪念碑,邓玉娇无罪,则等于宣告承认私杀官员的合理性,邓玉娇坐牢,可以两面平衡,这是中共唯一的选择。
公信力肯定受打击,但比邓死要好得多。
作者:
alqaeda
时间:
2009-6-1 14:21
防卫过当也要坐牢呢……应该无罪释放
作者:
oldcarl
时间:
2009-6-1 20:01
估计玉蛟龙会被判二缓一
官方与民间都会接受的一个结果
作者:
dongdong70
时间:
2009-6-1 20:19
此案的关键不是邓玉娇杀死邓贵大,而是该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卖淫嫖娼和党员干部参与逼良为娼的普遍性对中国政府形象的影响;二是官商勾结和官黑勾结的普遍存在对社会的危害;三是"二元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官民矛盾,有钱人与普通群众的矛盾.该案件可以说是当今社会矛盾的缩影和写照以及爆发点,如果深挖下去可能使得基层官僚和政商体制的崩溃!!!!!!
作者:
思考驴
时间:
2009-6-1 21:00
这个新闻稿玩了一个小花招,“防卫过当”在法律上根本不是一种罪名,而是法官判案结果的一种情况,邓玉娇的立案罪名和起诉罪名至今实际仍旧是“故意杀人”,只不过官方暗藏着这个杀机。
从故意杀人罪名来看,从判死刑到缓刑都有可能,只不过在舆论和网民压力下,死刑估计不可能了,但无期到10年以下的刑期都有可能,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那意味着黄德智要担负刑事责任,可以从目前给与其的治安处罚(无罪)看出来。
作者:
堂堂111
时间:
2009-6-1 23:07
"邓玉娇坐牢,可以两面平衡,这是中共唯一的选择。"
全国的网友不会平衡,杀贪官(也是流氓恶霸)的人是英雄
作者:
我爱宝_马
时间:
2009-6-2 00:11
对方在杀死你之前,你把对方杀死了,这叫“防卫过渡”
当对方把你杀死后,你再把对方杀死,才叫“正当防卫”
作者:
vosban
时间:
2009-6-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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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ck008286
时间:
2009-6-2 00:49
现在明白了吧:邓玉娇一案过后,就知道如果有人盯上你的话,只好以命相搏!不需要说法了!没人会给你个说法!拼命就是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没本事被别人杀只好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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